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經濟學方法減少媒體作惡?

媒體和媒體的接受者屬於一對供需關係,媒體為了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必然會導致通過斷章取義,片面報導,惡意炒作甚至無中生有造謠等方式。但是這就像污染一樣,會對於外部的社會造成負麵價值,比如醫患關係變差,專業人士公信力降低,對於某些高科技無意義的恐慌等。

那麼有沒有和對污染徵稅一樣的方法,巧妙把讓媒體會承擔這些外部的損失從而抑制這些行為呢。


看過一篇關於美國報紙行業的基於文本挖掘的政治經濟學研究。用的黨派傾向的辭彙。結論是報紙的內容是強烈反應於需求的,也就是買報紙的人才是決定報紙內容的關鍵。所以,很可能媒體的傾向反應的是民眾的傾向。中國的研究沒有看過。有空上論文。


在中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要懲罰媒體,懲罰媒體的老闆


不能徹底解決,因為只要是報道就一定是片面的。

只能鼓勵盡量多的媒體一起參與報道,從多角度不同立場報道,才有助於還原事實。


媒體和媒體的接受者屬於一對供需關係,媒體為了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必然會導致通過斷章取義,片面報導,惡意炒作甚至無中生有造謠等方式。

謝邀,您這前提就不對,明顯是被不良媒體誤導了。因為按您的邏輯,應該用經濟手段懲罰受眾才對,他們的需求才導致「媒體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斷章取義片面報道惡意炒作無中生有」嘛。始作俑者是受眾咯。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一切問題的根源,這是我的世界觀。人窮的時候唯有努力生存,哪裡顧得上教育?媒體無良的根本原因不是記者沒道德,而是誇大不實的新聞有市場。老百姓喜歡看什麼新聞,媒體就發什麼新聞。當有一天老百姓吃飽喝足開始重視精神享受,那麼虛假新聞自然就被淘汰了。


無良媒體產生負外部性,是因為其收益大於受到的處罰。

加大處罰力度即可,如果用經濟手段的話,可以探索建立媒體的誠信檔案,對媒體的各種失實和歪曲報道記錄在案,定期公布,促使媒體減少虛假報道和歪曲事實。


沒辦法,媒體天然不是以賺錢為目的,要是賺錢了,那是社會的災難。


看不見的手已經不怎麼OK了,

我們要用看得見的手。

比如國家禁止私有媒體經營,

人民日報一家壟斷,

起碼它不會瞎報道。

因為它發布的都是正確的,

只不過不能出合訂本而已。


企業只有處在市場壟斷或接近市場壟斷的地位上,才可能銷售貨品而不用提供信用。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信用是競爭的最基礎,所以提供信用是吸引大量和回頭訂單的必要條件。

如果競爭對手提供信用,企業就很難拒絕給客戶以相同的信用待遇,尤其是沒有其它折扣的情況下。對信用銷售的態度因行業而異。單個企業很難打破提供一定信用期間的模式,因為其競爭對手會繼續提供信用。


立和諧新和諧聞和諧法


參考歐美,立法立獎,普利策獎等大小獎項的評選制度是挺嚴格的


其實也簡單,鼓勵民間律師業界對媒體造謠、捏造報道進行訴訟,設定高昂賠償金額,提高媒體平台包括所謂的網路媒體平台的入門門檻,比如註冊時就必須認繳不低於資產總額50%的理賠保障金,發生的訴訟賠償均在理賠保障金中扣除,扣除後且必須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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