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世界上會出現「同性婚姻合法化」潮流?

以下轉自在下自己的文章。

關於那些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與地區(不斷更新,現更至2016.05)

2001年1月,荷蘭成為全球首個法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

2003年1月,比利時成為全球第二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2005年7月3日起,西班牙成為全球第三個全國性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

2005年7月,加拿大成為全球第四個,北美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2006年11月,南非成為全球第五個,非洲第一個法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

2008年,挪威通過法案,成為全球第六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09年,瑞典成為全球第七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0年5月,葡萄牙成為全球第八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0年6月,冰島成為全球第九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0年7月,阿根廷成為全球第十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2年6月,丹麥成為全球第十一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3年,英國威爾士通過同性婚姻法案。

2013年4月,烏拉圭成為全球第十二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3年4月,紐西蘭成為全球第十三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3年4月,法國成為世界第十四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3年5月,巴西成為第十五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3年7月,英國英格蘭下議院批准上議院的修改,後得到皇家批准,《2013年婚姻(同性伴侶)法》正式頒布。

2014年2月,英國蘇格蘭國會以105票對18票,表決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2014年6月,盧森堡通過法案成為第十六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4年11月,芬蘭成為第十七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

2015年6月,美國最高法宣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

2015年11月,英國愛爾蘭全民公投以75%的支持率通過同性婚姻法案。

2015年11月,日本發同性婚姻證明,允許同性戀結婚承認其合法存在。

2016年4月,南美洲國家哥倫比亞的最高憲法法院以6比3的法官票數裁決應允許同性結婚。

2016年5月,義大利眾議院舉行信任投票,以369票贊成、193票反對通過法案,隨後其舉行最後表決,批准了法案。


世界在變,總有一天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會成為攔在真正平權之路上的絆腳石。

我們終將消解婚姻的神聖,並推翻它的霸權。


謝邀。

1. 這不叫潮流,叫順應需求

2. 少數服從多數,表面上看是公平,其實是暴戾的公平,說白了,就是野蠻

3. 一個文明水平的高低,不僅要看主流群體過的怎麼樣,更要看非主流的群體過的怎麼樣。發達國家和一部分發展中國家的主流群體都過的不錯了,所以非主流群體的處境,就會區別出文明的水平。

4. 同性結婚,是很小一部分人的真實需求。

5. 一個文明的社會,應該在滿足大部分人的合理需求的前提下,保護和包容一小部分的人合理需求。

6. 合理需求的定義應該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前提下的真實的需求。所以吸毒雖然是真實需求,但是卻損害了社會,所以不是合理需求。同性結婚是合理需求。

基於以上幾點,我認為,歐美一部分國家確實更加文明,這種文明體現在對於少數人的照顧和保護上;我們的國家還不夠文明,我們經常乾的一件事就是在少數服從多數的指導思想下去扼殺少數或者強行改變少數。我希望我們的國家變得越來越好,讓「少數」更加從容的生活在社會的大環境中。

就整個世界而言,我們不需要統一思想,我們需要花花綠綠。

至此,從我的角度以及回答了題主的問題,因為文明是向前的。


謝邀

同性婚姻最艱難的部分還是「社會接受同性戀」,如果社會可以接受同性戀的存在的話,同性婚姻合法化也就很容易了。

西方因為從中世紀以來的一神論的強力壓制下,同性戀是被殘酷壓迫的,這點在中國就沒有這事,中國社會也許會嘲笑奚落一下同性戀,但絕對不會因為同性戀行為而將其處死或入罪關監獄。而西方在二戰後同性戀還仍然是一項要入監獄的重罪。從科學理性角度講和人權角度講 ,處死和處罰同性戀都是毫無必要和非常沒有人性的事情,這點西方虧欠同性戀太多,從而在現代形成一種反彈心理,更容易推出有利於同性戀的政策來彌補西方人對同性戀愧疚和負罪感。

所以同性戀在西方形成強大的政治正確,然而事實上同性戀基本也是對社會沒有危害的(不像某宗教),所以很有群眾基礎。這種反彈心理出來後,推出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就更容易了,並且最關鍵的是,從「社會接受同性戀」的狀態到「同性戀婚姻合法」之間,其實就是一張紙的事情,很多同性戀情侶在貸款買房,經濟糾紛,保險受益等日常活動的時候都需要這麼一張紙,沒有這張紙很多事情都辦不了,影響生活便捷,既然社會都接受了同性戀存在,那麼再發他們一張紙簡直小事一樁。唯一的阻力並不在廣大群眾,而是少數宗教保守派,這樣的人隨著宗教沒落在西方已經逐漸式微了,所以也是小事一樁。


非常期待沙烏地阿拉伯允許同性戀合法結婚


  1. 這不應該叫潮流,應該叫做洪流。
  2. 我不講那麼多廢話,我就說一個自然演變的過程:

a、同性戀本身就有一個比例,多少人里有多少人。這個比例是大自然的產物。那麼在2戰之後發展到今天全球六七十億的人口,同性戀的人數也多到了一個巨大的數字。這是基礎。

b、通訊的高速發展————以前同性戀可能幾十公里只有一個,一個社區裡面只有一個,人人深櫃,有了網路和通訊之後自然人多勢眾找到同志,有勇氣走出來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c、同理,因為信息發達,人們也知道了並更深入的了解了人類這個種群豐富的多樣性,見了多了自然就不奇怪了……更多人也樂於嘗試不同的交友對象。

如果這時候來一場巨大的自然災害,事情會變成什麼樣?如果活下來的只有10W人,裡面只有1k是純同性戀……事情又會變成啥樣?

永遠不要高估人類的道德。人其實原本就是沒有道德的,有的是為了適應社會活動而逼迫自己遵守的底線和規則。


等到社會通識能夠普遍接受某種意識形態,制度自然會跟著發生演進。死刑和廢死的爭議同理。

他國同性戀權益亟需法律保障,形成了足以立法的社會意識,自然就體現在立法上。

不過,我國法律修訂,應該是內政,和本國社會基礎有關,和西方社會基礎無關。

至少按照我國目前的社會意識,還沒有發展到立法的地步。


時代在前進,人們觀念也在進步。

當結婚的目標從「一起生幾個崽」 變成「一起過一輩子」,性別物種什麼的都不重要。

對此不鼓勵不批判,只要是自願的就行


很多人從「道德進步主義」去闡述這個事情,就等於是循環論證,最終說了正確的廢話,都對卻又說服力不夠。看問題,要從歷史的發展角度去看,和國際格局觀去看。

簡言之:

工業革命是女權主義興起的重要物質基礎,女權主義公開討論性的非繁殖功能之意義,為之後的各種性權運動奠定了紮實的理論基礎。

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新秩序重組,冷戰時期鷹派幫助美國獲得勝利,隨著二極世界之瓦解,多極文化開始形成,以基督教為基礎的西方文明無法在保守主義中繼續「進取」,並且激化了伊斯蘭世界的保守主義,因而此時多元文化才顯得必要。

而實際上,同性婚姻是前現代道德和現代道德進步主義的一個妥協的產物,它是現代性運動對前現代道德的一個階段性妥協。

更多的看這裡:如何反對LGBT? - 女木水的回答


這個問題從側面反映了人口暴增。

同性戀群體在人類社會一直存在,不過由於在人口總數中佔比很小,加之在通訊信息不發達的時代難以形成大規模的群落而一直很低調。

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爆炸和人口的爆炸,即便同性戀群體在總人口中佔比依然較低,但是依然形成了一個龐大基數的群落,藉助信息技術形成了一定的聯繫,並且由於網路的匿名性愈來愈多的同性戀者發聲尋求自己的權益。

我尊重同性戀者自身的抉擇,但是也希望某些同性戀者能自重,不要以爭取自身權益的名義去侵害他人權益,不然惹惱了沉默的大多數,最終倒霉的還是整個同性戀群體。


因為大家慢慢接受了,婚姻這件事是應該自己決定的,不是父母,不是國家,不是法律


謝邀!

和100多年前開始出現男女同校的潮流,是一個原因:歷史潮流不可阻擋。


謝邀,可以視為是基督教世俗化的一個里程碑吧,因為傳統意義上的基督教是禁止同性戀的,甚至在中世紀同性戀是進行宗教迫害的一個理由,而歐美的很多國家和他們的文化都有很大一部分是源於基督教的思想的,雖然宗教改革已經過去好幾百年了,但是一些基督教的思想還是在這些國家根深蒂固的,比如原來的禁止同性戀和同性婚姻,無論是天主教、新教,還是可以說是燈塔國立國根本的清教徒。。。

而現在思想和文化早已經有逐漸擺脫以前觀念的傾向了,比如,在很多國家都有規模不同的同性戀遊行、有一些同性戀的酒吧。。。所以說,首先是民眾普遍對同性戀的思想和看法改變了,從敵視和歧視到忌諱,從忌諱轉變為逃避討論,從逃避討論又變為默許,進而才變成了認可同性戀婚姻的合法性,經過這個漫長的思想轉變的幾百年,才會促成法律上對同性戀婚姻的許可。。。

從法理和公民權利的角度來說,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也算是體現了法律對公民的平等保護的一種行為吧,這個也是美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判決的一個核心思想。。。當然從聯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5:4的投票結果來看,對這件事的看法起碼在各位大法官之間還是存在一些分歧的。。。

對於咱們國家來說,要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還為期尚早,畢竟咱們現在對這個問題總體上還是處於一種逃避討論的階段,當然對比我們的前輩,我們還是有了一些改變的,而且我們是大陸法系的國家,是不存在判例法的,這個跟美國就是一個很大的不同,而要達成一致做出針對這方面修改《婚姻法》,無疑要比通過判例來確定這個規則的難度還要大得多。。。


謝謝邀請,一部新法的出台,必然是多種因素交織在一起的後果,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博弈及妥協,簡而言之,歸結於兩點:

1、這種社會關係大量存在;

2、認為有通過法律調整這種社會關係的必要。

第一點很好理解無需贅述,第二點也很好理解,但是展開卻是個大話題,完全可以寫篇幾十頁的論文,短時間內要想完整的論述清楚,我做不到,但我認為,西方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趨勢出現的原因,和西方人權理念和對同性戀看法的改變有著密切關係,隨著對同性戀認識的改變,從最開始認為其為一種病態,到現在對其的態度逐漸寬容,人們開始接受同性戀,把它當做和異性戀一樣的正常現象。

反正就是和西方歷史文化背景密切相關就對了,答題好累啊。


總的來說,

人類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是正相關的,

隨著科技的進步,人類社會越來越發達,

滿足人類需求的能力越來越強。

而不同的人的需求是不同的,

因此在眾人的需求不斷被滿足的過程中,

世界正在變得更加多元化,更加包容。

包容各種各樣的人:獨身主義者,丁克主義者,雙性戀以及同性戀。

理所當然地也就承認了他們擁有結婚的權利。

因此私以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世界文明進步的體現,

世界文明的進步是一次又一次科技革命進步的結果。

以上。


非請勿怪

這個問題要分三個方向看。

第一個方向,人口基數增大,同性戀數量上升。

第二個方向,同性戀精英輩出,控制生產資料增大。

第三個方向,對自身權益的維護意識提高。

三個方向都能帶來相似的結果:同性戀社會影響力變大,對合法有效婚姻的需求上升。

以上。


謝邀,這是「人生而平等」政治哲學實踐在後現代社會發展中與非主流婚戀價值觀相適應的政治正確性需求的自我滿足。

同性戀不是時代的產物,是自古以來就存在的特殊社會現象,但是認可這種關係共存於社會倫理道德價值之中並將之發展成「正常」的婚姻價值觀則是我們這個特定時代的產物。

這種觀點可以追溯到女權主義的興起和壯大,女性在性解放運動中向男權社會提出越來越多的平等權利,有的甚至把生孩子的權利義務從兩性倫理道德價值之中排擠出去,這給同性戀有很大的模範帶頭作用,正如兩性關係不是以自然道德律為依託的道德倫理關係,同性戀也自然而然不為自然道德價值觀背書,象標新立異一樣成為這個時代的偉大特徵,同性戀婚姻也成為這種潮流之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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