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小悅悅」事件中路人不撥打120 ?

2歲小悅悅被撞,18人漠視。我就不理解一件事

—— 為什麼不能花半分鐘撥打一個120 ?

我看路上下雨,而且都是做買賣的,很忙,沒時間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停下來救人。這都可以理解。

但是看見有人需要幫助 ,打個120總可以吧? 而且那地方也很好找。 也不會怕被訛詐。 還能救下一個小小的生命,多好啊?!

是我考慮問題太片面? 理解不了那麼高的深度?

求高人解答,謝謝!


謝邀。

首先是事件過程,資料來自於百度百科。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時30分,一出慘劇發生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年僅兩歲的女童小悅悅走在巷子里,被一輛麵包車兩次碾壓,幾分鐘後又被一小貨櫃車碾過。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事件發生的前幾分鐘內在女童身邊經過的十八個路人,都選擇離開。最後,一位拾荒的阿姨陳賢妹把小悅悅抱到路邊並找到她的媽媽。小悅悅在廣州軍區陸軍總醫院重症監護室,腦幹反射消失,已接近腦死亡。2011年10月21日,小悅悅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0時32分離世。

當年我在看這個新聞的時候剛上高中,跟題主一樣不能理解為什麼沒有路人停下來打一個報警電話。四年之後再看這條新聞,我想試著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找出合理的解釋。

1.旁觀者效應 (Bystander Effect)

先看下另一個報道。無獨有偶,在1964年的美國也發生了一起類似的事件。

在美國紐約郊外某公寓前,一位叫朱諾比白的年輕女子在結束酒吧間工作回家的路上遇刺。當她絕望地喊叫:「有人要殺人啦!救命!救命!」聽到喊叫聲,附近住戶亮起了燈,打開了窗戶,兇手嚇跑了。當一切恢復平靜後,兇手又返回作案。當她又叫喊時,附近的住戶又打開了電燈,兇手又逃跑了。當她認為已經無事,回到自己家上樓時,兇手又一次出現在她面前,將她殺死在樓梯上。在這個過程中,儘管她大聲呼救,她的鄰居中至少有38位到窗前觀看,但無一人來救她,甚至無一人打電話報警。

以上引用自百度百科。被害者的名字是Kitty Genovese,我不知道「朱諾比白」是什麼鬼。

這個事件發生在凌晨三點。在整個事件發生的30分鐘里,Genovese的38位鄰居們就這樣看著她尖叫、掙扎、遇害。雖然最後終於有人報警了,但為時已晚。

說真的,看到這裡有沒有覺得不寒而慄...

這個事件引起了心理學家的注意,他們在調查後得出了這個結論:旁觀者效應。

「旁觀者效應」是指,當有一個或多個旁觀者出現時,個人會抑制自己的利他行為。

也就是說,遇害現場的旁觀者越多,遇害人受到幫助的幾率會越小。

心理學家們又做了一個實驗。他們邀請了120個哥倫比亞大學的男學生做一個調查問卷。然而調查問卷只是一個幌子,他們實際要測量的是在什麼條件下人們會去幫助一個有困難的人。

一名女士(其實是實驗者)給學生們發完問卷後告訴他們她會在問卷完成後回來收卷子,然後就退到了隔壁房間。兩個房間只用一個摺疊窗帘隔開。過了一會兒,女士假裝自己被椅子砸到並發出痛苦的呻吟,「哦我的老天...我的腳好疼...我搬不開這個東西...」。大概在一分鐘後,哭喊呻吟聲逐漸停了下來。

實驗結果表明,在學生獨自一人在房間里寫調查問卷的情況下,70%的人會去幫助實驗者;然而在兩個互不認識的學生一起做問卷的情況下,只有20%的人會伸出援手。

後來在問到後者為什麼不去幫摔倒的女士時,他們說,因為房間里的另一個人沒有任何的行動,所以事態應該並不是很嚴重,大概不需要幫忙。

這樣想的話,如果小悅悅是在荒郊野嶺沒有幾個路人的公路上被撞,說不定獲救的幾率還會大一點。

可是為什麼呢...這就涉及到了下一個心理學理論。

2. 責任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

其實看名字就能看明白了。

場景A:

你走在大街上,看見一個老爺爺捂著心臟躺在地上很難受的樣子,(不考慮被碰瓷的狀況)你是不是覺得拯救老爺爺姓名的重擔都在你一人身上呢?顯然,善良的你不會坐視不理,打120讓救護車把老爺爺拉走了。

場景B:

你走在大街上,看見一個老爺爺捂著心臟躺在地上很難受的樣子,旁邊車水馬龍,沒有人表現出想要幫助老爺爺的樣子。你開始想:「嗯,既然這麼多人都沒反應,估計這是在拍戲?商家搞奇葩活動?街頭藝術?管他是什麼,反正就算是真的生病了的話也會有人打120的,輪不到我。」周圍的每個人都抱有跟你同樣「輪不到我」的想法,直到老爺爺狗帶了也沒人叫救護車。

場景B里出現的現象就是責任分散。

也就是說,有可能小悅悅事件里的路人覺得,如果事態真的非常非常嚴重的話,在這麼一個人流量並不能算太小的五金城裡,總會有人幫忙的,不差自己這一個。所以,就發生了場景B中的悲劇。

3. 自我辯護(Self-Justification)

你可能會問,即使會有責任分散之類亂七八糟的心理學理論,這些人怎麼忍心就把一個小孩子留在血泊之中?他們就不會良心不安么?

是呀,估計只要有點良心的人都會過意不去。然而心理學告訴我們,當我們認為自己應該做的事和我們實際上做的事不一致時,為了減少自己的焦慮,我們會開始尋找一個讓兩者相一致的解釋。

說白了就是為自己找借口。

比如你知道自己在減肥不應該吃冰淇淋,但你又忍不住吃了哈根達斯,然後你告訴自己「就一個冰淇淋球沒有關係的」或者是「我今天做運動了消耗了很多卡路里」。總之,你要把自己吃了本不該吃的冰淇淋這件事合理化。這就是自我辯護。

舉個具體的例子。一次我上中學暑假旅遊時,在賓館附近的小吃街遇到了鬥毆。一個男的拿著板凳往死里敲另一個人,整條街的人都在圍觀。我在店裡喝酸奶,被打的那個男的差點就倒我旁邊。我第一反應是打110,然而我又十分害怕被加害者看見後報復。在糾結的時候,旁邊一個大人對我說,這裡打架鬥毆是常事,報警是沒用的。我順理成章地接受了這個理由,為自己的不作為找到了合適的託辭,最後還是沒有報警...當時的害怕是真的,現在的後悔也是真的。

那小悅悅事件里的路人可能就會想,「可能已經有人報警了」「肯定是碰瓷的」...

總之,腦洞有多大,借口就有多多。然後,所有的路人都心安理得地離開了這個「是非之地」。

4. 慈善的撒瑪利亞人實驗(Good Samaritan Experiment)

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人幫助別人所付出的代價要大於收到的回報,這個時候人們可能就不願意幫忙了...

慈善的撒瑪利亞人實驗是說,實驗者安排兩組受試者去一個地方發表一個演說。一組受試者發表關於就業的演說,另一組發表關於聖經故事「慈善的撒瑪利亞人」(講的是一個撒瑪利亞人對危難中的猶太人伸出援手的故事)的演說。在他們去發表演說的必須經過的一個小巷裡,實驗者安排了一個看起來急需幫助的人。實驗者們想知道演說內容對受試者的行為有沒有影響。

然而結果是,影響他們行為的並不是演說內容,而是匆忙程度。快遲到的受試者們很少有人會停下來幫助一個路人,即使這些受試者們在10分鐘以後要講一個讚揚善良諷刺漠視的故事...

小悅悅事件發生的時間是下午五點半,正趕上下班的時候。或許那18個路人中有人正急著回家做飯,或者是要趕上朋友聚會,或者...如此重大的事故,再加上人們的自我辯護傾向,很容易聯想到「萬一我報警,警察來了之後要我錄口供」「萬一我打120,我是不是還要在這裡等120來」之類的可能性,而這些可能結果萬一發生了,可不是「半分鐘撥打一個120」就能解決的事情。

錄口供/叫救護車/其他因為幫小悅悅可能出現的結果=耗時=增加時間成本和精力成本=降低了路人伸出援手的可能性。

結合以上,得出的結論是,那18個人或許並不是無比冷血鐵石心腸,他們只是陷入了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陷入的情況,他們是我們當中無數人的代表。把我們扔到那種情況下,我們會怎麼做,可能真的和坐在屏幕前打字的想法不一樣。

寫了這麼多,也並不是想幫所有路人開脫。相反,我希望通過寫下這些心理學知識,讓更多的人認識到為什麼我們的社會會如此「冷漠」。如果那些路人里有人能意識到自己正在受「旁觀者效應」的影響,會不會他就有可能去幫助小悅悅呢?

人們有從眾心理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從眾能幫我們避免很多糟糕的事情,也會讓我們的選擇變得更輕鬆,這也就是為什麼當所有人都緘默不語無所作為的時候,很少有人能夠從圍觀人群中站出來。

可我想寫這個答案里最後一個心理學上的發現:

哪怕只有一個人站出來反對這樣的從眾行為, 從眾行為都會驟減90%。

也就是說,哪怕只有一個人當時站出來去幫助小悅悅,他的行為就像是信號燈一樣,告訴周圍所有人「這裡有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很有可能,90%後面路過的人都會來幫助這個孩子。

最後的最後,送給大家一句話,這也是我大一的心理學教授Dolderman在講完從眾心理後告訴我們的:

「我知道抗拒從眾心理很難,但是如果以後你遇到這樣的僵局,希望你可以做那一個破冰者。」

References:

Aronson,
E. (2012). Conformity. In The Social Animal (11th ed.). New York:
Worth.

Dolderman, D. (2014). Dissent: The Power of One [Powerpoint slides].

Denton, A.W. (2015). Conformity [Powerpoint slides].

以上僅為一家之言,如果哪裡不對還請各位指出,歡迎友好探討。

另,陰謀論不在此答案的考慮範圍內。


「不是你撞的你幹嘛打120?」「你都叫救護車了,幹嘛不墊付醫藥費?」「她都死了,你竟然不捐款?!」

最可怕的不是冷漠的路人,而是那些讓人們冷漠的社會風氣。


仔細看看視頻,事發地點光線不足。路過的車都打開了車燈,從行人的反應來看,他們壓根就沒注意到她。


但是看見有人需要幫助 ,打個120總可以吧? 而且那地方也很好找。 也不會怕被訛詐。

樓主,請把你這句話吃回去。

幫了小悅悅,如果小悅悅的父母說了:不是你撞的,你打什麼120?然後法院本著平息群眾情緒的和稀泥精神,判我一個次要責任。題主是不是會替我出錢?對方家長大幾率是不會有任何回報的。還有一定的可能性是對方家長趁機訛詐(因為他們可能自己也出不起醫療費,賴上一個是一個),這會導致我的積蓄被全部榨走,房子也買不起了。這樣好不容易找到的女友可能也會失去,全家的生活都要受到影響。

不幫小悅悅,對我來說沒有什麼損失。至於小悅悅是死是活,這和我有什麼關係?我只要不跳出來承認自己是路人之一,公安斷無精力通過錄像來把我們一個一個找出來的。

總地來說,在這個日趨險惡的社會裡,如果有人無法保護人不受訛詐者的傷害,還非要人在遇見這類事情的時候伸出援手的話,只能說這麼乾的人太二了。你聖母,你去干,不要要求別人。


孩子自己的娘都不管,讓路人管?這孩子剛兩歲啊,當媽的兩歲的孩子都看不住,或者說根本不當回事,有多少雷鋒都救不回這孩子的命。


先下結論:我們都是好人,只是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好而已。

最後給出如果真的你就是那個小孩,你如何爭取最後的存活的希望。

下面用博弈論旁觀者效應的思路闡述一下,如同大多數的經濟學理論一樣,我們先給他設立假設:

1 假設有n個人目睹了交通事故

2 所有參與人都希望警察或者熱心人士能參與到營救活動,假如最後結局是好的,那麼每個旁觀者都獲得效用v

3 每個旁觀者都偏好別人來幫助,如果自己行動的話會有損失c,例如由此可能造成的一系列麻煩

4 所有參與人有兩個行動,自己行動或者袖手旁觀

解釋一下:如果假設不成立,比如人群中並不都是典型的路人,比如有個熱血心情見義勇為的人,那麼這次行動很快以營救成功收場,日常生活中絕大多數的情形都是這樣的,然而真正登上報紙引起輿論討論的應該是特殊的情形,這也是我們想要解釋背後原理的初衷。

假設施加營救行動的概率是p,那麼袖手旁觀的概率就是1-p。

首先討論是否存在純策略納什均衡。如果所有人都報警,那麼參與人i(由於假設的n個路人都是完全一樣的,所以這裡討論任意一個路人i即可,其他情形可歸納)選擇不報警可以成功營救獲得效用v,同時不比付出成本。另外一種情況是所有人都不報警,那麼參與人i報警可以獲得v-c的效用,因為他的最優反應應該是選擇報警,這樣我們證明了不存在純策略納什均衡。

那麼如果存在n人博弈下的混合策略均衡的話,假設施加營救行動的概率是p,那麼袖手旁觀的概率就是1-p。那麼對稱(所有參與人的性質相同,選擇的策略也是相同的)混合納什均衡應該滿足參與人i選擇營救或者袖手旁觀的效用應該是一樣的他才會採取混合策略。

令v1為參與人i選擇不參與營救的效用,則有兩種情況:

a 其他n-1個參與人有至少一個人選擇了報警,那麼參與人i獲得的效用為v,此時對應的概率由獨立同分布的二項分布有p_{1}= 1-(1-p)^{n-1}

b 沒有一個人選擇報警p2=1-p1,此時參與人獲得的效用是0

最後在概率分布下的效用

v_{1} =v*(1-(1-p)^{n-1} )

令v2為參與人i選擇報警的效用,則無論其他路人如何反應,效應固定為v-c

綜上所述,在令兩個效用相等以滿足混合策略納什均衡的條件時,可以得到選擇報警的概率是p=1-frac{c}{v}^{frac{1}{n-1} }

可以看出,人越多的情況下每個路人報警的概率也會越低,儘管我們都是好人,但是我們也有自己的小算盤,雖然我們都希望小悅悅能獲得營救(v&>c),但是我們還沒有足夠的英雄主義,沒有好到我們想像中的層次。

當你真的陷入困境需要周圍人施加幫助的時候,不要自顧哭述自己的慘痛,應該在圍觀人群中尋找一個最有可能幫助你的人,然後用盡你所能描述出那個人的樣子,用堅定的眼神和求助的話語只對一個人求救,比如「穿黑色衣服灰色褲子的叔叔求你幫我一下」,這樣可以把所有人的焦點轉移到他身上,這樣就可以打破關於所有人都是一樣的普通的路人的假定,那一刻他將與周圍普通的路人區分開,經歷道德的拷問,只要是個好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是會幫助你的,至少會打個報警電話。

感謝心理學和博弈論老師o( ̄▽ ̄)d


看了大家的回復,從理論也好從人性也好,都說的很充分了。

但是前幾年開心麻花團隊在春晚表演的那個小品《扶不扶》要說的問題很好,「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來了。」

從離開雷鋒的日子,到小悅悅事件。大家怕被訛詐,怕事情。社會風氣如此。法律不保護助人為樂的人,反倒讓助人為樂的人擔心自己的舉動讓自己以後受到侵害。

前幾年18摸有個員工,在地鐵口暈倒了,新聞報道好像說是低血糖。但是路人沒有一個幫助的,結果女士離開了這個世界。

假使有一天倒在那裡的是你的親人,或者是你自己呢?

家人和親人朋友也擔心我扶人而招惹麻煩,但是如果真的不扶而因此導致一個人的死亡,我心裡真的過意不去。

前兩年一天晚上不到11點,在地鐵10號線外環方向,一個四五十的男士從座位上倒地,車廂裡面沒人過去詢問。我撥打了車廂銘牌上的電話,通知工作人員。接線的調度員安排下一站到站的工作人員上車把男士搭下車,聯繫最近的安貞醫院的救護車來救助。

前幾天,4月初。早上7點55分。一個30多的男士,在朝陽門豐聯廣場的過街橋下倒地。當時還不是上班高峰。偶有路過的行人,也沒有提供幫助的。我撥打了120轉接太多,後撥打999,聯繫的急救車。在等待急救車的過程中,又分別來了一個男士和一個女士問我這個人怎麼了。我說不清楚,但是已經聯繫急救車了。兩個人過去探了倒地人的鼻息,又拍照說是留底,然後圍在一旁等待急救車。後來附近的管片民警來了,詢問了周圍的商家問有沒有監控和目擊者。後來找到了監控和目擊者,救護車也來了。後面事不再敘述。。。

也許真的有一天我會被訛上,也許真的惹禍上身。但是,如果因為路過而沒有伸出援手,導致一個生命的逝去。我的良心真的能釋懷嗎?至少從前不能,現在也不能。

以後?誰知道呢。


不是你撞的你打啥120,一句就給你問住,然後法院交警和稀泥,你等著賣身賣腎賠錢吧。


謝邀!

我看到有人回答是責任分散效應之類的,我覺得很貼切。不過,從我個人前段時間的一個經歷來看,換做是我,任何情況下我都不會報警。

十一一家人開車去成都接人,等回來路經洛陽的時候,大晚上,在高速超車道,突然前面的車剎停。十一本來就經常堵車都習慣了,當時我朋友開車,我還提醒他打開雙閃謹防追尾。

然後發現第二車道有一輛麵包車停在那,像是出了事故,然而事故車只有這一輛車。等車再往前走的時候,發現麵包車左前方躺著一個人,一身黑衣服,我趕緊提醒司機繞過去。

雖然當時路過的車非常多,但想了想之後我還是撥打了報警電話,原因正是我擔心因為人多,所以大家都認為會有人報警,反而沒人報警。然後悲劇就開始了……

我打電話把情況說得很清楚,由於當時只看人了,所以沒看路邊的牌子,只好把導航上面顯示的信息全部告訴警察,儘可能讓他們準確找到事故發生地。其實按照導航說也沒問題,14年我在高速出了小車禍就是這麼說的,警察很快就來了,但是這次出問題了。

幾分鐘後,警察打電話過來,劈頭蓋臉就是一頓罵,說高速巡警到了地方沒找到肇事車輛和人,問我為什麼不告訴他們路邊顯示的標號,事故現場信息,什麼時間發生的車禍等,還不停追問我為什麼不留在原地等警察來而是逃逸?納尼???逃逸???我特么報警電話裡面說得很清楚,我路過看見的而已,就特么成逃逸了?而且至於車禍什麼時候發生的,怎麼發生的,我怎麼可能知道?等我再次把事情解釋清楚之後,對方也沒有道歉而是態度緩和說了幾句就掛電話了。

然而,事情並沒有因此結束!

第二天晚上洛陽警方又打來電話,說是為了讓我配合調查,告訴他們我的姓名,車牌號等個人信息。我當時就納悶,我個人信息不是你們警察根據我的手機號分分鐘調出來的嗎?怎麼居然打電話問我?對方聲稱調取信息太麻煩,堅持讓我告訴他們。我覺得這裡有貓膩,說是問個朋友,就掛了電話。

然後我跟我做警察的發小打電話問,我發小一聽就不對勁,告訴我一會堅決不能在電話里透露任何信息,因為這個警察可以調取。而我如果在電話里說了,萬一哪天受害人家屬找到我,騷擾我,這就是我個人的責任了!如果我沒說而受到騷擾,是可以投訴甚至起訴洛陽警方的。

於是在接下來的電話里我就說得很清楚,不僅不告訴對方個人信息,還警告對方日後自己被騷擾將起訴他們。即便是這樣,對方還是連哄帶嚇地說了半天,企圖在電話里套取我的個人信息,當然我不會說。

現在事情過去一個多月,一直也沒受到騷擾,希望以後都不會吧。不過這件事告訴我:以後絕對不能做「好人」,因為連警察都有可能坑你,你還信得過誰?


謝邀。

SilverFox的回答已經很全面了。旁觀者效應和責任分散可以很好的解釋這一問題,儘管純理論的探討顯的有些冰冷,不如那些指責人情冷漠、世風日下的回答煽情。

從這理論里能學到什麼?遇到有人需要幫助的時候盡量施以援手而不要期待他人而給自己找各種理由迴避,這也是每一個希望社會變得更好的人應該做的。

從另一個角度,當你需要援助的時候,不要衝著一群人喊,記得有個防狼之類的建議里提到,對一群人喊救命,不如對著一個看上去能幫助你的人求助,會讓對方產生責任感從而採取行動,並帶動其它的旁觀者,也算是社會心理學的一點實際應用吧。


看了各方面的答案,其實我覺得社會上好人還是有很多的!沒錯,我用的詞是「很多」。

小悅悅的情況和南京案讓我覺得是一種法制的缺陷,就是沒有法律能好好保護那些見義勇為的人,如同小悅悅,姑且不說旁觀者效應,就說隨便一個閑著沒事幹的好人報警120並且送去醫院且有閑錢墊了一點醫藥費,然後小悅悅的父母來了,儘管其父母知道這個好人是好人,但是悅悅父母經濟問題,沒有錢拯救小悅悅,但是由於法律的缺陷,他們可以選擇陷害好人來獲得醫藥費,你覺得,小悅悅的父母會如何選擇?

這個問題不就是《三體》的黑暗森林問題嗎?

把所有可能性都列出來,不帶感情因素,然後擇優錄取。

黑!真TM的黑!

我曾經看過一個實驗新聞,一個老人家和一個美女分別掉進游泳池,然後救美女的人會比較多,這個說明大多數人還是想要正面效應。救了老人頂多獲得一些讚美獲得一些自我滿足,但是救了美女可能就是以身相許,不管怎麼看,這些都是正面效應。負面效應老人把好人碰瓷了,美女把好人仙人跳了。

所以,當做好事帶來的負面效應越來越少的時候,好人就會有很多出現,只是現在還不到時候。


這個事件就是我們真實的寫照。


我覺得造成這個事件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媒體極力渲染的社會有多冷漠,而是我國在見義勇為方面法律體系的不完善,如何保護見義勇者不被訛詐,如何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個人利益不受侵犯。這些都是很現實的問題,也是我們每個人在遭遇這類事件時要面對的問題,若這些問題得到解決,當自保與幫助他人不相衝突時我相信每個心存善意的人都願意伸出援手。

這類事件其實並不少見,公路上腿被壓斷的婦女,腿在一邊,人在另一邊血流成河,但每一輛路過的車都疾馳而過,車上的人想幫卻不能幫,只能悲痛的嘆一句「這人真是可憐啊」。這都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大多數因為沒有現場記錄,沒有媒體渲染最後都不了了之了。因為人們被嚇怕了,法律不完善的情況下救人的風險太大。撥打120很簡單但少則一兩百元,多則上千元的急救費用,若聯繫不到家屬,這應該由誰承擔。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大量類似的慘劇仍會繼續發生。我相信大部分人內心都是有溫度的,但每個人不僅承擔著社會責任也承擔著家庭責任和集體責任,權衡利弊之下大多數人都會選擇自保,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他們在走過時也承受著內心的譴責,我們不能因為媒體的引導(媒體一般都想讓事件擴大獲得關注度)就頭腦一熱,加入批評的隊伍,而應該站在理智的角度上分析事件發生背後的原因。也不應該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批判他們沒有捨己為人,見義勇為。我想這也許也是小悅悅父親最後選擇不追究路人責任的原因。

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當代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我覺得這與中國人從小所受的教育也有關,沒有從小就培養完善的社會責任感和形成自我道德價值體系,以及從小受的教育以利己主義為主,讓人們很容易找到借口逃脫內心道德的譴責,這是中國現代教育的盲區。要實現中國夢進行道德教育,提高國民道德水平是必須的。也會在僵局中出現更多的破冰者。

我認為要減少這類事件的發生應從三方面入手:

一是成立專項小組,完善見義勇為等援助行為有關的法律體系。可以發起徵集在網上採納民眾的建議,讓見義勇為,幫助他人不再有後顧之憂。

二是教育,中國能夠建立完善的道德教育體系,讓國民認識到道德對個人成長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提高社會責任意識和道德水平,形成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良好的社會風氣。

三是普及一些心理學的簡單理論 @SilverFox 提到的及一些人類誤判心理學,有助於國民在面對這類事件時能夠保持理性,看清自己的內心而不是一味從眾,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做出內心真實的選擇。

我想做到了這三點見義勇為者一定會越來越多。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我相信每個人內心都有良知存在,也沒有人想要承受內心道德的譴責。

最後,視頻中,十八個路人過後,第十九個路人拾荒的陳阿姨救了小悅悅也讓我深思,是因為沒有錢所以不怕被訛詐?還是相較於前面衣著光鮮的路人(相較之下),這位拾荒阿姨具有更高的社會責任感和道德感?不禁思考到底什麼樣的人才是真正有助於社會的人。


說實話,看到問題的回答,我覺得人心倒了,社會也倒了,卻沒有任何能埋怨的


正常應該先去看視頻再回答問題

因為手機原因沒去看

平常接觸到的交通事故中 一般傷者是年齡比較小的小孩時候 交警都會劃小孩這邊次要責任(家長監管不力) 小孩是沒有自己的判斷能力加上心大的家長 至於路人不報警 這個不知道怎麼回答 現在這個社會寄希望用道德去約束人太不靠譜 法律還做不到

平常碰到問題習慣從自身找原因 心大的家長+冷漠的路人=悲劇 如果寄希望其他人道德高尚 有愛心 責心 不如自己先做好 這個比較容易

個人感覺一個兩歲小孩自己出現在路上 想像不出來是什麼樣的家庭會這樣 身邊有一個差兩個月兩歲的小孩 只會叫爸爸媽媽 爺爺奶奶說一些簡單的字 自己跑的話根本控制不住平衡 平常出門都是抱著 到公園 廣場會讓下地跑跑

現在交通事故中行人違規導致的 是要比車違規多的 明天過紅綠燈的時候 可以看一下闖紅燈的人多還是闖紅燈的車多


說到底還是曾經那些好心人被傷害了,導致救人的風險變得極為不可控,他要真訛上你,有你好受的。當然處於人性本真的善良,當然都覺得要出手相助,家屬給予感謝。但是自從出了南京那檔子事之後,人心惶惶。當然現實世界裡其實救人的人依舊還是很多的,只是這種極端的例子總是更吸引眼球,然後引發輿論爆炸。


撥打個110和急救還是力所能及的。不過有的人想的比較多,或者什麼也不想。總之怎麼樣都可以有理由的,為自己私利的時候所有的潛在恐懼全一消而散。


你在街上看到一個快要凍餓而死的乞丐,你會打120嗎?

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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