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中國遭受各個帝國主義國家侵略的時候,有沒有中國人或者海外華人在東京倫敦等地進行針對平民的恐怖襲擊?


沒有,巴黎和會中國被列強扇的慘不忍睹,抗議的中國留學生也只默默地把自己燒了。

中華民族受儒家傳統影響,講究「愛人」,而不是「愛神」,對方哪怕是厭恨至極的敵人,也要把人家當做與自己一般的人來看待,先講道理,隨便屠殺老弱更是萬萬不可,有違儒家道德。這跟某和平教完全不同。和平教為了他家真主,連妻子兒女都可以隨便殺,更何況你們這些異教徒,多殺好上天堂。


中國人講究自省,出了事情先反省自己哪裡做錯了,然後加以改正。當年中國人都忙著自我批判呢,哪來的閑工夫跑到外國發動恐怖襲擊?就算真玩恐襲,也是針對本國的反動勢力,比如清末革命黨人對清政府官員的一系列刺殺。


在東京倒是沒有聽說。

斧頭幫王亞礁在上海,日本軍官慶祝天壽節聚會炸死炸傷多名日本軍官不曉得算不算恐怖襲擊。

另外,當年中國和朝鮮一對難兄難弟也是搞過新聞的,朝鮮亡國死士也有得到過中國民間支持


原先在美國的華人,深受排華法案的迫害,也沒見大規模反抗啊,中國人只要能活下去,什麼都可以,可以說是沒有血性,但是不得不說,靠著這個,我們的文明沒有斷代


比比皆是,你孤陋寡聞了,也是宣傳上的問題。

首先從晚清的幾個名臣開始,清末是刺客的時代,也就是現今所說的恐怖分子的時代。希望不要被舉報摺疊,就事論事不代表任何政治立場,不要說我醜化任何集團,我沒有任何這方面意見,只是整理一下極為不靠譜的野史傳聞,供大家一笑。不要當真。

同盟會劉思復1907年攜帶炸彈從香港到廣州,組裝時發生爆炸,引起警察注意被捕,本來是想刺殺滿清水師提督李準的。

同盟會包括革命黨人這個時候因為武裝力量的不足,多以恐怖主義震懾滿清地區領導人和各機關官員,讓他們被迫保持中立或是更軟弱。

民國南京市長馬超俊,組織暗殺團起家,辛亥年李培基在其指示下,在倉前街九號引爆炸彈,當場炸死廣州將軍鳳山,馬超俊回憶說護衛並觀眾七十餘人俱死。還有說法說鳳山的車隊在大街上走著,李培基扔去炸彈,正中隊伍中心,鳳山當場死去,隨從與路人都被波及,二十餘人傷亡。

1905年,出洋考察憲政的滿清五大臣被革命黨人吳越偽裝成隨從尾隨上了火車,引爆炸彈,但只炸死了自己。

興中會史健如等人挖地道到兩廣總督德壽的官府引爆炸彈,炸死幾個百姓並炸塌官府圍牆,隨後被捕英勇就義。

汪精衛計劃引爆炸彈刺殺載豐,但引線過長,跑去收起重新布置的時候被路人發現報官,然後被捕。

此種事件多達五十多次,民間有傳言說革命黨人可以吃下去炸彈,一按按鈕,人彈一起爆炸,威力無窮。黃花崗起義後,許多盜匪不良人謊稱自己有炸彈,是革命黨,官府竟然因此害怕恐慌。1911年同盟會甘霖組織五百人民兵,沒有炸彈,用陶罐裝沙子外面蒙上毛巾,竟然與官軍對峙數次。

最後一次革命的爆炸,是滿清大臣良弼,他很有才能,爺爺是大學士,曾經參與南京條約簽訂,留學日本,是士官學校步兵科畢業,回國後協助成立禁衛軍,鑲白旗都統,練習新軍,與鐵良等人被稱為大清幹將,武昌起義後打算自己去鎮壓而反對袁世凱,但沒有成功,後來堅決反對清朝皇帝禪讓。此時他在禁衛軍中有很多人脈,影響力很大,僅次於袁世凱,因此同盟會主張殺死他。

1912年1月26日,在北京西四北大紅羅廠街被同盟會殺手彭家珍投擲炸彈,炸斷左腿,沒有當場死去,搶救兩天,請了日本軍醫給截了肢,但還是要死,臨死說:「炸死我的人,英雄也,我死,大清則亡。」

這是最後一個死於恐怖襲擊的滿清大臣,清朝滅亡後,恐怖襲擊和各種暗殺刺殺成為一曲濫觴,無法計算,蔣介石北伐後時期,只要從政,哪怕是個農業部副部長,或者代理委員,只要不順遂某人心思,便可能遭受刺殺。政治動蕩到極點,時人稱為白色恐怖。

這是國內的中國人發動的反帝國主義恐怖襲擊,再看國外,國外的較少,因為滿清不敢或是不願做這些事情來損毀名譽,而革命黨人又計劃聯合列強推翻大清,因此中國並未對外國人有過多的恐怖襲擊。因為中國人普遍認為中國的弱小,不在於外國的壓迫而在於自己人的壓抑和愚蠢,因此主張自我改革為首要目標,而並非對外報復。像中東這些恐怖襲擊為主要的國家,更多的是不受控制的混亂和受幕後人指使的無目的行為,不可同日而語。

1932年4月29日,黑社會頭目王亞樵指使朝鮮英雄尹峰基在虹口公園用炸彈刺殺日本官員,炸死日本劊子手白川義則。尹峰基隨後被捕,被運回日本槍殺,朝鮮復國後韓國政府將其屍骨遷移安葬回祖國。

1900年,八國聯軍攻陷大沽炮台,清政府報復性的宣布驅逐各國一切人等,德國駐華欽差克林德帶著翻譯去總理衙門抗議,正好碰到端王部下恩海帶著士兵巡邏,恩海此時正仇恨于洋人發難,見到克林德便勃然大怒,一槍打死了他。 柏林德國皇帝為此派出遠征軍並表示「見到中國人,不要留情,不要留下活口,要讓他們在一千年以後也不敢在德國人面前不敬。」

鴉片戰爭期間,英國佔領寧波,中國鄉民發動突然襲擊,俘虜四十餘英國人,或殺或放。和之前美軍佔領伊拉克時伊拉克民眾自發性的襲擊意義應該說有一些相似之處。

後來英軍攻打鎮江,鎮江都統海陵全城搜捕外國人,殺死數十人,最後壯烈戰死,以500人的代價換取英軍二百人的死傷,是一次鴉片戰爭最嚴重的英軍傷亡事件,其搜捕外國人的命令也算得上是針對平民的手段?但有其合理之處,國家之間的對抗平民怎能倖免?

1898年,姚文起等人率領二百餘人攻打冠縣桃源村天主教民,認為其是洋人攻打中國的探子,燒毀教堂並殺死教民,1899年情況愈發熾烈,直隸與山東各地掀起攻擊洋人的風氣。並因此產生義和團。

1900年,清朝政府下令捕殺西洋人與天主教徒,直隸總督也鼎力支持,義和團大肆捕殺天主教徒,天主教徒們也建立堡壘和他們走鬥爭,展開了大範圍的戰鬥。6月19日,法國神父盧茂德和趙希珍在武藝天主教堂被人捉住殺死。

陳澤林在7月率領軍民攻打朱家河堡壘,成功後殺死兩千五百人,其中任德芬與湯愛玲兩名洋人被殺。

1909年教宗將庚子之亂中的21名遇難者封聖,2000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將清朝與民國時代的120犧牲者封為中華殉道聖人,7月9日紀念他們。

光緒初年,雪蘭莪蘇丹虐待華人,華人反抗,平定雪蘭莪大肆報復屠殺,不久後華人同時平定霹靂州,主導其政治。

再次審題了下,好吧,我還真的沒有發現中國人在東京巴黎等地恐怖襲擊,但我相信會有這樣的英雄只是未遭發現。

1880年美國對中國實行第一次排華法案,1884年中美條約10年內不準中國人進入美國國境,與此同時世界各地都針對中國人收人頭稅,許多中國人在國外都過著逆來順受苦苦求生的日子,連尊嚴都一併拋棄,更別提家國情懷,或許有其中較為體面者,但也未見得因此願意付出生命,並且華人能夠來到歐洲的太少太少,到美國的也大多是被拐賣到礦山中做苦工,沒幾月就死去了。

這大概是我能想到的原因,其餘的不知,我沒有查到。。。


針對平民的恐怖襲擊,首先要所在國政府重視平民、在乎來自平民的輿論壓力。

在二次大戰前,英國政府可以委託黑幫火燒罷工工人、美國政府可以派兵鎮壓一戰老兵、日本政府更是直接鼓勵國民「為皇國盡忠以死」……

你去殺幾個平民,誰在乎?


我覺得很多答主都不好好看恐怖襲擊的定義,不過也難怪,因為國際社會對恐怖襲擊都各有自己的一套說詞,說你是你就是,說你不是,昆明恐怖襲擊都不算是(垃圾白皮豬)。

我覺得恐怖襲擊的定義應該偏向於針對的是無辜的平民和生活設施(硬的不好欺負),也許也該包括一些軍用的,但重點是無針對性的隨機的襲擊,目的是在社會上製造恐慌,給政府施加壓力。所以有些人舉例清末的刺殺,應該不算是,義和團殺洋人更不算了,如果算,世界範圍內的排外運動和屠殺多了去了,都能算恐怖襲擊?那這個詞的作用也太全面了。

恐怖襲擊現在之所以受重視,我覺得與現代的發展有關係,一是信息傳播的快捷性,二是政府對普通民眾性命的重視(多種原因)。在二戰前,是沒有這個條件的,即使是歐美國家,大街上餓死病死人也沒人太在意。

所以在那個時候即使你去殺害平民估計也沒什麼用,政府只會把你當做殺人犯處理掉,即使覺得你是報復襲擊,也沒有宣傳,而且重要的一點,像美日開戰後,在美國的日本人是受到各種審查甚至囚禁的。


如果較真的話,義和團的「殺盡洋人」算不算?


現實中沒考據不清楚。

但是網文里這類現象比比皆是,看來想這麼乾的人還是很多,只是有心沒膽,所以寫小說去了。


那時候很多中國人挺麻木的,一神教地區才喜歡這種方式


因為滿清統治下的大中國民族主義感弱,或者說遠不如你來我往連年征戰的歐洲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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