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告上法庭,需要準備什麼?
01-26
朋友前段時間開車撞到了人,交警判定雙方同等責任。現傷者已出院並康復,並進行了傷殘鑒定。朋友的車是全險(第三者50萬)。中間我朋友一直想調節,但傷者沒有接受,前幾天直接把我朋友和其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共計14萬(全部費用)。我知道保險公司會和我一起出庭,但想問一下:
1.朋友出庭的時候應該注意什麼,在法庭上需要陳述什麼?2.朋友是否需要請律師幫助?3.估計下法庭會怎麼判,朋友大概需要要出多少錢呢?
謝邀。1.注意些什麼,實在是一個過於寬泛的問題。建議題主提出更為明確的問題,我會盡量回答。2.是否需要聘請律師題主可以從三個方面考慮這個問題:
a.支付能力。如果經濟條件允許,聘請一個合格的律師還是很有價值的。律師主要的價值在於:對於訴訟的決策提供建議,可以提高決策質量;收集證據,包括收集不利於對方的證據;庭審中的對抗,有些問題需要非常細節的把握缺乏訴訟實務經驗,往往不能把握到問題的關鍵。
b.案情的難易程度。如果案件有價值的爭議比較大,說白了就是金額的出入比較大並且有爭取的餘地,那麼聘請律師就有價值,如果本身爭議不大,或者題主的朋友比較慷慨不特別介意多付一點,那麼也可以不聘請律師。c.保險公司是否出庭。雖然我之前的回答中提到,有些賠償項目保險公司不賠償,庭審中也不會提出抗辯意見。但是對於保險公司需要賠償的部分,保險公司代理人的意見往往比較專業,肇事方可以順著保險公司的思路去思考,確實有很多幫助和啟發。切忌生搬硬套,畢竟訴訟的地位不同。3.賠償金額的計算需要非常詳細的信息。題主提供的信息不夠,無法作出判斷。--------------------------------------------------------------------------------------------------------2014.10.20更新:
題主希望我說一下庭審的經過。簡單的說一審民事案件的庭審過程:1.核對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情況,告知訴訟權利等;2.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3.被告針對原告訴請、事實和理由陳述答辯意見;4.原告舉證,被告質證;
5.被告舉證,原告質證;6.法庭向雙方詢問或核實一些事實;7.法庭歸納爭議焦點(有的法官會省略);8.原告發表辯論意見;
9.被告發表辯論意見;(辯論意見有可能有兩輪或多輪)10.原告發表最後陳述;11.被告發表最後陳述。以上是庭審的一般程序,有的法官對程序把握比較松,可能會打亂部分程序。有時因為當事人的陳述不清,經常需要回到事實調查的環節。對法官而言,把握庭審的節奏、駕馭庭審是庭審的重要任務之一。如果對程序有疑問,仍應尊重法庭和法官,並以恰當的方式提出來,一般法官都會給出解釋的。說句簡單的,多和保險公司交流,因為他們是主要負責賠償對象。一般傷情(九級十級),你朋友需要付的一般也就是對方律師費,六千左右至於要準備,交通事故真沒什麼好準備的。我這邊大多數判決書都是「被告辯稱,並無異議」改吃吃該睡睡,就當人生體驗了
三者50?同等責。這樣的情況,默默的去法庭坐著看保險公司的人和原告律師講價就可以了。不需要請律師。最後承擔個差不多一半的鑒定費(如果對方做了鑒定)就可以了。省心、省事兒、省錢。
告上法庭對你有好處啊~~~全部依法判決,判了之後保險公司直接把錢打到法院賬上但是交通事故肯定要損失點錢的,這要有心理準備
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優先賠付,其他的順著保險公司的律師說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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