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時隔36年後,美國國會才同意1979年伊朗人質事件的受害者申請賠償?

美國國會上周通過了預演算法,法案規定1979年伊朗人質事件中的每名美國人質都能獲得賠償。


答:我們先從那裡開始破題?從末日孤艦第一季第十集開始說起吧,僅存的領導人(副總統)要構建一個新社會、新秩序、新意識形態,她僅留存所謂的知識分子,其餘的人全部作為燃料處理,她堅持這種理論至死不改,最後自殺身亡。

她正在運籌帷幄。

他要構建一個由科學家和工程師構建的社會。

他描述的舊社會,也就是我們現在這個社會。

所謂的統治。

對革命的描述。

再見野蠻人。

一切為了文明。

他看到了什麼,他表示不明白。

兩輛汽車拉走了兩車人,或者說兩車野蠻人,再或者說兩車野蠻人的死屍。

答案揭曉。

你們一定認為這僅僅是一部美劇吧。

我就呵呵。

接下來開始講主人公的精神導師------哈伯特。

大家都很難理解這個人。這個人類似於美國的希特勒,最最危險的是他有一群位高權重、有錢任性的鐵粉。馬里昂-金-哈伯特最有名的莫過於哈伯特石油曲線,他以馬爾薩斯人口理論為基礎寫出了馬爾薩斯能源理論,這一理論到越戰後成為支撐美國貨幣理論體系的一部分,認知這一理論可以很好的理解美元的紙石油地位,因為一系列現代經濟理論都是構建在這一不穩定的理論基礎之上。繼續講我們的精英主義。哈伯特和霍華德-斯科特還創建了一個類似於納粹搞個人崇拜的組織,叫「技術統治聯盟」,這個政治組織聲稱這個社會應當由科學家和工程師來管理,他們統一著裝,穿灰色襯衣,外套必須佩帶徽章,還有見到上級領導必須行禮等類似於宗教組織儀式類的要求。

研究二戰。其實二戰是哈伯特與納粹德國、日本帝國之間的一場戰爭,英國有艾倫·麥席森·圖靈,但這只是小腳色,美國有哈伯特。美國二戰時期的石油產量是兩億桶,日本是零桶,義大利是零桶,德國是零桶,最後德國佔領了羅馬尼亞,才搞到了每年1000萬桶的石油生產,其實二戰從一開始就已經勝負已定。只不過歷史的書寫者無恥的記錄者統治階級的偉大。

戰國七雄。我講的戰國七雄,不是你們理解的戰國七雄。冷戰時期,美國實際控制著全球大部分的石油生產,而石油生產又被分配到七家公司,這其中有盎格魯-波斯石油(BP)、皇家荷蘭殼牌、新澤西標準石油(埃克森)、紐約標準石油(美孚)、海灣石油、德士古、加州標準石油(雪佛龍)。研究歷史都說蘇聯如何、如何,其實戰爭的主動權一直在美國人手裡,就是因為石油的開採、生產和銷售。而這一切又是今天中東戰爭的起源,也是美國中東地緣政治的底線,不懂這些就搞不懂中東的政治走向。

講艾森豪威爾。艾森豪威爾是美國二戰後的軍人總統,是美國的石油系推上台。艾森豪威爾的國務卿是約翰-杜勒斯是洛克菲勒基金會的前律師。逃離德黑蘭講的就是伊朗總統摩薩台要把盎格魯-波斯石油(BP),收歸國有,艾森豪威爾下令中情局搞政變推翻他。艾森豪威爾還利用自己的總統地位挑起了兩伊戰爭,所以說中情局、鑽井、石油系、美元、總統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根本不能梳理。

有很多種說法,是沙特石油的成本到底是多少?有的說是兩美元,有的說是五美元,還有七美元、八美元、十美元的。我這也有一份數據,是中情局說沙特自己說的,沙特開採石油每桶是二十美分,假如沙特原油售價是三美元,那沙特的利潤是1200%,就連走私和毒品都沒有辦法和石油貿易相提並論。

經過多少年的演進和整合,最後石油成為美國殺人於無形,決勝於千里之外的利器。1991年12月25日美國石油系通過一系列地緣政治和金融手段搞垮了蘇聯。美國為了修一條從裏海到黑海的石油、天然氣管道,策動俄羅斯少數民族獨立。美國假如要發動戰爭國會不批准怎麼辦?美國石油系就會拋出石油供給不安全理論,於是議員一看是石油系,於是乖乖的投出贊成票。而這一切的根源,都是哈伯特的阿爾薩斯能源理論。

你一定以為,這都是快八十年以前的事情了,美國的石油系早就是昨日黃花了,這你就錯了。現行的美元紙石油地位,還是以馬爾薩斯能源理論為基礎!美國踐行馬爾薩斯能源理論,成功的把原油價格從140美元拉至35美元,這就是這一理論體系或者說意識形態可怕的地方。奧巴馬在美國搞的新能源,完全是八十年前馬里昂-金-哈伯特的意識形態理念。美國利用能源打垮蘇聯,那這一次美國頁岩氣革命的目的是什麼?這才是我最擔心的。

有很多人說沒聽懂,我呵呵呵一笑,意思就是我們都是劈柴。每一個帝國的背後,都有一個邏輯嚴密的學術團體。西班牙背後是薩拉曼卡學派。今天我們的神權、主權、人權、法律、國際法、現代倫理學、經濟原理、正義戰爭等思想全部源於這一學派。英國背後是劍橋學派和海權理論,德國背後是慕尼黑學派(陸權),美國背後是芝加哥學派(陸海權),法國的陸海權+核武的大國策略,所以說一個國家能走多遠,決定於這個國家對待知識的態度。

關於伊朗人質危機那個事件,賠償是小事情,關鍵是國會對一個政府的情報機關推翻另外一個國家的合法政府的看法,情報機關是否有權推翻一個外國政府?假如賠償了,那是不是就意味著國會、政府在這裡承認了自己幹了這件不光彩的事情?對於這種情況牽扯到美國政治、外交、情報等方方面面,間諜是不受日內瓦人權公約保護的,那伊朗處死幾個美國公民是不是也就合法了呢?總言之,是一個很複雜的政治、法學問題。有鑒於此,應該是美國和伊朗之間達成了某種共識或秘密約定,伊朗不再追究當年相關人員的責任,所以美國也就堂而皇之的承認自己侵犯他國主權。


謝邀!

http://www.pbs.org/newshour/bb/why-it-took-36-years-to-compensate-iran-hostage-victims/


那美國那次再伊朗領空打下一家客機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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