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溫州鹿城看守所內,17歲少年被性侵的事情?

http://m.toutiao.baidu.com/#/gate?prod=wiseua=mi_browserbaiduid=11CBD702A648ADBDFB046EA8D8D5E532src=http://news.sina.com.cn/s/wh/2016-05-16/doc-ifxsenvm0484173.shtmlack=0a45c8b56dbb2795471c9942348cfde0


我們市監獄前一段分來了一個偽娘,胸是B(我才A!!!),下面還是男性體征。搶劫罪入獄。

感覺像狼窩裡跑進只活雞一樣,狼們興奮壞了。監獄各分區領導都不願意收,怕出事。再監管也不可能24小時盯著他一個人,上廁所的功夫都有可能被人「欺負欺負」。

打聽了一下他的案情,說是要湊錢整下面,被「嫖」之後嫌給的少還是什麼原因帶人要錢,最後判的搶劫。妓女還有選擇嫖客的權利呢,我覺得這位小兄弟還是挺艱難的。

Bcup偽娘在男監,耽美小H文即視感。這位同志的處境顯然比題中少年還要窘迫一些。面對的情況更值得探討一些,現象已經產生了,不能像廣電一樣迴避和禁止,可以更深入一些,研究透徹了興許最後還能推動下監獄新政策的設立,揭開監獄分管制度的新篇章。


@童瑤 保重身體


就沒人提醒下小男孩趕緊去驗血嗎?


反對 @煙鬼 的答案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6431054/answer/101288089

住進看守所以後的主要生活內容之一,背監規:

坐在硬板上,每天大約在6個小時左右。

看守所在押人員的一天:起床-洗漱-早飯-放風-學習-午飯-午睡-放風-學習-晚飯-學習-睡覺(各地有差別但大致相同,下同)

學習既包括圖上的靜坐,也有自己讀書(看守所內有圖書室一般借讀的都是小說)看報,女監區、未成年監室可能還會安排唱歌,一天總計的時間大概在5-6小時。在中午和晚上安排看電視,有電視劇也有新聞。

那麼,上邊那張圖片大家看到了,基本上就是一間牢房的面積,30㎡左右,25-30個人。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監室面積底線是人均2㎡(不包括放風場面積在內)——這類硬體建設方面的事情各地基本上不會違反,如果突發入所人數激增的情況也會聯繫周邊的看守所調配監室安置羈押人員。

那麼拉撒的話,一般是在某個牆角有個蹲便,不封閉,很敞亮,其他人既能看得見,也能聞的到。當然,這裡沒有免費的廁紙提供,如果你搞不到,一般都是先用手解決,然後洗手。

廁紙屬於必要的生活日用品本身包含在給養費當中,由財政提供。現在比較多的情況的確是需要自己訂購,不過剛入所沒錢的人向管教民警提出困難,管教民警會從出所的人留下的東西里給你調配(包括被褥、衣服、廁紙等等)

看到了嗎,床就是這麼大,圖中看到的坐著的這些人的密度和距離,基本上也就是晚上睡覺時候的。

圖片裡面那樣密度的人員實際上就寢時分成鋪上和地鋪兩部分——進入監室早的在鋪上睡覺,前面的人走了,後面的人依次向前調換位置。

所以在現在嚴格限制械具使用的情況下,管教民警對不配合管理的在押人員的手段之一就是給他調換監室——之前可能已經按次序在上鋪睡了,調換之後又要打地鋪,而且周圍的人也都不認識了。

而且,晚上睡覺的時候,這些人是不準穿衣服的,怕你逃跑。

不知道是我見識少,還是 @煙鬼 道聽途說 至少我從來沒見過也沒聽說過要求晚上脫光了睡的。

一方面監室內發生雞姦或者其他性行為,往小了說不利於管教民警管理,往大了說可能存在瀆職犯罪,管教民警不可能願意承擔者個風險。

另一方面監室有門有鎖,分監區有門有鎖,整體監區大門和看守所大門都有武警站崗巡邏,需要脫光衣服放逃跑這想法是不是……

最後 剛才不是提到一天背六個小時的監規么……監規裡面有這麼個規定來著

    • 12、男性在押人員不得赤身,婦性在押人員不得只穿背心和三角褲。

親友被關進去了,啥都別想,第一件事就是想辦法送錢送東西進去。咋送進去?多在附近轉悠一下就知道。

要送東西卻在看守所附近晃悠——您是想找野生的管教民警么……

實際上去看守所存錢送衣服直接到看守所正大門旁邊的群眾接待大廳就可以,報上被羈押人員的名字,提交自己的身份證件就可以辦理(有些地方規定存錢還需要憑在押人員寫的明信片)

最後我猜想 @煙鬼 同學不知道:看守所和監獄內消費採用記賬的方式,親友存錢後現金是絕對不會進入監區的。所內消費一般是購買日用品和零食水果,比如牙膏洗髮水,蘋果香蕉牛肉乾等等…

------------

回到問題本身,監室內是全天24小時監控的,每個監室都有對應的負責民警。

民警每天工作都必須查看監控、找在押人員談話,如果事情屬實,管教民警有職務犯罪嫌疑。截圖顯示這名管教民警還給人送東西進監區,單獨這行為已經違規了,下面一般追查行賄受賄的證據…這個事情絕不平常,如果查實肯定要定罪判刑…靜待處理結果。

利益相關:駐看守所檢察室檢察官


簡直了。。。

想進去體驗很簡單,召集兩個小夥伴坐派出所門口甩一副撲克牌鬥地主,記得面上放十塊五塊的紙幣,保證你擁有一個看守所三日豪華游。名義是:聚眾賭博。

不多說,下面是具體:

1.進去前會要求你把除了內褲之外的所有東西除去,換上看守所統一服裝,款式和料子類似於初中生那種學校的校服。鞋子也是,換成拖鞋。當然,如果你的內褲破破爛爛以及裡面的褲腰帶都要掉出來了也會要求你脫掉,總之一切可能讓你自殺自殘或傷害別人的東西都會要求解除。

2.上交財物,人民幣,手機,鑰匙,錢包,身份證(沒錯,派出所送你到看守所之前就登記好了,全部還給你),包括剛剛脫下來的衣服,看守所民警會給你登記好,然後你簽字,給你其中一聯等出來的時候領取憑證作用。然後民警會發給你裡面的生活必需品,例如:衛生紙(掉紙屑的那種),牙膏(旅行裝大小),牙刷(套手指頭的那種),毛巾等,至於飯碗和水杯,呵呵,用裡面的吧,反正一個房間配了十幾個到二十個左右,絕對夠每人一個。

3.進去後就是大通鋪,對面就是廁所洗澡間和水池,廁所是半遮掩的,在房間盡頭,洗澡間也是一樣,刷牙洗臉的池子也在廁所旁邊,一般一個房間十幾個人,多的時候二十個也塞進去,但睡地上這種事沒遇到過,房間門口和盡頭都各有一個攝像頭,入口接待大廳24小時實時監控,你的家人過來看你也能看到,所以什麼毆打雞姦這種事,至少在監室內是不可能發生,至於室外?呵呵噠,或許有可能也說不準哦。。。

4.每個房間都有呼叫按鈕,可24小時和民警對話(沒錯,半夜12點也是可以的,有值班民警),室內有任何事情發生都可以召喚神獸,召喚民警過來。另外夜裡按照人數安排人值班,一般每個班值兩個小時,人多就兩個人值一班,人少就一個人值一班,主要是防止其他人員出現急性病或者馬加爵之類的想法。(中午午休兩個小時,也要值一班)

5.一天的流程就是早上6點起床號就響了(喇叭播放,非人工吹),然後所有人起床疊被子,刷牙洗臉擺凳子做好,並把頭一天的垃圾拖到門口,會有一些表現好的(主要是強制戒毒人員)過來收垃圾。然後排隊做好,民警會過來點數。之後7點吃早餐,一般是粥,無他。若家人來過或者你進來之前花自己的錢買了點速食麵榨菜之類的,可以丟進去一起吃,開水是萬萬不可能的,干著噎下去吧。飲用水每天供應兩次,也不是100度開水,撐死也就70度吧。吃完了就按照天氣情況外出活動或室內待著,外出也就是去大禮堂看看普法節目,或者三國,紅樓之類的,水滸這種反政府的是絕對不可能放的,哈哈哈。然後中午11點回來點名吃中飯,一般是水煮青菜和不知道什麼渠道來的肉,總之都是煮的,少油少鹽,吃完了就等12點睡覺。睡到2點起來疊被子再排隊點一次名,下午繼續看電視或者看普法節目。5點回來點名吃飯,電視就可以開了,一般是本地節目(哪裡會那麼正式看新聞聯播,民警也都很無聊的好嗎?),電視是根據大廳的電視劇來調頻率的,也就是接待大廳看什麼,你就只能看什麼,從中也可以摸索出值班民警的品味。10點吹號睡覺,但是不熄燈。

像 @煙鬼 說的什麼用手擦屁股然後再洗手這種事,簡直就是胡說八道,拜託,胡扯也要按照基本法來好嗎?用手擦屁股,不說噁心自己,不也噁心室友嗎?萬一整出個傳染病來,咋整?要知道,在監室內無論出了多麼離譜多麼不可思議的事,值班民警和主要這一監室的民警都是要被處分的,嚴重的直接回家種紅薯(有人反對說沒見過處理正式編製都是處理臨時工,第一,正式編製能不撤就不撤以記過處分為主,第二,撤職對於上級領導也是件很難堪的事,一般也不會公布,除非是極大的事件)。

其他:二十多人,一半睡床一半睡地上這事聽說過,沒見過,可能是人多的時候才會這樣子搞,不過一般也是臨時的,我見過一個房間睡了19個人,17個在床上,2個在值班,輪換下來直接睡別人被窩的,不過第二天就分流走了,每天都有人走,每天都有人來,永遠都空不下來。

利益相關:曾經因為鬥地主被充任務抓進去過待了五天的小青年以及後來奮發圖強考了警察的小民警一枚。

(行政拘留真的只會留一年的底,不影響出國留學考公務員,不過刑事拘留和吸毒就呵呵噠了,尤其是吸毒,有案底後去銀行開個戶我們都會收到報警信號,立馬衝進銀行抓人回來調查,沒錯,我們就是這麼苛刻,看不慣,有本事你別吸毒啊!)


那些說這件事正常的用戶,我強烈建議把他關到207監室,讓他也嘗嘗正常的事情是什麼樣的滋味!!!


看了新聞當時的感受是「自己千萬不能犯罪」


  5月15號,未成年人小項(化名)在網上爆料稱,自己2015年在溫州市鹿城區看守所羈押期間,受到了207監室其他在押人員的雞姦,在一個多月里前後有四五次。期間,他還看到看守所內民警給在押人員外帶食物、香煙等亂象。目前,鹿城區公安局已經介入調查。

  小項對前街一號記者說,2015年,他在溫州市的公益活動中籌集了2萬6千元,但是他挪用了全部善款購買了一步蘋果手機、一台筆記本電腦和一台相機。犯罪後小向也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主動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家屬也代為退出全部贓款。小項因此被判了6個月,2015年11月,小項進入溫州鹿城區看守所。當時他只有17歲。

  小項說,一開始他被關押在2監區的208監室。小項在208監室待了一個月左右,同監室的在押人員李長江告訴207監室的在押人員葉克農說,監室里剛來了一個「新客」,這個「新客」是溫州本地人,人長得全身白白凈凈的人,也長得可愛帥氣。要不他和主管民警羅吉寧說說,把這個小孩調換到207監室讓葉克農玩玩。葉克農同意後,李長江和羅吉寧商量,但是因為207監室人數已滿,小項沒能被調過去。不肯罷休的李長江主動和小項找茬,想要和小項打架。在兩個的一次爭吵中,李長江把一箱銀鷺花生牛奶砸向小項,小項躲閃過去以後按了監室的報警對講機求救。主管民警見狀只能將小項換到了207監室。小項沒想到,這才是自己噩夢的開始。

  到了207監室以後,52歲的葉克農自稱是207監室的管理人員。他因為涉嫌吸毒、販毒被判無期,正在上訴。一開始,葉克農只是碰碰小項的身體和腳,小項並沒有在意。大概過了兩個星期,葉克農要求小項晚上必須挨著他睡覺。在睡覺時,葉克農的行為越來越過分。葉克農曾經在被子里將小項的內褲強行脫下,小項蹬腿反抗,無奈雙腳被葉克農壓住。葉克農往往會在凌晨四五點鐘開始對小項進行猥褻,在被子內向小項強行「打飛機」,後來直接對他進行雞姦。這樣的事情前後發生了5次左右。小項的腳踝由於長期被按壓,造成了瘀傷,至今未痊癒。

  小項說,他曾經向主管民警羅吉寧反映過自己的遭遇。但是羅吉寧卻告訴他,這在看守所里是很正常的事情,甚至在女監室也有這樣的情況。因此希望小項不要再反映此事。因為見怪不怪,羅吉寧沒有阻止這件事的發生。

  在 207監室待了一個多月以後,葉克農懷疑小項偷走了自己用塑料黑筆做的煙嘴,因此和小項吵了一架。小項因此被換到了210監室,至此逃脫了被猥褻的日子。 小項說,葉克農之所以有煙嘴,是因為有看守所的民警可以給他從外面帶回香煙,有時候還有熟食。如果葉克農提出要求,民警也會把他帶出監室抽煙聊天。在看守 所內,有數名和葉克農一樣享有這樣「特權」的人。

  2016年3月,在看守所羈押了4個月後,小項進入杭州市少管所繼續服刑,於今年5月10日恢復了自由。此後,小項向鹿城區看守所所長袁先生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袁先生為小項做了調查筆錄。昨天下午,前街一號記者採訪袁先生時,他表示,目前,看守所的上級機關鹿城區公安局已經對此事開始進行調查,看守所作為當事機關,不方便自查,正在等待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鹿城區公安局表示,確實收到了小項的舉報,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調查,還沒有任何調查結論。

  被雞姦情節和民警驚人言論全部來自項某一面之詞,在看守所和公安局還沒給出實質性回應的情況下,赫然以《17歲少年在看守所遭雞姦 主管民警稱見怪不怪》為題拋出這麼篇報道,真的合適嗎?

  報道上出了偏差,你們是要負責任的。


在微博上看到這個熱搜後就跑來看知乎想看看知友是如何看待的,結果發現有和微博上一些噁心的評論一樣啊。彷彿大家覺得犯人就不是人,進了監獄被強暴是應該的。這都是哪裡來的歪風邪氣?誰教的都。我不懂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但是我每次看到都恨不得跨過屏幕給對面的人兩巴掌。很多人覺得在監獄裡這是正常的,不能因為經常發生就歸類為正常啊,錯的就是錯的,火車站天天有人偷手機偷錢包那偷東西就是正常的現象了嗎?說不通啊。

我不懂法所以很多話說的不規範,只是表達自己的看法。真的覺得小男孩很可憐,新聞也說了他去自首了,既然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為什麼又要受到這種懲罰。而且長遠來說他17歲,這種事會對他以後人生留下陰影吧。但是微博評論基本上一邊倒都是諷刺,我覺得這簡直可以拿去回答知乎上那個「你遇到過的人心最險惡的事是什麼」了。人心最險惡的大概就是針扎不到自己身上就不知道痛,還嘲笑別人活該被扎。


微博上面,和一個不認識的人的對話:

不知道能不能看懂,(因為涉及別人,所以馬賽克上了別人的名字),反正,通過和這個不認識朋友的對話,我很遺憾,這絕對不應該是個正常現象,也絕對不應該是我犯罪了所以你雞姦我無所謂,我穿的少所以你猥褻無所謂,我回來的晚所以你強姦無所謂。個人的小觀點,不喜勿噴*^_^*


基本同意 @ming lu 並反對 @煙鬼 的答案。

去過幾次看守所,隱私就不說了。看守所分倆個區,一個是行政拘留,一個是刑事拘留【待審判】。刑事拘留區去過一次,裡面人員構成複雜,強制剃頭,其他不了解。行政拘留區至多15天釋放,不用剃頭,拘留人員相對簡單,上訪的,輕微鬥毆不致人受傷的,小偷小摸的,對抗公務的,沒有任何學習所謂政治課的,廁所獨立,男女室只隔著一道鐵門。白天望風時間從起床到就寢,活動範圍走廊。時間寬裕但活動受限。交錢不給現金記賬,如果沒用完出去後結算,物價貴好幾倍。還有一點,食堂不外包,如果忙不過來,獄警挑選行政拘留區人員去食堂幫忙,可自由穿梭,食堂-接待室-公共區-刑事拘留區【獄警跟隨送飯】。

吃飯每天倆頓,饅頭,米粥,鹹菜,沒了。

至於不穿衣服睡覺,送東西在看守所四周轉悠純粹意淫。看守所四角樓都有武警實彈看守,不想死就去周圍轉悠吧。看守所有接待時間。不過冷水洗澡是真的。

利益相關:有七拐八拐的親戚是看守所長。


牢頭獄霸的滋生和瀆職監管民警的存在是因為不完善、不規範的監管體系,這又包括監控人員、民警、在押人員三類人的績效考核和量刑考核體系。

曾經我在公安看守所實習過,見識過好的監所是監控無死角的,男子監所和女子監所分別有監控人員24小時無縫對接看著,牢房出問題而監控人員沒看好及時上報,扣分扣績效!監控人員上報了,民警沒有及時處理,扣分扣績效!在押人員不守行為,民警打報告上報檢察院量刑處理。

監管問題可治理的方法很多,關鍵是當地的公安如何看待監所?晦氣、不願清理乾淨的黑暗角落?還是治理工作的突破口?


媒體長點心行嗎。咱別每次都是標題黨,定罪還得有證據體系,光一個人說就認定了。我承認看守所黑,有牢頭獄霸,能帶食品香煙,有小灶。可是作為長期和看守所打交道的,雖然存在地域差別,但不明白有這麼幾點。

1,看守所是拘留逮捕期間羈押場所以及留所服刑的,未成年嫌疑人是單獨關押的,不會和成年犯一個監室,如果有共同犯罪,才會分開關押和成年犯在一起。

2。進所以後都會在過渡房住一段時間,習慣監規和值班制度,然後才到正式監室。一次打架不太會調房,因為擔心在押人員之間通過這種方式流動串供。

3。所有的監室都有監控,毫無死角的那種,而且監室內部會有值班人員,都是站在房間的,兩個小時一班。就算是凌晨,也必然有目擊證人,還有警察看監控。

4.所有看守所的監控都是省廳統一聯網,不用說這麼香艷的,就算是晚飯時間在押人員被提訊都得通報並糾正,哪個管教敢這麼放任。

5.這邊的看守所是不允許熄燈的,一夜到天亮,干點啥一睜眼就看見了,同監室犯人呢看見什麼了?

6還有最納悶的一個細節,各個監室之間根本都不通,那倆貨是怎麼溝通有個少爺的,他倆的談話內容又怎麼被項知道哦哦。

7.看守所交接班在每天早上,得輪流洗漱吃飯換裝。安發的時間點是人員24小時輪流在走廊溜達時間。若果買通一個

還有很多問題,如果媒體報道屬實,將會徹底顛覆我對看守所十幾年的認知。我真想說句啊,監獄和看守所不一樣,監獄有很多位置死角,人員又是可以有限制的自由,發生點啥還有可能。看守所一共十幾二個平米,十個人一個大通鋪,就這麼多人一個房間,哪兒都不能去,頭上還有攝像頭,吃喝拉撒都在鏡頭下,放風也是個籠子,旁邊關的誰都不知道。

靜等媒體被打臉


看了以上的答案 知乎也是一個被大部分三觀不正的人佔領的地方


個人認為,與其討論該事件的真實性,不如來談談公眾對監獄犯罪的迷之態度更符合現在的情形。消息剛爆出來的時候我以為輿論可能會提提「擴大強姦罪適用範圍」「男性貞操權如何保護」,然而輿論最初的導向讓我猝不及防。大家隨意感受下(以下言論轉自新浪微博)

A.爆被害人過往劣跡,覺得被害人品行不端,所以被侵犯活該;

B.認為刑罰內容除了自由刑還包括」犯人之間的內鬥」;

C.認為「黑吃黑」能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D.認為客觀存在,默認合理;

如果A.言論還能湊湊合合解釋成:媒體的報道沒有確鑿證據,擔心反轉劇打臉。那麼之後的言論我只能說我國的普法工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明明我們古語里看待犯罪行為的態度是『殺人償命,欠賬還錢』,十分明朗的『應報思想』,殺了人就該抵命,欠了錢就該償還。跨越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突然告訴我們,貪污善款是需要被強姦和毆打的,醫生沒治好牙是需要命償的。敢問錢和牙什麼時候比別人的人命還貴重了?持這種言論的人這到底是為了彌補對自身傷害的「報復」還是二次藉機侵害別人?

現代的制度文明基本都是建立在保障人權的基礎之上,一旦否定人權的平等享有,奴隸社會離我們並不遠。無論一個人多麼作惡多端,對他的評判也只會說『這個人怎樣怎樣』,而不會說『這隻貓怎樣,這顆大樹怎樣』,先承認他是人,再評價他的行為造成的影響是基本。不承認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人權等於不承認他們是人類,大談看守所,監獄『黑幕』的,答主佩服他們閱歷豐富,但作為人類是實在不敢贊成這種『存在即合理』的論調。

最後,指望『黑吃黑』降低犯罪率,震懾潛在犯罪人,觀點正確與否美國的犯罪率會告訴諸位答案。


溫州「偽公益」少年劣跡斑斑的項浩森,經常冒充廣電記者,市民監督團,冒充各種公益團隊志願者,虛假髮起公益活動,利用公益活動做幌子,詐騙和忽悠愛心人士向他本人捐款,以供他本人揮霍,當正義人士發現揭穿後,他惱羞成怒,帶著辣椒水上門鬧事,向揭穿他的人拳打腳踢並向對方眼睛噴辣椒水,並揚言不怕舉報,稱自己家人是政協委員,自己認識很多記者媒體,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當正義人士搜集證據要正式報案之時,他為逃避處罰,立即向派出所自首,發道歉信並忽悠媒體記者,為他報道避重就輕的報道,以引起公眾同情,達到他的目的逃避刑事責任的目的。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