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人爵一級」對民眾有何好處?
01-25
古代遇到大事會普遍賜爵,既然大家都漲了爵位,那麼有何實際意義?(比如經濟上的)(這次看到是晉書·劉曜載記中的「賜人爵二級」)
題主應該說的是傳說中的「民爵」吧。《後漢書·孝順孝沖孝質帝紀》:陽嘉元年春正月乙巳,立皇后梁氏。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著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這段話說的應該和題主問的差不多。所謂「人爵」中的人,指的就是那時的「民」,當然,民爵的等級,不可能無限高,最高也只能給到第八級「公乘」,再高就是屬於「吏」和「官」了,這道鴻溝是無法逾越的。所以這種賜爵位並不能大幅度改變社會階級。
小幅度也有,比如流民,得到民爵的賞賜後,就不再是低人一等的流民了,可以作為普通民眾來看。當然,擁有民爵也是一種有社會地位的表現,在同樣的「民」中間,也算是高人一等了。擁有民爵的好處,除了一定的俸祿、相對高些的社會地位之外,還有:在走投無路之際,它可以用作保命符。比如,當遭遇天災人禍時,可以通過賣爵位來解決燃眉之急,這筆買賣是很容易達成的,富人需要的是爵位、地位,而窮人(這個世界什麼都可能發生,有了爵位也不代表衣食無憂)需要錢,這筆買賣很自然就能達成。另外,當有爵位的人因事獲刑之時,可以以爵抵罪,相當於獲得了一次保命的機會。而且獲得民爵,也不是那麼容易的,民爵大概每四年左右才會賞賜一回,除非你有大功,或者說你家底殷實,肯出錢買爵位,不然,那可不是誰想要都能給的。
對於當時社會階層中的「普通民眾」而言,能獲得爵位,真心是有意義的。爵位對民眾的有什麼意義在不同時期也是不同的,例如在秦朝以及漢初,爵位是很重要的,尤其是秦朝。但在漢初爵位已經逐漸有了高低的分野,以公乘為界限。公乘以上爵位所具有的特權較大,但一般民眾很難獲得。民眾一般只能獲得公乘及以下爵位,所獲得權益就很小了。到了武帝以後,由於爵位的濫賜,低爵已經沒什麼特權了。三國時王粲說:
古者爵行之時,民賜爵則喜,奪爵則懼,故可以奪賜而法也。今爵廢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奪之,民亦不俱,賜之,民亦不喜,是空設文書而無用也。
具體到爵位不同時期有什麼權利有時間再補吧,至於用爵位保命對一般民眾沒有太大意義。如漢初惠帝時規定民買爵三十級可以免死罪,一級2000錢,這對漢初平民來說應該算是天文數字了。
爵位權益:
秦:
1,有爵位者可以當官;2,可以減免刑罰3,可以免除親人的奴隸身份4,可以獲得田宅和庶子5,爵位不同社會地位也不同,如在里伍制度中,大夫級爵位以上的不和低爵的合編為一伍。
6,生活上優待,如官吏出差,有爵者可以享受政府的傳食待遇,類似現在的招待所之類,根據爵位不同,享受不同的伙食標準。西漢:1,減免刑罰2,分配田宅(漢初)
3,有爵者在政府賞賜時有優待4,減免租稅徭役(限於高爵)。爵位不同,傅籍、免老的年齡也不同5,社會地位不同,爵位低者不能冒犯爵位高者,高爵不與低爵編為一伍6,生活上優待,如官吏出差,有爵者可以享受政府的傳食待遇,根據爵位不同,享受不同的伙食標準以及可以帶領的隨從人數7,爵位可以買賣,也算是一筆收入吧8,劉邦下令,公乘以下不得帶劉氏冠。劉氏冠是劉邦在秦末時常帶的一種竹皮冠,在稱帝後下令沒有公乘以上的爵位是不能帶的。當了皇帝就是任性以唐代早期為例,府兵很多都有了爵位,但是慢慢的隨著時間變化兵的地位降低了,反而讓別人以爵位來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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