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信信用卡套現不是違法的嗎?

很多人在賣瑞銀信的刷卡機,信用卡套現不是違法的嗎?還是鑽空子,自己給自己套現(或許這樣不違法)?


有300%的利潤,人就可以殺人。

加上監管不力。出現套現的現象很正常。


謝邀

如果有手續費套現算不算非法呢?信用卡一直可以取現……只是費用極高


我搬運下:

我國關於信用卡套現犯罪的法律依據:

2009年12 月15 日,最高院、最高檢聯合制定發布的《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七條規定對信用卡套現的行為以非法經營罪論處。該《解釋》的出台填補了信用卡套現法律條款領域的空白,其出台對日益猖獗的信用卡套現行為給予嚴重打擊。《解釋》中並沒有另設罪名或者新增條款,而是通過對現有的刑法條款進行擴張解釋並區分持卡人和協助方分別適用不同的罪名,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信用卡持卡人適用惡意透支類信用卡詐騙罪的規定,對協助方適用非法經營罪的規定。

信用卡非法套現的刑法規制:

《解釋》中對信用卡套現的規定,對實務中處理信用卡套現的行為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在遏制信用卡非法套現的過程中,刑事制裁的適用必須明確區分套現各方是否構成犯罪,是否要以刑法予以打擊。

根據套現行為主體的不同,可以將信用卡套現行為分成兩類,一是持卡人的套現行為;二是套現行為的協助方,即「套現公司」等專門從事套現業務的個人或機構。

對於持卡人的套現行為,本質上沒有必須納入刑事打擊的範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有些套現行為因本身並沒有社會危害性。比如操作失誤,退還住院押金等;二、有些套現行為實踐中認定困難,可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例如通過退貨或虛假交易的方式套現,實踐中很難區分。對該種套現方式商家可採取將款項原路退回信用卡的方式解決。三、信用卡本質上是銀行授予持卡人的小額信用貸款,在授信額度內銀行沒有必要過多干涉,且套現後到期未還款惡意透支的行為均有法律保障,刑法沒有必要為套現行為再作單獨處理。

對於「套現公司」或「中介公司」的套現行為,該種套現行為是信用卡套現市場上的主力,也是刑法要重點打擊對象。「套現公司」或「中介公司」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罰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若在套現的過程中還有收集大量身份證複印件,在賺取客戶手續費的同時,存在大量騙取銀行資金,而銀行因為無法核實真正的信用卡使用人而無從追究其責任,給金融秩序和銀行資金安全構成嚴重危害。對於這類行為按刑法規定,可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論處。

對於企業團體的信用卡套現行為,該種行為方式形式上符合信用卡犯罪的「冒用」,但實質上企業使用員工或以單位名義辦卡,該情況下相關人員是明知並同意的,實質是企業通過欺詐手段,騙取了銀行通過正常渠道不能取得的貸款,是一種騙領銀行貸款的行為。對該行為可依據涉案數額較大小和情節的輕重,若符合騙取貸款罪的構成要件,可以貸款詐騙罪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於 「以卡養卡」的套現行為的規制。「以卡養卡」的行為實質是持卡人和套現中介合夥欺詐銀行,利用免息期無償佔有資金的行為。在對該行為進行刑事評價時,應慎重。如果信用卡持卡人事後能夠及時還清銀行欠款的,對其不宜認定為犯罪。對於「套現公司」的協助套現行為,如果非法套現數額巨大、套現次數較多或在套現的過程中有恐嚇、脅迫等情形的,可認定為非法經營罪。

信用卡套現可能所涉及的罪名包括信用卡詐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貸款詐騙罪、騙取貸款罪、合同詐騙罪及詐騙罪等,在以套取資金為目的的過程中,其手段行為還可能構成其他犯罪,對此要仔細甄別,既反對主觀歸罪也反對客觀歸罪。

綜上所述,對信用卡套現行為的梳理及刑法規制的研究,目的是為了區分罪與非罪,明確信用卡套現行為各參與方所應負的相應刑責。實踐中,刑事處罰從來不是目的,遏制信用卡非法套現蔓延,不能僅僅依靠或者將重心放在刑事制裁上,還應強調綜合治理,科學有效地進行預防和控制,建立科學規範的規制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實現對信用卡套現的有效控制。

所以:

1.如果你給別人套現的話就是:對於「套現公司」或「中介公司」的套現行為,該種套現行為是信用卡套現市場上的主力,也是刑法要重點打擊對象。 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罰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2.自己給自己套現其實就是:對於持卡人的套現行為,本質上沒有必須納入刑事打擊的範圍。


信用卡套現是違規,但實質是解決了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同時促進了銀行、銀聯和第三方的利益。關於手刷,除了瑞銀信,拉卡拉、匯付還有一眾小企業也在搞。

所以這事,大家還是默許的


問問題的是哪家支付公司的?國企嗎?關於手刷,銀聯商務、通聯、拉卡拉、匯付等都在做,因為瑞銀信是支付企業里民企第一所以被黑?唉······


套現看是怎麼套,如果是給別人套就是非法經營罪,自己套自己的就沒事。

我覺得要是都自己處理套現問就好很多,畢竟如果都放中介養卡,如果信用卡提額了中介把錢刷出去跑了怎麼辦,現在還有很多人找中介養卡,錢放進去馬上掛失。這樣的人太多了。如果自己刷自己的就沒法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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