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國古代的和親政策?
和親如果有用,和親積極的漢唐邊患少了嗎?與野蠻種族能和平共處嗎?最後還不是得靠武力解決問題,實力不夠都是白扯。
正因看到與野蠻種族和親是然並卵的情況,宋明才排除了這個無用的選項。
在說對和親政策的看法之前,我先給大家看這一段。
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談政治;
你跟他談政治,他跟你講民意;
你跟他講民意,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講法律。和親政策怎麼看,首先就要避免上面一段。
說到和親,大家最先想到的應該是漢唐。
漢朝王昭君就是和親出去的,唐朝最有名的就是文成公主和親吐蕃。和親在這兩個朝代,確實是政策,是政治手段,是強者主動彰顯善意,而不是賣女求榮或者說是用女人來保衛國家。因為,宋朝皇室女眷打包批發都沒有用。當然,宋朝如果有和親,肯定不是強者彰顯善意,因為宋朝比較慫。
所以,宋朝只有歲幣的概念。
和親當然有用,作為一種外交手段。宋不用和親,靖康恥也是古今唯一一次了。明不用和親,被流民和後金雙線作戰搞死。多條外交手段就多條活路,總比被搞死強。就成績論,漢唐也遠邁宋明。要靈活不要死板
和戎自古非常策,彼乃豺狼不可訓。
和親的重點不是女人,是送錢!如果你是游牧部落的首領,自己有了個女人,就不管底下人的吃穿用?跟下面的人說,「我娶了個漢人老婆很高興,以後你們餓了、冷了就忍忍,不準搶我老仗人家的糧食衣服」。
漢初大漢和匈奴誰也奈何不了誰,若論打,匈奴是打不過大漢的。打不過,但是跑得過。步兵追騎兵追不上,派少量騎兵去追,結果被圍白登。幾十萬大軍無論是放到草原上,還是留在邊關,幾十萬人的吃穿用度,武器保養成本都不低。去打人家對方會跑你打不到,等大軍撤了,游牧民族又跑來搶邊境。
劉邦:你又打不過我,就別來搶了。冒頓:你又追不上我,不搶白不搶。劉邦:你這麼打游擊也挺危險的,何必呢?冒頓:不搶我們吃啥穿啥用啥?要不你送我啊?劉邦:只要你們別禍害邊民,錢不是問題。可是我送你錢之後,你翻臉不認賬怎麼辦?冒頓:咱倆結親,以後你就是我岳父,行了吧!劉邦:好吧!和親是一種結盟形式,通常強國往弱國送女人(沒說反)。比如漢強於匈奴,漢朝往匈奴送宮女,宮女生下的王子長大會形成親漢的政治勢力。但漢絕對不接受匈奴的女人,以免形成親匈奴的皇族政治力量。所以說收女人的一方是吃虧的。除了對匈奴,漢也對西域諸國和親。接受漢朝公主表示臣服,將大漢公主生的孩子立為太子,意為歸順。當年漢匈爭奪西域時都往西域諸國送公主。這麼說你明白了吧,宋朝不和親恰恰是宋國際地位低下的表現。不是宋不願意,是對方不願意。
在中國古代,和親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政治外交手段,是用來聯結外國並示好的手段,明粉們總說明朝不稱臣,不納貢,不和親,什麼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可是縱觀明朝歷史,邊患不斷,也先差點攻下北京,俺答寇掠邊塞十數年,以及最後女真吞併整個遼東,比較相像的宋朝,也是不和親,國勢更是衰敗,開封被人攻破,皇室女眷都被金兵凌辱至死。漢唐盛世,但確是和親不斷,漢朝嫁到匈奴和西域的公主為漢朝作出巨大貢獻,唐朝文成公主入藏,更是千古美談。強盛的國勢難道就靠像朝鮮那樣不識時務、不知死活就能換來嗎?國家需要對外強硬的時候,就使用強硬的手段,需要對外緩和示弱的時候,就使用示弱的手段,甚至有時需要忍受屈辱,必要的時候也必須忍受,國家衰弱是一種罪惡,國家衰弱還不承認衰弱反而橫挑強鄰就是不可饒恕的罪惡!如果當初劉邦拒不和親,反而要傾盡國力挑戰匈奴,會有什麼後果?好面子不單能害人,還能害國。
男人打不過別人,讓一個女人頂責!男人治不好國家,都是因為一個女人!
挺正常的,就是保護不夠。
和親恥辱?絕大部分不是,和親只是兩方勢力結盟的信號,而且娶了公主的可汗們的繼承人大部分就是公主的孩子,天然的親中派不說,就是你不親中,中也有的是辦法用的你的存在親中,君不見哈布斯堡用下半身換取皇冠,維多利亞一世為日不落帝國都是歐洲老祖母。要說和親恥辱,那北齊娶了可汗女兒是不是歷史最強?
和親從本質上看,是一種外交手段,和親在我國外交上看有兩個作用,一是緩兵之計,在和親方勢弱,但被和親方無法一口氣消滅和親方時,雙方的妥協之策,經過和親之後,雙方便進入一段和睦期後,互相積蓄實力,等到下一個戰略有利時機到來,再做決策,這種本質上看與送歲幣沒有什麼不同,歷史上中國乃至於其他國家都會採用這一手段。第二種為結盟,以和親作為結盟象徵,要麼是實力相當的雙方和親共抗外敵,比方說北周與北齊都爭相與柔然和親來對付對方,要麼是勢弱一方與勢強方和親,勢弱方用以對付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勢強方用以加強對勢弱方的控制,如隋文帝下嫁公主給東突厥的啟民可汗。這種外交手段相當靈活,和親形式多種多樣(有娶公主,亦有下嫁公主),和親雙方可以根據雙方實力的變化來自行決定觸發哪個作用或先後觸發。就比方說隋文帝下嫁公主給東突厥的啟民可汗這件事吧,隋文帝當時下嫁公主,是為了方便控制啟民並非啟民鎮住國內外的敵對勢力(當然,隋朝自己扶持的敵對勢力除外),然而到了後來,隋朝滅亡,殘餘的不甘心滅亡的隋朝皇室便利用這層關係繼續負隅頑抗。其他大部分答案里大多隻知其一不知其二,再加上對氣節太過執著,所以才會對和親之舉大肆鞭撻,隋文帝下嫁公主,難道有損尊嚴?還有,孔子說過倉廩實而知禮節,人才是禮節的根本,過於苛求禮節而忽視人所最需要的,就有點本末倒置了。古往今來,絕大多數的民眾的根本需求並不是氣節,文天祥有高尚的氣節,但他卻並沒有苛責自己投了元的弟弟,因為家中還有老母要養,做兒子的還要盡孝,由此可見,大多數民眾要的是讓自己和自己關心的人好好地活。唐太宗曾言,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個好的君主,是能了解民眾所需的,所以我欽佩崇禎的氣節但我不喜歡崇禎,因為他的所做所為,只是為了延續王朝,沒有顧及百姓,而他為氣節而死,造成南明有相當一段時間群龍無首,讓更多無辜的百姓遭難。
建議題主可以去看看《南漢山城》與《思悼》,看完之後,相信你會理解我所說的。
兄弟們要搞清楚和親的輩分問題啊。歷史上多次和親都是少數民族娶了漢族政權的公主(不管是真是假,都是公主),認漢族的皇帝當老丈人。哪有強者自己降低輩分認弱者當老丈人這個說法?明明就是『你娶了我女兒,一個女婿半個兒,有事就說別客氣』。以和親特較為頻繁的漢唐舉例,都對於周邊國家而言,基本上就相當於今天老墨邊上的米帝。問題在於中原王朝雖然強大,也不可能達到一舉吞併這些小國的目的,於是乎事關兩國外交的高配版非誠勿擾一次次上演,目的就是為了把這些小國納入『半個兒』的行列中去。『半個兒』體制除了給小國國王分配個媳婦外,到底有什麼好處呢。對於小國來說就是不成文的友好互助條約,要人要錢張的開嘴。老丈人,家裡邊又出了點事,想來您這周轉周轉。對於中原王朝來說那就是派過去一個潛在的親華派首腦或者首腦他媽。公主們剩下的小孩自然是混血王子,這批混血王子看看別的同父異母兄弟,他們姥爺家頂死就是個國內貴族、權臣。我姥爺可是漢人的皇帝,逼急了我上我姥爺家去。混血王子們就算當不了太子、國王,憑藉著與生俱來的血統,完全可以帶著手下人搞親華派
教科書上的和親是民族團結的象徵——然而我想問川島芳子算什麼。
其實和親最重要的好處應該不是「你娶了我送的宮女/公主就不來打我」,而是「你娶了我送的宮女/公主,以後我罩著你」。有點懵逼?
其實是一種分化手段。
要知道大部分情況下游牧民族的威脅不是大規模入侵而是不斷的騷擾,你打他就跑,你又跑不過他。這時有一個思路就是讓對方定居,你也別到處打工,老大不小了該賣房娶老婆了是不!
一旦一個少數民族領袖和親,實際上都得到了中原皇帝的擔保,皇帝可以毀約,但是對國家信用傷害巨大,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滅了自己女婿。所以王昭君初賽並不虧。因為她在塞外代表了漢朝的顏面。為什麼?人家不知道她是假公主嗎?其實真的假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皇帝的背書。
一旦某一少數民族首領娶了宮女/公主,他就可以在關鍵時刻請求中原王朝的軍事庇護和物資支持。憑藉這一優勢他就能更長久的統治少數民族,而不是在年輕的時候當大王年老了被人幹掉。
和親有用的前提是,中原的戰鬥力是碾壓少數民族的,只是缺少機動性。也就是說,任何人跑到我這我想罩著他,沒人能動,惹了我,龍城神馬的我也能滅了你。如果戰鬥力不足了,和親也就沒用的
這玩意實際上就是為了富國強兵做準備,先贏得時間發育一波,我國不也是在韜光養晦嗎?如果沒有漢初的和親政策贏得時間休養生息,恐怕武帝把匈奴打殘也有難度
普通人家結為姻親,共連兩家歡好都是喜事,何況兩國?
嫁一個女人過去,少死若干人,避免一些本來會發生的戰事,低成本高收益的事情很見不得人?而且嫁過去的女人一般地位都不低,兒子混個大汗也不難。嫁過去的啊,不是納過去的啊,明媒正娶哪裡面子上說不過去的?現在的人還知道韜光養晦和平發展,怎麼到了古代明媒正娶結個好姻緣就不行了嗎。也不看看,不和親的和和親的朝代,差距在哪裡。大家都知道和親沒用啊,拳頭不能解決的問題,一般靠女人的身體和眼淚也無濟於事。最終還是靠刀劍鐵血,蠻夷畏威不畏德。。可是當開國皇帝打下天下後,國力疲弱,經濟蕭條,這個時候實力對比不利於我們,只能屈辱的用和親,靠著女人的身體和眼淚還有大量的財物,籠絡蠻夷,爭取時間,發展自己,用鐵血洗刷恥辱。都記得盛唐威服四夷的赫赫功勛,可是初唐更有渭水之盟的城下之恥辱,強漢發出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的時代強音,可是背後卻有無數和親公主遠嫁異國他鄉,埋骨邊遠蠻荒
謝遨,先挖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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