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聲字造字時是怎樣選擇聲旁的?
最早的形聲字可能源自假借。
具體地說,最初只有口頭詞語(多為單音節詞),沒有文字。
然後,對於一些比較常見而具象的口頭詞語,我們使用象形、會意等方式創造了文字,字元與口頭詞語一一對應,也就是說,每個文字都有其確定的讀音(暫不考慮屈折、黏著)。
對於一些比較抽象,或者不常見的辭彙,我們借用某個「讀音相近」的字元表示這個辭彙,這也就是「假借」。
假借只能表音,不能表意,而且表音也不夠精確,容易產生歧義。因此,不是所有辭彙都能被借用表音,用以表達常用辭彙的字元往往不能被借用,以盡量避免歧義。
為了進一步減少歧義,人們開始陸續在字元的本義(該字元本來所表示的詞語)或者假借義(由於音近而表示的詞語)上添加所謂「形旁」以示區分,所謂形聲字由此產生。這個過程持續了上千年。
最初的假借是個怎樣的面貌,尤其是什麼情況能算「讀音相近」,現在很難考證。不過,至少在文字成熟期(比如晚商到西周),什麼情況能算「讀音相近」產生了一套基本嚴格的標準。在這個標準下,所有音節被分入很多個「音節類」。如果兩個音節屬於同一「音節類」,則它們「讀音相近」,可以構成假借或充當諧聲聲符;如果屬於不同「音節類」,則它們「讀音不相近」,不能構成假借或充當諧聲聲符(因為標準並非完全嚴格所以會有一點例外)。
什麼字元比較適合作聲符呢?太常用的不好,在假借時代缺乏表音傳統,此外不少常用字形狀過於簡單(比如「一」),辨識度不高,有時還會被用作形旁,容易產生歧義。太罕見的也不好,讀者可能不認識它,不知道怎麼讀,書寫者想用它表示某個詞語,即使讀者口頭上知道這個詞語,也可能由於不認識這個聲符,不知道這個聲符屬於哪個「音節類」,而無法將這個字元與它所要表達的詞語聯繫起來。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人們很快就為大多數「音節類」確定了一個最適合充當諧聲聲符的字元,該「音節類」內的所有形聲字都要統一以那個字元為聲符(有時也會出現次級聲符,不過那是個無關緊要的細節)。
少數情況下,某一「類」中辭彙特別多,難以確定一個「最」合適的。這時人們可能會把這一「類」再稍微分細一點,更多時候則會直接放棄治療,多種寫法長期共存,直到很久以後很不講理地為每一個辭彙(而非「音節類」)確定一個唯一的聲符。
在之後的兩千多年中,語音的自然演化使得當初同一「音節類」下屬的各個音節被逐漸打散,與其他「音節類」下屬的音節發生混合。時至今日,我們已經很難直接根據現代漢語(及其任何一種方言)直觀地看出當初的「音節類」,諧聲關係也看起來有些混亂——如今的「聲符」,「表音」作用已大不如前了。
儘可能保證形聲兼會意(張北冥在他的《繁體字通俗演義》中表達過這個意思,他說過,為什麼10^8的聲旁應該是意而非乙,因為乙是植物生長,而意是人發自內心的聲音,你有這麼多錢了,一定感到很滿足吧)。一簡字和二簡字倒是以使寫法儘可能簡便為原則,雖然會改造成純粹的形聲字,但是書寫效率有提升(有些簡化字光這一點就被張北冥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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