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專家談判的時候一般會答應劫匪哪些條件?在劫匪被捕之後這些承諾算數嗎?


南方日報做過一期專門的報道,針對「談判專家」這個職業。而絕大多數人熟悉這個職業應該是因為港劇《談判專家》。。。尼瑪吐槽一下這劇實在太好看的。

首先,談判必須是可以進行的。

最棘手的政治劫持者或恐怖分子其實是抱著必死決心的,因此這並不再是真正的人質危機了,不管你怎麼處理,最終都可能是糟糕的。多數情況下人質活著對劫持者是大有好處的,但此時根本不是這樣,不是所有人質危機都可談判的」——國際「人質談判之父」哈韋?施洛斯伯格

在可談判的前提下,要分析劫匪的心理,「這是一種絕望的舉動,是他們最後得到一些力量的機會」,「他們劫持人質,實際上是在賭博,他們是無助的」。

下面總結幾個談判專家的案例

1、黑龍江談判專家與劫匪對峙149分鐘成功解救人質

有一男子持刀劫持人質 ,採用談判的方式由談判員於政軍作為談判員先行與嫌疑人談判。於政軍剛一敲門。

嫌疑人:「你是誰?」

談判員:「我是警察,是來幫助你的。」

嫌疑人:「你給我走開,我不需要你們。」

談:「希望你能夠配合我們的工作,有什麼要求,我們會滿足你的。」

嫌:「我就想見我孩子,我摟他們睡一宿覺,明天就到你那自首。」

談:「好,可以,但你要先把張靜放了,她受傷了,要包紮一下,再說弄得到處是血,嚇著孩子怎麼辦?」

2、2009年4月21日,張氏兄弟在自認「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在廣州三元里當街劫持了一個女子。

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分局談判專家姚警官趕到現場時,得知劫持者是為了給老母親籌錢治病,他便判斷:孝順的人怎麼壞也不至於是窮凶極惡的歹徒。抓住這一點,姚警官覺得談判是可行的。

3、菲律賓馬尼拉劫匪事件

在馬尼拉事件中,劫匪門多薩提出復職的條件,並多次把要求寫在紙上後粘在被劫持旅遊車的車窗玻璃上,而菲反腐部門則直接拒絕了他的復職要求,這之後形勢急轉直下

4、2009年10月27日,廣州海珠區新港西路一名男子阿標手持一把西瓜刀架在一名男青年脖子上,兩個小時後,劫匪阿標的父親來到現場,交出阿標要的戶口簿後,阿標放下刀具,隨即被警方控制。

可以看到,上面案例中的罪犯要求千奇百怪。。。警方應不應該滿足這些要求,各方觀點則不一樣。

援引南方日報的原文:

對劫匪提出的要求,該不該滿足?應該滿足多少?對這個問題,各國的理念似乎不太一樣。

對此,國內受訪的大多數談判專家都認為,基於人質安全的考慮,對劫匪提出的要求可以暫時答應,因為直接回絕所導致的後果顯然可以預見得到

但對此也有持不同意見的:「不能完全滿足他們的需要,一旦你滿足了,他們還會有更不切實際的要求。」紐約警察局施洛斯伯格博士更強調讓劫匪「不斷地說話」,藉此將談話導向無關的方向,比如「你想要輛車?什麼樣的車?車上要不要有空調?」施洛斯伯格認為,通過劫持者不斷去想他們正在幹什麼,往往能迫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不實際甚至荒謬之處,從而更有可能向談判專家引導的策略靠攏。

鏈接http://www.tianjinwe.com/rollnews/sh/201008/t20100826_1563687_1.html

鑒於大家一直對第二個問題比較感興趣,所以我再次補充一下答案。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讀一下這本書《談判致勝:紐約警察局首席談判專家談判之道》

http://book.360buy.com/10074874.html

首先,一定要牢記一句話談判者不是決策者。決策者不是談判者。」

理想的人質談判團隊由5人組成:指揮官、首席談判代表、後備或教練談判代表、書記員和籌辦員。在談判過程中,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工作要做:首席談判代表出面談判;後備或教練談判代表提供建議,在首席談判代表需要休息的時候暫時頂替;書記員記錄現場隋況;指揮官做決定,指揮官一般是肩章最亮、帽子最大的;籌辦員專做雜事(我們稱之為「籌辦員」,是因為「辦事員」聽起來太尋常了,魅力不夠一總要有人去買比薩,對吧)。

談判。

記錄現場情況。

做決定。

這些工作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就我看來,前文中」拿戶口本「」抱著小孩睡一覺「這種事情顯然是可以滿足的。

但是「給我100萬」「替我殺掉某某某」或者」我犯了殺人罪,但是不要判我「這種事情顯然是無法滿足的。

這時候談判者一般使用兩種手法。

1、指揮官扮黑臉

「老兄,你知道,要是這事兒歸我管,我馬上把車加滿了汽油開到你家門口,大把鈔票也拱手奉上。可你知道,頭兒不是這麼好說話……」

2、明天再說:

「事情基本上就這麼定了,但再給我一天時間,讓我再仔細想想吧,你先把人放了。」

大多數期限都是可以商量的。

不能商量的期限一文不值。

畢竟只是想拖延時間

至於做什麼樣的決策,是指揮官的事情

指揮官的任務不僅是在交易大體告成的時候拍板。相反,指揮官要在談判開始之前,確定談判的目標。比方說,我想買輛新車,走進展廳之前我就知道自己的價格底線是多少。也就是說,指揮官已經預先審定了掌握的信息,處理了信息,制定了合理的目標,然而才將之交託給談判代表。

人質談判的時候也一樣。指揮官大多會在談判之前先做好重要決定,至少,也會對談判的條件和可能達成的交易加以規定。

假設要去和哪位打算跳河自殺的人談判,把他從橋上勸下來。那麼,指揮官得先告訴談判專家他們想要什麼結果(也就是把那人從橋上安然無恙地勸下來),談判專家才好爬上那好幾百米高的雲梯去展開勸說工作。這樣一來,等談判專家快與那投河人達成交易,讓他下來的時候,我就用不著這麼說了:「且慢,老兄。等我先爬下梯子問問,看讓你這麼下去行不行。」

如果超過了指揮官規定的」限度「,那麼基本坐等被狙擊斃掉吧(電影里都是這麼演的啊魂淡)


小時候你哭著鬧著要玩具的時候,你爸媽肯定要麼揍你,要麼哄你,這個時候如果你手裡拿著你爸爸最愛的限量版CD而且你威脅不給就掰了它的時候,你爸爸肯定會好好把你哄了,拿過CD之後再狠狠揍你一頓的。

道理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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