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嫌棄我丑的那個男人,現在比我窮。」

十一這個假期,對黃阿花來說,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因為她要去參加一個婚禮——不,不是她自己的婚禮。

甚至也不是她的什麼要緊閨蜜的婚禮,只不過是再尋常不過的高中同學。

唯一的不同是,黃阿花輾轉得知,這個婚禮,她的初戀要來。

這是他們分手10年後的第一次見面。

黃阿花為了參加這次婚禮,買了6套新衣服,購置了全套CPB的護膚品和底妝,為了挑到一隻合適的口紅色號去專櫃試了整整一下午——總之這趟回老家,黃阿花拖了兩個大箱子,光高跟鞋都裝了5雙!

我送黃阿花去機場的時候跟她抱怨,幹嘛不挑好一套衣服帶好就行了,何苦帶這麼多行李?

黃阿花用一種如臨大敵的堅毅眼神看著我說:不,我得根據婚禮當天的天氣、陽光強烈和雲彩多寡決定自己穿哪套衣服,配哪雙鞋子。

這個女人,莫不是個傻子吧!

不過是見個前男友!還是10年前的前男友!

又不是她要結婚!

黃阿花和初戀的故事,說起來是個非常曲折動人的青春小說。

有天她喝醉了,非常信誓旦旦地跟我說,她的初戀故事,寫出來肯定能賣出去版權,拍成電影,票房絕對比《致青春》還高。

她喝大了之後,還在我耳邊大吼大叫:我跟你講,你趕緊把我的故事寫成長篇小說,賣了錢咱倆分!四六分,你四我六!

這個黃阿花,真是掉錢眼裡去了。

黃阿花跟鄭微一樣,都是大學一開學就遇見了初戀。

是黃阿花追的他,頂著一張還長著痘痘的臉。

黃阿花追初戀的過程比較波折,把他堵在過男生宿舍樓底下,故意去他們班蹭課坐在他背後給他遞紙條,還在早上第一節課給他買過豆漿油條,甚至於在七夕的時候捧著一大把玫瑰等著他下課……

初戀無視了黃阿花N次,拒絕了她N+1 次之後,終於耐不住她的死纏爛打和不管不顧,勉強同意了讓黃阿花升級成女朋友。

初戀的照片我看過,一看就是那種從初中開始就會被人偷偷摸摸塞小紙條的男孩子,個子高,瘦卻有型,眉眼分明。

黃阿花整整大學四年,都花在了和初戀戀愛上。

給他買飯,為他抄筆記,替他寫作業,甚至畢業後,初戀每季度的述職報告PPT都是黃阿花替他寫。

周圍的閨蜜們,都罵黃阿花沒出息。

但她就是愛上了,用她自己後來的話說,叫做鬼迷心竅。

年輕時候被愛情蒙蔽了雙眼的女孩子,恨不得拿自己的所有跟命運對賭,只求能夠贏得那個人的心。

初戀身邊一直有各種小姑娘鶯鶯燕燕個不停,他跟她們發曖昧的簡訊,跟她們單獨去吃晚餐,黃阿花一鬧,初戀就關掉手機,跟她玩失蹤,然後又得她哭哭啼啼求著他原諒才肯回來,他說「我和她們不過是朋友」,黃阿花就信了——也不是真的相信,只不過好歹得給自己找個台階下。

後來兩個人分手,是黃阿花將初戀捉姦在床。

黃阿花跟我說,她死心的那一瞬間,是因為哪怕是在撕逼的時候,那個男人,也一直拿手護著那個大眼睛尖下巴的女孩——怕黃阿花衝過去打她。

黃阿花哭著問初戀:自己到底哪裡不好?

初戀沉默了很久:我知道你對我很好,是我對不起你。

然後他說:跟你出去,會比較沒面子。

跟初戀分手的那年,黃阿花23歲,她在這個男人的身上花掉了整整7年時間。

他貪戀她對他的好,無微不至的照顧,卻始終心猿意馬,認為沒有那麼漂亮的女朋友配不上自己。

誰說年輕時候的愛情不勢利淺薄?

不過是比她略微長得平頭正臉一點,都覺得自己享受她的付出是理所當然。

愛得多一點的那個人,註定要受傷更多。

黃阿花離開了和初戀在一起的城市,一個人到了北京。

她去了一家影視公司,最初只是底層的策劃,什麼活都干,白天忙完工作,晚上還經常給別人做槍手寫劇本,寫稿寫到半夜,後來趕上了IP熱,她正好囤積了幾個好小說版權,通通賣了出去,大賺了一筆。

她辭了職,跟另外幾個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影視公司,從版權到營銷都做,做得很辛苦,非常非常忙,收入也非常非常可觀。

這幾年,黃阿花變化特別大,她割了雙眼皮,墊了個鼻子,每個月都定期去美容院護理,還一直有請私教健身,有若影若現的馬甲線,幸好她本來就胸大,不然恐怕還要去隆胸。

每個相貌平凡的女孩,想要變好看都需要下巨大苦工,要麼肯出力死練要麼肯出錢保養雕琢,黃阿花都肯出,於是她收穫豐盛,任何一個再見到黃阿花的人,都懷疑她是不是換了頭。

黃阿花在婚禮上成功搶了風頭,整個伴娘團加起來都不如她好看。

她也終於成功地見到了初戀。

初戀穿著有點寒酸,皺巴巴的一套西裝,一看就不是好牌子,臉還是那張臉,只是平白添了好多滄桑,不再有那種當年叫黃阿花著迷的明朗少年氣,整個人看起來都有點油膩。

他跟黃阿花搭訕:看你現在比之前漂亮多了,你在北京賺得挺多吧?

黃阿花有些拘謹地說:還行,過得去,勉強糊口罷了。

初戀說:總得有一萬多吧?還是在大城市好,哪像我們,一個月頂多三千出頭,交完房貸付完生活費就所剩無幾了……

黃阿花在心底哼了一聲:我光上半年的分紅,都超過50萬。

初戀繼續說:下個月我媳婦要生了,我還得籌備一筆錢住院,要是剖腹產,還要花更多……

黃阿花幾乎沒聽到他在說什麼,她的記憶被拉回到很遠。

那一年,他倆剛剛畢業,兩個人的薪水都很低,日子過得非常非常窮。

在學校附近租了個400塊的小房間,下雨的時候經常漏水,她一個人去跟房東撕逼,像個潑婦一樣逼著他們來修房子;

黃阿花發了工資,興奮得在路口那家滷味店買回半隻燒雞,把雞腿偷偷藏到他的飯碗里;

黃阿花為了多賺點錢,給醫療整容醫院寫軟文廣告,每天寫稿寫到很晚,拿到的稿費全部拿給初戀買了一雙他偶爾提起的運動鞋;

兩個人最討厭的事情就是有同學結婚,因為要隨份子錢,每次參加一次婚禮,兩人都得吃大半個月的青菜煮麵,初戀有次開玩笑地說「不如咱們結婚吧這樣只需要隨一份禮錢就夠了」,黃阿花為了這句不經意的話開心了好幾個月……

也不是沒有過好時光,有時候初戀會去公交站台接她下班,兩個人嘻嘻哈哈地往回走,在巷口買關東煮,初戀高興起來會突然抱著她轉圈圈,故意嚇得她尖叫,用毛茸茸的下巴蹭她的脖子。

黃阿花看著眼前這個目光遲鈍的男人,不覺得有點心酸,這樣一個平庸的他,怎麼會叫她愛了那麼多年呢?

這麼多年,她擲地有聲地活著,恨不得把一天劈開成兩天來過,忙著掙錢,拓展交際和人脈圈子,忙著跟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為了拿到一個項目在飯局上跟人一口乾最好年份的紅酒。

她漸漸從別人口中的「小黃」,變成越來越多人知道的「花姐」。

剛到北京的小黃,為了省掉20塊的出租錢,踩著7厘米的細高跟步行好幾公里找地鐵站;

現在的花姐,能買得起商場里的任何一件衣服,高興的時候,能隨手給自己在skp刷個LV的包包。

花姐在圈子裡漸漸有了一點名氣,曾經給她很多白眼和閉門羹的那些人,現在都熱絡地跟她聯繫著,她有一群「好朋友」,從來不缺人陪著逛街和吃宵夜,每次隨意發條朋友圈,都有一群人點贊。

可冷不防的一個不打眼的瞬間,黃阿花好像還是當年那個在初戀面前卑微得一無是處的那個女孩,被他的冷漠和自私傷害得鮮血淋漓,時隔多年,都無法痊癒。

她一步步一點都不肯鬆懈地往前爬著,錢賺得越來越多,人也活得越來越漂亮精緻,她一直等著這麼一天,好在他面前揚眉吐氣,就差咬牙切齒地指著他鼻子罵:

你看看,你看看我現在!你這個窮逼,你這個loser,你壓根就配不上我!離開你是我這輩子做過的最正確的決定!不是你當初不要我,我怎麼會有今天這種好時候?我倒是要謝謝你!

黃阿花猶自在腦海里幻想著,初戀卻突然站起了身。

黃阿花眼睜睜看著他朝著一個大腹便便的女人走去。

那個女人不是她想像中的網紅臉和長腿大胸,她長得很普通,跟當年的黃阿花沒有什麼區別,素著的一張臉,因為懷孕而長滿了斑,一點都不好看,根本不值得黃阿花為了要贏過這樣的女人花費半點心思。

可是可是,初戀小心翼翼地扶著她,摟著她的粗重的腰身,他看著她的眼神,寵溺得像是對待一件寶貝。

他愛她!

原來愛不愛一個人,旁人一眼就能看出。

難怪當年,那麼多人勸她放手。

黃阿花忍不住濕了眼眶,她狠狠地灌下了一大杯白酒,然後不好意思笑著地說:酒太烈了,嗆得我眼淚都快出來了。

我們總以為自己在愛情里沒有得到更多是因為自己不夠好,不夠漂亮,不夠得體,不夠讓人驚艷,以為自己沒有為了這段愛情努力更多,可是事實上,不愛就是不愛,跟你是什麼樣的人,根本沒有關係。

他離開你,只是因為愛你不夠多。

黃阿花突然發現,這些年,她與之較勁的根本不是初戀,而是自己,她卯足了勁從當初那個平凡不起眼的「小黃」變成了如今被更多人欣賞和接納的「花姐」,從來都不是為了叫那個人好看。

只是黃阿花,開始越來越享受成為那個遊刃有餘的自己,有能力支付得起所有慾望,有本事變成想要成為的那種人,這些年,她賺回的,不僅僅只有銀行卡上的餘額。

「十年前嫌棄我丑的那個男人,現在比我窮了。」

「可是我一點也不在意了。」

黃阿花說。

文 | 老妖:青年作者,出版圖書《好姑娘光芒萬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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