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女人還需要生育孩子,彩禮、房子加名字就是正當要求

在知乎上看到一個問答「為什麼在知乎女權主義者中,依然有很多人認為女性因為有生育權就可以找男性要高昂的彩禮和房本加名字?」

有個高票回答,反應了現代社會女性的困境及為什麼需要彩禮和房子加名字。

這個回答得到很多女性的擁護和吐槽,也有很多男人稱女人因為擁有子宮而將自己明碼標價,是一種物化女性的行為,是女性對自己的不尊重。

可現實是,女性如果要生育,必須面對10月懷胎,必須至少兩年養育孩子,這期間很多女性是沒有收入的,動物界,雌性哺乳的時候都是由雄性出去覓食的,很多男性,卻經常在女人生育期指責女人的不獨立。

這其實還不是最糟糕的,很多女人可以在婚前攢下一筆生育的錢,安然度過生育期,但三年之後呢?女人在這個社會上的競爭力還有嗎?

就像知乎問答的這個女人,高知,婚前高薪,8年前年薪就達到30萬,如果重返職場,年薪只有10萬左右,而她的丈夫,三年來職場不斷提升,從一個8年前每次約會只有一雙好鞋的窮小子到了現在年薪五六十萬的某總,這之間的差距,又豈是女性獨立就能迎頭趕上的?

什麼是物化?

當女人用生命和最寶貴的青春歲月去生育兩個人的孩子時,男人出一些錢就是物化嗎?

那麼,很多婚戀市場上條件稍微好一點的男人,最喜歡找的伴侶職業,公務員、事業單位、有編製的教師,又如何說?

他們是物化自己還是現實、世俗、物質?

他們不就是希望找這些有穩定工作的女人,在女人生育期還能有工資,生育完了孩子,還能立即上班,他們因此可以一點負擔都沒有嗎?

很多男人用女人要彩禮、房子加名字,說女人這是出賣自己,逼迫女人維護女性的自尊,從而挽回他們的損失。

很多女人因此上當,哭著喊著自己要獨立,事業家庭都要兼顧,裸婚、跟老公一起買房子……,但社會不斷爆出的,男人只能共患難不能同富貴的事件後,多少女人悔斷了腸?

當然不否認,還有很多女人是幸運的,陪伴老公走過最困難的時期,在最年輕有為的歲月里生孩子養孩子,從此以家為自己的己任,最後老公也能善待與她。

但這樣的幸運聽來又是心酸的,因為所有的主動權都在男人手裡,他對你好是幸運,他對你不好,是你眼瞎。

更有甚者,婆婆會罵你,誰讓你當初犯賤,倒貼都要跟著我兒子。

女人生育最佳期,也是事業上升的最佳期,錯過了這個時間,大部分普通女性是很難翻身,很難在社會上重建輝煌、尋覓到適合自己的職業,就算勉強找了個工作,也僅僅只夠度日而已,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女人不敢離婚的原因。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女性不願意結婚的原因。

你說我要這要那,那好,我什麼也不要,當然也包括你!

男人要的真的是男女平等嗎?他要的是平權,也就是男女權利相同,買房子,大家一人出一半,生活開支一人出一半,家務一人做一半(這還要是有良知的男人才會主動幹家務或者干一半家務),生孩子一人出一半,他出一粒精子,女人也可以只出一粒卵子嗎?

如果有一天,女人也只需要出一粒卵子,然後就可以像男人一樣提褲子,繼續事業,我相信,所有的女人都會高呼男女平等,男女平權。

但只要女人還需要懷胎十月,還需要哺乳,還會因為生孩子身材變形,身體變差,這種平權就永遠不可能實現,如果必須要實現,那就是對女人的最大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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