從點頭之交到點贊之交

——「你在哪?」

——「公司。」

——「在幹什麼?」

——「加班。」

然後是一段長時間的沉默。

周扒皮在微信上發來消息,經過尷尬的對話之後,我們陷入了更加尷尬的沉默。

周扒皮是我的大學同學,他本來不叫「周扒皮」,但是因為太摳門,我給她取了這個綽號。大學時關係不錯,畢業後大家散落在天南地北。偶爾看到彼此的朋友圈,會在微信聊上幾句。除此之外,難再聯繫。

他在學校里算半個網路紅人,從 QQ 開始,後來擴展到 QQ 空間,在 QQ 空間發表自己寫的詩歌,代表作是《悲傷止步》,曾在寢室朗讀,我們紛紛表示文學造詣不夠,聽不懂。後來在大學裡他逐漸轉戰人人網,到大二時他終於落腳新浪微博,他的社交軌跡也代表了大多數 90 後。

他想成為大明星,經過一番掙扎,終於決定成為能採訪明星的記者。從大學起就開始跟著職業記者「跑通告」,有時能拿到一手的照片和採訪。慢慢有了些名氣,一些活動也會主動邀請他過去採訪,粉絲越來越多,一條關於明星的微博,很容易就能獲得破百的轉發和幾百個贊。

——「為什麼要花功夫去討好那些陌生人?」

——「我喜歡這種一呼百應的感覺,像明星一樣。」

每個人都有需要肯定和關注的時候,發自拍,曬美食,把自己遇到有趣的事情上傳到社交網路,本身就是一個分享傳播的過程,其動力也是為了滿足虛榮心——「贊」完美滿足了這個要求。

普通 QQ 用戶的好友數上限是 500,所以他用 QQ 的次數越來越少了,而我用了近 10 年的 QQ,也從來不知道原來 QQ 好友數是有上限的。

All my friends are dead

看到誰發了朋友圈,隨手點個贊。偶爾閑來無事,會在微信上聊上幾句。這是許多人的常態,似乎有哪裡不對,但又好像沒有什麼不妥。

大家樂於享受這種有距離感的冷漠,太殷勤反而會讓人感到不適。

打電話?你瘋了吧?這樣會給人你要結婚了的錯覺,他接到電話的那一刻就開始猜測:你到底是要結婚還是已經生孩子了。內心開始鬥爭,要不要接這個電話,要不要隨份子錢,隨的話該給多少。所以你看,一個電話會給人造成多大的困擾啊!

還是點贊來得容易,作為最輕量級的交互,用戶更樂於接受這種互動的方式。微信 6.1 版本開頭的那句,「點贊太容易,當面誇太難。」就是對這種行為方式的最好註腳。

——「要不要過來?請你吃飯。」

——「看吧,有時間就來了。」

我知道他絕不會過來,但還是問了。他也知道自己出差根本沒時間,但也沒有直接拒絕。大概是多年的默契,大家心照不宣。

在人們社交陣地轉移的表象下,不變的,是我們的人際關係。朋友間感情的分量並沒有發生變化,只是以前半年才寫一封信,薄薄的兩張紙,字斟句酌小心翼翼,現在每天都能點贊,每個贊中蘊含的感情濃度降低了,但是總量並沒有減少。

你的死黨閨密,以前每天見面,現在轉移到微博微信,仍然是上班下班都要聊。現在的點贊之交,不過也是以前見面點點頭的朋友。

Facebook 在 2009 年推出了「贊」這個功能,後來被無數社交應用模仿抄襲,而讓我記憶最深的卻是《社交網路》的最後一幕,扎克伯格坐在電腦前,盯著屏幕,一遍一遍地刷新,等待前女友通過他的 Facebook 好友請求。

閱讀原文:bigertech.com/post/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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