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剝削理論,這兩個人誰剝削了誰?
張三李四是鄰居,張三瘦弱但是手巧,而李四有一身蠻力。
某天,這倆人合計,由張三製作斧頭,然後租給李四砍樹用,砍完後把樹賣掉。斧頭的租金為賣樹賺的錢的50%,李四同意了。請問,按照馬克思剝削理論的思路,這倆人誰剝削了誰?我是題主。加個條件吧,兩個人付出的勞動可以認為是相等的。另外,也不要去想什麼李四買斧子之類的,這不是腦筋急轉彎。這個問題的核心是,如果你認為造斧子是砍樹這項工作的一部分,那麼兩人就是合作關係,平分收益是合理的。而如果你認為造斧子和砍樹是兩個工作,那麼張三就是提供生產資料並收取租金的資本家。
在剝削理論的邏輯下,剝削和合作,有沒有硬指標來區分?還是說根本就一視同仁?
假設二人工時相當,則這是典型的小型合作社,因為生產資料只是各自的技術和體力,各盡所能,產物則平均分配(各百分之五十),屬於集體私有制,即在合作社範圍內不存在剝削。若工時不同,比如製造斧子者製造一把斧子需工作兩小時/日,砍樹者工作八小時/日,兩人各自工作一日,則剝削存在,即製造斧子者通過自身的技術而每日無償佔有了砍樹者30%的勞動所得,且製造斧子者的資本優勢必然會逐步擴大(比如同樣是八小時工作,他可以和四個砍樹者簽對半分的協議,相當於每日所得是每一個砍樹者的四倍)。但現實里因為斧子製造的時間是很有限的(比如幾天造一把斧子),砍樹的工作則要長久的多(比如砍幾年的樹),所以這種工作時間投入的不等同,以及產出對半分配的制度,則必然會導致剝削的出現和加劇。
→_→剝削了樹。
謝邀,兩個人是小資產階級合伙人啊。可以說是自己剝削了自己,也可以說是沒有剝削。
小資產階級本來就是自己既是老闆,又是員工。
沒有僱傭關係,就沒有剝削。
更新============================================分割線
我的意思就是沒有剝削關係,至少現階段沒有,和下面一位答主說的以後可能發展處剝削關係並不矛盾
這不是瞎扯么?李四自己一買斧子就得了,斧子這樣的工具製造成本極低,這樣的工具還要出租?
謝邀。
剝削,是是否存在剩餘價值的無償佔有的問題,這是硬指標,而不是一個說法的問題,不是叫做「合作關係,平分收益」就可以否定的。
價值量的計算,是要基於全社會的勞動進行平均化後的結果來計算,假設張三和李四的生產效率都是社會的平均水平,那麼,他們付出同樣的勞動,產生同樣的價值量,二人收入也一樣,這時,二人之間不存在剩餘價值的無償佔有問題,所以沒有剝削(二人之間)。至於他們有沒有共同剝削他人或被他人剝削,則需要更多條件來計算。
如果,張三因為瘦弱,生產效率低於社會平均水平,那麼,他們付出同樣的勞動,李四產生的價值量要高於張三,二人收入一樣,就意味著李四的剩餘價值有部分被張三獲得,也就意味著張三剝削了李四。
大家都在定性。老實說,馬克思的數學可能算不上最好。但是絕對不差,至少比我強到不知哪裡去了。我實在不明白都是馬信徒,為啥大家不肯好好算算數呢?
剩餘價值的定義是:由僱傭工人所創造的被資本家無償剝削的價值。這個題目里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資本家和僱傭工,因此我將對雙方價值的生產和分割進行分析。
題主的一個設定是「製造斧頭和砍樹消耗了同樣的勞動」。但是砍樹涉及一個斧頭的損耗問題,所以我理解為:算上砍樹的斧頭消耗在內,李四總共砍了價值量同製造斧頭消耗量一樣的樹木。雖然製造斧子也要消耗其他價值,但由於與題設無關,那麼並不單獨設量。此外,由於斧頭是租的,那麼認為所有權依然屬於張三。
那麼我進行如下假設:
製造斧頭所獲得的價值量和砍得的樹木價值量同樣設為x。
使用斧頭砍樹每工作t時間便消耗斧頭f(t)的價值。價值生產如下:
張三生產了x的新價值。李四生產了x-f(x)的新價值。價值分割如下:
張三獲得x/2的樹木+[x-f(x)]的斧子。李四獲得x/2的樹木。那麼我們就可知,這兩個人所獲得的價值和創造的價值並不相等。具體一點是:李四所創造的新價值中,有[x/2-f(x)]的價值量被張三所無償的佔有了。考慮到一把斧子總不會連自己製造時間的兩倍都使用不到,那麼李四實際上吃虧了。
雖然有分配的不平等,但是考慮到這兩個人生產的規模太小,且雙方基於平等的地位合作,生產的過程中也不涉及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的資本周轉的剩餘價值的實現,所以雙方實質上不存在剝削。也許雙方會在這種分工中共同獲利了呢。
不要動不動就把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批評一番!
這個剝削什麼的。就問題來說,這是你情我願的,不能用剝削來全部解釋
若是,從文字定義的概念來說,這是有剝削成分的
好比,出租斧頭也許就實際價值來說,百分之二十,也許就可以了。為何要百分之五十。而這個就要代入他們生活的環境來看
有的時代,不需要付錢,你要用,借給你用就就好了。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有的時代,你支付實際價值就可以了,我不賺你的錢,
有的時代,我抓住你的需要,落井下石。你不用斧頭就做不了事,就影響你的收入。那麼,我要百分之八十,也是有的
覺得貴,那麼,就一邊去。情義,那個多少錢。
那麼,沒得選的時候,就被嚴重剝削。或者,進一步,奴役
當沒有路走的時候,暴力反抗是唯一的手段
馬克思的資本論。最想表達的意思。其實是思考
也就是,魯迅說的,從古到今。這個世界從來就沒變過。都是。。。。。。人吃人
小國寡民,老死不相往來
人不和人接觸,就沒那麼多無聊的事。而這個世界上的事,很多都是本可以避免的,可以不用發生的
所以,題主的問題,可以加一句
當你有機會剝削別人時,你會剝削別人嗎
你這連社會化大生產階段都沒進入,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都沒有,剝削個毛啊?
談不上剝削,因為這是交易領域的價值沒有充分實現的現象,屬於前資本主義時代
雙方都是工人,生產環節互相依賴,所以不存在剝削。
當只有這兩個人的時候,不存在剝削關係,這是合作和創新。
如果有別的做斧子的和砍樹的人,只要雙方在市場上的權力不對等,就會存在剝削關係。
如果斧頭是他之前就有,並且靠租出去好多好多斧頭賺錢的話,存在剝削。或者做斧頭的人比砍樹的人稀有很多,也可能導致剝削。如果能砍樹的少,會做斧子的多,能砍樹的能選擇拿誰家斧子砍,存在剝削。如果強調他做斧頭也付出了勞動,是個靠自己努力獲得生產方式的小資本家的話,那就不是馬克思能解決的範疇了。
從生產資料的角度講,如果斧子是專門為了和這個人合作而生產的,並且僅為和這個人合作使用,那麼我認為不存在剝削關係。
如果是為了和任何砍樹的人合作而提前生產的斧子,那這個砍樹的可能就只是他剝削的許多人中的一個。我弄不明白這有什麼可踩的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