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漢語定語後置現象理解為領屬結構可以么……?

記得第一次看到「馬之千里者」,我按自己的語感就當成領屬結構,結果語文書和標準答案都說是定語後置結構。如今我於傾向這麼處理:「千里」是名詞謂語,「者」是complementiser,這就構成了一個CP,CP之上應該還有一個NP,但是這個NP的head是空的,就把C移上去(我自己覺得好離譜……)。這個NP就是DP「馬之」的補語。(或許我這裡也可以不把問題搞那麼複雜,直接把「千里者」當名詞,做「馬之」的補語)

「蓋簡桃核修狹者為之。」中的「桃核修狹者」與「馬之千里者」相比只少了個「之」。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我直接把「之」後成分當表品質性質的名詞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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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里「雞乸」「雞公」我也把後綴理解為名詞性成分,也和之前成分理解為所屬關係,不知道講這類方言的朋友語感如何……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這兩句,我跟你的看法是一樣的,「之」就是表示普通的領屬關係,後面的名詞是表示品質的抽象名詞。我不知道為什麼中學語文教育中偏要認為這是定語後置。

至於「馬之千里者」「桃核修狹者」,我是把它們當成後置的定語(或定語從句)理解的。如果要按字面結構把它們理解成「馬中能行千里的那些」「桃核中修狹的那些」,也通,但是比較繞。我猜想,後面的這種理解可能是定語後置用法的起源,不過這種用法已經固定下來了,就不必每次都追根溯源,按照字面結構再去分析一遍了。


謝邀,沒學過訓詁學,中文的事情我其實不太敢說。單純從句法角度來看的話:

1 馬之千里者,一食或盡粟一石

2 蓋簡桃核修狹者為之

3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

4 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先從句3看起,「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中如果認為「之」是領屬標記的話,那麼[爪牙之利,筋骨之強]的向心結構中心應為「利,強」,而「無」難以否定「利,強」,如果要否定話應使用「非」或「不」,如:「劍不利」、「體非強」。而不能說「劍無利」、「體無強」。因此,可以說這裡認定是定語後置是沒問題的,因為「爪牙」和「筋骨」作為向心結構中心成分的話可以被「無」否定。

句3更為明顯一些,「簡」的內論元只能為「核桃」,而不能是「修狹」,因此理解成定語後置也是恰切的。句4也可以從「受」看起,理解成定語後置似乎是更為適合的方法。

再回到題目中的句1,確實比較難理解,「馬之千里者」在這裡充當主語是沒問題的,所以很難從謂語「盡粟一石」來推測其結構,如果認為「者」在這裡是判斷句標記,即[[馬之千里]者]的話,那麼「馬之千里」似乎理解成定語後置比較好。如果理解成[馬之[千里者]]的話,那麼就如同題主的猜想一樣,以下是按照題主的猜想畫出的樹形圖橫式,

1a[DP 馬[D" 之[NP[CP[TP 千里]ti]者i]]]

不過這裡「者」的head-movement的意圖有些奇怪,N-head的位置並不需要補全中心語,因為N本身就要求一個[+N,-V]的詞項直接投射,你已經生成了一個可以投射進來相當於N-head的CP了呀,換成下面的圖應該好一些:

1b [DP 馬[D" 之[NP [N" [CP 千里者]]]]

至於到底哪一個正確,我暫時還沒有想到可以分析的方法,希望得到大家的意見。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如果說是領屬關係,那去掉爪牙應當成立,但「蚓無鋒利」不成立,所以不是領屬。如果是定語後置,那去掉定語應當成立,「蚓無爪牙」的確成立,所以說是定語後置。至於為什麼去掉應當成立,是因為句子有核心結構和附加結構,附加性的可以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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