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路虎撞捷豹事件?

微博上出現一個視頻,一輛路虎多次撞擊一輛捷豹。(真實原因是經濟糾紛。)之前網路謠傳說捷豹車主違章停車,堵住了路虎車的路。路虎車主報警並聯繫捷豹車主後捷豹車主遲遲不來處理並說了「撞了沒事」之類的話。把這種說法作為案例,如果捷豹車主真的說過「撞了沒事」,那麼路虎車主撞了捷豹之後還需要賠償嗎?


如果雙方都有西安寶馬保時捷工商銀行的耐心與忍讓就好了,會少不少紛爭,陸虎車主也不至於違法導致牢獄之災。

寶馬被保時捷堵在停車位上一年都沒去撞人家車,工商銀行營業部的大門被兩車堵住了,它也沒說什麼,在旁邊再開一家就是了。


題主不要再改問題描述了。

前面發了一條朋友圈,罵撞車的女司機沒素質,給廈門丟臉(我一開始以為是違停),

廈門的兄弟立馬坐不住給我回了相關的內幕。

1. 路虎和捷豹都是招寶公司的,該公司向社會吸金,用車抵押

2. 這些車是招寶吸金時,抵押給客戶開的(比如女司機老媽)

3. 由於這些抵押車有GPS和複製車鑰匙,抵押後已經被招寶公司偷走上百輛

4. 本次女司機剛剛好發現被偷走的車,去招寶公司理論,並要求開走

5. 招寶公司不同意,開捷豹堵路,於是被撞

6. 網路視頻中的交警因為是經濟糾紛無權干預,出現圍觀

7. 旁邊叫好的有一些也是招寶公司的受害者

以上是相關的,招寶公司給客戶承諾存50萬可以獲得等價值50萬車的使用權,每年還有8%(也有說每月1分的利息)回報。另外,招寶公司還通過武力手段強行搶車,而泉州地區的客戶有的停在車庫都被撬開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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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是別人違停,路虎撞人家JB是不對的!哥也是堅決反對的!!

網路水太深,總是大反轉。。。


到底真相是什麼?

看看官方是怎麼說的。

根據官方說的真相,在視頻里槽點實在是太多了。個人覺得網上流傳的版本可信度高一些,不得不懷疑官方是不是在造假,如果官方造假,該如何處理?


6月1日更新

雖然事實情況更加複雜,但是只屬於動機和背景問題,當事人的行為不變,所以下文的分析仍然適用。

正文摘自我的公眾號,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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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創建內容

據稱,路虎車主發現被捷豹堵著了,就給捷豹車主打電話,沒想到等了好久就是沒人來,捷豹車主還放出話來

「我就是這麼慢,怎麼了?!有種你就撞出去!」

就是因為這句話,讓路虎車主彷彿得到了金牌令箭一般。他把這段話錄下來,叫來了警察,表示

「車主說了,讓我撞出去,吶!您看好,我可要開動了(いただきます)!」

於是就出現了視頻中的景象,從視頻中我們也可以看到旁邊有一身穿警服的人不時對路虎司機說話,應該是在提醒他小心不要撞到別的車,但沒有制止撞捷豹的行為。

咱們再看那幫圍觀群眾,這麼群情激奮、鬥志昂揚的充當狗頭軍師,想必也是仰仗著有我們警察叔叔在場,而且還允許了這一行為吧。

最後的結果我們也看到了, 路虎一騎絕塵而去,但捷豹就慘了,看看這小腰、看看這小臉、看看這小身材,哪還有個車樣啊!簡直就像剛撞完中環一樣!

下面我給大家講的可不是交通違章亂停車的問題,而是更嚴重的刑事犯罪!

不不不,我說得不是捷豹車主!

我說的就是你!路虎車主!!!

他以為他錄下了捷豹司機的話就可以真的撞了嗎?

實際上並不是!

聽我慢慢講哈,我們每個人每天都要說無數句話,這些話裡面有的能夠構成法律上的效力。

比如說你去餐廳吃飯,對服務員說「麻煩給我一碗魚丸粗面」。

嗯哼,你的話的意思就是在說,我現在想與你之間訂立一個合同,你給我面,我給你錢。

再比如說你是明星,剛剛跟心愛的女神表白,在某慈善晚宴上,心裡一激動在舞台上說「我要捐1000萬人民幣給慈善組織」。

嗯哼,你的話的意思就是在說,我現在要基於公益慈善的目的贈予慈善組織1000萬元。

再再比如說某個月黑風高的夜晚,你一個人走在西藏北路上,為了早點回家,你伸手攔了一輛計程車,司機問你

「旁友,去哪裡?」

你輕輕地說

「西藏南路」。

嗯哼,你的話的意思其實就是在與計程車司機訂立一個客運合同,目的地是西藏南路。

上面列舉的這些例子呢,都是在說明一個問題。就是你說的話會產生法律上的效力,是可以適用法律來調整和解決的。

我們再來看看下面這幾個例子。

有一天你終於約到了你的女神,興高采烈的一蹦一跳的跟他一起軋馬路。

情到深處,你情不自禁地開始說起來了蠢話。

「志玲,我要把天上的月亮摘下來送給你。」

然後呢,,,你能摘下來嗎?

當然不能,但是女神不樂意了。

你明明答應我的,為什麼不摘!!!

「歪?妖妖靈嘛?我要報警……」

然後呢……警察當然不管了,因為這句話根本不屬於意思表示,不會產生法律效果。

算你運氣好,最後娶到了女神。但是日子過久了,難免會吵吵架什麼的。有一天,你們又吵架了,情到深處,你情不自禁地又開始說起蠢話。

「不過了,不過了,我把房子點了,大家同歸於盡」

於是你那位從小就是三好學生優秀班幹部一路當班長的女生又拿起了電話。

「歪?妖妖靈嘛?我要報警……有人要點火還要跟我同歸於盡」

然後呢……你猜……

所以,你看,同樣是說話。有的話在法律上就算數,有的話在法律上就不算數。詳細點來說呢,就是關鍵要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行為人通過一定外在形式將希望產生一定法律效果的內心意思表達出來的行為。

意思表示必須具有一些構成要件:外在形式、行為意思、表示意思、效果意思。

總而言之一句話,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情話、氣話統統不能視為意思表示,也就是說聽完了之後,你可以走心、也可以走腎、但是千萬不能走法律。

那麼我們來看捷豹車主的這句「有種你就撞!」顯然屬於氣話,不屬於意思表示,因而路虎車主不能因為這句氣話就真的撞他。換句話說,路虎車主不能因為這句話而免責。

法律上來講,這句話並非意思表示,所以不構成被害人承諾,也就不是一個違法阻卻事由!因此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既然他要承擔刑事責任,別的不說了,我就列個法條大家感受一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75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33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還沒說完,那位警察,你別急著走,來來來!!!

眼睜睜地看著這一幕發生,不制止、不呼叫增援,任肇事車輛逃離現場,這個行政不作為的罪過你是擔定了!

好了,最好發自肺腑的說一句,古人說得好哇~

「看熱鬧的從來不嫌事兒大!」

http://weixin.qq.com/r/8jhGXozEc9EMrcg9923g (二維碼自動識別)


有本事你撞開啊!我撞開了。

有本事你殺了我啊!我殺了你。

捷豹車主代表了一類人群,一類無恥無德卻擅長叫囂的人群。他們不懂得什麼是將心比心,永遠將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這種人生活中真的不在少數。他們從來只會屈服於暴力,不會屈服於道理。

可惜,現實中,對付這種人群的路虎車主屈指可數。做法確實欠妥,但是息事寧天的態度就好嗎?只會助長這些人更囂張的氣焰。

出於正義的以暴制暴,在自己能承擔的合理的範圍內,挺好。


我不是我回答問題的。而是來提問題的。

首先,事情真相未明,下結論爲時過早。

接下來探討具體問題,僅僅在本人看過的視頻表現出來的信息,以及網路上的信息來源。

具體參考:廈門警方通報路虎故意衝撞捷豹車案 涉事女司機被刑拘(視頻)-閩南網

第一:投資者和被投資公司產生矛盾和經濟糾紛,是否有權力阻止其離開,限制人身自由,限制投資人的財產。其行爲觸犯了哪些治安管理條例甚至是刑法。據我個人非專業法律知識所知,除了公安機關在緊急或者其他符合法律程序的情形下,可以限制和禁錮他人的人身自由,公民的私人財產不得侵犯。在人身權利受到侵犯的時候,具有優先級,侵害方的財產損失,應當由侵害方承擔。即:當事人駕車強行撞車離開,是爲保護自己人身權利不受侵害。

第二:接第一條,爲何不報警處理。對面是公安局,現場有警察。不做假設,不做推論。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公安警察發現有人故意損害公私財物,應當及時制止不法侵害。應當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做筆錄。及時處理。如果連公安機關都無法及時妥善處理此類突發情況,周圍的圍觀群眾更不用講了。

個人倒是很好奇,如果諸位是當事人,或者是你家人,一位年輕的女子,遇到他人阻止自己離開的時候,會做什麼舉動。(我不是故意誤導大家的。)

———————————分割線—————————好似是這樣子的吧——————

事情尚未明朗,可能我今天的回答明天就被打臉了。其實不用講明天,當事人已經被刑拘了。

————————————再割——————————半夜不睡覺也是無語了————

我就這麼慢,有本事你撞啊,這個不太好講。你可以看成他是一個祈使句。我承認我有本事,你授權我撞你的車,我就撞了。你撞啊,這是對財產處分的一種授權,授權別人處分自己的財物,並且限定處分的方式——撞。這個時候,是不是還要探討一下是否違背其意志等等呢。


什麼新聞都跑這裡問,比新聞還無聊


隨手google了一下

思明警方偵破一起涉眾型經濟案 「招寶公司」3名負責人被刑拘

廈門網-海西晨報訊 (記者 陳小斌 通訊員 廈公宣)昨天,記者從廈門市公安局獲悉,5月22日,思明警方快速偵破一起涉眾型經濟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

  據悉,5月21日,思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多名群眾報警稱,他們通過廈門招寶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簡稱「招寶公司」)的「招寶網」融資租賃平台購買汽車理財產品,獲取抵押車輛的使用權及每月的利息收益。今年4月起,該公司抵押給債權人的車輛陸續「丟失」,懷疑是被原車主開走。

  接到報警後,思明公安分局立即啟動涉眾型案件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專班開展調查,並將「招寶公司」負責人劉某有(男,42歲,福州人)、客服部經理王某芳(女,46歲,廈門人)、汽車部經理李某(男,35歲,福州人)傳喚到公安機關開展調查。

  經調查,2015年以來,「招寶公司」負責人劉某有夥同王某芳、李某等人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搭建了「招寶網」融資租賃平台,承諾年收益8.4%的高額回報,吸引群眾進行投資。

  目前,劉某有、王某芳、李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我是回答問題,表示非常心疼豪車的!!!

其次表示這些人品明顯有問題的傢伙卻活的很滋潤,很不服!

1.從法律角度講,直接撞車肯定會承擔損失。這毋容置疑。

2.原來老師總說只要不違背道德就不會違反法律,啊,這句話今天好像被證明是錯的。

3.如果朋友圈以及網上初步結論屬實,我非常支持陸虎司機這種(付的起後續責任)的大俠伸張正義!

4.看熱鬧的還是離車遠點,小心撞到你,做這種事的非常容易情緒激動不受控制。

一點小看法,謝謝知友能耐心看完!


手足相殘,相煎何急?都是三哥家的寶貝何苦呢?


發生於廈門。大概是捷豹車車主是騙子,路虎車主因母親受騙而與黑色車主起矛盾。於是捷豹車主將車攔在路虎前面,不讓路虎走,路虎車主因而撞車。視頻中叫好的基本都是受騙的人。


其實不必這樣,叫幾個人抬過去就行了。或者叫叉車也行啊


總覺得沒有這麼簡單,當時晚上剛好經過,現場來的不光是警察,特警都來了好多,不知道真是情況如何,但感覺如果只是糾紛應該不至於特警都來了。


題主所說的版本應為網路杜撰,等等真相吧。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審判標準

由於我國刑法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未作出明確界定,因此各地在實施中的標準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對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認定中,「數額較大」一般為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犯故意破壞財物罪

(1)數額較大(福建省數額標準1萬元-5萬元)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福建省數額標準5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事情起因經過沒仔細看,好奇看了部分視頻,只覺得圍觀群眾錄像較好,一幫純傻逼。


原來這個問題關聯的是法律話題,確實需要討論。


這輛陸虎的極光吧?捷豹是xjl吧,價格差太多了陸虎哪來膽子去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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