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舉行」、「召開」有什麼區別?

意義、用法的區別?


先說前兩個詞,舉辦和舉行作為一個動詞時,差不多都表示開展一個活動的意思。很多時候是可以混用的,比如下面這條新聞:

不同之處在於「辦」強調這個動詞的施事方,所以往往和一個活動的發起,負責人或者組織搭配使用,所以我們才有"舉辦方"這個詞。例如:

而「行」強調的是一個活動的進行過程,往往和活動的時間、地點相關。例如:

再說這兩個動詞搭配的賓語,通常這兩個詞都可以和各種「活動」搭配,但是像「會議」這種發起方不明的賓語,是不能用「舉辦」的。不信,你看:

至於「召開」就比較好解決了,它後面的賓語,只能是各種「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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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活動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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