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問題爭論不休,現在貼出一篇反同的文章,對於這篇文章的論調大家怎麼看?

反同與歧視——西化蛋頭的婦人之仁

作者:梅元禧(中華家國黨總管家)

在挺同的這些西化蛋頭眼中,反同者變成充滿歧視的惡人,他們卻不知自己婦人之仁的善意,誤了多少事情,殺害了多少人;如果王健壯(資深媒體人,挺同派)的子女被社會影響成同性戀,讓他們王家絕子絕孫,不知他夫婦會慶幸嗎?

目前九成以上的國家都拒斥同性戀,有需要監禁的,甚至希特勒要送到集中營滅絕,連那些接受同性婚姻的白老鼠國家都一直在反省,且抗爭不斷,他們都是笨蛋?

性別的人格平等,大家都能接受,但不表示依據生理天職所做的性別分工是錯誤的!不表示嫡長子繼承是錯誤的,不表示養兒防老是錯誤的,不表示多妻是錯誤的,不表示選賢舉能是錯誤的!父權有何錯誤?因為多數男性較能理性處事,且是家中眾口的生活依靠,婦女安全感的寄託,有長智的需要與責任,自然常常得為一家之主!

種族的人格平等大家也都能接受,可是不代表馬上要被逼著一起相處,因為大家文化習慣,層次不同,搞壞文明水平,歧視甚至睥睨,都是自然的,所以暫時適當之隔離,也就不會尷尬,最起碼不容易造成衝突。

物以類聚,更不要說連膚色語言文化被硬湊在一起的不同種族,要知道西方個人主義講平等之謬誤,造成一堆雙重標準,連最講平等的瑞典,種族歧視法的禁制甚至嚴重影響到了言論自由,但種族事實上仍是隔離的,尤其分住不同區域,可以明顯的看出來,各國只是程度不同罷了,更不要說連在我國,許多地段根本就是明顯的貧富區隔!

人被歧視的話,不是要以法令禁止他人不準歧視,而是應該反省自身,為何會被歧視,我們是否可以讓對方由歧視變成尊敬呢?所以歧視常常是改善進步的原動力,許多有成之人,不常常就是因為過往被歧視而發憤圖強的嗎!這不就是風水會輪流轉的原因嗎!

如果被歧視之處是天生甚或短期難以撼動的,類如膚色文化等等,則社會人間給予適度的包容呵護保障優惠,以拉近距離,求取長遠之和諧,當然應該,但也全非必須完全平等對待,或不能隔離,到底平等本就背逆自由,甚且絕對平等完全不可能,只能先求取基本的人格平等,再慢慢往實質平等邁進。

至於對一些違法犯紀,甚至怪異行徑,在行為思想上可以改變的歧視,更是社會規範中,相對於宗教法律,成本最低的禁制,所謂之「千夫所指,無疾而終」,更是任何社會正常人都會做,也應該做的事情,否則鄉愿縱容姑息養奸之罪名隨即而來,因此只是表達方式是否文明外顯罷了,以維繫社會長久以來,因為經驗智慧的累積,所得到根深蒂固的穩定與文明。

我們處理任何事情,不要老是想推翻所有生活中的不滿,而去革命另創一套制度,反是要更有智慧的去專研,現有因循傳統肇致的問題在哪裡,分析出原因,區別出時代改變引至的不同,而加以改革。如果真是損壞到需要大修傳統的地步,當然要拆掉重建的革命,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如能稍稍修正傳統的法令,即能大致解決問題,則就完全沒有必要花大錢,甚至會找到自己的麻煩,去違逆千百年來的傳統!

甚且種族與性別根本是兩回事,即使種族本身,也有膚色、語言、宗教、文化、地域等等的差異,欲讓大家和諧相處,就要先承認歧異,再根據實況加以改善,祈求達到扶助弱勢,求同存異,慢慢融合的目標,這不是希望永遠不平等,而是面對現實漸進改善;即如兩岸,不也如此,目前已經拉近了貧富距離,只要再解決大陸一黨專政缺失,大家不是就更容易相處,進而談及婚嫁!

而同性婚姻本身更有不同之複雜狀況,且多是政治社會環境失策所造成之病態,元禧已經在「蕾絲雙性戀與男男同性戀」分析說明,所以我們不是不能解決這個逆流,回歸千百年來的傳統常態,只是政府不懂,蛋頭們再將性別與種族問題扯在一起,欲用同一不成熟的西方平等思維去處理,豈非治絲益棼,愈搞愈糟!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當蚊蠅蟑螂老鼠宵小要佔據我們正常人生存的空間,如果我們如同素食者的婦人之仁,去喊不殺生,要充滿慈悲,那麼難道是我們正常人要消失?

我們當然也可以選擇繃緊神經,時時注意去乾淨周遭,使滋生牠們的環境永不存在,但正常人類到底不是聖賢,受限於內部困境與人性迷惘,以致於常有閃失,只要一個分神,馬上引來這些病菌害蟲入侵;他們如果只是躲起來,在陰暗處求生,讓我們偶爾被盯一下,我們也盡量多清潔環境,以避免殺生,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互相期勉,不也就一如過往,勉強暫時相安無事。

可是當老鼠宵小們串連,而不分性別,不分是否能夠傳宗,認為牠們與我們同是「動物」,僅是人類畜牲,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的差異,應該平等享有同樣的權利,卻不管他們的入侵可能類同羅馬帝國滅亡前的同志淫亂沈淪,造成國家命運的斷絕,成群結隊囂張得要過街示威,我們能不人人喊打嗎?


一段一段來。

西方國家已經研究了幾十年,都只能做到確認與遺傳有相關性,而沒有真正確定同性戀的成因,並且已經達成的共識是:性取向並不會因外界的影響而改變。請出示「社會影響同性戀形成」的研究成果。

目前還有九成以上的國家是發展中國家嘞,既然發展中國家是多數那我們那麼努力發展成發達國家幹嘛?還有,請問白老鼠國家是哪些?荷蘭?比利時?還是加拿大?他們又抗爭了哪些?

我真的很佩服這位作者在現在的背景下還敢如此明目張胆的宣傳父權,這段話會有一大堆女權主義者上來打臉的,我就不湊熱鬧了。

種族可以通過外表區分,但性取向可沒法,你難道真的以為男同都是娘炮女同都是女漢子?得了吧,直男扭扭捏捏的多了去了,直女大大咧咧也滿大街了,他不說你怎麼知道他的性取向?你就猜吧你。所以,這段話根本就不成立,本來同性戀跟異性戀就生活在一起,只不過異性戀不知道而已。

這麼說我還得感謝社會的歧視咯?我還得感謝那些給我臭臉的傢伙?我還得感謝那些惡語相向的人?我還得感謝那些把我推下樓的穆斯林?不好意思我不是抖m。

沒錯啊,所以為什麼異性戀可以結婚而同性戀不可以?異性戀夫妻可以享有共同財產而同性戀不可以?為什麼異性戀夫妻可以互相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而同性戀不可以?說好的平等呢?

道德是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而變化的,當社會發展停滯或後退時,道德是守住人性最後的底線,當社會進步時,道德又是阻滯社會更好發展的枷鎖,這時候就需要「新道德」來替換「舊道德」以保證社會的穩步發展。現階段的「道德」也是時候要換新了。

是啊,我們想要的真的只是在婚姻法上把同志婚姻加進去而已,並沒有擠占異性戀婚姻的資源啊,真的只是稍稍修正一下傳統法令而已,只是現實的法令好修,但思想的法令鋪滿荊棘。

我看不懂這一段,同性戀跟異性戀還有雙性戀本來就是有所不同啊,我們一直都承認歧異的存在啊。但我們追求的是什麼?是平等啊,既然異性戀有的權利憑什麼同性戀就不能享有呢?

這段話就是我們一直抗爭的原因。「病態」「逆流」「不成熟」,因為在不少人眼中我們就是這麼「不正常」的存在!所以我們才要讓他們擦亮眼睛看看,我!們!很!正!常!

先不論將同性戀比喻成「蚊蠅蟑螂老鼠」如此侮辱人格的做法,講講後一句,同性戀並沒有擠占異性戀的生存空間啊(白眼)。再說一次,同性戀不是傳染病,讓你承認了就能把你也變成同性戀。

抱歉,這段話我真的不想辯駁,只想打人


這個問題其實是兩個問題。 台灣的LGBT婚姻權利, LGBT的婚姻權利。

台灣的LGBT婚姻完全是政治問題。

這句話很重要。

台灣的社會比較包容,不會排斥LGBT。 民進黨表現的比國民黨更支持婚姻平權,拿了許多選票。

民進黨執政後焦頭爛額,社會爭議不斷。某藍色媒體主持人說,上午準備好素材晚上播出,中午就有更新、更勁爆的素材出現。 立法院有許多急需通過的法案(台灣人剛知道明年怎麼休假)。現在把LGBT婚姻這個富有爭議性的提案丟進立法院是非常不智。

但是,時代力量提案了。 如果民進黨通過了,功勞就算到時代力量頭上,拿走年輕人的選票;如果不通過,過錯算到民進黨頭上,年輕人不再投民進黨。 所以,民進黨必須通過自己的版本,不讓時代力量搶功勞。 然後就是亂成一鍋粥了。最大爭議是修專法(LGBT自己玩自己的),還是修民法(把父母改成雙親1、雙親2)。

弱小的政治團體為了選票和關注度,提案比較激進。執政黨不敢反對(承擔責任)的話,就是這種狀況。說白了,大綠小綠在搶功勞。

我支持LGBT有基本的權利,比如繼承、手術簽字等等。但反對他們收養小孩。國家應該在路上修盲道,但不應該把所有的路都修成盲道。

這是維基百科關於LGBT收養小孩的內容,支持方出具了許多調查報告。反對方質疑報告的科學性。就是支持方沒有可靠的證據。


一堆錯誤,所有的問題都是已經在知乎回答N遍了,就是不願意信,那就無可奈何。


台灣在爭論的是立專法還是改民法,兩種方式都是承認同性婚姻關係的。

這篇文章,我不知道怎麼反駁。

允許同性婚姻不會讓異性戀變成同性戀。不承認同性婚姻也不會把同性戀變成異性戀。同性戀就在那裡,承認不會擠占誰的空間,不承認反而容易導致同妻等社會問題。

別說羅馬,中國古代也是同性性行為盛行。同性性行為不等於同性戀,對於孌童的性行為只是異性戀把相貌陰柔的男性當作異性疏解的方式。本質也還是異性戀淫亂。


我不反同。但如果我反同,一句話足矣。

安拉說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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