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議事規則》應該怎麼讀?
翻書一看,這是一本工具書啊。
高票的幾個答案,其實都不是很切題,雖然有助於理解「羅伯特議事規則」,但其實並沒有正面回答「如何讀」這個問題。
我有幸曾經給羅伯特議事規則的中文譯者袁天鵬老師當過一段時間的助理,下面這個方法,算是袁老師推薦的方法,稍作修改,可供參考:
首先當然是看書,推薦閱讀以下幾本
1.《羅伯特議事規則》第10版 袁天鵬 孫滌 譯
2.《可操作的民主》
3.《為公益而共和》4.《打破羅伯特規則》如何購買不介紹了。
閱讀的方式和順序:以上四本書的閱讀,建議按照如下順序和方式進行:
1.首先閱讀《可操作的民主》,這本書頁數不多,故事性強,用生動的例子說明了羅伯特議事規則的一些應用情況,使人容易形象生動的初步理解什麼是羅伯特議事規則。
2.再讀《為公益而共和》,這本書講述了中國頂級企業家們成立自組織(阿拉善SEE)的真實記錄,讓大家充分了解中國企業家在進行社會活動時,遇到的困惑以及尋求的解決方法。這本書視角更加接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既有羅伯特議事規則,又不限於羅伯特議事規則。故事性強,笑點很多,全部是中國當下的企業名人,閱讀趣味性也很高。看完這本書,更有助於了解羅伯特議事規則在實際運用中發揮的作用。
3.《羅伯特議事規則》,不需要一口氣從頭到尾讀完。羅比特議事規則本身是一本指南性的書籍,條目和名詞解釋為主,如果從頭到尾一口氣讀完,難度比較大,也容易邊讀邊忘記。因此,在讀前兩本書的時候,會產生不少感觸,這時根據感觸來針對性的閱讀羅伯特議事規則相關章節,會增加閱讀的趣味性,減少心理障礙。
4.《打破羅伯特議事規則》一書,可以在羅伯特議事規則學習進展到一定的階段,如學習完全部的「動議」之後,再開展。這是對羅伯特議事規則在實際使用中的一種思考。不需要一開始就讀完本書。
其實說那麼多,意思無非是,其實「羅伯特議事規則」更像是一本工具書、好比字典;這本書,平心而論,是非常「難」看的,所以,在結合具體事例的基礎上,揣摩、研究其具體應用,碰到不能懂、想不明白的地方,再查閱《羅》相關章節,效果會好多。除了上面王夢雨的推薦,還推薦看:1.《烏合之眾》(沒有規則的悲劇,備選《動物莊園》)、《洗腦的歷史》(邏輯強大)、《源泉》(現代美國思想的重要成因,安蘭德的成名作)、《阿特拉斯聳聳肩》(是安蘭德的名作,被稱為《自私聖經 》,是真正的現代自私(自由)主義,破解集體主義流毒的神器,是學習議事規則之前,價值觀的必備的積累);2.《民主的細節》(規則典範運作的效果,作者劉瑜)、《林達作品集》(同上,從中國人的角度看議事規範運作的效果);3.《費城風雲》(從源頭學起)、《可操作的民主》(是寇延丁女士寫的,袁天鵬在一個農村推廣的過程,故事性非常的強,是非常好的入門讀物。為什麼是入門讀物?因為畢竟針對的人層次比較低,錯誤也比較多,只是因為故事性,所以,給人的感覺是非常容易上手);4.如果是用的迫切,可以看《羅伯特議事規則》簡明版,但一定要買《羅伯特議事規則》11版,好消息是,本人正在寫一本適合中國人用的《議事規範》,比羅伯特議事規則更適合咱們中國的國情;5.當學習到一定程度有了一定的基礎,可以學習一下《打破羅伯特規則》,和《非暴力溝通》。因為如上所說,這是字典類工具書,不是用來瀏覽誦讀的,也不是消遣審美的,是用來定向搜索查看的工具書。按照一百年前孫中山的說法,這就不是一本可以讀的書,而是「練」的書,群體練習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想深入學習,網上搜索「羅規互助組」,加入群體訓練,在生活習慣上發生改變,最終把規則變成不自覺的行動,才能夠有效的進行實踐,快速運用此規則。所以必須參與群體訓練,絕不是看書背書。401文子推薦給孩子看《大人們為什麼開會》,並在羅伯特議事規則部落推薦過音頻。優酷上也有一些羅伯特議事規則的視頻,也容易看到。本人和國際頂級的議事規則專家張金賜老師學習過一段時間,深知《羅伯特議事規則》這本書在翻譯過程中的無奈和受漢語語言的約束。
在我看來,羅伯特議事規則的兩個重要動議,一個是修改,一個是委託。其中修改,受英語習慣的影響,漢語翻譯過來的時候基本上沒有多少可取之處——不知道修改的範圍是什麼樣的,也不清楚,這個為什麼要這麼規定。
羅伯特議事規則為什麼靠個人看書不可行?是因為書上寫的只是些具體的條文,它背後包含的理念,很難通過個人腦袋中的虛幻想像得到,非常容易誤入歧途。它所使用的環境和咱們中國人傳統的教育環境格格不入。所以,和更多的人在一起討論,互相糾正,才能夠更快的達到脫毒效果,真正的拋棄低效重複的思維。享受群體溝通的高效和公平。《羅伯特議事規則》的中文譯者袁天鵬給壹基金做過一個講座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MyMDg4MTk2.html,還挺生動的,看書前可以聽一聽。
中文譯者袁天鵬曾在安徽南塘村給村民們做過如何開會的培訓,把582頁的一本書被壓縮成了「南塘十三條」,可以結合下面這篇我經手過的報道看看:
《英國規則遭遇中國農民:農村如何開會?》
http://www.infzm.com/content/26505第一條:會議主持人,專門負責宣布開會制度,分配發言權,提請表決,維持秩序,執行程序。但主持人在主持期不得發表意見,也不能總結別人的發言。
第二條:會議討論的內容應當是一個明確的動議:「動議,動議,就是行動的建議!」動議必須是具體的、明確的、可操作的行動建議。
第三條: 發言前要舉手,誰先舉手誰優先,但要得到主持人允許後才可以發言,發言要起立,別人發言的時候不能打斷。
第四條:儘可能對著主持人說話,不同意見者之間避免直接面對的發言。第五條:每人每次發言時間不超過二分鐘,對同一動議發言每人不超過二次,或者大家可以現場規定。
第六條:討論問題不能跑題,主持人應該打斷跑題發言。
第七條:主持人打斷違規發言的人,被打斷的人應當中止發言。
第八條:主持人應儘可能讓意見相反的雙方輪流得到發言機會,以保持平衡。
第九條:發言人應該首先表明贊成或反對,然後說理由。
第十條:不得進行人身攻擊,只能就事論事。
第十一條: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請表決,只能等到發言次數都已用盡。或者沒有人再想再發言了,才能提請表決。如果主持人有表決權,應該最後表決。防止抱粗腿。
第十二條:主持人應該先請贊成方舉手,再請反對方舉手。但不要請棄權方舉手。
第十三條:當贊成方多於反對方,動議通過。平局等於沒過。
先看的《可操作的民主——羅伯特議事規則下鄉實踐》,很感興趣,又買的羅伯特議事規則,發現這是一本關於會議各種名詞解釋和程序解釋的百科全書。有人不是在徵集他的思維導圖讀書筆記嗎,建議你認真做一張導圖筆記,把你理解的,感興趣的,統統畫上,今後隨時增加你對這個規則書籍的新的感悟或理解,可能會對他越來越深入了解的
開會是現代社會溝通最主要的形式。人類通過會議來商討和決定群體的事務和行動,若要持續有效,必須靠適當的機制來平衡和協調群體與個人之間的權責關係。以明確的規範和程序作為工具,會議才能真正集智廣益、拓寬言路、凝聚共識,才能導致行動,產生實效。程序不當、或操作不當的話,結果會很糟糕,甚至適得其反。
羅伯特(1837-1923)根據美國草根社團的合作實踐,以及英國四百多年的議會程序,用系統工程的方法編纂成《議事規則》,於1876年問世。其被廣泛接納為各類會議的議事準則。《羅伯特議事規則》系統總結了現代組織和公民社會五百多年的實踐經驗錘鍊而成的,系統嚴謹、規則周詳、邏輯自洽,專業化程度很高。
為了適用於各類組織的治理需要,並為了杜絕鑽議事程序的空子以逞私利的各種企圖,它不厭其詳,非常精密細緻,可說是一本「規制詞典」,然而,從應用的角度,議事規則大可以訂立得寬鬆些或嚴密些,視本組織的具體需要而定。一般的通則,是會議要在不同的利益方之間求得持續的合作,參會者的立場越是多元,訴求越有差異,所涉及的利益分配越是複雜,議事規則的執行就越傾向於嚴格。反之,議事規則就可以約定得比較彈性,不那麼正式。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和操作,我們把《羅伯特議事規則》的精義提煉出來以供參考。
三綱五常三大權利即多數者的權利、少數者的權利、缺席者的權利和五大基本原則即一人一票原則、一時一件原則、一事一議原則、多數票決定原則和法定人數生效原則。
羅伯特議事規則承認人類有「追求自由」和「追逐利益」的天性,在構建時的一個核心原則就是要謹慎仔細地平衡組織和會議中個人和群體的權利,包括:多數方的權利、少數方的權利、每個成員的權利、缺席者的權利、所有上述人群作為一個整體的權利。旨在保證通過平等、自由、充分的協商辯論過程,使組織的全體成員通過協商的方式表達其意願,並由與會的多數方依靠多數規則來決定。會議總體意願符合人類天性和常識的辯論規則、辯論禮節和表決規則。
辯論規則(1)任何成員發言辯論一定要首先取得發言權。動議人有權最先發言;同一天內針對同一動議,尚未發表過辯論的人,優先於已經發表過辯論的人;主席應該儘可能地向意見相反的雙方輪流分配發言權。
(2)在同一天內對同一議題最多發言兩次,而且如果正好有其他還沒有對此議題發過言的成員申請發言,那麼已經發過言的成員就不能進行第二次發言。同一天內針對同一議題發言兩次的成員用盡當天對此議題的辯論權。
(3)除非會議允許,否則發言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限制。通常,發言時限為十分鐘。
(4)對於每個可以辯論的動議,每個成員都有權發表至少一次的辯論。只要還有尚未「用盡當天對此議題的辯論權」的成員申請發言辯論,主席就不能「結束辯論」。只有會議可以剝奪成員尚未用盡的辯論權,但必須得到「三分之二表決」。
辯論禮節(1)辯論發言必須切題,圍繞待決議題的利弊進行,只能就「是否應該通過當前待決議題」發表意見。
(2)禁止人身攻擊,嚴禁攻擊其他成員的動機。
(3)發言人必須以主席為發言對象。所有的辯論必須通過主席,成員之間嚴禁直接辯論,所有的辯論必須而且只能通過主席進行。任何成員只能對著主席發言,即使要對另外一位成員發言,也只能通過主席。
(4)發言人要以頭銜稱呼會議官員,以儘可能避免直呼其他成員的姓名。
(5)禁止對已經做出的決定發表反對意見。
(6)禁止對自己提出的動議發表反對意見。
(7)朗讀文件需要會議批准。
(8)成員被主席打斷後就座。
(9)禁止擾亂會場:在辯論、主席講話以及表決期間,嚴禁任何成員有任何類似私下交談或隨意走動等擾亂會場的行為。
協商會議中,會議主席主持會議,既要引導會議有序及時辯論和表決,又要保障少數派的正當權利,必須秉持議事規則,保持中立立場,保證會議的客觀公正和高效運行。職責履行起來殊為不易。為防止主席不適當地利用其身份操縱會議,反覆無常,通用議事規則對限制主席參與辯論、主席作為會議主持人的職責、主席分配發言權的規則、主席參與表決的規則作了詳細明確的規定:主席應該密切關注每個人的辯論發言,但是除非發言人違規,或者出現秩序問題,否則不能夠打斷發言,尤其是主席沒有權力僅僅因為自己知道得更多就打斷發言人的發言。除非在小董事會或者小委員會中,否則會議主席不應該參與辯論(少數情況下,主席可以在暫時讓出「主席之位」後參與辯論,直到待決議題得到處理)。主席對自己的稱呼僅限於第三人稱,等等。
協商會議形成決定的基本原則是:一個動議必須得到「過半數表決」才能成為會議組織的決定或行動,也就是說出席人數一半以上的成員必須通過投票明確表示贊成,並對此行為負責;同時,對於一次例行會議或者合法召集的臨時會議,出席人數必須達到法定人數,其決議才有效力。
違規處罰由主席指出:一次認錯道歉,二次取消一次發言權,三次禁止發言。
按其需要,議事程序的規定可以或繁或簡,議事規則的基本精神卻是非常簡約清晰的,大致來說有五項:權利公正、充分討論、一時一件、一事一議、多數裁決。
總之,「羅伯特議事規則」有非常精巧且實用的安排,成為促進文明議事和高效決策的強有力的工具。現代社會的各類團體和組織發展到目前階段,實踐議事規則變得更有用、更有益、也更繞不過去了。
議事規則就是這樣一套細則,來落實組織的效率、公義、和諧。通過操作實踐,能使人類的合作「有效地擴展和持續地進步」。最後借用孫中山的話語,讓我們殷切期盼議事規則能夠落實到實踐中,促進中國緊迫需要的現代化民主化工作。
(議學乃)教吾國人行民權第一步之方法也。倘此第一步能行,行之能穩,則逐步前進,民權之發達必有登峰造極之一日……苟人人熟習此書,則人心自結,民力自固。如是,以我四萬萬眾優秀文明之民族,而握有世界最良美之土地、最博大之富源,若一心一德,以圖富強,吾決十年之後,必能駕歐美而上之也。四萬萬同胞,行哉勉之!
《羅伯特議事規則》是工具書,跟字典和電話號碼黃頁一樣,本不是讓人讀的,而是供人查閱的。
如果希望迅速、系統了解羅伯特議事規則的精髓,建議可以讀《羅伯特議事規則簡明版》。此書由《羅伯特議事規則》作者團隊的原班人馬撰寫,是一本普及型的入門書,非常適合希望快速入門的朋友。既然是一本工具書,那要看你的需要是什麼?如果只是對議事規則感興趣,我建議你看看南塘十三條的故事,網上有些視頻和文章;如果希望自己也能有所建樹,那可以在以上基礎上多多實踐,遇到問題時回頭翻翻《羅伯特議事規則》,就像字典一樣用了。
看到你的問題,搜了一下之後迅速下單買了此書。雖然還沒有開始閱讀,但我揣測,應該和成語詞典差不多的讀法,從頭讀到尾。懷抱著好奇的態度去了解一個可能全然陌生的領域,在閱讀過程中思考某些規則設置的原因和結果,嘗試理解這些規則的理念和邏輯。在實際生活中也能可以化用其中的一些規則,但更重要的還是去了解背後的理念。
剛剛接觸羅伯特議事規則的人看到這本書確實會產生很大的疑惑,這麼厚的一本書只適合議會開會用用吧,讓人產生望而卻步的感覺。我覺得這種感受是很正常的。對於我們中國的學習者而言,羅伯特議事規則不僅僅意味著一整套儀式流程,而且還意味著我們之前還沒有接受的禮儀規範和邏輯思維訓練。我們看到樓上有人提到了「南塘十三條」,如果你仔細看就會發現其實裡面大部分都是禮儀規範,和《羅伯特議事規則》這本書相差太遠了。那為什麼這本書裡面沒有強調呢?別忘了這本書來自歐美,如果我們看美劇,仔細留意一下他們商量事情的時候發言就會發現,這些禮儀規範已經是他們的一種生活理念,而我們還要繼續培養,如此罷了。所以我建議初學者可以通過看國內的培訓教程,如樓上 @江暉提到的議事教學視頻,而且可以去買袁天鵬和寇延丁老師在南塘做的一些公益鄉村培訓的書和視頻。對這套規則有了基本的感性認識之後再去看這本書就會很好了。good luck
這本書我之前讀過,寫了一個讀書筆記,請想要在一小時之內讀完的同學們直接去讀我的讀書筆記好了(讀書筆記打字可能有錯別字,可能有部分理解錯誤等問題)怎樣開會? —— 《羅伯特議事規則》讀書筆記
這規則需要做一個簡化版在學校推廣普及,讓規則深入人心地成為社會交往的行為規範!
如果羅伯特議事規則可以託管在github上,看看那些issue,就知道為何要做修正了。也能通過標籤找到最初的版本,方便回溯。不同國家,不同組織的成熟度不同,這種回溯是蠻有價值的。
主要是練習吧。順便貢獻一個個人經驗,從解決一個不重要的問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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