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蘇邳州一男子捅殺6名小孩致2死4傷」事件?

新聞已經出來了

江蘇男子將6名小孩哄騙到家中捅殺 致2死4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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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報道:

徐增志殺童之前先殺了岳父重傷岳母及外甥

新聞里說徐增志身患癌症,已時日不多,如果這是真的,他可能覺得反正要死了,不如在死前干出點事,把自己討厭的人都殺了。

可是他為什麼要殺鄰居家的小孩?最重要的是鄰居家的大人他為什麼不殺?實在難以理解他討厭鄰居的小孩勝過討厭鄰居家的大人,不是嗎?

請大家繼續分析徐增志的心理,以及殺人動機。


還好在北京南站被擒,感覺他是來帝都還想玩票大的。

對孩子下死手的成年人,基本都是人渣


不單是個變態,還tmd無知。

ps

推薦《危險人格識別術》這本書。


4月26日晚更新:

根據題主新增信息,文章開頭說徐增志先傷害了岳父母和外甥,傷害了6名兒童;但文章中又提到案發當天下午四點,徐增志的妻兄就接到電話,家裡出事了,根據警方通報,傷害兒童的案件是下午六點左右發生的。時間前後矛盾,所以暫時不將這段列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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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 @韓小狄 的回答,將6名小孩哄騙至家中並進行傷害,導致2死4傷,能實行這種規模殺人事件的兇手,不能用簡單的「人渣」、「報復鄰里」來概括,背後有更深層次的心理原因。對於徐增志本人,這也是一個悲劇。

以下分析中提到的徐增志的生活經歷,來自澎湃新聞的報道(江蘇邳州殺童案嫌犯:村裡有名的酒鬼,曾冬天將妻子脫光暴打)和自己的瞎想。我並不是專業人士,如有錯誤、不合理之處,懇請指正。

1.從客觀的身體條件來看,徐增志的智力正常,「一畝一分他都算得很清楚」;身體素質正常,平時種地,說明有勞動能力,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大學畢業了,小兒子才七歲,說明他具備性能力。這種行為並不是身體缺陷引發的心理問題而導致的。

2.從心理來看,徐增志在兒時受到了極大的心理衝擊,且沒有及時得到疏導,影響了他成年後的性格,並造成了這次事件。

現在,我們回到徐增志還是個小男孩的日子。

徐增志的父親在徐增志哥倆小的時候就對他們的母親施以暴力,而且兩人全都赤裸著身體,鄰居也難以出手制止。對於兩個小男孩來說,首先這會影響他們對於女性的認知,尤其是在幾十年前的時候,農村地區重男輕女現象依然很嚴重,這種行為會進一步加深他們對於女性是低等性別的認識。

同時,鄰里覺得他們的父親這種行為屬於變態,並不是因為家庭暴力,而是因為兩人都赤身裸體。而徐增志的哥哥能在13歲就因為這件事服藥自殺,一方面是因為家庭環境的壓抑,另一方面則是來自周圍人的歧視,成年人和同齡人都有可能因為他父母的行為而對一家人進行嘲笑、攻擊。最終,哥哥選擇一了百了,徐增志雖然沒有自殺,但內心一定是極度自卑的,沒有什麼好朋友,只希望自己能夠盡量低調,很少和其他人交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其實,哪怕沒有家暴中的赤身裸體+鄰里的嚼舌頭,父母經常打架也會使孩子趨於內向,喜歡逃避,沒有安全感,對家庭沒有歸屬感。)

而當徐增志的母親離家出走後,家中僅剩下徐增志和他暴力的父親兩人。個人覺得,徐增志的生活並不會因此得到多大改善,很有可能父親的一部分怒火轉移到了徐增志的身上。總之,他的成長經歷應該並不幸福。

徐增志成年了,在經過自由戀愛後,找了一個踏實的媳婦,過上了自己的小日子,希望能夠忘記兒時的痛苦經歷。開始時兩個人還很甜蜜,但有一天,夫妻發生了矛盾,徐增志很生氣,他要找個方式發泄。

可惜的是,他的教育程度只有高中,也沒讀過很多書,唯一的經驗來自於他的父親。通過對妻子的暴力,憤怒得到了釋放,但他還是不由得想起了父親曾經的行為。這麼做真的是對的嗎?但除了這種方法,我還能怎樣發泄呢?

對,還有喝酒。喝酒會緩解痛苦,讓自己麻木,還會壯膽。從「我這麼做和我爸當年的做法是不一樣的」,到「我就算和他一樣又怎樣」,但凡有什麼不順心,他都更容易以對妻子的施暴和飲酒來減輕壓力。徐增志逐漸放棄了反抗,讓自己重新活成了他父親的樣子。

這就像是一個惡性循環,徐增志對妻子施暴,增加了對自己的不滿,也給他的孩子同樣造成傷害,兒子和他逐漸疏遠,家庭的不可靠在徐增志成年後再一次被證實,對於徐增志來說,有他自己就足夠了,和他人的交往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在去年冬天的那次施暴過後,妻子終於帶著小兒子離開了他。開春了,到了農忙時節,徐增志也每天去田裡幹活。但回到家中,和以往不同,妻子和小兒子沒有在等待著他,只有他孤單一人,對比之下,和小兒子同時畢業的小孩子們,放學後會和同樣忙碌了一天的家長共進晚餐。比起要報復鄰居阻止家庭暴力的行為,這種對家人的渴望更有可能是此次犯罪真正的trigger。

終於有一天,他趁著其他家長都在田裡幹活,提前回到家中,並引誘6個小男孩到自己的家中,享受了短暫的快樂時光,緊接著便是如洪水般襲來的不滿、嫉妒:我得不到的,他們也別想得到。

這一天,徐增志還是喝了酒,喝到滿臉通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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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增志的確傷害了6個無辜的孩子,並導致其中兩人死亡,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但如果對這次案件追根溯源,徐增志並不是唯一要承擔責任的人。他的鄰里需要反思,兒時和他有相似遭遇的人需要反思,教育者需要反思,更多的父母需要反思。如何擺脫自己兒時的心理陰影,如何不給下一代留下心理陰影,如何發現並幫助受到心理創傷的人,這是每個想要對自己、對社會負責任的人應該考慮的問題。

最後,希望徐增志的兩個兒子可以走出陰影。他們同樣值得幸福的人生。


不希望家鄉以這樣一種方式出名


老家在那 說點知道的吧 他爸爸之前也是變態 打他媽媽特別狠 他哥哥自殺死的 因為在家待不下去媽媽總是被虐打 然後這個殺人犯和他爸爸一樣也虐待老婆 冬天把他老婆上衣脫了在院子里用皮帶抽 揍 後來老婆帶二小孩逃跑跑了 大小孩很小就出去打工了 和家裡根本沒有聯繫 因為這個家不是人待的 這個人以為他老婆跑到娘家了 娘家根本不知道也沒有藏閨女 因為他老婆害怕根本沒有回娘家 也不敢和父母說自己去那了 然後他一怒之下傻了岳父 然後逃回家以後 一想自己也完了 之前鄰居都勸過他打老婆 說他太狠打老婆太重 他就對鄰居產生怨恨 覺得是鄰居教唆她老婆帶小孩跑的 然後他發瘋了把鄰居小孩騙到家裡 都殺了 好像都是男孩 農村特別重男輕女 所以他專殺男孩


說幾句題外話,對於這樣的人渣,肯定死刑無疑。

不可否認,現在社會貧富分化,城鄉分分已經很大了,矛盾和問題也是與日俱增,最終又社會弱勢群體來承受更多不利後果。

在法院日子也不短了,天天接觸矛盾以及負能量,整個人也奇葩了許多,許多當事人真的為了一點點利益真恨不得殺掉對方(例如欠了幾千塊中介費,要求法院對被執行人斷水斷電,但執行中是必須保證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的,這樣的做法肯定違規)。

人渣之所以稱之為人渣,就因為是他們喪失了人的本性,


徐增志殺童案的悲劇根源

4月24日晚,江蘇省邳州市徐口村發生「殺童案」,6名兒童在徐增志家中被其用器具重創頭部,2人不治身亡,另外4名兒童目前仍在搶救中。當晚11點半左右,徐增志在北京南站下火車時,被北京警方一舉擒獲,目前已被帶回徐州。

6名兒童,2死4重傷,最小的3歲,最大的11歲。他們的生命才剛剛開始,卻天降橫禍,遭如此殘忍的屠戮。心如遭重物撞擊,沉重而疼痛,那6個孩子的父母親人的悲痛又將達到什麼程度呀!我仰望蒼天,苦雨淋淋,蒼天亦在無言啜泣;我握緊拳頭,指甲深深嵌入皮肉,卻感覺不到疼痛。

多年的教育經驗告訴我:一個人有問題,他(她)的背後一定有一個問題家庭。果不其然,家住和徐增志家隔一條河的王老太說,徐增志的家暴行為或許受到其父的影響,「徐增志的爸爸當年就喜歡打老婆,對徐增志媽媽很不好。徐增志有個親哥哥,受不了他爸爸打他媽媽,20多年前就喝農藥自殺了。」徐增志的父親對母親施加暴力,徐增志結婚之後就對老婆施加暴力,手段與其父施暴相似。2015年冬天,陰曆的臘月26,天冷得手都伸不出來,徐增志的妻子一絲不掛地跪在院子里,徐增志在不停地往她身上澆涼水,然後「再用電風扇吹。」徐增志也是赤裸著身子。徐增志的父親以前就經常打他的母親,而且也是把老婆脫光了打,然後自已也是赤身裸體。

徐增志為什麼會做出如此殘忍之事?

我在《為了孩子,女人一定要反抗家暴》一文中提到:「孩子以父母成長為榜樣。男人對女人家暴,女人選擇隱忍,孩子可能如父親一般殘暴,可能如母親一般懦弱,對將來的生活可能充滿仇恨,可能充滿畏懼……」徐增志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他又成了家庭暴力的施加者,而且變本加厲,將施暴的毒爪伸向了無辜而又年幼的孩子,社會危害性更大!

施加家庭暴力的人,他的人格會越來越扭曲。施加家庭暴力的人一般不會有好的人際關係。家庭暴力導致家庭關係緊張甚至家庭破裂,鄰里鄉親看不慣徐增志家暴,自然會指責他,不願與他多交往。徐增志對老婆施加暴力,忍無可忍的女人帶著自己的小兒子逃離了魔窟,徐增志的大兒子在外上學畢業後留在南京,他大兒子和他的關係也不好(當然,也不可能好),鄰里也不會與他有什麼交集。於是就出現了新聞中這樣的報道:「徐增志在村裡幾乎沒有朋友,也很少與村民及鄰居來往,自去年春節前妻子離家出走後,徐增志更是把自已關在家裡不出門,有時一個月都不見他一面。」人是具有社會性,一個妻離子散一個幾乎不與人交往的人,生活在自己孤僻陰暗的世界中,人格越來越扭曲。人格扭曲的人多會做出極端的事情來。

施加家庭暴力的人,能力會越來越蛻化。徐增志曾在街上做過小生意——賣汽球,有時候會到學校和幼兒園門口去賣,但四、五年前就不再幹了,除了種地,據說現在他什麼也不幹,整天蹲家裡。重慶女醫生張曉燕中毒死亡,她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張曉燕是家庭唯一的經濟來源,她的前夫黃學通在當地的名聲並不佳,無論是人品長相還是能力都配不上她,張曉燕每個月要給他2萬元還外債。內蒙古受家暴死亡的女記者紅梅,丈夫金柱經常賭博,還欠了一屁股債,他的工作表現也不令人滿意,2015年10月寫過一份檢討書,承認工作中出現遲到、早退和礦工等不認真問題。三個近期發生的施加家庭暴力的人都表現出能力蛻化的問題。能力蛻化,不能適應這個社會,他們就會慌張,越發要抓住點什麼,對老婆的家暴也越來越厲害,他們以此來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老婆逃走,他無處施暴,就將怨氣轉移到無辜人的身上!慘案就這樣一件接著一件地發生!

近期發生的幾件慘案告訴我們,家庭暴力除直接傷害了家庭成員外,更是威脅社會穩定的地雷。你不知道這一顆顆地雷埋在哪裡,你不知道什麼時候你會踩上這顆地雷!

那麼,面對家庭暴力,我們能做點什麼呢?我們一定要做點什麼!

首先,要加強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力度。家庭暴力在社會進步的今天依然大量存在的原因,就在於很多人以為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事情,外人不好過多干預。而慘案告訴我們,家庭暴力不僅僅是家庭問題,更是社會問題!《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社會各部門各組織要根據自己的職能做好反家庭暴力的工作。關於這點,《反家庭暴力法》上已經規定得清清楚楚,我不再多說了。

其次,受害人要勇敢地反抗家庭暴力。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毛主席曾經說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在《為了孩子,女人一定要反抗家暴》一文中寫道:「當男人第一次對你施暴的時候,你就要奮起反抗。人之劣根性就是欺軟怕硬,他打你一下,你要回敬他兩下,必須打掉施暴男人的囂張氣焰,讓他今後不敢對你動手,讓他尊重你。女人和男人比力量當然比不過,可是女人在反抗的氣勢上必須超過男人,自己的力量不夠,就向外界求助,受家暴不是你的錯,不是你的丑,而是那個齷蹉男人的醜事,一定要讓男人知道女人雖然弱小,但絕不可欺!」善良的女人顧及這個顧及那個,卻沒有意識到家庭暴力就是家庭中的地雷,一旦踩上所有一切灰飛煙滅!

再次,家庭暴力的施加者要加強精神建設。正如徐增志一樣,許多家庭暴力的施加者本身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施暴之後,他們也會後悔,會寫保證書會請求原諒,只是過後又會故態復萌,再次施暴。家庭暴力的施加者要認識家暴對家庭的殺傷力,要努力去加強自己的精神建設。加強自己精神建設的最好途徑就是去閱讀一些積極的經典的著作,和偉大的心靈去對話,那麼你的心靈會慢慢得到調整,進而溫潤起來。如果施暴者不願意閱讀或者沒有能力去閱讀,那麼你可以去信仰宗教。佛教基督教等都是讓人向善的,在參與宗教活動的過程中,你會結交一些朋友,這同樣有助於你精神建設。

最後,也是最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要認識到家庭和諧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我們不僅要做到不對家庭成員施暴,更要去好好地愛他們!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渺小的個體,對這個社會不會有多大作用。我們能做的也是最偉大的事情就是美好自己,珍愛家人,經營好自己的家庭。

我們美好了我們自己,也就美好了我們的家庭;我們美好了我們的家庭,也就美好了這個社會!


如果說鄰居有錯,那不是錯在議論他變態不變態。而是錯在當年為什麼不阻止他父親打人?只是認為是平常事看熱鬧,因為他們不穿衣服輕飄飄說一句變態,而不制止暴力行為?之後他打老婆,鄰居依然沒有做什麼幫助。現在他傷鄰居了,也沒人出來說什麼了。


今天看新聞 出了一身冷汗 當天跟他同一趟高鐵回北京…………

謝不殺之恩


在家暴中成長的只會更討厭家暴,這完全是崇拜他爸的行為,不如說遺傳的


究竟是怎樣的體制讓一個成年人做出了如此的事情,令我不禁深思。

在民主的國家,從來沒有過惡性案件,也沒有監獄!從來沒有!


一般來說連環變態殺手都有一個陰影的童年、一輩子都走不出來、受到了一定的刺激後會形成這樣的舉動、當然也會有一些社會的底層覺得自己受了委屈因為無處伸冤而殺害兒童、

首先新聞內容完全不清楚、下面的邳州公安寫的是「鄰家兒童」這個鄰家兒童指的單純是鄰居家?

如果是單純的鄰居家的6個孩子那就很好理解了、因為跟鄰居有矛盾騙了鄰居家的6個孩子殺害。

典型的報復行為。

而上面的頭條新聞寫的是村裡6名兒童、如果是村裡6名兒童的話就是無差別殺人.無差別殺人的話就跟個人成長經歷有關了、也就是說根本不可能因為鄰里矛盾、沒有誰會因為鄰里矛盾是殺其餘無辜的孩子、為何不殺了鄰居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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