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古田順子被殺案(亦稱綾瀨水泥殺人案)?望深度解剖。

整個案件看完,毛骨悚然。

1.姑娘已經表示屈服了,為什麼罪犯們仍要繼續毆打,折磨她?

2.如果姑娘反抗到底,是否會有活路?或者(即使沒有活路)結局是否會比遭受後面的虐待好?(妹子是不良少女,應該不包子。)

3.如果我們遭到囚禁,該如何擺脫其控制?


我剛完成白銀案的分析,下一個就是這個案子,等我補樓!

以下是補樓!!抱歉!!拖太久了!!!

作者:十方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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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位置:日本 東京 東區

案件類型:非法拘禁附帶虐待殺人拋屍

結果:1名女當事人死亡

背景:群體及環境影響下的惡性犯罪

犯罪動機:群體情緒發泄與心理情緒發泄

犯罪目的:發泄、娛樂

作案時間:1988年11月- 1989年1月

人物關係:(來源於新聞報道並整理)

A,男(18歲)【宮野裕史(現改名為橫山裕史)】主犯,2008年刑滿出獄。

B,男(17歲)【小倉讓(現改名為神作讓)】,91年入獄,99年被釋放。在出獄之後的2004年5月19日,又因為監禁與毆打友人而被判4年徒刑。

C,男 (17歲)【湊伸治】拘禁住所提供者

D,男 (16歲)【渡邊泰史】成為閉居症患者

E,男【中村高次】曾以說笑的口吻回憶這件事,對此毫無反省

名詞解釋:

1. 逆偵測:根據電信技術反向偵測來電信息的電子偵察技術。

2. 吸食強力膠:之前流行的一種濫用化學藥劑行為,會讓人產生類似醉酒的快感,屬於類毒品範疇。

案件經過:(來源於新聞報道並整理)

1988年11月25日下午6時許,A到D的家裡約他一同去搶劫。晚上8點過後,他們騎著摩托車在遊盪途中遇見了打完工騎著腳踏車正要返家的學生古田順子,A將古田順子帶到賓館強暴。晚上10點,A打電話給先行返家的D,聽到B和C也在他家後,便叫他們3人出來。4人將順子帶往D家的2樓監禁。這天,D的父親因為參加員工旅行不在家,家裡只有母親和哥哥G。

1988年11月28日,A以「給你們看個好東西」為由,把E(當時17歲)和F(當時16歲)約出來,之後在一伙人在D的家人熟睡的深夜輪姦了順子。順子拚命的抵抗。在樓下的母親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順子的臉被壓在寢具上而無法出聲求救。他們更將順子部分的陰毛剃掉,還把各種異物塞進她的陰道里凌虐她。

1988年11月30日晚上9點,D的母親首度看見順子,叫D趕快讓她回家。但後來她發現順子還在2樓,便直接要順子快回家,但似乎沒什麼效果。他們不分晝夜地玩弄順子的肉體,每當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時,少年們就會把她的頭浸到水桶里,讓她清醒後在繼續凌虐。這段期間他們輪流地監視,不讓她逃跑。

1988年12月初的某日下午4點,順子趁行為人睡著之際,從2樓來到1 樓的客廳,打電話報警。但不巧,被睡在電話附近的A發現。很快地,警方利用逆偵測查到D家的電話打過去做確認時,A接起電話敷衍警方後便掛上電話。A和B因為此事,對順子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殘暴,打她、踢她、甚至還拿打火機燒傷她的腳背。除外,還喂她吸食強力膠、強灌她威士忌等酒類。

1988年12月5日,東京的中野車站內發生了電車追撞事件。A故意欺騙順子說:「你父親坐在那台電車上掛了,現在電視正在播。你看到沒有」,當她露出擔心的表情後又故意問她:「你現在是什麼心情」,「我很難過」聽到順子的回答後A又告訴她:「其實我是騙你的」。A、B、D三人藉此不斷重複著「死了啦」、「還活著」之類的話語,讓順子的心理陷入極度的不安當中。

1988年12月10日,順子開始央求少年們放她回家。於是A就問道:「你回家後要怎麼跟你老娘說」。「我會跟我媽說,我這段期間都在外遊玩」「穿學校制服能在外玩這麼久是嗎」A如此回答她,同時施以暴行,對她又踢又打。甚至還將打火機的填充油倒在順子的腳上點火,看她驚慌失措地要將火拍息的樣子取樂,如此行為持續了好幾次。

1988年12月中旬,因為順子的尿弄髒了棉被,B跟D狠狠地打了她一頓。不斷毆打的結果,順子的臉部異常腫脹,完全看不出五官輪廓,慘不忍睹,行為人們因此笑成了一團。

1988年12月底,施暴程度越演越烈的同時,行為人給順子吃的食物也越來越隨便。食物主要是D的哥哥G(當時17歲)負責。剛被監禁的第一天還有叫外賣,後來只剩下一天一瓶牛奶,偶爾配上一塊麵包。也不讓她去廁所,叫她尿在紙杯里,再強迫她喝下。「我什麼都做請你們放我回家」順子不斷地苦苦哀求。如此,她被強迫全裸跳舞、在大家面前自慰、甚至還被人用直徑3公分的鐵棒和玻璃瓶塞入下體。D的雙親此時已經感到不對勁,但是卻怕在追問下去兒子會發飆,因此一直對二樓的聲音充耳不聞。順子因為腳上的燒傷化膿無法行走,身體也變的越來越虛弱,還散發出惡臭。A因為討厭這股臭味,比較少到D家去。

1989年1月4日早上6點(監禁第41天),A因為通宵打麻將輸了很多錢火氣正大,便將這股怒氣發到了順子身上。B、C、D三人因為討厭順子腳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C家裡打電玩。A到C家找他們後,一伙人往D家二樓前進。少年們配合著音樂的旋律毆打順子,順子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鮮血給染紅了。此外行為人把蠟燭點燃,拿到她的臉上滴蠟,讓她整個臉上都是蠟油。C因為不想沾到血,於是將A吸膠用的塑料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後順子全身僵硬,開始痙攣。途中,A拿出了一支鐵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鐵球,D將那支鐵棒往順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輪到A來施暴時,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附半開玩笑的神情,讓暴行更加嚴重。早上10點暴行結束。A用錄音帶的磁帶綁住順子的腳防止她逃跑後,一伙人出門桑拿。順子死亡。

1989年1月5日早上,不知該如何處理屍體的行為人們,將屍體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內提上車,之後將順子的屍體連同她的書包一同放入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汽油桶里,倒入水泥。水泥是A從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來的。早上8點,行為人原本想將汽油桶丟棄到海里,但是將車子駛至海濱公園整備地時,心裡害怕,便將汽油桶拋出車外,丟棄在整備地里。

注意:監禁42天的時間裡,幾位行為人邀請了不良少年朋友多達數十人來侵犯受害者。

罪犯環境背景以及犯罪心理分析:

環境背景方面:(部分來源於新聞報道並整理)

這是第一次用水泥棄屍,所以之後漸漸開始有人加以模仿。在日本,也因為此案件而特別修改了《少年法》。此事件是平成元年(也就是天皇駕崩那年)發生的,對日本社會影響深遠。

主犯A(當時18歲),父親在證劵公司上班,母親則是鋼琴老師,還有一個妹妹,兩人工作都很忙碌,A從小就得不到雙親的關愛,而父母親彼此的關係也不和諧。A從小脾氣就很暴躁,國中時學習柔道,並且很有建樹,因為作為特長生上了高中。因為A的柔道表現很突出,在學校常常被學長欺負。為了發泄怨氣,A會在街上找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煩,在家則會對母親拳打腳踢。A在一年級第二學期時被學校退學,之後打工,同時加入飛車黨。平時靠飛車搶劫來賺外快,這期間又染上毒癮,開始和流氓打起交道。A成立了一個叫做「極青會」的少年流氓組織,並擔任首領,平時主要是強迫推銷店家買花等等。同時他和B、C、D三人的關係匪淺。A因為幫D的哥哥找偷車賊,變得能夠自由進出D的家。同時A又跟C的姐姐交往,所以C之後就理所當然地變成A的小弟。

從犯B(當時17歲),在小學3年級時雙親離異,有一個姐姐,母親在酒店上班,對他疏於照料。國中時曾經有一年是A的學弟。畢業後考上私立高中,但在一年級第二學期被退學。之後讀了2個多月的夜校,白天的工作則不定。

從犯C(當時17歲),五歲的時候父母離異,母親是美容師,工作忙碌無時間照料C,父親離婚後不久死於交通事故。家中有一個姐姐。中學是A的學弟,和A差一屆。高中進工業學校就讀,但很快就被退學,之後不停地換工作。

從犯D(當時16歲),犯罪行為場所提供者與參與者。他的父母親在同一家診療所工作,父親是行政主任,母親是護士。家中還有一個哥哥G(受害者食物提供)。夫妻倆同樣感情不合睦,在家中口角不斷。國中時是A的學弟,和A差兩屆。高中就讀工業高中,但讀了一年就休學了,而後沒有固定工作整天遊手好閒。

注意:這群行為人的父母因為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有脫軌的行為他們都不敢責斥。4人每天晚上,都會聚集在D家的二樓,A當時就已經在用自己的車從事犯罪,例如強拉女子上車後施以強暴、或者是飛車搶劫等。

犯罪心理方面:

首先,小社會環境。雖然這個很多人都會說,哎呀不就是原生家庭,父母之類的嘛,嗯……沒錯,是這些,但是這個案子中的青少年行為人的社會環境比較特殊,不僅僅是這些,相比家庭,其他的影響個人認為更大。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當我們關注這些行為人的環境背景的時候,會發現一個問題,這些行為人的父母,無一人涉及犯罪甚至連違法行為都沒有。我們說如果一個行為人,在父母一方或雙方有越軌行為的家庭環境下長大,那麼這個行為人很可能是易感體質,也就是後續犯罪的可能性會比較高,但如果是父母都沒有越軌行為的家庭呢?

在這個案件裡面,我們關注的小社會環境應該從家庭,更多的轉移到學校和朋友圈去。行為人都有被退學或者是自己休學的背景,當然,這可能是因為行為人在學校的行為威脅到了學校的其他學生,但是在該受教育的時期從學校脫離,這無疑對行為人是一種非常強的負面反饋,會讓行為人覺得自己瞬間成為了無管制的早期社會人,被相對平靜的環境拋棄,加深行為人的自我否定;朋友圈的進一步推動,我們注意到這個案子的特殊性,除了最開始A對順子的強姦行為是一個人完成的(強姦的前置行為也是A和D結伴完成),其他的犯罪行為均為群體或者結伴,人數不少於2人,行為人互為走的很近的朋友,每個人的行為都在互相影響,互相為對方的學習榜樣,只要朋友圈中的一個人出現了犯罪行為,這樣的心理因素就會隨著接觸而被另一個人感受到,每一次的犯罪行為的發生都是一種負面反饋的交流,這種交流使得犯罪心理隨著行為次數的增多而趨於穩定。

其次,烏合之眾與群體犯罪。這個案子里,我們不得不談到群體心理對於群體中個體的影響,以及群體犯罪心理的可怕。好像所有的群體犯罪一樣,邪教類別,傳銷類別,煽動類別的,這些犯罪行為發生的過程中,總會伴隨著一些無法讓人理解的行為,個體為什麼會輕易聽從指揮?個體為什麼會沒有自主能力?

我們從幾個方面來分析這個案子的群體犯罪心理,第一,群體去個性化。一個群體行為,包括哪幾點?1.尋求行為參照 2. 對偏離的恐懼 3. 群體的凝聚力。這個群體犯罪行為中,行為參照物開始的時候是A的行為,後面變成了大家的行為;群體中的每個人都擔心,如果別人都做了,自己不做,那麼犯罪群體中的其他人會如何對待自己?群體的凝聚力在這個案子裡面,就是大家都做了同一件犯罪行為,已經在一條船上了,並且有A這個大哥在控制著。在以上三個因素的作用下,個體融入群體時,他/她的自我意識會下降,體現出來的就是去個性化,自我控制和自我評價下降,這是人作出侵犯行為的眾多因素中的一個。個體自我意識水平降低的時候,個體的侵犯性就會增加。站在這個角度,我們就很好理解行為人的群體行為了,社會心理學角度看,侵犯動機是有意做一些受譴責行為而使自己獲得平衡和滿足的一種心理傾向,當個體融入群體時,群體的整個情境都很浮躁,群體主流思想目標明確(就是去發泄),會導致個體去個性化速度加快,在去個性化過程中,很容易發生一些平常不太出現的行為,當然包括這個案子里很不合理甚至是變態的持續侵犯性行為。

第二,群體對於行為後果的認知缺失。「任何人在實施一個行為的時候,都會對行為帶來的後果做預先判斷,但是這個案子看上去並不是這樣,到了監禁後期,行為人才開始知覺可能會有不好的後果發生」。無疑,這些行為人的行為都是非常殘暴的,並且並不受控制的。為什麼?前面這句話,講述的是個人的行為歷程,而此案中,是以群體行動的。社會心理學裡面提出幾個概念,「責任意識降低」,「責任分散」,提出這些概念基於一個現象或者說問題,就是一般有他人在場的時候,對個體的利他行為往往會有負面的影響,在場的人數越多,利他行為就會越少,由於他人在場,導致個體責任意識喪失,或者導致責任分散。這個案件裡面,由於這種責任分散,各個行為人都覺得別人會有分寸,會意識到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所以不是自己的事情,加之本身對於行為認知的缺失,造成無法控制的後果。如果情境中出現助人行為的榜樣,會產生示範效應,對侵犯行為有抑制作用。很可惜,這個群體中全部是嚴重的侵犯行為!而有很重要作用的父母也沒有及時起到作用,或者說作用不能。

再次,受害者心理。這個案子需要談到受害者心理,其根本關注點在於,曾經D的媽媽先後兩次,一次叫D送順子回去,一次是直接叫順子回去,受害者順子都沒有繼續要求或者是自行離開。第一次我們很好理解,母親的角色在D這裡是沒有任何力度的,所以D肯定不會乖乖的把順子送回去,但是第二次呢?D的母親直接和叫順子離開,順子也並沒有行動,原因是什麼?這兩次請求離開,都發生在順子被拘禁的前幾天裡面,順子在這幾天裡面遭受到的是輪姦和性凌辱,緊接著,順子做了一個行為,準備打電話報警。我們把順子所有的行為放在一起來看,拒絕自行離開,然後打電話報警,說明了什麼?

這些行為說明了幾個心理狀態。第一,順子低估了行為人對自己的傷害程度,認為行為人的群體行為是偶發的,並且不會繼續惡化,這個時候的順子對於自己的遭遇依舊存在著僥倖的心理。第二,順子寄希望於外部的尋找,因為自己已經沒有歸家很多天,順子寄希望於自己父母的尋找,以及她自己報警之後,警察的調查和救援。第三,害怕報復。對於順子來說,心理上認為這群不良少年什麼都可以做的出來,甚至連自己父母都可以不放在眼裡,即使順子跑回去,也會被再一次抓回來,因為行為人害怕順子報警,所以一定要把順子控制住,這種對於後續行為的恐懼,導致順子不敢進一步自行離開。這個案子中的受害者,並沒有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情況。

最後,原髮型犯罪者的進化之路。原髮型,漸變類別犯罪者裡面最難改正的類型,從少年時期開始,通過不良交往和違法行為的嘗試,累積了經驗,逐漸發展成個性化的犯罪心理,並開始實施犯罪行為。這類犯罪者社會化過程不完全或者是經歷了錯誤的社會化,第一次犯罪年齡早,根深蒂固。在這個案子裡面,A起到的作用尤其大,因為A是犯罪群體的領導者,也就是主犯,但是A的行為並不是一天就定型的,從背景中我們可以看出A行為軌跡的變動。由於缺乏關愛,所以脾氣暴躁(因為A覺得發脾氣可以獲得父母的關注和愛),後續學了柔道,厲害了,極大的滿足了A的表現欲和控制欲,使他覺得自己有能力獨當一面。

A懷著躍躍欲試的期待進到了高中,結果被學長霸凌,因為學長覺得A搶了風頭,那就要壓壓風頭。這個時候A很壓抑,因為現實情況和自己想像的那種感覺差太大,於是他就去社會上發泄,選擇目標為有越軌行為的混混(為自己的暴力行為找合理化借口)以及中年大叔(對於年長者的目標泛化的報復),至於A回到家對於母親的暴力(一方面報復母親對自己童年的忽視,一方面是對父親對母親態度的學習),又因為這些A認為是沒有多大問題的行為,學校開除了A,A這個時候覺得因為「正常行為」開除我,那索性我就不讀了,於是去打工。

A在進入社會之後,對於越軌行為群體是不抗拒的,於是加入了暴走族,那個時候的暴走族不像現在的,我去日本的時候就見過暴走族,現在的比較文明了,那個時候的暴走族就是黑社會前置階段,於是這個時候的A開始正式的接觸犯罪,犯罪心理也開始了快速個性化和動力定型的轉變過程,在這個過程中,A的犯罪技能也在團體內部的交流中完善。這個進化的道路,同樣可以套用在B,C,D身上。值得注意的是,原髮型的犯罪者很難去矯正,再犯的可能性很高。

其他問題: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我們之前有專門的文章分析過,所以就不多講了,多數是心理和生理髮展的不平衡以及社會撕裂造成的扭曲造成的越軌。

本案中的行為人不存在顯性的人格障礙,多數的行為是因為群體影響以及青少年時期認知錯誤的強化造成的,A作為主犯,可能會體現出情感淡漠,偏執,情緒化等性格特點,但是並沒有上升到人格障礙程度。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在拋屍路上的恐懼心理,這個是犯罪行為實施完成之後,犯罪心理進入到後續潛伏階段的正常反應,這個時候行為人開始受到各種負面心理的攻擊,不斷的挑戰自己的衡量標準和行為準則,恐懼就是其中之一。

拋屍手段的模仿,水泥封屍確實對後來的一些犯罪者提供了例子,因為這個案子的敗露,並不是發現了裝著屍體的水泥桶,而是行為人因為其他事情在被警察詢問的過程中偶然透露的。

繼發行為:

2004年7月3日,琦玉縣的一名計算機操作員-神作讓(當時33歲)遭到逮捕,他涉嫌綁架、監禁一名男性友人(當時27歲),並對他施暴傷害。而神作讓就是「綾瀨水泥殺人案」中,被東京高等法院判處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的少年B。

2005年3月1日,東京地方法院判處神作讓有期徒刑4年(求刑有期徒刑70 年)。

補樓完畢,再次抱歉,拖太久,希望回答可以幫到你,謝謝


謝邀。

我不是研究犯罪心理的。作為一個身心健康的人,對變態心理我也不懂。不過想來就是因為逆來順受才會受虐待啊,因為太聽話才可以為所欲為啊。其實關了這麼久,真想跑絕對有機會跑掉的。但是就是還指望對方會放了自己沒努力進行自救所以才被玩死的啊。

一般情況碰到暴力侵害無力反抗就盡量順從降低傷害,你要都被打得跑都跑不動了,那就更沒戲了。先假意順從,在對方放鬆警惕後找機會逃脫。不要寄希望於對方玩膩了把你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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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題主略微有些激動,我再補充回答一下吧。首先題主既然問有沒有活路,如果我們遭到囚禁應該如何擺脫其控制。那麼我們討論的就是如何求生的問題。既然討論求生問題,古田順子她沒能成功逃脫,她死了。那麼只能說討論她哪點做得失敗。古田順子在這個問題上只能作為反面教材。因為她失敗了。不是我們站著說話不腰疼,也不是我們苛責要求古田順子具有什麼素質,是被犯罪分子囚禁逃脫本來就是一件困難的事情,想要順利逃脫生還,必須具備這些素質。她不具有這些素質,並把希望寄託於犯罪分子自己把她放了,所以她死了。求生就是這麼殘酷的一件事,就如同獅子追逐羚羊,別跟我說不應該苛責羚羊跑得慢,明明羚羊安靜吃草沒招誰沒惹誰憑什麼就要比獅子跑得快。是因為它必須跑得快,跑不快就會被吃掉。這就是一個自然淘汰的過程。

被帶去賓館強暴,沒有向賓館前台求救,平均五天打三次電話回家,沒有想出任何在電話里哪怕隱晦求救的方法。被囚禁期間,早期看管的嚴沒有辦法求救也就罷了。後期看管的不嚴,也沒求救,門出不去,從窗戶往外掛求救條幅什麼的也並不困難。只是逆來順受,寄希望於對方把自己放了。這就是她最終死亡的原因。再說句殘酷點的,就是因為她逆來順受才會被囚禁這麼久,如果各種不配合,那幾名罪犯也不會玩的這麼開心。覺得沒意思說不定還真把她給放了,當然也有可能早早把她殺了,但至少不用受這麼多的罪。想逃生可以假意順從放鬆對方警惕,但那是為了給自己逃生創造機會。而不是真的特么的百依百順對方就會把自己放了。我要是犯罪分子抓個百依百順的人回來我也捨不得放走


看完福田孝行的案件跟過來的,了解了案情後真的覺得美國能夠持有槍支是多麼高明的制度。一方面防止政府獨裁,一方面還能解決這種深仇大恨。


不請自來的回答一下問題

1.姑娘已經表示屈服為什麼還有罪犯還要折磨她

對於這個問題我簡單的把罪犯分為兩種

1??是有明確目的

這種罪犯往往還是有一定認知 不會做太絕的事 他們會考慮後果所以往往做的事也和他們的目的有關

這種案件被害人表現順從可能還有救 而且過激反抗可能會出現反效果(比如一小偷只是想偷錢 被你發現了你威脅他要報警 他又是學校的學生還是法盲覺得被抓到了就死了 於是他想殺了算了…… 就這個意思可能沒表達清楚)

這種罪犯手上如果有兇器 你還刺激他很容易出現情緒激動的傷害 因為他很緊張

2??沒有明確目的

這種人就是沒有知識不考慮後果 可以簡單稱為亡命徒 我認為水泥案的6名犯罪分子就是這類 何況他們還未成年受到法律保護

還有由於是團體作案所以就像酒桌拼酒一樣 他們害怕自己和群體中任何一員不一樣 甚至有比較誰比較厲害之類的心理 所以這對於他們是遊戲 沒有人在乎順子的死活

簡單來說就是 犯罪者不在乎結果你的行為 你怎麼做對他們來說沒用 所以他們不會放過順子的 這種罪犯可能也許激烈的反抗有用 但是我認為主要還是犯罪者的原因造成慘劇的

2.如果姑娘反抗到底,是否會有活路

其實我想說出了事很難逃脫的

順子反抗的機會大概是在酒店前台的時間 和剛被威脅的時間 (求救或者分散注意力)

已經被囚禁的時候很難逃脫 可能這裡還是自殺好一點…(歡迎其他人補充 我覺得被囚禁幾乎沒活路 但也想知道能有活路的辦法)

遇害逃脫辦法 :

我覺得各位可以看看這個帖子說的 有多個案例分析

https://tieba.baidu.com/f?kz=3271723206mo_device=1ssid=0from=844buid=0pu=usm@1,sz@1320_2001,ta@iphone_1_9.3_3_601bd_page_type=1baiduid=27C99AE449D837839BCA910A85AE0EA2tj=www_normal_2_0_10_titlered_tag=1952708039?pn=0

我認為只有最初有大幾率逃脫 而且還得智取

順子心理的分析:順子很乖 但是又是不良 我覺得可能妹紙是個盲目從眾卻又膽小的人(比如成績不好所以當了太妹 其實也不太想當太妹 但是成績不好的都當了太妹 還有人問自己當不當太妹 那就當好了) 雖然家人沒有察覺到女兒的問題 但是她也不想給家人添麻煩或者害怕報復想要保護家人 就是因為她考慮的太多 低估了犯罪者的行為 造成了慘劇

3.遇到囚禁該如何擺脫控制

還是重複一句 挺難的 但是也不是沒有辦法 一定要留信息留信號 什麼往樓下扔東西什麼往樓下扔錢 別太乖 智取啊

題外話:我作為一名產品設計的學生 正在努力設計一款保護女性安全的產品 希望能幫助到愛護自己的女性 以後可能來發個軟廣啥的

最後的最後說一句 逝者安息 要真是有投胎希望順子能找個好人家 活著的各位別輕視生命!別去一個人跑去郊區!早點回家!別在外面瞎惹事!


日本男少年最終的下場就是身敗名裂,家產抄沒,性病纏身,骨肉破碎,街頭流浪還被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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