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童遭受性侵害較女童要高17%」這項調查結果?
新華網新聞報道:香港護苗基金對17所中學共5055位學生的調查顯示,男童遭受性侵害較女童還要高17% ,遭受性侵的女童多於男童可能是錯覺。
2008年,瑞銀慈善基金會曾對各國侵害兒童狀況進行過一次長達三年的調查,大陸和香港共有30607名未成年人及家長參與了這項調查,8%的未成年人表示遭受過不同程度的性侵犯,其中男生比例比女生還要高2.7%。2004年,一16歲少年被38歲的男經理以暴力手段強行發生性關係,由於無法定為強姦罪,公安機關僅對這名經理處以拘留15天的處罰。2012年6月28日,上海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數位97屆學生,在微博上實名曝料,稱中學時期曾遭學校原副校長張大同性侵,結果是該名教師僅僅被解聘免職。國外的研究表明,同性性侵雖然不一定會改變男童的性取向,但卻可能影響其性別認同,影響其處理親密關係的能力。不僅如此,如果性侵男童的行為得不到恰當的懲罰,男童的世界觀會受到影響,心理創傷也會並伴其一生。可見,無論是男童還是女童,性侵的施害主體都是男人。《性侵男童:不應再被忽視的罪惡》
對前青春期和青春期兒童/少年的性侵犯是很不同的。一般受侵犯孩子年齡越小,性別比例就越接近,甚至可能出現男孩多於女孩的情況。但到了青春期,女孩受侵害的數量和比例就快速上升,不過這一時期受害人的男女比例一般還是大於成年後的比例。
不同地區的數據似乎差別很大:
A Global Perspective on Child Sexual Abuse: Meta-Analysis of Prevalence Around the World其中非洲和南美的數據置信區間太大,可信度不太高,而其他地區兒童受性侵的男女比一般在1:2到1:3之間,也就是說女孩受性侵的幾率是男孩的2-3倍。不過這個差距還是遠小於成年受害者中1:10的男女比。
題主的這篇文章中提到的「男童遭受性侵害較女童要高17%」的數據是來自香港高中生(中四、中五)。我對這個數據有三點保留:1. 把「高中生」歸為「兒童」還是有些勉強,青春期和前青春期的孩子在遭遇性侵方面往往有質的差異;2. 根據其他一些資料,出現高中男生遭遇性侵比例明顯高於同齡女生的情況的概率比較小;3. 香港不一定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更一般地說,未成年人性侵數據的搜集面臨著不少特殊的挑戰,導致不同來源的數據往往會相差比較大。
首先,不同調查對性侵犯的定義可能有差異,不同社會和文化中對兒童性侵犯的定義也不同。如果按照一些歐美國家的規定,那麼中國遍地的開襠褲、對男孩生殖器的當眾展示和玩弄、孩子上小學了還由異性家長洗澡、對孩子言語上的挑逗等等全都可以算。
其次,在調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現狀時,不能只問家長、老師:- 他們很可能不會了解真實情況,
- 他們有利益衝突,因為他們覺得如果承認孩子遭受過性侵也就承認了他們作為家長和老師的失職,
- 他們對性侵的理解可能很模糊很落後,也會想當然地覺得「這種事不可能發生在我們孩子身上」,
- 很多人會有「家醜不可外揚」、「這種事不需要外人來管」、「我自己的孩子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等思想。
- 他們自己就可能是施害人。(80%-90%兒童性侵的施害人是熟人)
最後,未成年人自己的描述和回憶很重要,但是也有很多問題:
如果孩子太小,那麼就很容易受到調查者、身邊人的暗示,影響他們的記憶和表述。小孩記憶和喚起記憶的方式、認知和表達事物的方式也可能和成年人有許多不同,不能按照成年人的思維模式去想當然地問。詳見:14 歲以下兒童的性侵經過描述能夠作為可靠證據採信嗎? - 法律常識而如果孩子到了青春期,又會有新的問題:太叛逆和調皮,不太配合,以至於在一些情況下降低了他們的可信度。美國一個很有名的專門研究青少年健康情況的調查,Add Health,就在最近兩年出過大新聞。他們的調查數據曾顯示90年代中期的中學生中有5%-7%承認自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這讓當年的研究人員感到很驚訝,因為如果有5%-7%出櫃的中學生,那沒出櫃的還有多少?中學生里的同性戀雙性戀比例難道遠高於原先的估計?結果在2013年,有人發現,當年回答自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的中學生竟然有70%在幾年後的回訪中突然又變「直」了,研究人員心想我擦這什麼鬼。在排除其他可能之後,他們認為有一小部分人誤解了當年的問題,但更主要的原因其實是這幫中二熊孩子們當年在調查中開了個玩笑……熊孩子們被問到有關於同性戀的問題,覺得很新鮮(當年對同性戀的嚴肅討論並不多),他們或是認為調查員問這種問題肯定是在開玩笑吧,或是自認為幽默感爆棚,一定要秀一把,或是想看看調查員的反應,總之就腦子一抽稱自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而且關鍵這樣乾的熊孩子竟然佔到了一半……於是這用了十多年的數據就搞出這麼一鬧劇,研究人員被簡直哭笑不得(主要還是哭...)。 總之,未成年人的世界大人不能想當然。Young "pranksters" skewed landmark sexuality study
雖然對未成年性侵犯問題的調查難度很高,但未成年人這一身份讓他們至少不太會面對victim blaming,社會一般不會對他們說「你被侵犯了肯定是因為你穿太少」、「誰讓你自己一個人出門,活該」這類的話,而是會比較一致地傾向於保護他們。最大的障礙其實可能是家長的意識缺乏和「家醜不可外揚」等思維。
接下來我試著解釋一下為什麼兒童性侵受害者中男孩比例要高於和成年受害者中男性的比例。
首先要澄清幾個事實:- 兒童性侵案中的施害者有95%以上是男性。
- 施害者有20-30%自己也是未成年人。一些是年長孩子對年幼孩子的欺負或懲戒,一些是同齡人之間的霸凌,一些是在探索自己的性成熟時由於缺少正確引導而跑偏了,一些甚至可能自己就是性侵受害者於是把自己的痛苦和無助轉移給更弱小的人。
- 施害人不一定是戀童癖,戀童癖也不一定會性侵兒童。性侵兒童不一定是為了發泄性慾,也可能只是虐待兒童的一個特殊形式,或是借用孩子來對別人進行報復、傷害、示威。
- 一個男性施害人對男孩進行性侵併不代表施害人是同性戀,孌童者中同性戀的比例並不高於人群中同性戀的比例。戀童癖往往跟對成年人的同性戀或異性戀性向是相獨立的。也就是說,很多對男孩進行性侵的男性其實也喜歡成年女性,甚至有妻子兒女的。也有一些人對任何性別的成年人都沒有感覺,只是被未成年人吸引。詳見:http://psychology.ucdavis.edu/faculty_sites/rainbow/html/facts_molestation.html
- 戀童癖有很大一部分是並不區分兒童性別的,他們的目標不是男童或女童,而是「童」。
- 之前說了,有一部分對兒童實施性侵的並不是純粹想發泄性慾,而是想要滿足控制、虐待、報復等心理,這種情況下兒童的性別可能就無所謂了。
- 男孩女孩在青春期以前,沒有第二性徵,尤其是在幼年,外表可能沒太明顯的差異,所以性別不是那麼重要。
- 從某種角度說,小孩在我們的性文化中是「無性」的,這也是我們會允許開襠褲、孩子很大了還跟異性家長洗澡上廁所等行為的原因之一,因為很多中國人對「性」的理解很狹隘,就是「異性性交」,所以小孩子的這些事顯然跟「性」搭不上邊。這一方面讓家長沒有必要的防備,一方面也讓潛在的孌童者減輕了心理壓力,產生了「孩子是無性的,所以這種事並不是性行為」的錯覺。而這種情況下孩子的性別可能也就無所謂了。
- 另一方面,小孩一定程度上也是「無性別」的,或者說是並不帶有明顯的「男性氣質」或「女性氣質」的。之前提到過,孌童者中95%以上是男性,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異性戀。如果讓這些人跟成年男性發生性行為,他們很可能會排斥,但如果是男童,由於「男童」的主要屬性是「童」,而非「男」,所以不會觸發他們的恐同心理和厭惡反應,所以兒童的性別不會成為太大的障礙。
- 在男權文化中我們面對「性侵犯」時首先保護的是「女性的貞操」,而不是女性的身體或女性的尊嚴。但這種男權邏輯卻也害了男童。因為男童既不是女性也基本沒有「貞操」的概念,所以家長會非常掉以輕心,認為男孩沒什麼會損失的,認為「男孩子,有什麼關係,又不會吃虧」。家長不僅自己沒有防備,也不培養男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甚至默許和鼓勵男孩子經常在別人面前露出生殖器。家長感覺很「自豪」,卻不知這樣的行為對潛在的孌童者而言是多大的刺激和機會。
- 這種文化的一個引申後果可能是中小學時期在男生中很常見的性騷擾甚至是性侵犯,比如男生幾乎都經歷過和干過的扒褲子、掏襠等等。而女生的話,掀裙子之類的事一般到中學也就很少了。因為到了中學,女性的身體開始跟「貞操」這個概念綁定,如果女生被掀裙子扒褲子,性質就跟男生完全不同,甚至會被認為損害了女生的「貞潔」。然而男生之間扒褲子就沒有這層意思。這一方面是以「男孩可以穿開襠褲」為代表的一類思維的延續,另一方面也是「男生沒關係的,不會吃虧」這種想法的體現。雖然中學時期的這些跟「性騷擾/侵犯」擦邊的玩笑一般不會造成嚴重影響,但也的確有些人會受到生理和/或心理上的長期創傷。
- 重男輕女和一些相關的迷信會導致一些人認為男孩是「乾淨的」、「純陽的」,所以跟男孩子發生性關係能夠治病、驅邪、壯陽等等。不排除這些糟粕仍然在邊遠山村甚至中小城市存在的可能性。
針對兒童/青少年的性侵犯問題其實很複雜:侵害人的動機、身份比較多樣,不同年齡、性別的孩子遭遇的性侵可能有很大的差別,調查研究和取證的難度較大,社會和家長的意識普遍不足……總之有很多誤區,也有很多仍然有待研究的問題。
我前段時間做了一個「性教育」相關問題分類整理 - Something about Everything - 知乎專欄,其中第7部分就是「如何處理和防範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性騷擾/性侵犯?」,大家有空可以看一下。不知統計口徑是怎樣的。反正早些年,小男孩不秀下小雞雞親戚朋友就不相信那戶人家生的確實是男孩,換女孩你這麼要求試試看?
男童女童沒意義,幼童都不應該被傷害。。
原來不只是我一個人被要求秀JJ................
而且,這麼說小時候我爹玩我JJ也算貌似,好像還用過嘴來著,當時居然也完全不覺得。
...........卧槽,細思極恐,相關法律再不完善,就會出現一個新興職業:僱人替受害者奸回去。@慕容復。
彈雞雞算不算啊誰告訴我快點!——關心這個問題,大抵是因為我們彈過,也被彈過。
小時候(四五歲吧)被一個鄰居大姐姐(大人忙,她幫忙帶我玩兒)哄到床上,把jj放在她下面那裡,趴在她身上……我當時啥也不懂,只是覺得下面暖暖的,倒是她滿臉享受……
這算性侵嗎? 小時候的感覺早就忘記了,記憶里只有模糊的畫面和動作(。。咳咳)……
偶爾有點懷念,悔恨自己什麼都不懂!性侵男童的犯罪成本比性侵女童要低得多。性侵女童被抓住會被判刑,性侵男童被抓住沒事兒。所以有性侵男童傾向的潛在罪犯付諸實施的可能性要更大。國家立法確實需要跟上了。男性被性侵也該入強姦罪了。
證明了,這個世界上,總有光鮮亮麗的偽君子在做tm傻逼的事情!真不知道這些人會不會有自己的兒孫
1、保護意識大眾對兒童身體保護的意識不一樣,女孩子稍微大了點都會該穿的穿,而男童則可以光著身子去河裡游泳,光著身子在家裡玩。過去男孩子小時候很多都會穿開襠褲,而女孩子基本不會穿。人本性都有生殖崇拜,所以會撫摸小孩子的生殖器,而撫摸男孩子的生殖器都會被認為是在開玩笑,對於女孩子則不可以。我認為簡單的撫摸或玩弄並不能稱之為性侵,但這仍然是性侵的一大誘因。2、性對象成年男人性侵男孩子,很多是因為性對象的失常和倒錯。兒童都有嬌弱、柔嫩、的一面,無論男女。成年男子將自身缺失的某一部分在極端條件下釋放出來就會成為性侵。而且,男孩這一性對象容易得到且不容易被發現。
小時候長得比較像女生,各種親戚朋友都會讓秀JJ,聽我媽媽回憶還有親我JJ的,算性侵嗎?
我兩三歲時和父母還有父母的朋友去海邊日照玩,長大後我媽跟我說當時有個叔叔拿活螃蟹夾我的小弟弟。聽完就覺得好疼,雖然我不記得這件事。
總體而言,對男性兒童的性侵似乎占所有兒童性侵案件中的20%~30%。金賽研究所的研究人員採訪了曾有性犯罪的男性管制人員,受試者包括199名性侵12歲以下女童者和96名性侵12歲以下男童者,雖然這一主題將包括這兩個群體中的某些人,如果他們同時性侵男童和女童的話(Gebhard et al., 1965)。一個轉介至克拉克精神學院行為性學部的長達7年的分析,這一分析中包括292名性侵女童者和165名性侵男童者(Freund, Heasman, Racansky, Glancy, 1984)。在加拿大聯邦監獄的一個關於性罪犯的普查表明,在那些所有性侵12歲以下兒童的罪犯中, 66.3 %,只性侵女童,14.7%只性侵男童,19.0%性侵兩者( Motiuk , 1993) 。有趣的是,儘管Jenny等(1994)發現在他們的加害者樣本中同性戀為2%,但受害者中22%是男童。(信息來源:男同性戀,科學,戀童癖 - 加拿大新聞 - 龍騰網男同性戀,科學,戀童癖)侵刪
男性真是愛爭的動物,這都要爭第一。是為了男用鐵內褲推廣做鋪墊嗎?
小時候被性侵過,而且還是父母的朋友。那時候根本不知道小JJ不能給別人玩,那個大叔就抱著我坐,然後把手從我的小短褲的褲腳伸進去然後摸,有時摸很久都不放。之後我見了他都覺得害怕,但是他還是要摸。我也不懂什麼,也不知道自己現在變成基佬跟這個有沒有什麼關係。反正就很後悔,如果當時懂得保護自己,見了他就大喊大叫什麼的至少他也不會繼續侵犯我。
以我的了解,這個絕對是真的,真實數據甚至更誇張。畢竟是個異性戀佔了大多數的世界。我就是同性戀童者,一直都很喜歡小男孩。我們喜歡的更多是十二三歲以上的,而不是答案里很多人認為的幼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