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場上,運動員有沒有「取悅」觀眾的義務?

此處「取悅」是指儘力打出精彩的比賽。

如果有這個義務,會不會出現觀眾「指揮」運動員的情形?

如果沒這個義務,誰該為觀眾的不滿負責?賽事組織方嗎?


1,群眾體育,沒有這種義務。你和我兩人相約球場鬥牛,比賽是你我之間的事情,輸贏也好,高興還是掃興,都是你我自己的事情,有沒有觀眾都沒有關係。你我的目的就是比一下咱倆誰厲害。這個角度上,運動員沒有必要取悅觀眾。

2,古典的,傳統的奧林匹克精神,也不需要。因為傳統的奧林匹克運動秉承的理念基礎是「更高更快更強」,很顯然這三個更是說給運動員聽的,不是形容觀眾的。過去奧運會還嚴格限制必須是非職業運動員參加,以保證奧運會的「純潔性」。在這個意義上,運動員同樣不需要取悅觀眾,運動員要做的是,想盡辦法戰勝對手。這就是那種爭勝的體育精神。

3,對於職業運動員來說,取悅觀眾就不僅僅是義務了。因為觀眾就是他們的衣食父母,是他們所生產的「產品」(比賽)的消費者。職業體育的本質就是把體育比賽當作商品銷售。當然這個商品比較特殊,除了最基本的產品——比賽 之外,運動員本身也是產品的一部分,所謂明星效應。因此你可以看到,對於沒有明星臉的運動員,比記一些大牌球隊的替補隊員,反而會在那種可贏可輸的比賽裡面更積極的比賽,因為對於這些運動員來說,比賽是他們唯一能夠生產出價值來的產品。對於明星球員來說,他們自己就是很有價值的產品了,為了保護這個產品能夠有更長的保質期,他們有時候會「消極比賽」。但是無論如何,這樣的本質都是為了取悅觀眾——消費者。

3.5 事實上,無論是籃球、足球這樣的職業化開展很好體育項目,還是乒乓球羽毛球這樣的奧運體育項目,在當今社會他們存在的一個重要意義就是要取悅觀眾。近些年來這些體育項目的每一次規則修改,比如籃球三分線的變動,合理衝撞區的設置,比如足球越位規則的反覆修改,比如乒乓球從球的大小到顏色到記分規則的變化,還有羽毛球、排球也一樣,很多規則細節的修改都是一個核心目標:讓比賽更好看,讓更多的人願意來欣賞比賽。如果勝負是唯一目標,萬全沒有必要做那麼多修改,所有人在統一規則下打球就好了嘛。所以說,那些說這些專業運動員不需要取悅觀眾的說法是多麼的可笑——取悅觀眾,就是他們存在的意義。

4,你這個問題想問的是昨天羽毛球的事情。這個事情又多少有些特別的地方。中國的體育既有群眾體育,也有職業體育,還有舉國體制下的特色金牌體育、奧運體育。和美國的一些主流運動,比如美式足球、棒球、籃球等,他們這些運動的群眾體育和職業體育是有著緊密的聯繫的,是基礎和精英的關係。但是中國的群眾體育和金牌體育根本是脫節的,無論是有巨大群眾基礎的羽毛球,還是沒有群眾基礎的比如舉重。國家隊隊員的選拔從一開始就是專業化,專門化的選拔。對於這些運動員來說,雖然他們完全依靠他們所從事的運動來生存,但是他們很顯然不是上面說道的職業化運動員的意義,因為他們產出的商品不是比賽,而是成績。在這個角度上來講,中國的乒羽運動隊從來不講體育精神,不取悅觀眾,普遍性的經常性的「做」球,安排內部比賽結果的事情,是有根本的基礎的,那就是因為他們只是要為成績負責,要為給他們發錢的體委或者有關部門負責。而這些部門對他們的要求,又只是成績而已,絕不是什麼精彩的比賽。雖然這兩者之間有交集,但是本質不同。

5,上面只是說到這種現象發生的內在原因。但是這不表示這就是合理的,這就是應該發生的。事實上,即使是中國這樣的成績優先的體制,從體育總局到下面各級運管中心和運動隊,誰也不好意思公開表明他們就是可以為了最後的成績而故意打假球,做球,或者放棄比賽。就好像這次羽球消極比賽事件被處罰後中國奧運體育代表團所做的表態一樣,他們也不好意思說這就是合理的。試想如果這次消極比賽的事件沒有中國運動員參與其中,全部都是外國運動員的話,國內的討論還會有如此大的爭議嗎?凡事總要有個度,你保留實力可以,但是故意爭輸這事兒很明顯的違反了絕大多數人心中的體育道德標準。


沒有,運動員的職業是運動,不是表演。

街頭花式籃球是籃球,NBA,FIBA也是籃球,前者是表演,後者是職業運動員。

賣藝的騎自行車,阿母斯特朗也騎自行車,前者是表演,後者是職業運動員。

唱京劇翻筋斗,體操也翻筋斗,前者是表演,後者是職業運動員。

……

真要表演,職業運動員花那麼大力氣幹嘛?我見過專業的羽毛球運動員給我們表演花式羽毛球:左手持拍,胯下接球,背後接球,扣殺入筐……花樣無窮而且根本不費力氣,還好看得多。如果是為了取悅觀眾,那他們費那麼大力氣去爭冠軍,是腦子進水了腦子進水了還是腦子進水了呢?

至於誰該為觀眾負責,答案是觀眾自己,你選擇觀看比賽是你自己的決定,比賽會打成什麼樣,什麼樣的比賽雙方會拼了,什麼樣的比賽會保存實力,去看到底值不值你自己該有個判斷,非要找無關緊要的垃圾比賽看那是自找的。我不是足球迷,可是西班牙對義大利我可以不睡覺起來看,如果有機會,有經濟實力花錢我也樂意;反過來如果是西班牙隊對不丹足球隊,給我票我也不會去看,想想就知道肯定全上替補還不好好踢。


只有一個方式:拿下比賽。


中國隊沒有按照觀眾和裁判的想法去做,所以……


事實上,乒乓球和羽毛球的規則制定組織,一直在絞盡腦汁的限制中國運動員,而不是為了觀眾的觀賞性。以奧運來說,只允許2位/對選手參加同一個項目,就是赤果果的歧視+壓制,如果要展示精彩的比賽,那麼就應該是世界排名前多少位的選手來參賽,這樣我們就不用假打什麼的,乒乓爭取包攬16強,羽毛球包攬獎牌吧。所以,這是國際羽聯是在自打嘴巴,出了問題他們自己也承認犯錯了,基本上按照他們一貫的操作來看,是針對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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