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從未感覺過疼痛的人能夠理解"疼痛"這個詞嗎?
來自《哲學研究》§315。
ps我怎麼越來越傾向於「能夠」了呢。————————一個人說「我沒有過疼痛的感覺」。若他不理解「疼痛」的含義,則如何說出這句話,又如何正確使用了這個詞的呢?
也許你認為,這人不可能發現這一點,也許他在撒謊。不過, 經常有人說「我沒有過愛的感覺」。再來一個例子,誰也沒死過,這不妨礙我們正確使用「死」這個詞。
謝謝邀請。
這個問題本質就是心靈哲學中「意識的現象感受特性(qualia)在物理世界中的本體論意義」中的一個小命題。我也準備把這個問題拆成兩個小問題,不過我的思路不一樣,其實這個問題涉及到兩個範疇。1,在語言哲學上。我所認知到的「感覺」是否是否等同於或直觀對應於語言中的「感覺」?也就是說,疼痛這個詞是否能等同於或者直觀對應於疼痛這種感覺?2,在心靈哲學上。「感覺」是否具備依存於某個「主體」的私人性?而「語言」是否也具備這種依據「個人經驗規則」所直觀對應而成的「私人性」?我們來交叉論述一下,還是這樣,我先介紹下別人的觀點和論述,再闡述下自己的觀點,自己的觀點在最後。。
學界主流觀點有兩類:
一,語義學在以往佔據統治地位的是所謂「標準觀點」(standard view),這種觀點長期被默認為語義分析中的一種常識。。
而其中,「顯定義」(ostensive definition)用於定義那些描述外界事物的語詞。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向某人解釋某個語詞,比如「馬」、「飛機」等的時候,可以指著一匹馬或一架飛機對他說「那就是馬」、「這就是飛機」。這樣,聽者就可以明白「馬」、「飛機」的指稱和意義,同時他還會注意到當時情景的相關特徵,以致當一種包含這些特徵的新情景出現時。
基於此,許多心靈哲學家認為,部分常識心理語詞也可以用這種方式來定義,但「顯現」的不是外在的、可感官認知的實物。而是內在的、不可見、但可認知的東西,類似於「心領神會」。這樣定義的話,解釋「疼痛」一詞,就可以在某人產生某種感覺時告訴他:「這就是『疼痛』」。這種通過內在顯現給心理概念下定義的方式就是可行的,這就是所謂的「標準觀點」
根據「標準觀點」,如果沒有疼、癢、紅等感覺的切身體驗,「人」不可能理解這些語詞的意義。「感覺」是人抽象出感覺語詞的唯一體驗基礎,而這些詞和這個體驗是表達式「有意義」的唯一保障。而這些詞在進入公共語言後,之所以對每個人都有意義,也正是由於每個人都把它們與他個人的有關感覺經驗結合在一起的緣故。也就是說,這種觀點實際上是把內省、感受當作心理術語獲得意義的手段和基礎的。比如:情緒的感受理論及詹姆斯—蘭格的情緒理論就支持這類觀點。。從知識論上來說,此種觀點實質上就延續了康德為代表的哲學家,對於「語言」的認識論————「語言」是私人經驗在廣義物理世界中的廣延,「語言交流」是「人」之間通過聯繫起某種「共相」來達成理解和交流,這種「共相」是不同私人經驗的共同特質。。也就是說,此觀點認為,交流的本質是「共鳴」。。
那麼我們假設以上這種心靈語義學上的論斷成立(也就是「私人性」和「直觀對應」成立)。
那麼關於原問題有這樣幾種觀點,主要都基於「物理主義」立場。物理主義本身而言:1,本體論上,心靈現象本質是物質系統的構造、成分、過程等等形成的一種構態。這個本體論的佐證來自於生物學,比如你消化系統完蛋了,那麼消化功能也就完蛋了。那麼是否腦部某一區的功能性就類似於器官一樣,有一套自恰的生命機制,單獨支撐起某一類心靈現象呢?2,從知識論上來說,物理學可以來重構,模擬,描述心靈現象,以至於用第三方視角去理解。。有這麼幾種方案:- 1,取消論(eliminativism),它的要點是強調在成熟的科學理論概念框架中,象紅色的視覺感受、苦的味道感受、疼痛的感受等等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大眾心理學概念都將被棄之不用,從而作為它們指稱的意識感受特性的本體論地位也將隨之消亡。這種版本的物理主義當然是極端和徹底的,但是辯護起來也很困難,因為在直覺上和道理上我們都很難理解為什麼成熟的科學理論框架會和我們的常識心理概念如此格格不入。
- 那麼在這個方案下,「未經歷過」,而「是否能感覺」這個問題的伴隨關係其實就無意義了。
- 2,還原論(reductionism),它的策略是將意識感受特性還原為各種物理世界中的存在物,例如:言行(隨之產生的理論是行為主義)、特定因果鏈中的因果角色(隨之產生的理論是功能主義)、以及大腦的神經狀態(隨之產生的理論是同一論)。而感覺的話感覺可以被還原為某些神經活動,化學遞質電信號的變化
- 以同一論為例,根據這種理論,意識感受特性與其在現實世界中相對應的大腦神經狀態/特性在本體論上是同一的,也就是說疼痛就是大腦腫脹的C-纖維,即它們在本體論上是同一樣東西。這種版本的物理主義若是對的,那麼自然主義化的努力在本體論意義上就完全成功了。然而這種方案在認知上的困難也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在概念上我們覺得意識感受特性和言行、因果角色、及神經狀態是屬於不同範疇的東西,硬是把概念上屬於不同範疇的存在物說成在本體論上是同一樣東西似乎是缺乏足夠的道理和證據。
- 那麼在這種理論上,心靈語義學上的「感覺」就無意義了,因為「感覺」本質是公共物理事件的綜合作用的結果。
- 3,伴隨論(supervenience thesis),這種理論的主要思想可以用下列這個命題來表達: 關於意識的物理主義伴隨性命題:只有物理學中基礎的、物質的特性是以一種基本的、獨立的方式在自然世界中存在的,其它所有的特性,特別是意識的特性,都是以被物理特性的存在所實現(being realized)的方式而存在的。我們稱特性A的存在被特性B的存在所實現,如果僅特性B的存在本身就必然地構成特性A的存在。換句話說,在任何一個可能世界中,一旦特性B存在,那麼特性A就必定伴隨著B的存在而產生和存在,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稱特性A伴隨於(supervene on)特性B。
- 那麼在這種方案下,本體論上意識的感受特性就是被其現實世界中相應的物理特性所必然地決定的。。
所以單就「疼痛」這個命題而言,我們不能堅持說疼痛仍然存在,只是此人感覺不到疼痛。因為疼痛的本質就是感覺疼痛,她感覺不到疼痛,那就沒有疼痛。。
所以以上三種方案都趨向於「不能夠」,也就是「感受不到」
二,但「標準觀點」實際上是飽受爭議的。因為它一定程度上體現出「唯我論」(solipscsm)。
P.M.丘奇蘭德等反對者說,儘管這一觀點對某些心理學術語來說可能是正確的,但並非對所有此類術語而言,都是如此,因為許多重要的心理狀態並無質的、現象學上的特徵,它們之間並無明確的界線。以「慾望」為例,我們會有許多不同種類的慾望,比如慾望P、慾望Q、慾望R、慾望S等,然而我們卻不可能通過一個一個地內顯對應於每一信念狀態的性質特徵來把握每一表述的意義,也並非每一個信念狀態都有其獨特的感覺性質(qualia)或可內省體驗到的現象學性質。對於命題態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比如不同價值觀下的「慾望」,情況也是如此。故而,這一派學者認為,這些心理語詞的意義不可能來自感覺性質或可內顯的現象學性質,而必然有其它來源。且「標準觀點」及時在某些語境下「成立」,也是值得商榷的。
感覺性質對應的「心靈狀態」,並非所有類型都有種整齊劃一的特性。
以「疼痛」為例,這一術語可以表示多種不同的感覺,如頭痛、燒傷、撞傷等。儘管所有這些感覺性質在引起受害者產生不適的反應方面是相似的,但這也只是所有疼痛所共有的因果關係屬性,而非其各自所獨有的互不相同的感覺性質。
也就是說,這些批評是懷疑論指導下的,「心語二分法」。
那麼就題主的問題而言,即便是從未有過疼痛經驗的人也能知道「疼痛」這個詞的意思,並能在談話、解釋及預言中使用它,就像我們在描述他人時所做的那樣。雖然他不知道疼痛是何種滋味,但他也能夠認識它的所有因果關係屬性,並因此可像我們一樣知道疼痛是何種狀態。
而我們推廣到知識論上,「標準觀點」所體現的「唯我論」(solipscsm)也是值得商榷的。它預設了,語由於每個人只能經驗到自己的意識狀態,那麼,誰都無法辨別自己所理解的「疼痛」跟別人的是否相同,也就是說,你必須首先承認任何人都無法理解他人的意思。這個層面上,「標準觀點」,就是康德「語言私人性」的「極端版本」,某種程度上並不自恰。。
維特根斯坦也批判過「語言私人性」,進而引發對感覺性質對於心理語詞的意義的批判,語言是一種遵循規則的活動,內部感受的表達是公共語言來建構的,並不需要「私人性的感覺」和「客觀的認識」,而是通過多重認知實踐(公共觀察),去建構一種狀態。。
但這種論調其實有些偏激,
舉個個人私貨例子:如果正確使用某一語詞,並驗證其表達式有意義且合理,是理解該語詞的意義所必需的,理解「S」所需要的就是S感覺的來源與其它客觀現象出現或存在間的關係,是一種主客體間性。則,客觀的其它現象就不必是公共可觀察到的,它可以是單純內應的心理狀態,心理狀態同樣可作為對正確使用「S」一詞以及其表達式合理的驗證。。
以上便是這個問題的兩種觀點,
我的觀點傾向於:承認「語心二分法」和懷疑論的指導,知識論上傾向於維特根斯坦,但是不承認「公共觀察」對於構建「態」的唯一性。。也就是說,我認為沒有經歷疼痛的人,不能直觀得知「疼痛A」這種感覺,但是他能夠正確使用「疼痛」這個語詞的表達式,並且能夠通過公共觀察和心靈狀態建構出一個他所謂的「疼痛B」,這種「疼痛B」可以逼近「疼痛A」,並且映射出一種「疼痛C」的心理狀態。。。
具體論述涉嫌私貨,這裡就不展開了,下次發專欄吧。。
完畢我願意從兩個小問題出發去談談。
- 疼痛這種「感覺」究竟是什麼?
- 疼痛這個「詞語」表達了什麼?
如果站到「物理主義的還原立場」上,「疼痛」這種感覺可以被還原為某些神經的活動,化學遞質的傳遞,電信號的變化。這時,就算某個人沒有經歷過疼痛,但他也知道「疼痛」意味著什麼,因為從還原的角度去看,疼痛就是這樣一些公共物理事件的發生,那麼是否感覺到「疼痛」已經不重要了。(這裡的還原指的就是強還原立場,即本體論意義上的還原,而非因果關係上的還原,也不同於行為主義的外顯行為還原)
但是如果站到「心理的私人性立場」上,「疼痛」這種感覺不僅不可以被還原,而且只有疼痛的主體才知道疼痛的感覺。換句話說,私人性保證了你的感覺只能由你所擁有,那麼沒有疼痛過的人,也就不會知道疼痛這種感覺。
但是,要注意的是疼痛這個詞並不能等同於疼痛這種感覺。
很多人包括康德都持有這樣一種觀點,即語言決定於私人經驗的發展,交流思想無非是在眾人之間激起相同性質的聯繫模式。簡單的說,我們必須知道我所言的A和你所言的A是一回事情,我們才談的下去。比如,我由個人經驗發展起來的「疼痛」一詞可能並不指代「疼痛」這種感覺,反而是另外一種心理的主觀感受,所以我可以理解「疼痛」這個詞,卻不一定理解「疼痛」這種感覺。
但還可能有另外一番圖景,根據維特根斯坦對這種私人語言的批判,語言是一種遵循規則的活動,內部感受的表達是公共語言來建構的,而不是簡單的一種「私人經驗與語言」的對應關係﹝奧古斯丁的語言圖畫理論﹞。當我們在用「疼痛」來表達自己的內心感受的時候,並不一定要知道「疼痛」的所有物理知識(物理主義還原),也不一定要擁有過這種感覺﹝感覺的私人性﹞,即我對這種客觀存在的東西一無所知,但我還是會因為某種社會實踐形成我對「疼痛」一詞的認識。比如,一無所知的我聽到某個人在說:「我感到疼痛,我很不舒服」,我看見他臉色蒼白,手心冒汗,當我其實並不知道「疼痛」這個詞究竟意味著什麼,但是我以後用這個詞語來構建我的某種狀態(試想你去了一個語言不通的國度)。誰能保證我的疼痛感就一定和你的疼痛感相同的呢,誰又能保證我們之間神經元的活動方式相同的呢,但我仍然可以說「我感到了和你一樣的疼痛」,並且更進一步的說,「疼痛」這個詞根本就沒有一種感覺與之對應,而是一種家族相似。
總的來說,沒有經歷過疼痛的人,不一定明白疼痛這種感覺(還原主義or私人性),卻非常有可能理解「疼痛」這個詞語。
昨天打的草稿,打算今天發。但看到題目信息改了一些,索性回答的全面一些。
題主的論證是錯誤的,錯誤有幾處:1.預設了感覺特徵的私人性的前提。2.把「知不知道」的問題轉化為了「有沒有過」的問題。3.把感覺與語言混為了一個東西。結論竟然和我的一樣.......
對沒看過雪的人可以這麼解釋「長的像鹽,涼的像鐵」。有時候「語意」中的感受只不過是一種思維類比,簡單說來就是「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不理解你的心態」
我姐工作很累,我還上學的時候,她就上班了。彼時我常常聽到她腰痛,腿痛(她的工作需要長時間站立),我很好奇、總覺得她在騙人。有時候我不想上學了,就會騙媽媽說我肚子痛。
歷經風霜之後,今天的我上班一天之後,說不出的疲憊,不僅僅身體上,更多精神的壓力。上樓睇也會慢慢停下來,不再像半大菇涼楊三步並兩步,一腳跨幾階,才恍然驚覺也許姐姐真的很辛勞。春節回家,見到姐姐,看到她的腿粗細不一,各種病歷,眼淚水止不住地留下來,那一刻,感同身受,心痛!從沒見過熊貓的人,你告訴他熊貓就是北極熊和拍拍熊的合體,他基本能夠理解,但是沒感受過痛覺的人,你用語言能描述出來嗎?有其他類似的感覺可以類比嗎?
所有其他感覺/知覺同理。人之所以為萬物之靈,乃在於人不必事事都需要親自嘗試,也就是通過直接經驗獲取知識,人是可以通過間接經驗來獲取經驗的,最典型的就是讀書學習。但身體感覺是人最基礎的經驗來源之一,很難通過間接經驗來取得,所以這個問題只能說有這個可能
應該與 Marys thought experiment相似
http://en.m.wikipedia.org/wiki/Knowledge_argument#我覺得是不能的。
如果你是男生,想像一下女生痛經的感覺;是女生,想像一下男生蛋疼的感覺。你發現了什麼?是的,你只能「想像」,卻無法實際感受。你可以通過其他人在日常生活中對「痛經」、「蛋疼」這個詞的應用,聯繫上下文,大致地理解「痛經」、「蛋疼」的概念。你明白它大致在什麼情況下會產生:女生來例假的時候,特別是來例假又受涼的時候容易「痛經」;男生的蛋蛋受到衝擊之後會「蛋疼」。明白其他人對此的情感:女生的抱怨、和其他女人抱團同病相憐;男生的叫苦與無奈……但,你終究是無法「感同身受」的,只能合理想像而已。我們對自己身上沒有過的體驗,都只能合理「想像」。(可見想像力是多麼的重要啊……)同理,一個沒有感受過疼痛的人,他也能聯繫上下文,明白「疼痛」一詞當如何運用,然而這種運用是觀察他人的運用而習得的,他並不理解疼痛本身是什麼感覺,不過這並不妨礙他和別人對話時說出這個詞。
不過,對「我們有/沒有過的體驗」的定義,不能太具體。體驗是可以拆分並排列組合的。兩個都蹲過局子的人雖然進的不是同一家看守所,這兩家對待他們的方式具體來說也是不同的,但將「去XX地區看守所」的體驗抽象為「不安」「對警察的厭惡」……之後,這兩個人仍然具有很多共同的體驗。@一隻魚答案中所說的「對沒看過雪的人可以這麼解釋『長的像鹽,涼的像鐵』。」就是把「看雪」的體驗拆分成了「鹽的外觀」和「鐵的觸感」兩部分,兩相組合,雖然沒看過雪,但是見過鹽、摸過鐵的人仍能有所體會。不能。例如有一種病是不能感知疼痛,那麼他就會各種燙傷。如果不愛就不會有思念。體驗是生命存在的方式。
沒生過孩子,能理解痛經嗎?
提問,你如何證明,你理解的疼痛和別人的一樣?
我還是傾向於可以感受的,也許在夢中他能感受到痛,儘管他可能不理解這是痛還有一點理由吧,心靈的痛苦也許和肉體的痛苦有相似之處,他可以借失戀之痛學會痛苦沒有理論支持,單純是對人類充滿希望,相信有一天科技可以使人控制能否痛苦
關於哲學的答案,隨便一個問題,大神就能答好多頁,一樓答案不讀3 4遍可以想明白嗎
我的答案就是所有事物沒有親身感受都不會理解……
理解這個詞也是個抽象的概念We anesthesia can.
你能想像四維世界什麼樣子嗎?
「我沒有見過彩虹。」一個盲人說。他見過彩虹嗎?他只是照辦了別人口中的這個詞。根據他人的描述,他確定他沒有見過此物,不過他現在能模仿著描述,但是他終究還是沒有見過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