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戀5年的男友,馬上就領證了,卻突然堅決分手,我該怎麼辦?有必要挽回么?

首先是男友分手前的知乎求助帖,因內容較多,不方便全部複製,肯請大家在知乎首頁進行搜索「想和相戀5年的女友分手,怎樣減少對他的傷害?」

【補充鏈接】:想和相戀5年的女友分手,怎麼才能減少對她的傷害? - 情感

其次,敘述下我們的故事以及分手後我的心態,跪求大家幫忙,感謝!

大學三年的異地戀,一個南方,一個北方,相距很遠很遠,包括新年,一年只有3次見面的機會,異地戀雖然很辛苦很難但是我們堅持走過來了,很多人都羨慕我們很「傳奇」,但這就是我們,彼此心心相印,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很幸福。而且三年來是純精神戀愛,從未有過肉體接觸。所以我覺得這樣的男人很少有,很有責任心,處處為我著想,因此特別特別感激我男友,非常非常珍惜我男友。特別是由於雙方家庭條件都一般,為了省錢來學校看我,他可以坐硬座33個小時,讓我非常感動。以上所有也將是我這輩子最難忘最美好的回憶了

我比他早畢業一年,但他比我早一年來北京。為了更有利於我們愛情的發展,我堅決選擇放棄家裡安排的事業單位跟他來北京。因為我愛他,我願意為他放棄所有。來北京之前鬧過3次分手,都是我提出的,原因都是感覺他不在乎我,不冷不熱的,發簡訊也不及時回,電話也不是很多,所以感覺在乎一個人不應該是他這個狀態,儘管我們都是彼此的初戀,但每次他都跟我解釋說,他愛我,真的愛我,只是他要上課,他要為我們的以後考慮要學習,他心裡是有我的,只是不願意表達而已,愛要靠行動,因為他是一個很成熟穩重不會甜言蜜語但他的每一句話都讓我很踏實,而且想想三年都一樣,我也變習慣了。

但當第三次我去北京之前提分手時,男友同意了,說他心裡很累,心累,我不知道什麼原因,他就一直那麼說。我以為我是怪他不在乎我,是我要求太高了,所以讓他感覺累,所以在男友同意分手之後,我極力挽留,哭著求他,他也說不行,但是最後還是把它求回來了,記得當時我的心都涼了,第一次知道心涼的滋味。後來我去了北京。而且我們在戀愛的第三年見了彼此的父母,感覺時機成熟第五年雙方家長見面吃飯,雙方也都同意,基本上我們的事情就這樣定下來,只是差買房子和領證結婚了

在北京一共生活了2年,第一年,我覺得我們生活的很開心,生活中總是有很多話題可以聊,上班前一個KISS,晚飯後的牽手散步,一起跑步,一起旅遊,一起經歷著很多很多事情,我全心全意的愛著他,他也享受著我的好,我們都很開心。(他一直都不會浪漫,我也習慣了,因為我愛他,我不虛榮,所以物質上的好壞我不在乎)

第二年,由於涉及到買房,需要首付,雖然男友薪資還可以,但那時我的薪資只是一般,生活是兩個人的事情,我希望我可以幫助男友分擔,於是我決定換工作,也就是我的這個工作,最後導致我們走向了分手

新工作,一天要工作14,15個小時,正常雙休,但為了讓自己業績更好,我總周六休息,周日免費去加班,而周六我還要睡半天,因為實在太累了。所以一周只能跟男友在一起半天的時間。因為我太忙,兩個人這一年除了一起吃飯,再也沒有一起經歷其他任何共同的事情。這樣的工作堅持了一年,起初男友也很擔心我,說太辛苦別幹了,既照顧不了他,長期下去對自己的身體也不好。但是我拒絕了,因為我不想讓男友自己那麼辛苦,我要跟他一起奮鬥才好,而且兩個人經濟收入不要差距太大才好。因為在我心裡總有一種感覺,如果我賺的少,總有一天我們會分手,所以我很努力。

就是由於我的這份工作,導致兩個人在一起時間有限,一起經歷的事情有限,一起的話題和愛好越好越少,我又是那種沒什麼興趣愛好的人,他是很追求新鮮東西的人,所以第二年我一直跟著他的愛好而愛好。我們的生活太平淡了,導致我們有時候在一起沒什麼說的。

後來,也就是今年4月份在外地買了房子,男友的錢,(我的錢都生活開銷用了),但寫了我的名字。預計10月份領證的。然後今年6月份,我終於累到了,得了輕度的腰椎膨出,雖說醫生診斷都說沒什麼事,但病之初確實挺嚇人的,很疼,不能做,不能站,只能躺著,於是辭職在北京養了2個月,覺得好多了,男友建議我回家調養,認為家裡起碼有人給我做飯,對身體恢復好,我沒多想同意了

但回家後半個月,男友就很少聯繫我,而且也不問候我病情怎樣,北京養病期間對我也不好,而且堅決跟我說分手,理由是沒有共同興趣愛好,生活不再一個層次上,但我就是不分,最後說他不愛我了,已經回不去了,如果沒有共同愛好,沒有話題可聊婚後也不會幸福,最重要的是因為他不愛我,所以不可能呆著這些問題結婚,我還是不同意,就是說我們有什麼問題,可以說出來,都一起5年了,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呢。但他還是很堅決,說他這輩子不能就這樣,還說知道他對不起我,但是他真回不去了,今年買房子的時候已經在調整自己了,可沒調整過來,所以不可能結婚,回去了。

現在的問題是:男友堅決分手,吵過鬧過,還是必須要分,還說不能重蹈覆轍。要給我錢和我姐做生意,讓我重新開始新生活,,但是五年,我對他五年如一日,在他什麼都沒有的時候我接受了她,並且跟他一起奮鬥,現在他事業稍有起色,他就不願意跟我一起成長了,我心中滿滿的都是他,我放不下,撕心裂肺的痛,想起他就會哭,我現在該怎麼辦》已經提分手一個月了,但我還是放不下,總給他打電話,起初他還是會接的,但現在屏蔽了我手機,簡訊,QQ,微信所有所有,我不是非要纏著他,但5年的感情,真的放不下,滿滿都是他


謝邀。

先關切的問下,二位現在如何了?如果題主還在哭,就擦擦淚,認真看下去好不好?就當是我們聊聊天,說不定能幫到你。

最近我發現,無論問題描述多麼詳細,看客看到的都和真相很遠,畢竟我只能從你行文的隻言片語中半揣度的進行信息解讀。

第一,你們都是好孩子。相信無需我重複你們雙方為維繫這段關係的做過的奮鬥史,也無需論證是否愛過、是否付出過真心,畢竟冷暖自知。但見二位的描述都有著顯而易見的真誠,他提問時考慮的也是「減少對她的傷害」。

第二,你們都做了錯事。一段關係破碎,肯定是因為兩個人都做的不夠好。即使你們已經很努力了(這點已經強過那些不努力遇到點挫折就找理由退卻的一萬倍,像回答「男友太矮了該不該分手」「父母不喜歡女友怎麼辦」那種題我都是罵他們),方向卻未必正確,於是最終還是夭折在了事倍功半上。
心猿難伏,意馬難趨, 西遊記師徒四人在取得真經之前要經歷九九八十一難,我們凡夫俗子想要修成正果更是難上加難。一段關係走到哪一步都是不易,但走滿百步是贏的話,只走到九十八步就是輸了,而且輸的比走了五十步輸掉的人要不甘心的多。

從二位的問題來看,我相信男方是經過充分考慮之後理性決定的分手。但作為被動的一方,女方暫時無法擠出理性來思考問題。

恕我直言,你的問題補充中,我看到的滿滿的都是抱怨和焦慮。

也許大家會說,被分手了心情糟糕肯定不可能表現出正能量。但從題主描述來看,我有理由相信題主長期處於這種負能量狀態里。

你換工作後,一天工作十幾小時是不是總是拖著一臉倦容回家?每周僅有的在一起的半天你是不是總是表現的壓力很大、向他抱怨和發牢騷或至少表現出了相關的情緒?至今,你的字裡行間都是「我為了他而如何如何」「我為了工作而如何如何」「我為了兩人能買房而如何如何」乃至直接說出了「他不浪漫我也習慣了(我並不滿意)」「在他最窮的時候我選擇了他(我並不滿意)」……

對的,你整個人都是一種自我奉獻自我犧牲的聖母狀,你知道給人什麼感覺嗎?讓人很煩躁,覺得可怕,給人莫名的壓力和不舒服。為什麼呢?因為「聖母」站在了道德制高點,扮演的是「偉大的受害者」,口號「我一直在付出」的隱含義是「我從來沒得到」。聖母需求的是什麼呢?是他人的感恩戴德,對他人的道德綁架,以及無理取鬧的權利:「我為你生兒育女(你卻在外花天酒地)」「我為他生孩子後導致身材走形(他不但不感激反而嫌棄我)」「我把你養這麼大了(你就該聽我的孝順我)」「我為這個家做了這麼多(你們都欠我)」「我有病不捨得花錢看(你們都是黃世仁)」,括弧內是對聖母腔的翻譯,也就是為什麼看起來很正義的聖母腔讓聽者反感不舒服。我為什麼這麼熟?因為我媽20年如一日的repeat這套,不停的強調她的犧牲她的任勞任怨。我爸不跟她一般見識,我直接呵呵。

誰愛抱怨?祥林嫂愛抱怨。祥林嫂抱怨的時候大家什麼反應?先是看笑話,看煩了後就躲著她走。

親愛的,那些壞情緒,我們稱之為垃圾,訴苦這種轉嫁負能量的行為,我們稱之為倒垃圾。倒垃圾的地方,我們稱之為垃圾桶。我們永遠不應該把親人和愛人當做垃圾桶,也沒有人願意被當做垃圾桶。記住,只有閨蜜之間可以傾訴(因為她們永遠是相互的,這也是閨蜜存在的意義之一,約出來互相抱怨過程中發現對方比自己更不幸最後兩人都開開心心的回家了XD)。而更正確的做法:「必須把所有的恐懼和垃圾吃下去,讓它們在我這裡變成糖,這是我知道為什麼你們會愛我」。

親愛的,我說了這麼多,是希望你以後不管行文還是與人相處,都盡量不要強調自己的犧牲,你付出之後,做出一副「為你洗衣服讓我感到快樂/幸福」的樣子,是個男人都會感動(抱著你好好的吻一番告訴你以後不要太辛苦),而付出之後做出一副「我累壞了都是為了給你洗衣服」的樣子,是個男人都會覺得被「情感綁架」。

當然,你男朋友似乎只得出了「我沒辦法再愛她了」的結論,並沒有意識到導致這個結果的原因,而認為是時間、距離和自己情感的問題。你的愛(聖母狀),只能令他覺得內疚覺得虧欠於你(聖母狀的意義),卻無法令他生起憐惜之心,並且會磨損他的愛和熱情。不要讓男人帶著歉疚去愛你,因為歉疚感對他來說是壓力是綁架,一旦「愛」和「壓力」成為一呼而出的雙生兒,那分手就指日可待了。他必須逃開,不然就窒息

請反思你行文的種種措辭,「在他什麼都沒有的時候我選擇了他」——當時你又有什麼呢?現在你不滿意大可以走啊沒人攔你,你不能一邊賴著別人一邊抱怨別人吧?

最近一次分手是你提的,你提出後對方同意了你又鬧反悔,這麼大人了,不帶這麼反覆折騰的。

但凡不到退無可退的時候,男人都不會說分手,他如今認定了分手,想必在他那裡真的別無選擇了。他也始終為你考慮,先後表露過「希望你換工作」「希望你養病」「希望你拿錢做生意」的願望,儘管你都拒絕了。

到了這份上,對方已絕情斷念,你何必苦留呢?因緣前定,苦果自釀,與其強求,不如領受。至少,「領受」是為自己保留了一分顏面的,也許還能落一個通情達理的好印象,不至於對方想起你時皺皺眉:她呀,不懂事,好難纏的。

不管二位最後怎麼處理,我希望你記住,不要做一個負能量爆棚的人,要帶給自己愛的人輕鬆,而不是壓力。如果你始終讓男人感到安寧和溫暖,外面誘惑再多(甚至當他已經被小三糾纏上),他也不會離開你。如果你讓他困惑、無力、疲憊、心累,他必然不會願意娶你回家。

最後:請惜緣,祝一切好。

希望有幫助。


搜了他的問題。

請。立。刻。分。手。

拿。好。房。子。

接。受。一。切。補。償。

最短三個月,最長三年後,姑娘你會謝我的。

那時還想的起來的話,請我吃頓飯吧。沒準兒那時候我會願意和你分享一下我的故事。:)


你的故事確實好長好長,確實讓難免傷懷,其實如果婚前就這樣結束了,從經濟學意義上來說,你在情感和物質上的損失都是最小的(這裡是機會成本和沉默成本的問題),但是感情永遠不可能用經濟學去博弈,也不可能有帕累托最優解,往往就是簡單的均衡維持著兩人的關係

我自己和樓主一樣,只不過女友在北京,我在武漢,只不過我常去(自己能力上)看她,當然現在我和她更遠了,她在地球的另外一頭,然而基本沒有去看她的可能了,算算也和女友一起2年多了。樓上的很多人都是勸你放下,其實我也贊同,但是總覺得不該這樣,放下的前提我希望樓主和男友都可以明明白白的想清楚自己想要的生活和伴侶,我敢說絕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這個問題,人們想到這些,習慣用物質生活代替情感生活,房子、車子、衣服……然而其實自己回想,這就是生活嗎,然而這都是一張布景而已,多少擁有這些的人卻沒有生活,生存壓力的重壓下人們本能的去想到這些,大房子無非是上等宣紙,小房子無非是1塊的一張,有沒有車子無非是來不來鑲邊……樓主可以仔細的想一想,一張絕好的布景沒有人物,沒有色彩,沒有靈動,永遠不會有「蒙娜麗莎的微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個願意與你創造生活的人,才是布景中最重要的。

樓主說了很多,自己放棄了很多,覺得自己為愛付出了全部(當然你男友也應該是這樣認為),但是樓主回想回想你們的生活呢?當愛情的激情消逝,你們用什麼填補?所以說,你並不了解他,他似乎也並不了解你,恰逢你們又不會去試著相互了解,在北京的時光,你們不過是在消磨多少個日日夜夜積攢的思念和慾望,所以拿什麼去拯救你們婚後的生活?

關於建議:

1、其實我一直覺得女人應該活得精緻,保持思想上的高度和文藝上的高度,真的不需要太拚命的掙錢,沒有天生的女神,氣質都是需要培養的,而且我覺得一個有魅力的女人可以駕馭一個男人,作為男人,其實我覺得女人的魅力可以積累的。。。

2、上帝要麼給你打開門,要麼給你打開窗戶,絕對不可能同時打開對流,既然都分手了,真的不要纏人家了,自己開開心心的活出味道,懲罰別人的話,最痛苦的還是自己。

3、三觀還是蠻重要的,興趣不同不重要,和而不同,求同存異,在他擅長的領域多讚揚他(未來他),也儘可能的參與,保持一個傾聽者的姿態。

4、現在情況就如同你買了垃圾股,覺得5年了看著他漲起來,一朝之內血本無歸,哈哈,千金散盡還復來。。。

5、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份對他的思念。

持續祝福ing。


已刪除。


在你回答的評論里一寫就寫多了,拿到下面來回答。

他,追求當下

你,能省就省

但是在生活中並不都是那樣絕對

兩個人生活不應該不斷接納對方,試著「改變」對方並為對方「改變」,不斷磨合的過程么

當然如果兩個人真都是這樣想的,那多省事

P個S

看到好多人都在勸你「瀟洒的放手」,很捉急呀!

知乎上理性分析氛圍很濃厚,個人情感諮詢也好多是勸分不勸合,但這些都是站在他人角度上的思考和分析,不能代表你自己。

曾經我剛來知乎時受到一些回答的影響,也比較認同「勸分不勸合」的這個氛圍,認為一段感情走到「頭」了,該走就走,自己瀟洒快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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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期,一個女同學也向我抱怨各種和男朋友的不合,男朋友對她不好,不給她打電話,不去陪她,我也就是向那樣勸她——他既然不喜歡你,你也別那麼纏著人家了;你要有自己,不要在感情上受到他的限制和制約。可後來我才意識到,我根本不是她,她對她喜歡的人的感情我也根本無法感同身受。

還好最終他和她好了。我也非常後悔當時給她的建議。

今年七夕他們領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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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題主您一樣,異地已經4年了,而且可能還會5年、6年甚至更長。這其中的滋味真不是同城戀愛所能體會到的。有時候,走在路上,有可能非常隨意的一瞥,一個建築,一片雲彩,一群人,都可能會讓心裡激起一片感慨。一開始既然你們在異地決心戀愛,一定也是有你們的理由的。你現在想想,當初是為何與他在一起。(有點偏題了……)

他說的「沒有共同興趣愛好,生活不再一個層次上」,你之前有意識到過嗎?意識到之後你們之間有何溝通?

對於現在他向你提出分手的情況,個人的建議是不要表現的那麼抓狂,尤其是你男友現在的狀態下,越是那樣,他越是煩。你試著與他好好交流交流(找對方式,同時不要流於表面),你找回你溫柔的那面,與他一起回憶戀愛當初,讓他對你也找回要呵護要保護的感覺。

如果不是他變心了,他不會對你們的感情視而不見的。

願題主好運,能在一起。


世間的分手,有的造化弄人,有的撕心裂肺,有的狗血淋頭,有的大快人心,有的心如死灰。而你這一款,就叫水到渠成。

看了你的描述,這手分得,太水到渠成了,太自然而然了。你們的感情就像遙控器電池一樣,太順手了拿起來就用,長年累月順其自然沒人打理沒人更換沒人充電,總有一天能量是要耗乾的。這就是本質,能量耗盡了,沒有別的。

說句實在的,你們倆個誰也沒有大的過錯,都是好人,非常善良,所有的事都處理的很妥當,只是能量耗盡實在堅持不下去了,是時候分開了。你們都很努力很隱忍想走到一起,差一點,然而,失敗了。 我這麼說可能會有很多不成熟的完美主義者和感情潔癖患者不認同,但是,要拿著放大鏡顯微鏡找茬,問世間哪個人哪段感情能沒有差錯?動輒在一段普通的感情中費盡心機找過錯方推卸責任非黑即白的做法太噁心人了。

既然走到這一步,OK,互相放對方一條生路,曾經有過感情,並且互相待對方不薄,現在感情沒有了,能量耗盡了,那就放手,祝福,走開,就像告別一次旅程。

最沒有風度的事,就是該說再見時輸不起不甘心放不下。

給你兩個建議:

1、感情中不要到處強調到處宣揚你自認為的各種犧牲和付出,不要把你所謂的『犧牲付出』價值化意義化,那很蠢。說實話,沒有價值和意義,或者說,有沒有一點都不重要。不要以犧牲和付出感動自己綁架感情脅迫他人,那也很蠢,並且沒有什麼卵用。我相信不管男女,對這種人都很反感。比如『在他一無所有的時候我就跟了他』『為了他為了他為了他我怎麼怎麼怎麼』,沒人逼你沒人脅迫你,所有的犧牲付出都是自願的,臨了吃相不要這麼難看。

2、不要到處宣揚你的以透支身體和生命為代價的自殘式奮鬥,更蠢,無可救藥的蠢。凌晨四點鐘和只睡三小時那都只是梗而已,一個標榜自殘式奮鬥的人,要麼是已經成功的騙子(比如你的老闆),要麼是無可救藥的蠢蛋。

祝你幸福。

PS:教題主在這段感情裡面怎麼撈錢的答案,你們都讓我覺得噁心。


寫了接近兩千字,自己讀了一遍,覺得自己的經歷荒唐極了,就給刪了,不能拿出來丟人。

自己總結了一下主旨和題主分享一下吧。

他在你體會到他不在乎你的時候已經不愛你了。真的,喜歡是可以感受到的,有奇妙的氣場可以感染到彼此。他的所有反應,只有一個原因,他不愛你。

男人的喜惡是很分明的,你得相信我。我和前男友分手一年了我還主動想要複合過,當時就被婉拒了,想想都......咳咳,你不要學我,回頭看看,我都要被自己蠢哭了。

你放不下對不對,是你自己沒有主動開始做這件事吧。你是不是還會看你們的聊天記錄?是不是還會想著你們去過的公園?是不是還去翻你們一起讀過的書籍?是不是還特意找一起看過的電影?

你得清楚「你們」已經不是「你們」了

不要再刻意讓自己留在這個走不出的怪圈了。養好身體,繼續工作,讓自己充實起來。

不能為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折騰自己啊,多划不來啊。

你得這麼想,我這樣不是給這臭男人自信的資本么?沒準這貨正摟著另一個姑娘說,「你看我的魅力多大,這婆娘這麼久還對我念念不忘。「

親愛的,你得相信,你的一輩子可不是拴在這棵破樹上的,多少大好青年等著你呢。

為了那廣闊的森林,咱得抓緊時間美起來。

......................................................2013.10.08補充..................................

關於房子的事。我覺得這句話很好。我相信愛情,我想要很多很多很多的愛,可是沒有愛的話,我要很多很多很多的錢。決定就立馬執行,不要給自己猶豫的時間。


那啥,我說在五年里從來沒愛過你你信么?(見1)

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精力槽用完了……(見2)

1)對於很多男生來說,維持異地戀不要太簡單,坐33個小時的火車更是無所謂(我就不吐槽說真的愛你這一點了),堅持自己的決定要結婚呢?這其實和愛不愛你沒關係,而只是他們在父母面前的證明,但是當他們發現需要和一個人一輩子的時候,那真的是亞歷山大啊。建議見A

2)或者,就當你男友是真的愛你的好了,男人精力槽10000,三年異地每年扣2000,分手扣2000,然後你們一起但是幾乎不算一起的一年扣2000……最後是0了。建議見B

A,怎麼提高男生最自己的愛呢?首先不要煩他,知道一個已經提了分手還苦苦遲求的女生有多煩么?其次要活出自己的樣子,你要是蓬頭垢面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和李佳薇的《煎熬》那樣……那就算了吧(當然我知道你放不下,但是放不下歸放不下,不能忘了打理自己)男生里聖母不是那麼多的,王子吻的是白雪公主啊,要是你能華麗轉身變林志玲了,估計這個男生還有回頭的可能。

B,見A。


他們從初中相識,高中走到了一起,周圍的人分了合,合了分。有些人走了,有些人來了,每當別人問起他的時候,他總是一笑。

二十歲左右的五年,其實是一段很長很長的時光,承載的記憶也是畢生難忘。

他們也是異地戀,他經常跟我說他要跟她在一起一輩子。

他每次比賽拿到名次拿到獎會馬上跟她分享,他們都會很開心。

他每次放假之前都要做好計劃,要跟她一起走遍大江南北。

他每天晚上都要跟她說:「寶貝,我愛你。」

有一次,她讓他把電話給我,我在電話里聽到她對我說:「真的很謝謝你,在學校這麼幫著他,什麼時候來我們這裡,我請你吃飯,或者如果我去你們學校的時候,向你當面道謝。」

他是個文青,在學校也不主動告訴別人他有女朋友,你不問他不說,不熟的話,問了也不說。

終於,這種有意無意的舉動終於有了回報——一個漂亮女孩喜歡上他了。

這種事當然不能告訴女朋友了,不然她會吃醋的。

他覺得他們只是好朋友。

後來她知道了,她說,好朋友。

後來她也知道了。

「我們只是朋友。」他這麼跟她解釋,他道歉了,他把她的聯繫方式刪了,他主動疏遠她。

她還是覺得不可靠,各種方式旁敲側擊。

有一次偽裝成一個男孩來我這裡打聽,問她和他是不是男女朋友。

我說不是,她不肯放手,繼續問來問去,我說不太清楚,她說怎麼可能?你不是他最好的朋友么?

我點破了,她乾脆,承認了,跟她聊了起來,我感覺到了那種濃濃的不信任與驕傲。

她很傷心,因為他也為了她寫了一首歌。

她很傷心,他竟然背叛她(他覺得不算是背叛)。

幸福的電話從此變成了一種折磨。

從此就有了猜忌,有了間隙,有了隔閡。

她提過很多次分手,他不同意。

他跟我說他的心很痛,我在一旁看著他每天一邊開著電話一邊趴在桌子上沉默。

有一次電話沒電了,他艱難地跟我說,讓我發簡訊給他女朋友,告訴她,手機沒電了。

他跟我說,說有點累了,但是五年的感情不是假的,我不想就因為這件事就失去她。

他一直跟我說,我未來的新娘是她。

後來他們經常吵架,卻不是因為這件事,都是因為其他原因。

那天他跟我說,她又一次提出分手,他同意了。

她再次挽回。

可是這次,他卻沒有答應。

她哭著找他一些朋友幫忙勸說,他知道後把QQ密碼改了。

他說他真的累了,他說這樣下去沒意思了。

她第二天坐火車來了我們這裡,他去見她了。

他說快放學了,有什麼事,回去再說,這件事先放在這裡,我們都冷靜冷靜。

他回去一直瘦,人也憔悴了很多。

他態度很堅決,他也知道她很傷心。

那天起,他沒再跟我提起過她。

時隔一年,他正帶著他的新女朋友前往武漢,在肯德基拍了一張照片,發到微博——你是我的優樂美。

回到問題。

一段相戀五年的旅程漸漸露出疲態,他說沒有共同語言,已經不愛了,不在一個層面。

這的確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他也真有努力過,想過重新挽回這段感情。

有一句話我印象挺深刻——婚後也不會幸福。

是了,在現在婚姻自由的時代,沒有一點真愛,長久的婚姻是很難維持下去的。

好了,經過最終的決定與努力。

你們結婚了,房子買了,工作穩定了。

小孩在上幼兒園了,你每天下班把寶寶接回家,在故事聲中看著寶寶睡著。

回到自己房間,看著已經熟睡,如此靠近,卻如此遙遠的他,輕嘆一口氣。

你覺得他太冷淡了,這所房子一點都不像其他家庭那樣溫暖。

你覺得你深愛著的他臉上幾乎看不到笑容,每一次望見他爽朗的笑聲,你都在遠處。

你開始覺得這種生活不是你想要的,這種家庭也不是你想要的,你覺得人的一生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你找到他說,我們好好談談吧。

他喝了一口眼前的咖啡:「好。」

你說,這樣下去沒意思,對孩子影響也不好,他沉默。

你們離婚了,孩子判給你了,或者判給他了,你終於恢復自由,想著,再也不能這樣下去了。

於是,你的婚姻狀況下面寫著兩個字——離異。

然後你打算單身,於是就這麼過下去了,做一個幸福的人。

或者,朋友或者親戚給你介紹對象。

終於有一個男子,你覺得還可以,你再婚了,又生了一個寶寶。

這個時候你心情很複雜,你裝作很自然得跟別人提及你的第二婚,別人裝作很自然得知道了,真的朋友幫你出主意,而另一些朋友哪裡,則是多了一些談資。

你覺得,這種情況應該堅強且自信,於是你決定幸福的生活著。

分手之後的那段時間是很痛苦的,這個我們都知道,那種感覺刺激人體,分泌的那些激素也加劇了身體的難受。

那深入心臟的孤獨與不安,獨自在眼淚與心碎中回憶那些曾經幸福的片段。

相愛不容易,必須兩個人。

而分手很簡單,一個人若是不愛了,就分開了。

若是說旁觀者清,我是決然不同意的,清者必然是事後的自己。

放不下么?

相戀五年的感情一個月的時間能放下,那麼這段感情未免太過廉價。

曾經以為會穿一輩子的那雙白色球鞋,最終是擺在了鞋櫃中,直到那一天大掃除一天,你拿出來,撫摸著那道劃痕。

你記得這道痕迹是買來第二天時,傍晚散步不小心蹭到了路邊的鐵皮,還為此你還傷心了好久。

總以為愛是全部的心跳

失去愛我們就要

就要一點點,慢慢的死掉

當我失去你那一秒,心突然就變老

有一天也許我能把自己治好

再一次想起來應該要怎麼笑

第一次愛的人它的壞他的好

卻像胸口刺青是永遠的記號

跟著我的呼吸直到停止心跳

其實,沒什麼是過不去的。


請問您是因為五年的感情而放不下還是因為你覺得自己太愛他而放不下?

如果是五年感情捨不得,那就分吧。你還有這麼多年,以後的路還長。

如果是覺得自己太愛了,那還是分吧。你愛他,他不愛你,太不公平了。不公平的愛情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PS:別糟蹋自己。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搜了一下你男朋友提的那個問題。他說你一直像母親一樣照顧他,不知道你是不是同意。但我覺得,異地戀三年,只鬧過三次分手,已經算是脾氣超好的女友了。相信你是非常愛他的。但是可能對於你男朋友的心思,你不夠了解。他分手的理由是「沒有共同語言」,這說明他很在乎所謂共同語言。具體是哪方面的興趣呢,愛好呢,還是三觀呢,有待考證,總之就是有些東西你給不了。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心目中的伴侶有類似的必要條件,比如「共同語言」啦,或者體貼啊,浪漫,幽默啊,可是他給不了,而且除了這個什麼都能給,你會願意跟這樣一個人結婚嗎?

有的時候感情真的沒有對錯,也不是時間長可以積累出來的。5年的感情,都已經近乎親情,是不應該輕易放棄的。可是現在的形勢就是無法挽回。即便他回來,感情也已經破裂。等到五年十年,你對他的激情退去,冷靜下來,你一樣會怨恨他這樣傷害你。

出於理性的角度,我建議你對自己說,我愛過他,現在我失去了跟他在一起一輩子的可能性,於是我又有了各種的可能。

另外,你是初戀,我認為人生最重要的是體驗。有過初戀,有過失戀,有過甩人,什麼都玩過才能成長。至少可以這樣安慰自己一下下吧。

感性方面,看你寫的故事,真的覺得好傷感,曾經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人人艷羨。可現在也物是人非。也是初戀,稚嫩導致的誤判吧,以為這就是完美的感情,但有很多問題可能並不能察覺,也沒辦法及時糾正,人都會有自己的局限性,不要太相信自己的感覺。


有沒有發現,通篇都是你自己,凡是提及他的,都是累啊,分啊。其實你們也許真的缺乏溝通。

想起一句話:再豐富的物質,也彌補不了兩顆心的距離。

試著回想:你們之間的談話,說透了的到底有多少?哪怕只是他一個小小的建議。

有時候,讓人心累的,不是誰和誰不在一起,而是在一起,兩個人也沒覺得比從前更需要依靠。

異地戀有時候和網戀很像,可以只需要想像,但是當真的在一起,太多現實的東西會打碎想像中的美好。

不如,再好好聽他說說所有事,包括他想說的任何,只是讓他說,你只要聽就好。

了解清楚之後,即使分開,你也不用再猜測。


放下了,你失去的只是一段五年的感情,後面終將有那個和你共度今生的人來迎娶你。

放不下,你失去的不只是五年,後面你需要更多的時間來遇到和你共度今生的人。

我知道,這樣的話誰都會說,但是希望你能明白,一個姑娘年輕漂亮有著滿身的自信見山翻山遇水趟水的日子就這麼幾年,一個不愛你的男人已經不值得你再浪費青春在他身上。

順便說句題外話,所謂害怕失戀,是害怕失戀後青黃不接的日子。如果前腳被郭德綱甩了,後腳就讓林志穎接了,就算失戀也沒什麼。沒有貶低誰的意思,網上看來的。所以你的當務之急是儘快結束和他的各種糾纏,收拾好自己,向著一段新感情出發。

祝你好運。


男人不愛你了就這樣吧。沒辦法挽回,真心的。


別的先不說,光是你生病他不在乎,就夠了,我太了解這種感受了,當初我生病他不聞不問和別的女的談情說愛,我二話不說直接告訴他:無論過去我有多愛你,我永遠記得在我最需要你的時候你離開我,這就夠了,還扯什麼天長地久相伴一生!現在我也很難受,也很想去看他的動態什麼的,但我告訴自己一定要忍住忍住!你再悲感傷懷人家該玩玩該吃吃該愛愛,你的自尊允許你這麼做嗎,的確難,的確幾年感情不是說放就放,可人是感情動物啊不可能一輩子不變的,接受,必須接受現實,別糾纏了,希望你明白,你付出的感情,或者一切,都是可以重新產出和投入的,性格決定一切,你認為的快領證了你認為是感情水到渠成,在一個不愛你的人那不過是時間拖下來的結果,所以才毅然決然分開了,你要做的,先哭吧,難受吧,哭到一定日子就接受了,然後看看知乎各位好心人給你的建議,你慢慢就好了。


女人的直覺,他應該有更傾心的人了,這麼堅決而且希望你與他保持距離都是他不想再裝下去了,他內心也倍感折磨,對不起你但是也無法繼續騙自己。所以他極力要補償你。好聚好散,有什麼過不去的,世界這麼大,會有更適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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