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目前的分稅制和西方發達國家的分稅制有什麼不同?
是不是西方發達國家都實行分稅制?
由於我並不了解所有的發達國家的情況,所以我並不能告訴你是否所有的發達國家都實行分稅制,我所講內容僅僅是在我所知的範圍里來講。
首先,中國的分稅制和西方發達國家所採用的分稅制在設置方式上是同樣的理論基礎,也就是中央和地方在稅收上進行利益的分配。這些分配製度被統稱為分稅制。
但實際上,由於分稅制本身可以有很多種分稅的方法,那麼,不同國家採取的分稅制就會從某種意義上不同。比如,對同一個稅基,只規定一個稅率,然後中央和地方分攤,比如,中國的增值稅,中央抽取75%,地方抽取25%。還有另一種方法,就是對同一個稅基,中央和地方分別規定一個稅率,分別徵稅,比如美國聯邦和州就是這種情況,並且這是一種比較徹底的分稅制度;當然,分稅制還有一些其他的設置方法,不再一一贅述。
個人粗淺地認為,中國分稅制改革存在的根本性問題是一直糾結於中央和地方的財權如何分配的問題,但是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如何分配的問題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可能有人反駁,早有很多人重視這個問題了,但是,我認為,其實你所謂的重視並非我所謂的重視。當我們所有的專家都在苦惱於財權如何劃分的時候,確實存在很大一部分人在關注事權如何劃分,但是,這些人彷彿沒有足夠的動力去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解決措施,他們被一些看不見的東西羈絆著,至於是什麼,我先不明講,因為我想通過分析這個問題,你自己總結出答案。為什麼我們糾結於中央與地方財權的劃分問題?
因為中央與地方財政上本就是一種博弈的關係,如果中央集權過多,吝於放權,那麼,必然導致地方財政的多部分收入來自中央的再分配,即轉移支付。久而久之,地方便形成一種依賴,一種對中央財政補貼的依賴,從而對本地經濟的刺激與新稅源的開發,稅基的擴大等工作減少投入與努力,這當然是中央不願看到的。相反,如果中央放權過多,鑒於中國幅員遼闊,各地區之間經濟發展狀況差異大,資源嚴重不平衡的現實,中央在調節地區間差異的工作上就會顯得力不從心,為了保證中央政府的政府職能得到發揮,中央就不會放權過多。因此,中央與地方的財權如何劃分,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但是,我們不應該過於糾結這個問題,因為這並不是造成現在中國社會分稅制出現問題的最根本的原因。為什麼財權分配如此重要?因為,中央和地方有了財政收入之後,才可以履行相應的政府職能,提供公共服務和設施,即發揮「事權」。那麼,我們就知道了,解決這個問題的思路應該是先明確好事權的分配問題,財權的分配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原因很簡單,「拿多少錢,你就辦多少事!」這是最基本的道理。
因此,借鑒美國的經驗,我認為,現在我們的注意力應該放在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如何劃分的問題上。因此,制定相關法律,明確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分配,從根本上解決事權分配模糊,中央和地方採取「消極逃避」的問題。事權明確規定之後,中央就可以根據事權來相應地分配財權。在此前提下,中央建立徹底的分稅制度就會更加容易且會有更少的挫折與彎路。
雖然我並不知道是否所有的發達國家都採用了分稅制度,但是我相信這種制度將會越來越被更多國家採納,該制度將是許多國家稅制改革的總趨勢。因為分稅制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充當調節中央與地方權力平衡的潤滑劑。
個人淺見,靜待雅正。我猜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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