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國像美國一樣允許公民持槍,會發生什麼?

我不禁腦洞大開……哎呀,可能真的是腦洞大開…


紅米左輪,軍工不鏽鋼打造,內置智能模塊,精確追蹤你的每一次射擊,並提供射建議。只需599,年輕人的第一把手槍。

魅藍pistol,第一次把聚碳酸酯槍身,半自動的射擊體驗,指紋識別安全鎖,數字化彈量顯示下放到千元手槍市場,真正的青年良品。

樂視Tv超級手槍。。。。。。


1

我擦拭著槍管,那金屬的光澤真讓我著迷。

可惜靶場太小氣,只給我們兒童專用槍,這是種比玩具強不了多少的東西,至於81杠、95統統都不肯給我們玩。教練告訴我們說那是十四歲以上的哥哥姐姐們才能用的,我什麼時候才能長大呢。

昨天問媽媽,我周末能不能拿她的那支粉紅色步槍去靶場練習,雖然粉紅色塗裝看上去太傻,但那畢竟是一支真正的槍。可惜媽媽拒絕了,她說等我滿十四歲才能玩那樣的大槍。

又是十四歲,可我十歲生日才剛過沒幾天啊。

2

放學後,我和小涵涵像往常一樣走在回家的路上。

這時有一個大姐姐走了過來,她看著我,問:「請問您是王矩之先生嗎?」

我愣了好幾秒才意識到她說的是我。我叫王矩之,小名方方,我爹一般叫我小混球,還從來沒人在我的名字後面加上「先生」呢。

我這才發現這位大姐姐長得很好看,就像是那年我爹談的那個小女友一樣。於是我回答:「是,不過你是誰呀?」

「我叫蘇蝶櫻,那天是你在靶場打了九十七環吧!你好厲害啊!」

我的臉開始發燒,我的射擊成績一直是五年級最好的,即使是六年級的哥哥姐姐們也沒人能贏我。上星期,六年級的葉吉日來和我比賽打移動靶,他吹牛說自己百發百中,但到最後十發里也只有七發打在了靶子上,而我只有一發脫靶。從此整個六年級都不敢跟我比射擊了。葉吉日說等他哥哥葉良辰放假回來,再和我比一比。那我只好找我姐姐圓圓來幫忙了。

蘇姐姐說:「我們有個娛樂節目,是真人射擊,需要找一個小學生參加,你願意來嗎?報酬是打中一個1000元。」

我腦子「轟」地一聲響。對於一元錢買包辣條就是奢侈享受的我來說,1000元簡直是筆不可思議的巨款。如果有1000元,那我就可以請小涵涵去吃冰淇淋吃到兩人都變成冰棍,或者給姐姐買她最想要的手辦小人兒。

等等,是打中每個1000元?那麼說,只要多打中幾個,我就能買一把真正的步槍!

「我願意!」我那一瞬間看蘇姐姐的眼神,一定超過了她見過的最急色的成年男子。

3

周六早上,我說要去找小涵涵玩,中午在她家吃飯不回來了。

剛出門沒多久,一隻手搭在了我肩上。而那隻手的力度角度我都無比熟悉。

「姐姐,你怎麼跟來了?」我看著比我高半頭的圓圓姐姐。

「方方,你真的要去找涵涵玩嗎?我怎麼聽說她昨晚上就去姥姥家了,要星期天才回來呢?」圓圓年齡比我大,心眼也遠比我多。自從認識了涵涵,她就全面控制了我。

幾分鐘之後,我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訴她了。

圓圓很憤怒:「這麼好的事你怎麼不跟我說?我槍法不比你強多了?我也才……十三歲嘛,冒充一回小學生好了。走,去找那個姐姐接頭去。」

我們到了蘇姐姐說的那個地方,她換了一身黑色制服正在等我們,那身制服讓我想起酒店的領班阿姨。

她對圓圓的出現有些意外,問:「這是誰?你同學嗎?」

圓圓說:「對,我是他同學。我槍法比他好,你們不考慮我嗎?有男孩,有女孩,這種節目才有更好的節目效果嘛。怎麼樣?至少順便讓我去看看吧。」

蘇姐姐欠身:「抱歉,稍等一下。」然後開始打電話,我們只聽到她在說「另一個」、「看上去也不大」之類的話,然後她掛了電話,請我們兩人上車。

我們坐上了那輛能讓我家破皮卡自慚形穢吞糞自殺的高檔轎車,卻不知道開往何方。

4

「真的沒問題嗎?」我有點不敢扣動扳機。因為我從小到大打過的幾百發子彈都是朝靶子打的,還從來沒真的朝活人開過槍。

「跟你說過了嘛,這是橡皮子彈,打中也不會受傷的。再說,那個叔叔穿著特製的防彈衣呢。噓,小點聲,要是被他發現了先來打你,你就失敗了。」蘇姐姐在我耳邊輕聲說著,她的氣息讓我感到全身麻癢。

圓圓拉動了一下槍栓:「方方,你要是不開槍,一千塊就是姐……我的啦。」

我沒想到節目片場是個如此破舊的地方,到處都是破磚爛瓦半堵牆。蘇姐姐說,這是為了模擬戰士們在鄉村中大戰恐怖分子的場景,就應該是這麼真實。

我周圍有幾十個穿著迷彩服的工作人員已經就位,但蘇姐姐說他們只是裝個樣子,作為我的「部下」出現。真正開槍的只有我自己,如果我不開槍圓圓就開。

我還從來沒摸過真正的槍,雖然這只是一支老得不能更老的五六式,但同樣讓我激動不已。可能節目組比較窮,也找不到更好的槍了吧,那些工作人員拿的也是五六式,還不知道有沒有子彈呢。

「算了,別開槍。」蘇姐姐這麼說著,瞥了圓圓一眼,攝像師的鏡頭也轉向我們這裡。

「不,我一定要開槍。」我生怕圓圓搶先,把缺口對準那個叔叔的胸口,扣下了扳機。

巨大的聲音和震動讓我吃了一驚,沒想到真正的大槍這麼厲害。我半個身子都感到發麻,肩窩尤其疼痛。我終於知道,媽媽讓我過兩年再碰大槍是對的。

5

十歲男童槍殺多名釘子戶無罪釋放


大下崗之前收槍是第二共和國高瞻遠矚的決策之一。。。

月經話題就不要在評論區撕了。。。

我內鬥省的我先自污一波。。。


【評論區高能,乃們再賣萌我報警了(?_?)】

——————以下原答案————————

全國八成以上麻雀,藏羚羊,野兔,土豪,美女的老公等生物瀕臨絕種,國家立法杜絕不負責任的濫捕行為,收效甚微。


東部:普通人不敢九點半以後一個人不帶個百把塊錢就出門。

西部:噠噠噠!!!阿拉胡爾克巴!!!噠噠噠!!!

1,好人不可能24小時帶著槍,而壞人只需要在襲擊你時帶著槍就夠了。

2,只有壞人能做到先發制人,好人做不到。

3,槍支不是拳頭,絕大多數情況下,你做不到先發制人,就沒有反擊機會。

4,術業有專攻,壞人打的更准、躲的更好,你很難勝過壞人,但警察可以。

下面評論說公民持槍某些情況會少的,燈塔國麥克阿瑟將軍在1932年表示你們想的太多了,該耍流氓還得耍流氓,我就是這麼囂張!

華盛頓進軍事件——幾萬名對退伍補償金政策不滿的一戰老兵大串聯駐紮營地霸佔國會大廈好幾個月,最後還是以麥克阿瑟指揮坦克騎兵和步兵用馬刀刺刀催淚彈清場收尾。


普法都有難度的情況下,還敢普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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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知友提出,沒有回答問題,所以把我在答案里,對我這個回答背後一些思考分享一下

簡單說就是,連法律這個武器大家都還不懂怎麼使用,槍這個更直接的武器該如何使用就更加需要謹慎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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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法律和槍的普及本意應該是對人民權利保障的工具,而當下,在法律這個工具的使用上有倆樣就已經很堪憂,一個是醫患矛盾,患者方敢肆無忌憚的鬧就是對法律的錯誤理解,把殺人者受罰,理解為死人就要有人受罰,覺得真理在自己這邊。另一個就是耳熟能詳的碰瓷,扶不扶的問題,這個更是使用法律來打劫。如果改用槍的話,這倆樣情況會不會比使用法律更槽糕呢。


不要看中國好多人在網上blabla有了槍老子一定殺盡貪官,一定造反。

全tm是放屁。

這些人之所以大吼大叫,只不過為了掩蓋內心的懦弱而已。真摸到槍估計就嚇尿了。

不過我能預見到中國會因此成為大黑幫的滋生地以及天堂。就憑現有中國的警力已及執法力度,輔之中國人什麼都可以沒有唯獨不能缺錢的心理,不可謂不恐怖。


再也沒有人邊走路邊低頭玩手機了


【我想到了二十種在中國開放槍支會遇到的情況。】

1、三線城市,邊疆,或者少數民族地區,窗口辦事員的態度大都極差。放開槍支以後,可能態度會好很多,尤其是牧區農區打扮的人去窗口櫃檯,那些辦事員很可能是這樣的:「您好需要辦理什麼業務?有什麼需要我幫助的嗎?您對我的服務感到滿意嗎?麻煩您了……謝謝。可以的。」全程都是捏著嗓子分外溫柔的說話。

2、石油、天然氣一線的運營成本可能會急劇攀升。因為不管井上的、還是勘探上的,經常有壓草場,撞死牛羊的事情發生。通常的處理辦法就是牧民不讓車走,最後嘎查(村)長來調停,牧民雖然窩火,但是也就那樣了。放開槍支的話,牧民的草場絕對進都不讓進,扛上槍就堵住了。敢進去的話車再走出來就很難了。人當然可以步行走掉。到這種事兒發生的時候怎麼解決?牧民通常不是為了錢,而是心裡窩火,解決辦法就是,讓地區的大領導過來才談,談過以後給一大筆錢才放行。拿錢具體有多少?大概是他下次絕對不會從這兒走的數額。

3、學校登記學生家長信息的時候,肯定有「父母是否持槍」一欄。只要在這一欄填上「是」。我敢保證,絕對沒有哪個老師會把你的孩子鼻子打出血。

4、心理諮詢行業火了!每個地方都要成立精神衛生鑒定中心。這是持槍手續中的重要一環,誰想辦持槍證,必須先經過精神衛生鑒定中心的鑒定才行。辦理持槍證需要鑒定一次,往後每年由持槍者自己找由國家承認的心理諮詢師開具年度精神衛生鑒定報告,掃描傳真精神衛生中心。那些心理諮詢行業的大督導可是狂賺錢啊。

5、超市、商場門口有存槍室。

6、保險柜賣的特別火,因為誰的槍如果自己沒有保管好,讓別人拿上殺了人,他也得擔責任。

7、警察當中小片兒警都配大口徑手槍。工資特別高。

8、軍工板塊漲的一塌糊塗。

9、來一發這個網路名詞後來成為很敏感的詞。

10、土豪在網上不曬車了,曬巴雷特,曬重型機槍。王思聰買了輛紅杉皮卡,上面裝了美國那種用來保衛核電站的,一秒鐘能打45發子彈的重機槍。

11、老百姓跟公務員、有錢人說話都很客氣,因為這些人申請持槍證非常容易。他們的下屬申請持槍證也非常容易。

12、中國馬上就把黑戶這個問題給解決了。因為社會上湧現了很多持黑槍的黑戶人殺手,他們的身份通過面部圖像檢索也找不到資料,因為你戶籍系統上根本就沒那些人的照片。

13、機床工都是有備案的,只要是正規學校學出來的機床工,都有相應的信息留存。他們找到工作、失去工作,公安部門的信息庫里都能第一手掌握。超過一個月失業的機床工有最低生活補貼,政府還負責給找工作。

14、搶婚這一蒙古族古代社會現象重出歷史舞台,地方豪門之間搶婚的現象在槍支放開後的第三年出現。蒙古族古代社會送親時動輒百人隊伍騎馬帶刀的場景,到了現代社會,是皮卡車加重機槍送親的場景。後來,武裝送親成為了婚禮攀比的重要一環。只要你足夠有錢,甚至可以請武裝安保公司開二十幾輛坦克來送親。送親武裝越為強悍,顯得出嫁的姑娘越搶手。

15、一部分不喜歡這樣社會環境的中國公民,大舉移民。有錢的新加坡和日本,沒錢的移民韓國。

16、某一年,萬達公司推出「萬達安全城」項目,就是在每個一線城市的附近建設一個城市,這個城市特點就是完全不允許攜帶槍支,更不允許帶入,居民進入需要經過嚴格的搜查。這裡房價奇貴,一般平民百姓住不進去。有的公司就把總部設在裡面,有些居民基本不出安全城。

17、物業公司盈利頗豐,因為物業費當中的安保費用直線上漲。大一點的物業公司直接成立自己的安保公司。

18、退伍軍人根本不愁找不到工作,需要花錢才能避免自己在退伍後被調到公安部門。大都喜歡出來在安保公司工作,工資奇高。

19、我實在編不下去了。


你們想多了。要真跟美帝一樣,那也是要考槍證的,警察都隨身佩戴大量彈藥,槍支可以自己選購,警車都是防彈的,兩個警察5把槍,一堆子彈,身上配槍各一支,車上兩支自動步槍和一支噴子。

查酒駕就是這樣的場景:兩輛警車和路障,一個警察坐車裡,一個站在前面指揮車停車,兩個抱著槍觀察著

遇到那種喝多了耍酒瘋的,一隻手打開槍套放在槍上,警告其不要亂動,雙手放在方向盤上,對方不聽,要下車理論,警察掏出槍警告對方不要亂動,身後的倆警察把警車當掩體舉槍指著前面,對方還是下車,並且在懷裡掏(煙/駕照/錢/還是什麼東西),警察直接開槍,先打胸腹,再打頭部,擊倒後上前觀察對方是否解除威脅(死透),然後找救護車收屍,檢查下一輛。

美帝槍支泛濫到平均人手一支,也沒見整天搶劫銀行和殺人玩,dmv和irs還是依舊低效率和混蛋,醫生依舊黑心宰人,律師依舊吃人不吐骨頭,猶太人依舊混蛋,也沒見這些人天天帶槍上班(得州除外)

死的政府官員也不多啊。

dmv和irs服務態度也沒變好啊。

警察依舊釣魚執法啊。

醫生還是那麼吊炸天的活著。

高速下面還是很多無業游民和流浪漢啊。

現實還是很殘酷,人民活的還是很艱苦。


信訪辦終於能閑下來了


我不知道你們都多大了,中國全面禁槍沒幾年吧,我小的時候,九幾年,農村裡的槍非常多,獵槍,半自動,自製的槍械,氣槍,河北地區好多地方都能買到,我初中的時候鄰居是退伍兵,還上山打過狍子什麼的,也沒見多亂,誰不想好好過日子,不過大西北的恐怖分子估計會高興


可以試試把下面這些新聞中的「刀」換成「槍」就是會發生的事啊。

最近看到了一個這個言論:

我想說的是,禁槍的當代,也許真的會有人被警察當場擊斃…但是如果放開槍支,我們可能會被陌生人當場擊斃……而這個可能性要比前者大的多得多。


今早的新聞。

如果中國公民允許持槍,後果簡直不敢想像!

估計政府很快就會放開3胎政策…


美國每個州關於槍械的法律都不一樣,

有些州比較寬鬆,槍擊事件就多。

有的州就很嚴格,

一個朋友從紐約州回來,

說那邊的法律大概是這樣的:

你帶著槍出去,

但是目的地必須是可以用槍的地方(比如靶場或者獵場)

如果警察在路上攔住你,搜出你車上有槍械,

而搜出你槍械的地方不在你家(存槍場所)和靶場(獵場,用槍場所)之間的一個合理地方,

那麼你就是犯法了。

也就是說,你不能拿著槍想去哪就去哪,

甚至去靶場的過程中繞個路都是犯法。

————————————————————————————————————

朋友還跟我說了個美國很有名的案件。

有個白人社區由住戶輪流負責巡邏。

於是有個哥們晚上就揣著槍小區里到處走,

然後就發現一個可疑的黑人在小區里晃悠,

他上前盤問,結果兩人發生衝突,

這哥們「情急」之下拔槍就把黑人打死了。

因為這事當時沒有其他人近距離目擊,

(好像有目擊證人,但是離得遠,天又黑,而且肯定偏幫白人……你懂的),

主要證詞都是白人自述的,

他自己說是被黑人攻擊,

把他頭往地上撞云云……

最後是出於自衛開槍還擊。

這事最後好像是判白人無罪。

這個案子理所當然在美國引起不小的轟動,

大家的吐槽是:

只要沒人看見,

我肯定先開槍乾死對方,

反正事後我怎麼說都行。

這事可能不是發生在紐約州的,

按紐約州的法律這個白人應該帶不了槍。


給題主講個真事,我在美國公路旅行時注意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加利福尼亞境內的路牌一般都比較完整而且乾淨,但內華達境內的路牌都坑坑窪窪的。後來一問當地人,才知道這是過路的開車人閑得無聊拿槍打的。

同一個國家,隔了一條州界,尚能有如此大的差距,題主不覺得這個問題太寬泛了嗎?


大部分人都在調侃,我卻覺的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以中國現有的法律和社會狀態,允許公民持槍,有可能會觸發以下可怕的兇殺案件!

——————————————————正文

(一)

最近很不安。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深夜,我從網吧回家。那把用來防身的槍,掉了。槍里有五顆子彈。

然後沒過幾天,就出了一個大新聞。

一起持槍搶劫案。兇手手法殘忍,直接在後面開槍擊倒受害者以後實施搶劫。

派出所的同志檢查子彈後找到了我。

子彈的型號,跟我丟的那把槍的子彈吻合。

儘管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據,依然塞了幾個紅包才給放出來。

但是事情並沒有就此消停。

殺人搶劫案居然接二連三的發生,到現在為止,受害者已經多達四人。

一時間人心惶惶。

警察也接二連三的調查我。

前幾天一個老警察說:應該不是他,從四個死者的傷口來看,身體里子彈方向由下到上,嫌疑人身高應該比較矮,這位都快190了。

這幾天才消停一些。

但是我現在有一種預感,那把槍,應該就是我的。如果真是我那把槍的話,那還剩一顆子彈。豈不是還可能發生一件命案?

哎,不過又關我什麼事呢?

(二)

我回過神來,繼續玩我的遊戲。

新來的一個隊友是個坑比。喜歡搶人頭,更喜歡送人頭。操作各種詭異坑隊友。皮膚和英雄倒是倒是換的很勤快。

輸了幾把後,他倒是先罵起人來。

我這時心情也差,跟他互噴起來。

最後竟然對噴到約架。巧了,剛好他就在這個城市這條街隔壁的網吧。

我騰的一下站起來,準備過去揍他一頓。哥190身高,80KG的體重單挑還沒怕過誰呢。

他說他在二樓210包廂里。我找到後憤怒的拉開門。

我看到了一個陰森的槍口以及後面一個稚嫩扭曲的面孔。

「砰」的一聲槍響。

「第五顆子彈。」我倒下的時候心想。

一周後新聞頭條

「一小學生撿槍為玩遊戲槍殺搶劫5人 被判無罪」


全中國的中學都血流成河了。


《共和國史稿 · 遊俠列傳》


當年就能持槍啊……

民兵(這是和第二修正案里一個性質的組織啊)可以背著槍在廣場上溜達的。

老百姓家裡有個建衛撅管什麼的都是正常的……

當年我家就有,不是什麼高級貨,就是打鉛彈的氣槍,可惜他娘我就玩了一次還打自己腳了……

然而很多人認為這是灌輸暴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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