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粹與第三帝國(一)
半個多世紀以前,人類歷史上最大的一次浩劫,血雨腥風,依舊曆歷在目;總傷亡6000萬人口的絞肉機般的戰爭,也啟發了人們對戰爭的思考。時至今日,仍有許多狂熱的所謂「德粉」在為納粹辯護,但更多的則是對納粹暴行的抨擊與譴責。在我看來,歷史事實是無法改變的,但我們不能以單方面眼光去評論納粹的對錯是非,而應該追本溯源,從歷史事件後尋找出其發生的根本原因。我將通過我近幾年來對二戰歷史的研究,儘可能地把二戰中的納粹與第三帝國歷史展現出來。
以下僅代表個人看法,芻蕘之見,以期斧正。
首先,要想深入了解納粹與第三帝國,就要知道什麼是納粹主義。
納粹主義,是德文「Nationalsozialismus」縮寫「Nazismus」的音譯,意譯為「民族社會主義」,由於德文相同,在中國經常被翻譯為「國家社會主義」其基本理論包括:
1.宣揚種族優秀論,認為「優等種族」有權奴役甚至消滅「劣等種族」
2.強調一切領域的「領袖」原則,宣稱「領袖」是國家整體意志的代表,國家權力應由其一人掌握;3.力主以戰爭為手段奪取生存空間,建立世界霸權
簡一言以蔽之,就是以極端民族主義為核心的集權主義。
希特勒認為北歐雅利安—日耳曼人是上蒼賦予了「主宰權力」的種族,因為他們在寒冷的氣候中進化,迫使他們發展出高等生存技巧,在現今時代表現為熱衷於擴張和冒險。另外,相對於非洲的溫暖氣候,自然選擇在寒冷的北部以更快的速度、更徹底地淘汰體格軟弱和低智力的個體。大日耳曼主義者還論證,如果動物在體能和智力上適應其所在地氣候,那麼人類也是如此。而劣等民族尤其是猶太人應被予以滅絕。
這其實就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體現。人類社會和自然環境一樣,優勝劣汰,適者生存。
這種思潮在現在看來是極其荒謬的,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每個民族都有其強盛的時候,這是由自然條件,人文環境等許多因素共同作用的效果,而不是僅憑所謂種族基因就能決定的,而且,一個真正優秀的民族,應該用其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和海乃百川的民族胸懷去影響征服其他民族,而不是通過武力手段去殘忍地坑殺迫害其他民族
但蘇格拉底曾經說過:「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為什麼如此荒謬的理論在當時會被許多德國人所追捧?主要有以下兩個個原因:德國人大多數信奉基督教,據《聖經》里所說,正是猶太人害的耶穌被大祭司釘死在十字架上;因為受到一戰和金融危機的影響,德國經濟幾近崩潰,而猶太商人掌握著大量資產,卻沒有用來復甦德國經濟,救濟德國人民;因此德國人對猶太人抱有仇恨心理,納粹正是抓住了民眾心理,大肆宣揚民族主義,以獲得民眾支持。
「社會為人民服務是社會主義,人民為國家奉獻是國家主義,兩者結合,就是國家社會主義。」雖然打著社會主義旗號,但其政治思想根本就不是馬克思所指建立在階級鬥爭,武裝革命,無產階級專政和公有制基礎之上的科學社會主義,而是奧斯瓦爾德 施賓格勒所理解的建立在階級和諧,努力工作,服從國家和為國家服務基礎上的「普魯士的社會主義。」
為了便於大家理解,我們不妨看看納粹《黨章》中的部分條款:
第13條:所有已經組織化為公司的壟斷企業必須國有化。
第14條:在大型工業企業中,利潤必須分享。
第16條:我們要求建立並維持一個健全的中產階級。我們要求立即將大百貨商店收歸國有,廉價租賃給小工商業者,要求國家或各邦在收購貨物時特別要照顧一切小工商業者。
第17條:我們要求一種適合民族需要的土地改革制度,要求制定一項為了公益而無代價的沒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廢除地租,要求制止一切土地投機活動。
從中我們不難看出,納粹主張企業國有化,生產資料和企業利益的共享等等,以加強政府對企業的統一管理,同時又允許一定的私有資本存在。這種第三條道路的主張興盛於上世紀20年代,是帶有少數社會主義性質的資本主義取代社會主義制度」的觀念,是尋找在全然社會主義(由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與傳統的資本主義之間的平衡點,即更加人性化的資本主義。
不得不說,當時不同階層,不同理念的德國人,都從《黨章》中找到了自己所期望的政治訴求,一定程度上緩和了階級矛盾為後來的第三帝國經濟實力的恢復奠定了政治基礎。
希特勒的所謂社會主義是和民族主義掛鉤的,他不希望德國人被劃分為不同階級,他認為自己的社會主義的實現前提是日耳曼民族的團結與發展,然後日耳曼人一起為國家效力,使公共利益提升到個人利益之上,從而建立一個健康的民族社會。如此一來,社會主義和民族主義就建立起了密切的關係,因為一個平等,富裕的社會,必然要求它的成員有愛心和責任感。當然,責任感是相互的,個體為國家效力,國家也會關心個體。
就這樣,無數因為戰敗因為貧困因為憤怒的德國人民在納粹與希特勒的煽動和鼓吹宣傳下,高舉著萬字旗便衝進了開啟那個瘋狂年代的大門。
——未完待續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