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網路小說,在個人喜好和讀者喜好之間該怎樣取捨?
01-25
我從開始寫小說就開始想這個問題——我自己的喜好和讀者喜好哪個更重要?
例如,我認為每一個角色,不管是主角還是配角,在小說里都有各自的人生,他們的生長環境決定了他們擁有怎樣的結局。我不知道該怎樣表達,但是我一直認為反派不一定沒有感情,主角不一定永遠正義。可是前輩和編輯卻告訴我,你這樣是不對的,讀者就喜歡看主角打臉反派,就喜歡看反派落得個凄慘下場。我嘗試過堅持自己的觀點,換來的卻是訂閱、書評的大幅度跳水。
我有點迷茫,現在我有一本新書,我很喜歡這個構思,大綱人設開頭都反覆修改了很多次,編輯和我的作者朋友都說這本書除了結局都很棒。按照我原來的結局,主角會死,這是在小說開頭就註定了的,可是她們都勸說我修改結局,不然遲早被讀者罵死。我要修改結局嗎?我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主角無敵才算是圓滿結局呢?主角得到了想要的再無悔地死去就不圓滿嗎?
讀者需求和作者喜歡,是一張紙的正反兩面……莫比烏斯環是兩者融合的最高境界。
根本不需要取捨,我可以寫自己喜歡,讀者也喜歡的東西,每個人都能。
我試過問一個跟你有一樣問題的作者,為什麼不能這麼處理一個情節,他說自己沒想到,我問了一堆情節上的問題,他的回答差不多都是沒想到……按照我的構思,就能做到兩者兼顧,按照他的想法,就只能讓自己爽,讓讀者不爽。
所以,沒有取捨的問題,真相是……你的構思能力太差了。謝邀。
這個選擇權明顯在你自己手上啊。
一邊是你想寫的,一邊是讀者想看的。
如果你想寫自己的故事,不介意少賺錢,那就堅持自己的路唄。
如果你想不丟失讀者,想成績更好,想賺更多錢,就向讀者妥協一些。
又想成績好書大賣,又想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來= =這是幾乎不可能的。
就連以獨特文風成神的文青貓膩大神,寫這本書的時候也明顯向小白妥協了一些。大神尚且如此,一般人又哪裡那麼容易兼得呢?這個構思讓我想起了我一個準備報社的朋友
我只能說,如果你像我這樣不以盈利為目的寫小說,就不會有這種擔憂了吧。
然而如果靠寫作為生,順從你的讀者沒錯,畢竟我們雖然是作者,但我們中的多數只是把讀者想看的寫出來罷了。如果你不怕沒人看,那麼當然怎麼寫都無所謂。
但即使不考慮收益問題,也應該從讀者角度考慮問題,畢竟你應該希望得到認同,而不是自己一個人意淫。
讀者想要的是快樂,至於人性的光輝等東西,也必須建立在快樂的基礎上。你說反派不是沒感情,我認為這沒錯,事實上,大神的書,很多反派也是有感情的,但為什麼你的書寫了有感情的反派,成績就會下滑呢?因為你寫得不夠好唄。既然編輯這麼勸你,那麼說明至少現階段,你的筆力不足以駕馭有感情的反派,你會寫崩,然後讀者就不愛看了。至於主角不該一貫正確,這也沒啥問題,但一般來講,如果你書寫得還不錯,那麼讀者是把自己帶入成主角的。你說主角不一定總對,就是在打讀者的臉,那讀者能不起義嗎?當然,如果你夠牛,讀者也許會買賬,但既然大家對這點不認可,說明你還沒有能力寫主角的錯誤。至於結局問題,其實都結局了,大團圓不好嗎?讀者看書末尾都不能安生,一般會噴你的。如果要弄死幾個,有大把的配角啊,養肥幾個挨個殺唄,又狗血又悲壯,為啥要殺主角呢?都結局了。據說方面柯南寫福爾摩斯時,也把主角寫死了,然後被噴,只能又寫活了……歸根結底,是讀者、編輯、朋友還不認可你的水平,而不是真的反對你的想法。所以,提高自身能力才是關鍵,等能力夠了,能作死的花樣就更多了……。。。那些告訴你妥協的人是對的,你的追求也是對的,要選哪邊,主要看你想賺錢大賣,還是寫出你自己想要的故事。所以我一直期待自己財政接近自由,且不用靠寫作達到,因為這樣我就可以寫自己真的想寫的東西,和你一樣。但目前我還是會把寫作方向主要控制在瞄準的受眾區域,頂多就是努力試圖寫出不一樣的人物來,那些一碰必死的線,比如死主角,女主角被強姦之類,是絕對不敢接觸的。共勉吧,或者再繼續提升筆力,爭取達到大神級,像蛤蟆大大這種,不用再考慮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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