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頭拍照,如何能不被人打?

文 / KKM

攝 / 韓松

有這樣一類問題困擾著不少朋友。

」在街頭拍照拍到了陌生人,算是偷拍么?」

「會不會侵權?」

「拍攝陌生人如何避免對方反感?」

「街頭拿出相機拍照感到尷尬怎麼辦?」

目前手機拍照有50%以上都是在公共場合進行的,有意或無意總會有陌生人入鏡,我們到底該如何處理這類問題,愉快地製造圖像?今天我們就來討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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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拍這些人的時候,他們什麼反應?

在攝影實踐中,情況不總是如法律那麼冷冰冰或是道德那麼高高在上。中國的攝影師嚴明在「一席」演講中披露了自己《大國志》中許多照片的拍攝故事。下面摘錄幾例。

「你拍嘛你拍嘛!」

烏江邊上,嚴明被這個矮胖的大媽手上拿著的掛著的魚所吸引,遠遠跟著她。跟了一段距離後,大媽不耐煩了,拿著魚背過頭去,說到:」你拍嘛你拍嘛!」。

?? 嚴明,選自《大國志》

「微微笑了一下,原諒了我」

在廣東一條江邊,北方大漢采了一朵小花。他的餘光發現了嚴明,回頭的那一霎那拍了這張照片,後來他微微一笑——原諒了攝影師(突然闖入的鏡頭)。

?? 嚴明,選自《大國志》

「後來我們成了朋友」

這位髮型高聳入雲的女士,是江上遊船的老闆娘,拍照的時候嚴明不認識她。後來展覽時這位女士興緻勃勃地和這張照片合影,嚴明和她成了朋友。

?? 嚴明,選自《大國志》

「我也是拍照的」

嚴明于山西晉城遇到的同行,在小鎮影樓工作的青年。他主動擺出平時經常用到的姿勢。

?? 嚴明,選自《大國志》

再來看原畫冊攝影師韓松近年的一些作品。

「被默許偷拍」

冰島拍攝的小孩,實際上是沒有經過允許的「偷拍」,拍攝動機是灰白色的背景和顯眼的羽絨服之間的強烈色彩對比。小孩轉過頭來後,笑了笑,欣然接受了我的拍攝——同樣接受拍攝的還有他的父母。這算是默許。

韓松 / 攝。iPhone 7p。冰島。

「反正都是擺拍」

成都老茶館,被鏡頭圍攻的女模特,在連續的擺拍後顯出疲態。整個茶館沉浸在「擺拍」的氛圍中——任何人都在拍照,模特擺拍著,不介意被人拍。因此拍這張照片就不存在陌生人的壓力了。

韓松 / 攝。iPhone 7p。成都。

你看,攝影師非但沒被打,還與之發生了有趣的交流。這就是攝影師的浪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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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還有這些操作?

在討論這個街頭攝影的問題時,許多朋友會自然不自然陷入「敢」與「不敢」的二元對立,其實攝影師本人的膽量與情緒,也是照片的一部分。

· 侵略型攝影師

第一個想到的是被稱為暴力街拍大師的Mark Cohen, 他的拍攝方法是「盲拍」——先設置好相機,在路人完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粗暴拍攝,甚至帶著強烈的上光燈,隨後揚長而去,留下一臉懵逼的路人。

拍照中的Mark Cohen

?? Mark Cohen

?? Mark Cohen

無疑這種拍攝方式是帶有侵略性的,甚至招來了警察質問。《一個暴怒的男人》,被拍攝者因為覺得馬克?科恩侵犯了他的肖像權而向他揮拳。

?? Mark Cohen

· 交流型攝影師

日本攝影師瀨戶正人在地鐵和電車上的作品《靜音模式》獲得日本攝影最高獎項——木村伊兵衛獎,但也因為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明顯的肖像偷拍而備受爭議,因為這個原因,手機和相機的靜音快門在日本被取消。

?? 瀨戶正人。選自《靜音模式》

瀨戶正後來瀨戶正人「改邪歸正」成為了交流型攝影師。例如這組《picnic》,一組在公園野餐的情侶攝影,都是預先交流並獲得同意後的作品。當然,這些照片所呈現出來的情緒,就與那種被入侵後的「憤怒」和「不知所措」,以及偷拍中的「不知情」完全不同。

?? 瀨戶正人。選自《picnic》

?? 瀨戶正人。選自《picnic》

?? 瀨戶正人。選自《picnic》

· 害羞的攝影師/旁觀者

大多數攝影師,包括原畫冊韓松,都以折中的方式來解決此類問題。更像是旁觀者。想必暴力街拍,多了些察言觀色和人與人之間距離的敬畏,但又遠遠未到在街頭和人打成一片的程度。

典型的攝影師還有中國的劉濤。從他的照片看不出來對場景的驚擾,而是作為旁觀者,尋找巧合和戲劇性。

?? 劉濤

?? 劉濤

?? 劉濤

?? 劉濤

攝影師的情緒,也被寫進了照片里,不管哪種攝影師,自己的拍攝狀態和對方的反應都稱為照片的一部分被記錄下來。

3/

街頭攝影,如何避免尷尬?

· 規避目光法

承認自己的膽怯害羞吧,更何況還有侵權的問題需要規避。不露臉、背影、小比例人物都是常用的方法。

於上海拍攝的《地鐵人物》,以「站著的乘客」視角拍攝,避免被拍攝者的目光和正面。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選自《地鐵人物》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選自《地鐵人物》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選自《地鐵人物》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選自《地鐵人物》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選自《地鐵人物》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選自《地鐵人物》

於柏林猶太人紀念碑拍攝的人物背影。

韓松 / 攝。iPhone 7p。柏林。

街頭拍攝,通過反光鏡反射場景,避免了目光直接交流,同時造就了奇異的場景。

韓松 / 攝。iPhone x。廈門

· 空場景法

預設好場景,將鏡頭對準某個角落,此時是「空場景」。經過一段時間的等待,人物「闖入」場景中,這種拍攝方法比鏡頭直對著某個人跟蹤拍攝要自然很多。這種方法拍攝的街頭攝影通常人物被干擾得小。

韓松 / 攝。iPhone 7p。倫敦。

韓松 / 攝。iPhone 7p。日本。

· 打成一片法

這組2017年曝光率很高的照片就是典型,當時用泡泡「賄賂」了小朱利安四兄弟,在一起歡樂玩耍,抓拍和擺拍便都不是問題了。

韓松 / 攝。iPhone 7p。冰島。

韓松 / 攝。iPhone 7p。冰島。

關於「打成一片」,面對不同國家、不同年齡段、不同性別的人群,處理方法是不一樣的。總的來說,與孩子比較容易打成一片:

韓松 / 攝。iPhone 5c。土耳其馬爾丁。

與老人比較容易打成一片:

韓松 / 攝。iPhone 7p。莫斯科。老人主動打招呼,拍完照時候我們說了句「You are bbeautiful「

相比之下,中青年就要有防備心一些。

而不同文化背景下,人們和陌生人之間的距離也不一樣,例如日本人、芬蘭人就要含蓄一些,而土耳其人巴不得你去拍他呢。包括土耳其妹子,都時不時拋來媚眼,想要入鏡。

· 安全距離跟拍

受Paul Graham的作品《A Shimmer of Possibility》啟發,在上海拍攝這一組照片:客觀記錄了一位城管在街頭辛勤工作的幾分鐘。由於隔街拍攝,又是側面表現,拍攝時候不會有尷尬和恐懼。更不商用,不存在侵權問題。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

韓松 / 攝。iPhone 7p。上海。

4/

看看道德和法律的界定

這還真是一個灰色地帶。

持反對觀點的人認為,所謂紀實攝影「抓拍」,其本質和」偷拍「無異,因為攝影師大多情況下並未徵得被拍攝者的同意。在這種前提下,在任何場合下,只要照片遭到被攝者的反對,那麼就屬於侵犯隱私權!

那這還讓不讓人拍了?所有的照片都必須是擺拍或在攝影棚里拍攝,才是理論上百分之百合法的?

不必過度緊張。試想,自己翻翻手機,聚會、旅遊、甚至是無意中拍的很多照片,實際上都存在大量的陌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拍攝的照片,如果照此標準,未免太過嚴苛,甚至大多數人拍的照片都將在法律上不成立。國外相關糾紛的判例中,一般將攝影場所分為「公共視野」(Public view)和「私人場所」(Private Place),公共場所中拍攝的景象和肉眼看到的景象本質沒有區別,所以不構成侵權。而採用不正當手法對私人場所進行拍攝,才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當然,在公共場所用超長焦對私人場所進行「窺視」也是不允許的。

真正的灰色地帶通常在,肖像權和商業用途之間的界限、以及對名譽權的界限上。拍攝的肖像未經授權不得商用已是共識,那麼發布到自己的個人網站,並且這個網站能間接盈利是否構成侵權?如果是個人收藏、新聞發表、展覽等又如何界定?又如,照片有詆毀、醜化、誹謗被攝者,給對方帶來困擾和損害算是侵權,那麼把一個陌生女人「拍胖了」導致她形象受損算不算呢?這些灰色地帶,留給法律來解決。筆者給出了簡單的行事法則:

· 拍攝陌生人時,人物多是點綴(規避肖像權問題)

· 涉及識別性較強的人物時,未經允許絕不商用

· 拍攝時不侵犯、不強求、不醜化

· 可能的情況下得到被攝者的默許

· 自己的衣著低調一些,不要穿攝影馬褂

· 言行舉止禮貌,以不給人添麻煩為第一要義

上面四條,保證了筆者拍照數年都沒有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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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文所有文字及照片為原畫冊工作室原創,版權歸韓松、譚凌飛、張薇所有,僅供知乎專欄、原畫冊微信公眾平台發布,若需轉載請後台聯繫。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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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畫冊丨手機攝影呈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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