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劉鑫案:在譴責回國的人渣之餘,別忘了還有一個惡魔在日本逍遙法外

(寫在前面:今天這篇文章有點長,足足花了半天時間,但是我希望你能耐心看完,文中有兩個例子,是說明死刑在日本的判決難度,讓大家參考一下,同時希望大家能夠真誠幫助江歌媽媽,在請願書籤上自己的名字,讓惡人繩之以法。)

1.

截止今日,日本留學生江歌遇害已經整整一年零十天了。

原本這件逐漸被大眾所遺忘的案子,在某媒體爆出江歌媽媽和「閨蜜」見面視頻之後,再次回到公眾視線當中。

事情這麼沸沸揚揚,案子的詳情相信大家基本上都已知悉,我在這裡只做一個簡單的回顧梳理:

一年前,劉鑫跟男朋友分手,對方不同意,以公布裸照為威脅,並且多次騷擾她,有明顯的暴力傾向……

劉鑫因為害怕跑去投奔江歌,江歌好心收留了她,甚至大冬天在車站等了她兩個小時,還給她買了喜歡吃的餛飩。

結果,劉鑫男友找上門,江歌為了保護劉鑫,讓劉鑫先進門。自己在家門口跟他理論,卻被惡魔連續捅了十刀,倒在血泊中……

而此刻在門內的劉鑫,卻一直沒有開門,甚至媒體爆料說救護車和警察都是日本鄰居打的電話。

事後,劉鑫為自己辯解,前後自相矛盾:

一會兒說門鎖了,她想出來,但打不開門;

一會兒又說她推開門了,但是門又彈回來了;

一會兒又說她根本沒聽到江歌的呼救聲……

可是江歌的大聲呼救,連隔壁日本鄰居都聽到了。

案件被曝光後,劉鑫為了推卸責任,為了避開麻煩,閉口不談殺人犯是她的前男友的事實。

導致網上有人揣測,是江歌和兇手有不正當關係,甚至有人說,留學生就是在國外亂搞,男女關係混亂……

江歌的媽媽在微博上澄清,說初步推斷,兇手應該是劉鑫的男朋友……

劉鑫翻臉了,她直接在微信上威脅江歌媽媽:「你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警察!」

江歌去世不到2個月,屍骨未寒,劉鑫在幹什麼呢?

她做了新頭髮,做了新指甲,換了新頭像,開心地和朋友聚會、吃飯,笑得燦爛明媚地比著剪刀手玩自拍……

她甚至完全不理會江歌媽媽的哀求,不理一個痛失獨女的母親想要知道女兒彌留之際發生了什麼的願望,她爸媽甚至還拉黑了江歌媽媽。

5月,江歌媽媽實在找不到她們一家,為了讓劉鑫現身,她在網上公布了劉鑫全家的信息……

劉鑫終於出現了。但是她是出現威脅江歌媽媽的:「你不撤回(網上的信息),我不會去作證,我給你一天時間」。

劉鑫媽媽厚顏無恥地在電話里吼:「你閨女叫人家殺了,你去找殺人犯,別找著俺!是她命短!」

甚至,劉鑫媽媽還在電話里飆髒話,是那種令人作嘔的髒話,罵江歌媽媽。

江歌遇害294天,劉鑫迫於輿論壓力,不得不跟江歌媽媽見面。

她穿著桃色的運動褲,戴著休閑帽,出現在了江媽媽面前。江媽媽全程壓抑自己的悲憤,剋制不失禮節地指出劉鑫此行的真實目的:「你現在出現,是因為你們家的生活受到了影響,並不是因為江歌為你付出了一條命……」

在看到江歌遺物時,江媽媽嚎啕大哭:「十刀啊,痛死媽媽了,痛死媽媽了……」

這時候,劉鑫把江歌媽媽往自己身上攬,想強行製造一個和解的畫面,她以為,這樣網友就會放過她了,就會原諒她的薄情寡義了。

正如她所說的:我都知道錯了,你們還要我怎樣?

可是一周之後,她醜陋面貌再次暴露無遺,在微博上直接開撕,罵網友、罵社會、罵政府,還含沙射影罵江歌媽媽誣陷她,騷擾她。

正可謂: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2.

這些天,國內的輿論一直關注的是劉鑫及其一家人的醜惡嘴臉,一直關注的是人性的冷漠和自私。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個冰冷的惡魔殺手,很有可能會逃過一劫,在日本法律保護下,一直活到終老。

是的!像這種殺人兇手,冷漠的劊子手,我是恨不得他立馬能夠殺人償命的。

這無關乎日本人所說的「人權」,因為所謂人權,是針對人而言的。而那個叫陳世峰殺人惡魔,那個刀刀斃命的冷酷劊子手,他不是人,是畜生!

可是,這個惡魔,很有可能,會在日本一直逍遙地活下去。

二戰結束以來,日本雖然沒有廢除死刑,並且刑法中規定有17條罪名可以判處死刑,但出於保護人權的核心觀念,日本司法實踐中對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特別謹慎,為防止出現冤假錯案,案件審理會持續較長時間,三審程序走完最少也要數年時間,最長的甚至可能要十幾、二十年。

而且判決了死刑還不夠,日本的死刑執行與判決是分開的。死刑終審判決由作為司法機關的最高裁判所作出後,即轉由行政部門去執行,死刑執行命令須經法務大臣簽署才能生效。而法務大臣為了避免承擔「枉殺無辜」的罵名,又會對犯罪事實重新做出核實判定,沒有絕對把握不會下達死刑執行命令。

日本的法務大臣變動特別頻繁,可能大家都不想當簽署死刑命令的「劊子手」,因為日本是議會內閣制,出任大臣的幾乎都是議員,由選舉產生,法務大臣在任期內簽署過多死刑執行命令,會在下屆議員選舉時被攻擊「冷血、無人性」;如果有冤假錯案那就更麻煩了,法務大臣只能直接辭職謝罪。

根據公開數據,日本從1980年7月以來至今36年多,總計換了53任51名(其中有二人再任)法務大臣,平均每一任的法務大臣任期僅8.2個月。這51人中,不少人在任上的死刑執行令簽發數為零;而2007年8月27日出任法務大臣的自民黨議員鳩山邦夫,是簽署死刑命令最多的,到其離任的2008年8月2日為止,近一年時間裡日本總共執行了13起死刑,震驚了日本社會,鳩山邦夫也被日本的人權組織罵為「死神」。

法務大臣不簽發死刑執行令,被判處了死刑的犯人就只能長期被關押。日本目前死刑終審判決後等待執行時間最長的人是1966年12月5日福岡縣川端町搶劫放火殺人案的尾田信夫,他於1967年被捕,1970年被日本最高裁判所終審判決死刑,但至今拘押於福岡的監禁所未被執行。從涉案被抓迄今關押49年,從死刑判決生效後等待執行已超過46年,尾田信夫創下了世界吉尼斯紀錄。

根據日本官方公開資料,日本目前總計有128名死刑犯在等候處決。公開資料同時顯示,日本自1993年元月以來近24年,總共只執行了108起死刑,也就是說日本平均每年只處決了不到5人的死刑犯,而且這些人都是罪大惡極,對社會引起了極壞的影響,有的甚至是虐殺多人的冷血殺手。

以下是兩個日本十分出名的死刑犯案例:

3.

奧姆真理教製造的東京地鐵毒氣事件

這也是日本自二戰結束以來最嚴重的恐怖襲擊事件。

奧姆真理教成立於1984年,創始人即教主為麻原彰晃,1955年生人,本名松本智津夫。麻原彰晃自稱在喜馬拉雅山獲得解脫,擁有超能力,因此吸引了眾多會員入教,最高峰時奧姆真理教在日本本土有15000多名虔誠信徒。

後來因為發生殘害信念不堅定教徒、滅門批判該教的坂本堤律師一家三口等一系列違法事件,奧姆真理教引起警方注意並被調查。在這種情況下,麻原彰晃沒有絲毫收斂,反而進一步策劃惡性犯罪。

1995年3月20日早上7點多開始,在麻原彰晃策划下,奧姆真理教多名教徒攜帶沙林毒氣液體包進入東京地鐵,分別乘坐丸之內、千代田、日比谷三條線路的5班列車並釋放毒氣。沙林是一種能迅速麻痹人體中樞神經的軍用毒劑,時值上班高峰期,毒氣造成6000多人受傷,經搶救後有13人不治身亡,重傷、至今有後遺症者逾千人。

1995年5月,日本警方抓捕了麻原彰晃,經過漫長的司法訴訟,東京地方法院於2004年2月一審判決麻原彰晃死刑,日本最高裁判所(即最高法院)2006年9月15日終審維持對麻原彰晃的死刑判決(注意,此等惡性事件在案發11年之後,才被正式判決死刑。陳世峰雖然罪大惡極,可是和這位比起來,對日本社會造成的危害和損失,還是有所差距的。)。

當年具體執行東京地鐵毒氣釋放任務的5名教徒也先後被判處死刑。但令人吃驚的是,終審判決已經過去整整十年,麻原彰晃等6人至今仍未被執行死刑。

除了法律程序上的慎重麻原彰晃至今未被執行死刑還有一個重要原因:他目前的精神狀態被認為不正常,而日本司法實踐中沒有對精神不正常的人執行死刑的先例。

根據日本媒體報道,看管人員發現麻原彰晃一直自言自語,出現大小便無法自理的狀況;而且在女兒松本聰香去探監期間,他由於長期禁閉接觸不到女性,竟然不自主手摸褲襠對著女兒開始自慰,這種行為很難說是正常人狀態。

麻原彰晃至今已經被關押超過21年,作為重刑犯被看管很嚴,長期的幽閉狀態下,精神出問題存在合理性。不過,也有很多人懷疑麻原彰晃是裝瘋,以此逃避死刑懲處。

無論如何,麻原彰晃至今還活著。

4.

變態人魔福田孝行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兇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

進了家門之後,家裡一片凌亂,四處不見妻子本村彌生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

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柜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

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規定20周歲為成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

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捆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蘇醒),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奸。

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

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 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

是的,你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

本村洋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

開庭時,犯人福田孝行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

而就是這麼一句輕描淡寫的"對不起",居然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

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法律上的寬恕。

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無期徒刑。

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其實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還有著少年法保護加持,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

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 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本村洋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桉的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個性沉穩內斂。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

吉田檢察官說:「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路卻拚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忍殺害。如果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這樣的審判結果!!一但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 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演出。

本村先生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節目上。

他說:「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現狀是這樣的: 國家獨佔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 )。

2002年3月14日(已是案發三年之後),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對被告求處極邢的控訴駁回。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裁判所(法院)。

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

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被告福田孝行是這麼寫的:「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一、二審判無期徒刑時, 福田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自己就可以假釋出獄。

於是在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甚至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

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從他身上完全沒有辦法感受到犯人的悔意。

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 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

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

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兇殺案的審判 ,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 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 。

辯護團的主任律師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當他對受害人本村彌生以及本村夕夏並無殺意。之所以沒有在一、二 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

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奸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污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

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

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寄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2008年4月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而此時,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過了九年。

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最終在福田身上應驗。

值得一提的是,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桉仍在上訴最高法院。

2012年2月20日,日本最高裁判所否決二審上訴,維持判處被告人大月孝行(原名為福田孝行,後改姓大月)死刑。判決書用「冷酷、殘虐、非人道「來形容案犯。 而此時,距離案發,已經13年。

在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罪行的嚴重性,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很遺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

「沒有親人、好友被凌虐殺害,你不懂那種痛!社會要和平本該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沒資格談人權!法律保護人,但不該保護加害者。」

有網友在「強烈反對台灣『廢除死刑』」 Facebook上留有這麼幾句話。

不過,雖然這位變態殺人兇手,已經下達了死刑的最終判決,可是時至今日,死刑依舊還未被執行。

5.

據目前來看,幾乎網上所有的輿論,都在傾向於譴責劉鑫一家人的卑劣和冷漠自私。

是的,對於這樣品性敗壞的一家,我也氣憤填膺,恨不得惡人惡報,甚至在潛意識裡覺得,這位劉鑫,讓江歌的亡魂都得不到安寧。

可是,從法律上來說,她可能真的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法律對於他們一家,是無可奈何的。

人性的批判,是必要的,但是我也希望,輿論不會殺害另一條生命。

上面兩個日本十分有名的例子,主要想要告訴大家的有幾點:

日本對於死刑的宣判是十分謹慎的,執行就更加了;即使宣判,可能也是數年之後,甚至十數年之後,而執行,可能更加遙遙無期;

日本對於人權的保護,已經遠遠大出了對施害者的懲罰,甚至只要說一句「對不起」就有可能被認為是有悔改之意,從而有減輕刑罰考量;

陳世峰的冷血所為,雖然在中國和日本引起了輿論的軒然大波,但是和以上兩起案件相比,很可能還沒有完全get到日本執法機關的痛點;

日本有很多的執業律師,都是所謂人權的捍衛者,他們甚至會歪曲事實真相,顛倒黑白為被告辯護;

施害者一旦深陷牢獄,可能只需要裝瘋賣傻就像麻原彰晃一樣,很可能就會被認為精神不正常而逃脫死刑。

但是,最重要的是:日本執法機關在很大程度上會考慮民眾的意見,會關心民眾對於案件的參與程度,就如同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一樣,只要民眾呼籲,再參考施害人的施暴程度,死刑並非不可能!

反過來看陳世峰的殺人手段,不可謂不殘忍,給日本社會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所以只要中國國民的請願足夠給日本執法機關造成一定的壓力,我相信,陳世峰終將伏法!

—END—

江歌媽媽發起的請求判決陳世峰死刑的簽名活動——

簽名方法:

1.如果大家在國內,可以參與網上簽名,打開這個網頁:

1.13969613663.applinzi.com,按照提示親自簽上您的名字。

2.如果有人在日本,可以參與日本的簽名:

你可以用「網上電子簽名」:

1.koukasan.applinzi.com

你也可以「列印郵寄簽名」:

1.koukasan.applinzi.com

日本的郵寄地址如下圖:

下面是我的簽名,希望你也幫幫這個孱弱而堅強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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