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績點低,有出國打算該怎麼辦?

目前即將升大二,大一沒有專業課,大部分是通識課大類課和必修課。績點很不理想,5分制2.91,4分制2.78,百分制75。目前還有2門處於掛科狀態,由於學校重修不覆蓋且重修過最高也只有及格,因此績點就算兩門都重修過了也要再降大概0.2。 大一成績慘淡原因有:進入學校運氣佔了很大部分,身邊大部分人學習能力學習習慣比我好很多;自己態度不佳,數學能力也真的差,從以前開始對數學的討厭一直持續到現在,因此幾門數學相關的課都掛了,除開需要重修的其中一門,之後就沒有數學相關課程了。

學校情況是華五之一,專業是法學。由於專業和經濟原因,對出國的打算目前還很淺薄暫時傾向英德。英語還可以,四六級過了,下學期有開始學習雅思的打算。

目前很迷茫,也清楚最後可能是走向考研的路,但是爸媽有想讓我出國讀研的打算,我甚至不敢告訴他們以我的成績根本申不到好學校,我也不想出去浪費錢,家庭經濟條件並沒有好到花那麼多錢買一個碩士學歷。希望大家能夠給予我一些建議,包括我接下來該怎麼平衡我的學習與其他方面,英德法律方面較好的學校對成績是如何要求的,如果要申請德國我是不是大三就需要開始學習德語等等方面,或多或少我都很感謝,謝謝。


關於可否覆蓋原來的績點,原來是不同學校的政策不同。但是根據2017年2月4日公布的教育部令第4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第18條內容:

學校應當健全學生學業成績和學籍檔案管理制度,真實、完整地記載、出具學生學業成績,對通過補考、重修獲得的成績,應當予以標註。

之後各校可能將陸續公布對該新規的應對方案。不管之前學校本來就不允許重補考,還是之後順應新規對重補考等成績進行標註的學校,總會有像題主這樣對自己在校GPA不理想的同學。

對於這部分同學來說,是否申請留學國外法學院就完蛋了呢?尤其是美國T20法學院就沒戲了呢?

不是的,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為什麼,以及做些什麼來彌補GPA的弱點從而獲得T20甚至T14法學院的Offer。當然樓主如果希望申請英國和德國,也可以參考一下。

定義低GPA

一般來說,除非特別低的GPA(如在3.0/4.0以下),以及低於學校平均錄取標準以下的情況,屬於低GPA。

比如題主的2.91/5,2.78/4,先不提學校在LSAC的評級系統,這算是比較低的GPA了。

雖然在校GPA的確是法學院申請中很重要的因素。但GPA並不是全部,在其他方面的優秀表現與有策略的包裝,對申請結果會非常有幫助。

應對低GPA

GPA對於申請者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為GPA可以最快的反映出你在校時期的學術能力。因此為了讓招生官了解到你的GPA其實並不能非常準確的體現你的學術能力,就需要在其他方面來展現和彌補你的GPA不足。

那麼你可以嘗試下面的方式來應對。

1.提高後續的GPA

題目中樓主提到即將進入大二,那麼後面三年的GPA依然可以努力提高。不要認為第一年不好就完全放棄了,因為可以利用後續成績提高來向招生官證明,你依然具備優秀學術的能力。

2.標準化考試

對於申請法學院來說,標準化考試是少不了的,比如托福、雅思,對於J.D.來說,LSAT成績則更是少不了的。而這些考試的高分能夠很大程度反映申請者的學習能力。

對於中國學生來說,英語並不是母語,因此大部分學生的英語能力普遍上並不是很強。而如果能在語言標準化考試中獲得好的成績,一方面很大程度上也能證明你優秀的學習能力,另一方面也能較好的保證你在進入法學院課堂後可以更順利的學習。

建議題主現在就開始準備雅思吧~(如果主要準備去英德留學的話)

雖然看問題樓主應該不大可能申請J.D.項目,但如果預計申請美國J.D.項目,LSAT則是無法逃避的大門檻。雖然目前LSAT作為歷史最久的美國法學院入學考試近段時間遭受了GRE的衝擊(詳情點擊:震驚!哈佛法學院官方宣布接受GRE分數了!),但不可否認依然是美國絕大多數法學院認可的入學考試。

而且LSAT當時設計的初衷,就是為了評估考生是否具備未來成為優秀律師的潛質。因此獲得好的LSAT分數(LSAT也可能是在J.D.申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能夠很大程度的彌補GPA的不足。

3.學術能力展現

即便是整體GPA不甚理想,但是相信你依然還是有強項並獲取高分的課程。在申請的時候,可能更多的表現該學習領域的表現,更多的向招生官證明你是具備優秀的學術能力,雖然在其他整體GPA的表現並沒有那麼理想。

老師的推薦信也是展現你學術能力的重要環節。建議選擇那些你獲取優秀成績的課程教授作為推薦者,同時盡量保持與老師的密切聯(Ma)系(Pi)和溝通。撰寫推薦信的期間,盡量提供CV等材料讓老師在推薦信中更多展現你的學術能力和特點。

現在就開始和潛在推薦者聯絡好關係吧~

這裡也順帶提一下已經畢業多年的申請者,學術能力展現的部分則需要結合你的課程成績和PS主軸內容選取合適的老師做推薦者。因為可能畢業之後與老師並沒有非常多的聯繫,因此需要儘早儘早聯繫老師。

4.課外活動展現

像題主還是學生正在就讀,除了課堂學術的展現外,課外活動依然很重要。

課外活動可以是學校或者公共的法律援助工作、辯論賽(國際英語的辯論賽效果更佳)、法律調研等。

與法律相關的活動更為推薦,如果實在沒有也沒關係。可以更多的展現那些領導力、溝通能力、英語能力等特質的活動。

對於學生來說,該部分的展示最重要的目的是讓招生官理解到,即便是GPA不理想,但是這些活動培養的能力之後都能讓你更有機會成長為一名優秀的律師。

題主現在還有時間,在之後的課外活動中,記得有策略的規劃自己的課外活動。

5.工作經歷

對於應屆生申請者來說,工作經歷更多會是實習經歷。實習可以是在律所、公司法務、法院等。

以申請角度來說,不管是律師還是公司法務,都是規模越大越好,如是外資律所/法務則更佳。法院的話也是級別越高越好。

這裡也順帶提到工作黨申請者的工作情況,雖然就職的律所/公司/法院也很重要,但更多的是展現你在自己領域的成就。這可以是你完成了哪些特別的案件、學到了哪些知識等。越專業越好,讓招生官了解到雖然多年以前你在學校的GPA可能不盡理想,但你現在已經是在特定領域的專家了,而這也會保證你在法學院的學習中獲得成功。

6.保證低GPA的情況不再發生

即便打消了招生官對於你能力的疑慮,但他們依然有可能疑問「發生了什麼導致了你之前GPA不佳?我們怎麼確定以後這樣的情況不會再次發生?」

因此我們需要向學校展示造成低GPA的情況不再存在,或者你已經學會如何應對這樣的情況。比如像題主提到自己進入現在學校之後,發現與學校的學習不適應,加上尤其對數學相關課程的表現不佳。那麼之後申請時可以向招生官誠懇的表示當時學習的不適應和對數學的困難,但是之後通過調整自己心態並掌握學習方法,並用實際提高的成績來佐證,表明你已經學會應對這些問題,並且以後不會再發生這樣的問題了。

7.應對低GPA誤區

有些觀點認為GPA在申請時不會那麼重要,尤其對於畢業並工作多年的申請者。但GPA是招生官查看申請者學術能力很重要的指標之一,不能輕視處理低GPA方式在申請中體現的作用。

還有一個常見的誤區是自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就理所應當甚至略有「驕傲」的向申請學校陳述這些理由,比如在一個學期選修過多學分、報修雙學位課程最後學習跟不上,或者忙於創業而沒時間學習等。

處理這些理由的時候不應該表現的理所應當,關鍵是要表現你可以承擔其之前的錯誤,並用之後的事實表現向學校證明你從這些錯誤中獲得了成長,並且之後不再發生這樣的錯誤。

我們也協助了許多低GPA的申請者獲得T20法學院的錄取,甚至不少低GPA申請者獲得了頂尖T14法學院的Offer。比如2017 Fall申請季中,我們有某知名政法學校績點(3.7+/6.5)錄取哥大法學院; 雙非大學均分60(LSAC評級Average)錄取西北法學院;211大學均分80/雅思6.5錄取UCL和LSE等等案例,更多請點擊:國內成績單無法刷分後,低GPA申請策略 。

提供這些信息希望給對自己GPA不滿意的同學一些信心,並不是雞湯說有努力必有收穫,而是想要告訴大家努力將各方面做到更好,T20乃至T14都是有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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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問,如果申請重修的話是否會覆蓋原來的績點,數學真的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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