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從未感覺過疼痛的人能夠理解"疼痛"這個詞嗎?

一個從未感覺過疼痛的人能夠理解"疼痛"這個詞嗎?

我覺得這個問題本身有點感性,我不知道提出這個問題的初衷是什麼。這個問題只能由「從未感覺過疼痛的人」來回答(其它他們自己也回答不了,因為沒有比較,不會產生這個特定的意識),我們能感覺到疼痛的人可以猜測一下,我猜測這個「從未感覺過疼痛的人「能從他特定的角度理解疼痛,至少他可以想像疼痛是愉悅的相反,但肯定跟平常人對疼痛的理解不同,而且平常人也不知道到底怎麼不同。我想我們能感覺疼痛的人也不能理解」從未感覺過疼痛的人「的感受吧。可以這樣說,從」從未感覺過疼痛的人「嘴裡說出來的「我沒有過疼痛的感覺」是一種獨特的生命體驗,也就是說他們理解這句話的意思跟我們(普通人)能理解的這句話的意思是永遠不會相同的,這是一種溝通障礙,是永恆的。


莫名想起Z大《無限恐怖》的楚軒。


歪個題,我就想知道火鳳燎原里的趙雲是怎麼有子嗣的。


我沒有萬貫家產,也能理解萬貫家產是什麼感覺。因為我見過。

疼痛,大抵也是如此吧。


認為不能。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夏蟲不可語冰。


一個從未飢餓的人會感受到餓嗎?會,這是生理需要。餓了就會有餓的反應,疼了就會有疼得反應,疼痛只不過是個描述的辭彙。


沒想到rovsion竟然在回答完我的疑問後關閉了回復許可權。那我就在這裡回答吧:

引用你引用的維特根斯坦的理由:語言是一種遵守規則的活動。請問,遵守什麼規則呢?顯然是群體的語言規範,舉個例子漢語有漢語的規範,英語有英語的規範。語言是私人的,但是合規合理的語言是要符合群體規範的。不符合群體規範的語言有嗎?當然有,例如康德也造詞呢。不符合群體規範的語言我們怎麼看呢?除非你像康德一樣,你說的永遠是對的,否則別人一定會覺得你使用錯了語言概念。所以,語言應該是群體規範的,私人的也要符合群體規範,不符合群體規範的私人語言會被判定為錯誤。例如你把紅色用綠色這個詞指代,你覺得定義是私人的,別人不那麼看。

至於你說的疼痛B的向疼痛A的逼近,這本來就是公共構建的方法——我們並沒有絕對同一概念內涵的概念,也沒有絕對同一概念外延的事實概念。所有的概念都只是有限接近的,允許有一定的認知差異的。就像你想到的蘋果概念內涵和我的蘋果概念內涵完全一樣嗎?外延完全一樣嗎?顯然不是。但大致相近並沒有妨礙我們交流。

而這種大致相近的概念定義方法,不正是公共構建的規則嗎?我們平時只是為了簡化表達有點絕對化而已。而你說的疼痛C的心理狀態,無非是不完全同於A和B但近於A和B的外延形式而已。

當然,我之前是理解偏了你的觀點,但是你的觀點並沒有真正超出維特根斯坦的觀點範圍,不過是說出來事實概念的模糊性特徵而已。


男生沒來過大姨媽能體會到來大姨媽的感覺嗎?!


從未死過,怎麼能理解死亡?...觀察周圍的人的反應,感同身受吧...


來m不會痛經,無論身邊閨蜜描述得多痛苦,都理解不了,每次都是覺得「多大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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