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足球報道中為什麼要用阿根廷人代指梅西?

就是想問這種語言習慣是怎麼形成的?

"梅西拿球,皮球阿根廷人腳下划出一道弧線 ".....

總是提到一個名詞之後,接下來用另外一個詞來代指同一事物.例如上文中皮球代指足球,用阿根廷人代指梅西.

一看到這類報道,就知道多半不是中國人寫的,因為這不符合中文的語言使用習慣.

當然,這類報道看得多了,自然也有一些中國人學著這樣寫了.

補充一下:我想問的是中西語言差別,不是小學生作文,謝謝.


這叫「同名異稱法」,典型的英漢語言差異問題,連淑能《英漢對比研究》第十章「替換與重複 (Substitutive vs.Reiterative) 」提到過這種現象:

一般說來,除非有意強調或出於修辭的需要,英語總的傾向是盡量避免重複。講英語 的人對於隨意重複相同的音節、詞語或句式往往感到厭煩。

英語文體學家批評這類重複是粗心的(careless)、笨拙的(clumsy),因而也是令人厭煩的 (boring)。在能明確表達意思的前提下,英語宜盡量採用替代、省略或變換等方法來避免無 意圖的(unintentional)重複。這樣不僅能使行文簡潔、有力,而且比較符合英語民族的語言心 理習慣。

英語還常用同義詞替代、近義詞復現和句 式變化等方法來避免重複。漢語也講究用詞造句形式的多樣化,以避免單調、枯燥,但英漢表現方法不盡相同。英語同義詞替代的現象常見於用不同的名稱來表示同一人或事物,即所謂「同名異稱法」

例如,在同一篇新聞評論里,作者用了以下六個稱呼來避免重複提及英國前首相撒切 爾夫人:

M rs.Thatcher,she,the Prime Minister,the Iron Lady,the leader of the Conservative Party,the first woman Prime Minister;

小說里提及某一人物時,作者有時用其姓,有時用其 名,有時用其昵稱,有時則另起稱呼;聽眾從體育比賽的實況廣播中常常聽到諸如

The Redskins emerged victorious,the Colts romped to victory,the Cowboys slaughtered the opposition,the Dolphins clobbered their opponents 等同一意思的變換說法。

對於這類同名異 稱,讀者或聽眾往往是根據上下文或特定的背景知識才明白其所指的。

中國人較不習慣於這 種名稱替換法,因而較常重複同一名稱。 近義詞復現常常是概括詞(generic term) 和下屬詞(specific word) 之間的互相替換 (hyponymy),如用the furniture 來代替 table,用the animal 來代替horse,用the planet 來代 替Mars,以迴避重複。

撒切爾夫人那個案例,在英語新聞里非常普遍,張健等人的書里也都提到過。一般來說,多數詞都至少可以用兩到三個同義辭彙替換,分別用在標題、導語、正文等。

當然,這個問題要是深入分析估計可以寫研究生論文了,所以建議檢索資料庫。

有篇《淺談書面英語中的措詞多樣性技巧》也把這種用法叫做「語境中的近義替換」,大同小異。此外還有篇英漢語言表達上「替換與重複」的差異對比,僅供參考。


西方語言傳統,以部分特點代指某人某物,使語言豐富而具有變化,自古有之。比如六世級英國史詩貝奧武甫中便有以"賜賞金者"代指國王,"持盾者"代指武士的例子。


一直叫同一個名字比較容易聽膩了,有時候聽央視解說就會這樣,一直梅西梅西梅西的


寫作文時老師教導我們不要在一句話中重複兩個詞


說阿根廷人的話,一般表示梅西是在巴薩踢的比賽。然後在國家隊踢的時候,他們又會說巴薩核心帶球突破,左腳勁射,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線。


國外足球報道的還有一個習慣是說喜歡說這個球員之前在的俱樂部,比如德羅巴到切爾西多年之後還是被稱作「前馬賽球員」。


在古代,這叫郡望。

彧,潁川荀氏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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