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賓館開房記錄擺在我面前時,是否應該繼續相信她?
------記錄是朋友在辦案到那家賓館的時候恰好發現,震驚之餘告訴我的。(如樓下所說,我的朋友的確也是公安,而且告訴我受到SB會的緣故,賓館開房不能只登記一人,必須登記兩個人的身份證)
-和她是小學同學,暗戀了10多年,後來的一次同學會上表白後進入熱戀狀態,父母也已經見過,並且同意她來看我的時候和我住一起,本來準備今年結婚。 -和她開房的男人是她的高中男友,已婚,是一個開房無數的獄警。-身份證號、房間號、開房時間,他們的記錄完全一致-開房發生在我回家後的第二天,那天本該是她上班的時候,但是沒有她的不在場證明(給必勝客打過電話表示沒有調查許可權,解讀不能)-「開房時間」之前她在上班地點附近購買過化妝品,但是此時間和正常的她的上班的任何一個班次的時間都不匹配。
-記錄中所描述的賓館不存在名稱完全匹配的 ,給一個名稱最接近的賓館打電話後查不到其開房記錄。-------------------事發之後,我問過她,她說絕對沒有,也不承認和那個人之前的關係。所以後來做的一切調查,我都是想證明她的話是正確的,想證明她那天沒有去開房,給家長一個交代,但是所有調查的結果都讓我變得更加絕望……
說下我的經歷吧。
我之前談戀愛的時候,我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發現了我男友(現老公)的MSN郵件,我發現他和一個女孩子一直有郵件來往,那個女孩子在最近的郵件中說」沒有了你,我就活不下去「,然後我男友回郵件說」我回北京後再也不會離開你「。 我當時就崩潰了,然後很傷心,決定不聞不問,直接分手。後來男友找到了我,苦苦哀求我聽他解釋,說那個女孩身體不好精神異常是他的一個朋友,為了安慰她他才這樣回的郵件。 後來我選擇的相信他,我們和好了,他確實也沒有再和那個女孩聯繫,我們結婚了。 而我也沒有再做過追查他這樣的事情,也沒有就這個事情糾結,因為他後來的表現告訴我,他愛的是我。其他的就不重要的。 我要說的是什麼呢?首先,不論你女友是否真的背叛了你,我要問的是——即使是真的,你會因為這件事情和他分手嗎?
如果你的答案是絕對的,那麼我祝福你,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你能找到更好的女孩。如果不是,你就要好好想下,萬一她是真的對你不忠,你能完全釋然么?以後不糾結不追究么? 如果你不是個洒脫的人,那麼你的原諒會換來你和她的不幸福,因為你心裡放不下,你記得一輩子,這樣的話,即使她悔改了,你內心還是覺得不平衡,總有一天,這件事情會成為導致你們吵架或者分手的導火索。這樣的話不如就此罷手,好聚好散。如果你相信你可以做到很洒脫,你確實也離不開她的話,我建議你不如聽聽她的解釋,相信她的解釋,畢竟,凡事都有可能性,不能那麼絕對。而且,誰能無過?要是她真的做了,承認了,願意悔改,你也能做到真正的原諒,我相信你們還是可以有很開心的結局。成長是痛苦的,有一天,你會區分「愛」和「相信」。
我愛我爸爸,但他開車我不敢坐——爸爸沒有駕照。她,是你深愛的人。(對吧?不要維護面子,不愛了就說不愛了。)
她,遇到了極大的困難,可能是自身性格的缺陷(說謊害人害己,製造更多的問題),可能是信任危機(也許她說的是實話,但被調查那一刻,信任已不存在)。因此,她需要支持、陪伴、幫助。(不要跟你自己比,你也需要支持,大家回答問題就是都支持你)這時候如果有個男人,北方叫爺們,挺身而出,說:無論發生了什麼,我願意照顧你下半生。
她會託付終身吧,我想。實話我真希望,那個站出來的男人,是你。為什麼我們平常說,女生對男生才叫託付終身?因為紅顏易老。
要不了五年、八年,她很快就沒有說謊的資本了。在那之前,有些智慧的女生,早早懂得珍惜,懂得忠誠,懂得把握。但也有一些女生,聰明,但用錯了地方。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玩什麼。我要說,後一種女生,仍然值得深愛,她也有她的真命天子。不要再給彼此壓力。倘若你自覺氣度不夠,放手也好,但祝福她!
用小心眼的方法思考,道理很簡單:離開後,你就是她的曾經滄海,她昨天能和高中男友瀟洒一會,明天就能和你亂夢重溫。:) 當然也祝福你!
我們都長大好多年了,遇到問題,別捎上家人。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只要你好好建設幸福,家人總會高興的。事發之後,我問過她,她說絕對沒有。
如果你相信她你就回答:「只要你說沒有,我就相信你」,然後以後就別提這件事。
如果你不相信她就應該他媽的分手。相信不是靠證明出來的。這事兒沒什麼信不信,只有忍不忍……
其實,就像創始人開公司一樣(對不起,有點職業病哈),如果你只熱衷於拿著算盤精細地計算著每一天的開支,你還是別創業了,或者別當老闆了。
結婚也是,如果不在一起的時候,你還要擔心她(他)在誰床上,而且要精確到幾點幾分,那你還真打算結婚吶?!如果你還樂此不疲地對故事情節精確性有興趣,恭喜你,你是貨真價實的綠帽專業戶,這輩子與綠帽結緣,損一點說,你是不是還想研究下他們用的是杜蕾絲的什麼型號,是否用的滿意?
任何事情,發源總是簡單的、直接的、自洽的,否則,不要耽誤自己的時間。
人生短暫,多做有意義或有意思的事兒。
首先要知道以下這些:
1.-記錄中所描述的賓館不存在名稱完全匹配的 ,給一個名稱最接近的賓館打電話後查不到其開房記錄。以上這點,是說明你朋友看到的開房記錄中,是沒有這個賓館呢,還是什麼?2.-和她開房的男人是她的高中男友,已婚,是一個開房無數的獄警。-身份證號、房間號、開房時間,他們的記錄完全一致如果雙方的身份證號碼都能對得上,相信就是真的了,因為即時有一個人的身份證丟了或者被冒認,可能性還是有的,但是2個認識的人的身份證剛好被其他2個人拿去用的幾率非常小.結論:
暗戀都是美好的事情,有可能現在在一起只是為了找尋過去的美好感覺.既然你們之間已經出現了這樣的事情,你追查下去是想還她一個清白,但是鐵證擺在眼前.如果你是不介意的呢,就繼續結婚但是,這件事始終會是你心中的刺,也會是她心中的刺,假以時日,經過生活的磨合,有可能爆發.
如果,我愛得很深的話,我會原諒她,繼續在一起,因為"男人偷吃不要緊,最重要的是懂得回家".
不過換做是男人的話,估計就有另外一句話"戴綠帽不要緊,最重要是拖得快"
PS,說說某個男人,謝霆鋒,大家都知道什麼事了吧?這事兒好玩兒的是,前不久才發生了有些類似的事情。
我是女方。
先生認為我有外遇。各種調查,結果總是「證實偏見」。比如,有個曾經喜歡過我的人給我打電話,我沒接,也沒在意,晚上無意中先生看到通話記錄,認為這個男的約我吃了飯,給我打電話我不用接就跟他去吃飯去了。又比如,我在地鐵里,手機在包里,太擠太吵了沒接到電話,他認為我是跟別的男人在一塊兒。如此之類,種種。
這種莫須有的指責真的很好笑。也很可氣。鬧離婚也多次。開始的時候我總是跟他就現象吵。針鋒相對的解釋和質疑。沒用。總會有各種詭異的指向,無法自證清白。(這事兒後來我就很同情韓寒,雖然我依然認為他不怎樣)「你和你同事在一起?你同事可以幫你作假。」「你有證據?你事先準備好的!」……後來我才意識到,根本不是這回事兒。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他根深蒂固的對我的不信任。這些不信任肯定有更遙遠的問題,比如很早之前他對我的認識。如果他始終抱有這個「先驗」,那永遠的結果都是指向「我不值得被信任」。
除非他邁過這個坎。我說這些,並不認為樓主不應該分手。樓主應該分手,因為你已經開始懷疑了。如果你忍,那結果依然是「偏見」——結果還是分手。
至於我呢。有一天,我先生也許是突然想明白了,他對我的看法和偏見說不定不是由於我自己,而在於他自己內心對於某些事情的看法。
於是,萬事大吉。事實很明顯是你老婆被別人插過了。這事的關鍵就在於你能不能接受。至於孩子,只要你視如已出,就是親生的
樓上大部分人說調查沒意義,我覺得樓主還是應該把事情調查清楚,實在調查不清楚了,等著下次機會吧。我覺得只有事實擺在眼前,樓主才會真的解開心結或者解脫。兩種結局都比稀里糊塗過日子好。
一隻巴掌拍不響,樓主是不是也有問題,或者直接就是問題的深層次根源,這不是我們所能得知的。
好聚好散,盡量降低對親人的傷害是當務之急。我不想以後都沒有自信對孩子說你是我親生的,分了吧~
看了提問者的更新,信任的堤壩已經決口,無法挽回了,這件事情最遺憾的是,你還為了相信而做的調查,希望你振作起來。
如果是正規賓館,公安網確實可以查到這些信息,不過,一般都是一個人登記開房啊。從現有的信息看,似乎並不能說一切都是誤會或沒有發生過,但有不清楚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我覺得還是應該調查清楚了再做決定。從你懷疑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經結束了。
作為一個已婚女人,我的觀點是,男人出軌基本上都是肉體出軌,為了孩子家庭或者雙方父母還有工作什麼的考慮會選擇原諒。而女人出軌多半是精神出軌,即使因為肉體出軌也會有感情成份在裡邊,一但心變了那可不一樣了,這樣的情況下是不能被原諒的。所以總體而言,女性出軌的代價還是蠻高的。
放手吧,兄弟! 如果你說的是事實,其實事實已經很明顯了,是你自己在自欺欺人的不願意接受事實,你總是覺得不甘心。 其實,不管結果怎麼樣,你都是輸家了。何必在糾結呢,沒什麼不甘心的。果斷的:分手! 如果,她真的愛的,真的沒做過,那麼她會給你一個足夠說服你的證據的。 或者,你可以直接去問那個男人的嘛,怕什麼,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不要跟不能完全信任的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