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到底有沒有義務配合商業活動?
01-25
值班室經常有接到某某銀行(各個銀行都有,但類似光大、浦發之類的商業銀行占絕大多數)打來的電話,要求派出所給轄區內的居民打電話催還欠款,或者乾脆說你們那的誰誰誰申請了信用卡現在透支找不到人了,要我們去他家裡看一下人有沒在,甚至某某債務公司都敢打來要求為人民服務.....
就想請教一下大神,到底公安機關有沒有義務配合這種商業行為?如果有義務,這算打過來報案還是別的什麼?如果沒有義務,那有什麼辦法能反制銀行這種表臉的行為嗎?
這種外包公司也敢打電話到派出所來?
教你個辦法
記下姓名和銀行最好連銀行卡卡號一起問到打電話給銀行客服
直接投訴外包商
同時要求銀行賠償誤時誤工費用不同意的話
哈哈哈哈紅紅火火恍恍惚惚銀監會是幹嘛的→_→
不用我教了吧?既然是商業活動,麻煩給派出所報個價嘛……
他們並不指望警察能幫忙做什麼,只是給當事人施加一點點壓力-我們已經告訴你當地的片警了哦,你不要再搞事情!
關警察屁事,滾回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去。
我這接到這種電話,我都直接說行啊,發公函吧
沒有義務
通常信用卡糾紛不涉及刑事案件,公安局不會立案
沒有辦法反制這種行為,因為通常給你打電話的都是銀行委託的第三方機構,不屬於銀行!不過他們在出來招搖撞騙的時候都會說過他是某某銀行的!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欠款人與銀行(包括其他借款主體)之間的借款行為存在刑事犯罪可能,派出所(公安局)沒有管轄權,銀行應該向人民法院起訴,銀行希望你們聯繫欠款人,可能是想藉助你們的公職身份向對方施壓而已,你們不必理會。即使涉及需要你們協助的事情,也應有書面銜接資料。
沒有義務,根本不用理睬,記下聯繫方式懟他
警察不允許干預經濟糾紛,是不是?討錢的,請自己上法院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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