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不同作用的連續的同一個虛詞卻經常被略掉一個,這叫什麼現象?
01-25
「我要是是某人」,「要是」作為一個詞,表示假設,和後一個「是」的功能完全不同,卻經常被略說成「我要是某人」。
「在手機還主要是諾基亞的的年代」,前一個「的」跟在「諾基亞」後邊,後一個「的」關聯「年代」,兩個「的」字在此功能也不同,現實中使用時卻容易被略掉一個。這個現象有專門的名字嗎?略掉一個字的用法是合理的嗎?
題主舉的兩個例子都不恰當。
不過題主說的這個現象好像的確存在,但似乎也並不是普遍現象。我能想到的就是表示進行體的副詞「在」和表示地點的介詞「在」出現在一起的時候只用一個。
例如:我現在在吃飯。(副詞,表進行)我每天在家吃飯。(介詞,表場所)
?我現在在家吃飯。(同時表達兩個含義)至於為什麼、這叫什麼現象,我也答不出來Σ(′?`;)或者說,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解釋,最後這個句子是個連動句,這裡的「在」是動詞?跟「我現在在家」一樣。題主這例子舉得不是特別合適,「諾基亞」本來就可以指代手機,比如「我這手機是一諾基亞」,不一定非要說「諾基亞的」。我感覺換成諸如「在外蒙古還是中國的的年代」可能更合適。
針對這個問題,我覺得確實有時連用助詞是語法最正確的說法,但是由於連用助詞實在太彆扭,人們會有意識地換用其他同義說法,比如「在外蒙古還屬於中國的年代」
這種現象叫「同音融合」,屬於語用省略。如:腫得高高的臉,實際上應為:腫得高高的(綴)+的(助)+臉。因為「高高」不能獨立成詞,必須加「的」後才能在句中充當句法成分,所以第一個「的」是個詞綴,第二個「的」則是結構助詞,是定中短語的標誌。因為同音,所以兩個「的」融合為一個。
我最常用的一個句式就是「這個男的的想法……」
我一般把這種情況當成口語中的簡化,算作不符合現代漢語語法的錯誤。就像我一直堅持區分「英語」和「英文」,「做」和「作」。我自己在說的時候都會有意識地把虛詞補全,然後在第一個虛詞之後停頓,其實也並不算彆扭。不過漢語本身一個詞就能表達很多意思,「我要 是 你 的話」裡面「要」字其實已經包含了「如果」的意思。這樣一來的話如果認為是近代口語的遺留倒也說得過去。期待有理有據的答案
大家應該都知道這種現象確實存在,但是都在說題主例子不好是幹嘛。我覺得這種用法是錯誤用法,只是因為兩個字連著說太彆扭了,導致人們認為不該這樣說。「如果我的筆記是空白的的話,我就XXXX」。確實有些彆扭,不過因為彆扭就去用錯誤的說法也太……
「我要是某人」,「要」就有假如的意思,為什麼說要呢,表示現在還沒有,比如說我要吃,表示還沒吃,所以「要是」就有假如是的意思,就不用再加一個是了
苯環的碳碳鍵鍵能能否否定定論一或定論二?
我就是來搞笑的……我也感覺例子有問題⊙﹏⊙諾基亞可以代表諾基亞類型的手機。的不是因為後面的的而省略的,是因為平時說話時候大部分人都會省略。比如我問:你用的啥手機?一般回答都是:小米/蘋果/黑莓/諾基亞。要是也同理。我要是水平夠的話,可以說成:我要水平夠的話。同樣是因為我們的語言習慣中可以把後面的是忽略。兩個字連讀不習慣應該也是一個原因,但我感覺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我上面說的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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