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怎麼處理信仰和朋友關係的衝突?

我是一名天主教徒,在我很小的時候就跟著父母信仰了,十幾年來我都很虔誠。但是最近卻發現了些難辦的事

我有一些朋友是跨性別者,我覺得她們很可憐,生活困難還被社會歧視於是出於同情心會去幫助,時不時會接濟一下他們,甚至還帶一個自殺失敗的葯娘去洗了胃

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是個信仰堅定的基督徒…聖經里對同性戀的態度有很明確比如

利未記 18:2222 「『男人不可與男人同寢+,像與婦女同寢一樣+。這是可憎的。

羅馬書 1:26, 27

26 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肉慾+。他們女的改變了身體的自然功用,做出違反自然的事+, 27 男的也無視女人的自然功用+,男人和男人彼此貪戀+,慾火焚身,做出猥褻的事+,結果在自己身上受盡這種敗行+所當得的報應+。

於是我很困惑糾結!該怎麼處理我的信仰和同情心還有友情的衝突…?


同性戀是罪,殺人放火也是罪,吸毒是罪,抽煙酗酒撒謊騙人都是罪。你我也是罪人,並不比別人高明得了哪裡去。

基督徒當然可以有同性戀的朋友,就像你的朋友可能都有過撒謊騙人的經歷一樣。你幫助朋友,這個事本身並不見得違背聖經。你幫助同性戀,不是說你就是同性戀,或者你支持同性戀;就像是你幫助一個人戒毒,並不意味著你吸毒或者同意吸毒一樣。關鍵在於,你幫助他們幹什麼了,是幫助他們能夠過上符合聖經教訓的生活,還是幫助他們繼續墮落下去?


基督徒怎麼處理信仰和朋友關係的衝突?答案是:因著基督教信仰的緣故,為他們禱告,並將救人靈魂的福音傳給他們,尤其應該根據聖經的真理指出他們的罪,因為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耶穌基督曾經降世為人,本不是來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去悔改,這就是您能夠給予他們最大、最深摯的友誼。但是,請恕我直言,我在您的提問和問題的描述中發現了一個比較奇特的現象,就是您在提問中自稱是一個基督徒,而問題的描述「我是一名天主教徒,在我很小的時候就跟著父母信了,十幾年來我都很虔誠。」因為基督教有廣義(天主教、東正教、新教)和狹義(新教)之分,當然,您雖然是【天主教徒】,自稱是【基督徒】也沒有錯,可是很奇怪,您引用的聖經竟然是被正統基督教判定為異端的【耶和華見證人會】所使用的【《新世界譯本》聖經】(已查閱,可以斷定),如果您僅僅是對「耶和華見證人會」感興趣還不是太了解,那麼,請搜索:【異端揭示之——耶和華見證人會】。


謝謝邀請。

我還是覺得這個世界上有神明,有信仰是好的。

但是每一個神都是博愛世人的吧,是善良的吧。生而為人只是喜歡同性,又何來有罪。與異性戀有何差。信仰不是用來束縛自己的思想的,既然你自己都覺得不歧視能夠接受,又何必再去糾結。你只是隨心走,不必要那麼糾結。祝你早日走出這個結。


沒有罪的人,可以拿石頭砸她。


謝邀

你很虔誠,那就再去讀一讀聖經,找一找有沒有關於同情心和友情之間關係的論點。比如,朋友犯錯應不應該管?怎麼管?一個犯了錯的朋友,應當制止,還是應當幫他懺悔?諸如此類。

對於基督徒來說,聖經就是世界觀吧。我不了解聖經,知乎的大部分人都沒有你了解聖經。如果沒有,那抱歉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不過,既然是是世界觀,就有上下位關係。比如傳統觀念里情義難全,就要選一個更重視的。比如很多法律條文也是衝突的,這個時候就有了上階位和下階位。憲法就是最高的準則。聖經里可能沒寫什麼是最高準則,什麼是次要的,要你自己去研究理解。

要麼就別那麼虔誠,要麼就理解透了,因為這是你的世界觀和行為準則了。最痛苦就是你這樣,幾句話就奉為圭臬,不知所措。


上帝給了她們女人的心,男人的身。上帝的創造,應該被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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