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有無價值?

有人說「如果說土地的價值創造於人開墾土地的勞動,那麼一塊沒有開墾過的土地價值怎麼產生的呢?

如果說礦藏的價值產生於人開發的勞動,那麼假設A國有豐富的礦藏資源,讓B國投入資本和勞動力進行開採,A國將B國開採的礦物賣給B國,A國坐收漁利。

礦物肯定有價值,否則B國不會白白將錢給A國。如果說礦物的價值只在於開發投入的勞動的話,那麼B國付出了勞動,再購買自己的勞動,這又難以理解,無疑礦物的價值不完全是勞動創造的。」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價值】的定義。

價值就是凝結在商品中無差別的人類勞動

根據【價值】的定義,自然資源等非人類勞動產物,故而沒有價值。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A國可以獲得B國開採的礦石的價值?

這裡涉及到一個概念,那就是【地租】。A國實際上是通過地租的形式對剩餘價值進行掠奪,而不是因為礦石本身擁有價值。在資本論第三卷第六篇中恩格斯曾對黑格爾的土地認識做過批判。

沒有什麼比黑格爾關於土地私有權的說法更可笑的了。他認為,人作為人格,必須使自己的意志這個外在自然界的靈魂,具有現實性,因此,他必須把這個自然界作為自己的私有財產來佔有。如果這就是「人格」的規定,就是人作為人格的規定,那末,由此可以說,每個人就都必須是土地所有者,以便作為人格而實現。土地的自由私有權,——一種十分現代的產物,——據黑格爾說,不是一種確定的社會關係,而是人作為人格對於「自然界」的關係,是「人對一切物的絕對占有權」(黑格爾《法哲學》1840年柏林版第79頁)。

這個觀念在很久之前就一直存在,即對土地的私有包括了土地之上的所有物的所有。封建社會中佃農要把糧食給地主也是這樣理所當然的。進入資本主義社會,隨著生產關係的變化,土地在生產關係中的地位也略微變化。從對「物」的直接掠奪變成了通過「貨幣」對價值的掠奪。

簡單的說,就是B國(資本家)投入資本僱傭勞動者,勞動者通過勞動創造價值,這些價值以原礦石的形式表現出來(自然資源→原礦石)。然後剩餘價值被B國(資本家)掠奪,期中一部分以地租的形式上交土地所有者(A國)。形成這樣一個多層次的剝削體系,層層剝削。

總結一下就是,價值來源勞動,地租是對剩餘價值的掠奪。引申一下,資本家投入資本是為了資本增殖,所以利潤率是最優先的,過高的地租會壓迫利潤率,資本家為了保持利潤率不變,通常壓縮可變資本投入(勞動力),一般以降薪裁員加班等形式。


更多內容,可以看一下《資本論》第三卷,第六篇,第四十六章——礦山地租的內容。當然,需要很多前置知識,看的會比較費勁。不追求專業性我上面最後一段的結論記住就行。


自然資源有俗約習慣定義的價值(即使用價值),但本身沒有價值(金錢原子),不能造成系統整體的金錢原子(價值)增值。如把1億元簡單渡讓到另一個人手中,系統整體不一定就會增值到2億元。

金錢原子(價值)是異化的人類勞動本身,它代表的不是商品(貨幣)拜物教的垃圾們所謂的財富、蛋糕,而是代表了權力(奴役),因為支配他人的行為(勞動)就意味著這個。

而俗約定義的價值(即使用價值)才是財富,自然自然資源有使用價值,對社會來說也是有意義的。

另外一腳踢開人類俗約語言習慣,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創造」(憑空變出來),正如《資本論》等就否定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創造(憑空變出來),就指出物及物在那種形態下的有用屬性(使用價值,即我們語言習慣中俗約的價值定義)都是客觀存在,人類勞動這種自然力也只能引導其它自然力改變物的形態以轉化物的屬性,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憑空變出來(創造)。

因而,並不是因為所謂的產權或者勞動的狗屁功勞,物質基礎才存在或者不存在,地球引力才有或者沒有,即然物質基礎是大自然客觀在的存在,憑什麼一部分人獨佔大自然客觀存在的物質基礎,以此來驅使他人的行為(勞動)?(另外別不懂驅使他人活勞動的含義?支配他人的行為很明顯意味著權力,並且勞動在生產中使用不同,生產的財富或者說使用價值就不同,因而現實根本就不是所謂的分配問題,而是勞動支配的問題。)

另外工人出賣的是勞動力(勞動能力),而不是勞動,當工人的勞動能力(勞動力)出賣給資本家時,工人的勞動就不屬於自身了,工人工作時間按契約乾的事情,都是資本家指使的,因而我們不能以「勞動的所謂狗屁功勞」(勞動的價值)來無恥掩蓋,支配他人「勞動能力的勞動」(勞動力的價值)所代表的時間權力(奴役)關係。正如資本家驅使了工人N小時,他怎麼不被工人也驅使N小時?難道能以所謂的成果、功勞、貢獻來掩蓋?

並且功勞、成果、貢獻都是對相應對象而言的,如日軍通過勞動驅使一個人去剝他女兒的人皮給日軍做皮鞋,對日軍來說是勞動的成果、功勞、貢獻,而對被驅使的人來說確是自身勞動與自身意志對抗的痛苦折磨,這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價值(金錢)增值是一回事,對一些人來說利潤帶來的價值增值是功勞、成果、貢獻,而對多數人來說就是他們勞動製造出對他們勞動時間更長的權力支配關係。


瀉藥。這個問題 @羖牧師 答得很完善了(這個字原來念gǔ啊)。個人只說些愚見。

首先,本問題的直接答案是:(未經人類勞動獲取的)自然資源無價值。暫且不討論勞動價值論——這可能是題目中「有人」要打倒的靶子,先把自然資源的「所有者」,自然,看作是一個市場交易的對象,那麼我們在取得自然資源的過程中可曾向自然支付過一分一毫?看,「自然資源無價值」早已是我們心中一個見怪不怪的公理了,只有資產階級的御用們才會大吼道自然資源也對商品價值的形成有貢獻。可是我們總不可能將那些酬勞交給自然吧?它還不要呢!這些酬勞只能讓資產階級「代為保管」了,是吧?⊙?⊙?你擔心資產階級把這筆錢私吞了?Impossible!他們不過是暫時「節慾」,讓這筆錢充分發揮作用。用不了多久,這筆酬勞就會想諾貝爾的獎金一樣越花越多的。咳咳,廢話完畢。

本題的要害在於「A國將B國開採的礦物賣給B國」在現實中不存在而且B國也絕不可能接受:我辛辛苦苦投入資本和勞動力幫你把礦物開採出來,然後你一分錢不給就拿(qiǎng)過去不說,還要再賣給我空手套白狼?

顯然,現實社會中無論如何都不會有這樣的合同,因為B國從頭到尾都是凈投入一毛錢都賺不到,自然撤資走人。除非A國以一個低的不像話的價格「賣」出礦石,但把這個極低的價格看作自然資源的價值有些人是不會同意的吧?而且這又和兩國簽訂礦場租賃合同有多大區別呢?畢竟A國是幾乎不可能以高於礦場租金的價格將礦石「賣」出去。能做到這一點的話把地租定高點也沒多大難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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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些關於資本主義地租模型的內容。在這一模型中,資本家僱傭勞動者組織生產、獲取剩餘價值,地主則給予資本家土地使用權並收取地租。而這片土地的具體產出品是不影響問題的分析的,將礦業和農業都歸為第一產業——獲取原材料的產業——是很合適的歸類。

馬克思將地租分為級差地租、絕對地租和壟斷地租,以前兩種為主。

絕對地租是無論土地生產運輸條件如何地主都會向資本家收取的地租,其大小在不同地塊上均相同,來自於產品價值高於生產價格(成本與平均利潤之和)的那部分超額利潤,產生的根本原因是土地私有權對資本進入的限制。

級差地租是依據土地生產運輸條件的不同資本家向地主支付的地租,其大小因地塊產出不同而不同,來自於個別單位生產價格與最低產出土地單位生產價格的差額的超額利潤。這裡可以發現第一產業產品的社會單位生產價格是由最低產出土地單位生產價格決定的,這是因為更低產出的土地壓根沒人去開發了,而更高產出的土地經營權早就被先來者控制。

壟斷地租自然是來自於壟斷利潤的地租。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產業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誕生之初就表現出和第二產業不同的特點。土地資源的稀缺性使得第一產業從來沒有經歷過一個自由競爭的階段,資本向第一產業的進入從一開始就受到了很大限制,這就在客觀上滋生了地租誕生的土壤。


難道物之所以有價值,不是因為人對它的私人佔有嗎?

-以上引自《資本論》

資本主義社會中物普遍具有價值,正是因為物被人佔有(私有制),而同時物普遍以商品形態(需要者不所有而所有者不需要)出現的雙重結果。一旦這兩個條件之一不存在,例如封建主和農奴之間不存在商品交換關係,只存在無償的封建義務,則物的價值的虛幻形態就會消失。

某些人連卡爾先生說了什麼都沒有讀或讀懂,就來批判卡爾先生的理論,實在可笑。


當然有價值,很明顯資源的價值和勞動無關,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和你做出來的餡餅都是餡餅。

你想知道資源價值是什麼,你就去掉這種資源看看世界會怎麼樣,你首先可以去掉氧氣試個一分鐘體驗一下。


按照馬克思的價值學說,一切價值都來源於內在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所以自然資源是無價值的,只有附著在自然資源上的人類勞動才是有價值的。


有,並且自然價值實則反而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也是一個非常好的題目。

也更是一個反駁卡爾先生的價值論,剝削論與指出其理論問題的一個好問題。

我將主要參考龐巴維克的思想。

在此,先舉個例子:開採金礦 和銅礦 二者 勞動時間,資本量,土地量與人力資源都相等。

如果根據勞動價值論,那麼我們可以如此推導:

因為二者的勞動時間(量),資本量,土地量與人力資源都相等,所以二者的交換價值理應等同。——「交換價值並不取決於使用價值而是取決於凝結在商品中的人類勞動」。

但是,問題來了:為什麼采出反金礦的價值與價格都高於采出銅礦呢?即使是采出數倍的銅礦(也意味著數倍的勞動哦),前者還是高於後者呢?

這一點就已經反駁很多所謂的答主們的「地租論」與「剝削論」了。

因為勞動是「無差別的」。且根據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價值來源於「勞動」。(李嘉圖的勞動價值論認為當有資本存在時勞動價值論需要「改變」,也就是資本也是取決價值的部分。)

我們再深入反駁一下「剝削論」,這裡我們很有必要引用並改編一下 龐巴維克。的例子(就是被印刷在奧地利克朗上的先生。)

在一片新的有礦的土地上(為什麼用「新的」是為了反駁歷史遺留的剩餘價值 這種如同玄學一般的說法),剛剛創業的A資本家(為什麼用「剛剛」也是為了反駁歷史剝削論)投入了資本並且僱傭了工人,把產出的礦物全部賣給了B商人。共得到10回報。此時,A資本家忽然去世了。因為他無親無故,他死前寫了遺書把全部回報,資本乃至儲蓄都給了工人們。

而B商人親自把礦物賣了出去(沒有剝削哦),賣出了10+X回報。

問題來了:中途沒有剝削! 為什麼卻有利潤??? 難道是剝削了「消費者」? 這也不對啊,因為交換價值相等,不可能出現「剝削」親愛的「消費者」啊!!!難道是剝削了「資本家」?!

Ok,相信到了這裡,很多讀者都深深的帶有疑問,「價值」究竟來源於什麼?

這裡我們不如設置這樣一個場景:

在沙漠中,鑽石和水 哪個價值更高呢?

我想恐怕99%的人都會認為水的價值更高。 But,水屬於「自然資源」,且相比鑽石的勞動價值和市場價值都很低,為什麼多數人都會選擇水 呢?

問題很簡單,您對水更具有需求,水 帶給您的效用更高。

價值來源於人的主觀評價,而非所謂「客觀」的「勞動」 ,是一件 財貨 可以給您帶來的效用,這一點單純意義上的價值論是很荒謬,因為買可樂 不是為可樂 而是為了可樂帶來的效用,例如:喝掉他——這涌動的氣泡,帶著甜膩而濃厚的口感,隨著可樂的流動而直入喉嚨,它的甘醇刺激著喉部的神經,這顯褐黑色的液體在陽光的照耀下發出殷紅的光芒…成著涼意緩緩流入腹部,這感覺…連威士忌都無法比擬,也只有 格瓦斯 可與之比擬…

就像一件殘次品,在人們的主觀評價中,不具備價值。

但是,可能會停留下這種問題:使用價值呢?還有使用價值!

這裡,我們可以用兩點來回應,

1 「主觀」一詞就已經限定了,價值屬於個人,且無法進行測量,至多用序數排列個人對的評價。(不妨參考機會成本理論。)所以對於個人而言,不具備價值,所以單純上的使用價值也不成立,也就是說個人認為其有價值和效用才是使用價值得以體現的方面,而不是使用價值決定,而是效用決定。

2 是相對於需求而言——這一點就是更好的回應了,即使是有使用價值但是沒有對其的需求,也是毫無效用的。如同稱為「使用價值」不如說具有「使用性」是更好的解釋。而且「使用性」也是驗證了主觀價值的好例子,正常的人類生活中,人是不會去食用一些多重使用性但在某一方面欠缺使用性的物品,但是在一些情況,比如被困在某個地方,人會為了生存而去食用一些如衛生紙,墊子的皮,腰帶等等物品,這也佐證了使用價值是作為附屬的,而不是決定性的。

談到了「需求」與「資源」,不如用一個題外話來作結尾:

私有制是在一切財貨上不可避免會發生的需求量無限與財貨分配量稀缺的不平衡問題的唯一可行的解決辦法。假如我們不消滅造成私有制的原因而想廢除私有制,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卡爾.門格爾

歐根.馮.龐巴維克:

龐巴維克是奧地利學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新古典理論的主要傳播者,他對新古典經濟理論取代古典經濟理論而占統治地位作出了許多貢獻:他發展了資本與利息理論,並解釋了實際利率必須是正數的原因;他是首次將時間因素與經濟學分析相結合的經濟學家之一,還發展了由時間因素扮演關鍵角色的經濟學。曾任奧匈帝國財政部長,終身秘書,上議院議員,教授,奧地利科學院院長,樞密院顧問,奧地利代表等職務,還曾被邀請擔任中央銀行行長,但被其拒絕。

其著名的學生有:路德維希.馮.米塞斯 約瑟夫.熊彼得 並且布哈林流亡維也納時也受教於龐巴維克。

@水橋舞 @EzioAuditoreX 二位應該有讀過維塞爾的《自然價值》吧…歡迎來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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