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能人面對巨額勒索,緣何大腦短路?——簡述「製造時間恐慌」手法
近期IT圈爆出大新聞,WePhone開發者蘇享茂自殺身亡。
他購買了世紀佳緣VIP會員,並在後者介紹下,認識了同為VIP會員的女性翟欣欣。他一見鍾情,對方也曲意迎合。雙方交往兩個多月後閃婚。然而,蘇享茂逐漸發現翟欣欣隱瞞婚史,規求無度,一個多月內花掉100多萬。並要求婚後每月給她5萬,在海南清水灣購買的度假區房屋(價值約320萬)寫她的名字,賣掉西二旗住房在北京購買大房子等等。他經濟上無法接受,遂提出離婚。女方以WePhone偷稅與不合經營規範為由,向他勒索1000萬賠償與海南房產。在不停威逼恐嚇之下,他很快精神崩潰,簽署了「帶血的離婚協議」。由於男方手頭錢不夠,所以協議中規定先付660萬現金,剩下的340萬,分期120天償還,逾期每天賠償10萬。
簽完協議後,男方在討債方不停的上門騷擾中,於Google+披露證據,書寫事件始末,認為自己落入陷阱。他留下遺書,帶著絕望和對父母親友的愧疚,跳樓身亡。
這件事理所當然引爆了輿論,從遺書所述進程看,此事並非感情糾紛,而是純粹的騙局(如果你朋友圈或信奉的意見領袖中有任何人,認為結婚40天後離異索賠1300萬,是「感情糾紛」,建議立即拉黑,避免將來可能的重大損失)。大多數程序員圈子小、情商低、社會經驗少,賺的錢卻不少,如同小兒鬧市持金,身處險境而不自知。蘇享茂並不是第一個遭遇騙婚敲詐的,只是其他人多數在賠錢認栽後諱莫如深。很多IT圈的從業者了解事態後,除了氣得抓耳撓腮之外,還深感不解:就算情商低,面臨1000多萬的巨額敲詐,他怎麼就不去找家人朋友,不去請個靠譜的律師,反而傻乎乎地去簽什麼把自己坑死的離婚協議了呢?只要有人提醒一下,悲劇不就不會發生了嗎?
大家覺得受害者舉動詭異,不夠理智,彷彿智商瞬間歸零。其實,他缺乏法律知識、社會認識、戀愛經驗當然是原因,但主要還是騙局比較專業。其它人若身處局中,表現未必好到哪裡。限於篇幅,筆者只解說這件事里出現的一個常用詐騙技巧:製造時間恐慌。
蘇享茂為什麼不找律師不聯繫朋友家人解決?因為時間不夠啊!
讓我們來看這件事最關鍵的時間線,根據死者遺書,兩人領證後,預訂婚禮,並在6月28日租賃婚紗。但男方逐漸發現女方「太物質了、太有心機了」,女方的經濟要求層層加碼,直到7月6日,翟欣欣以「恐高」為由,要求男方賣掉西二旗的房子,在北京買個大房子,要不然她就離婚。忍無可忍的男方拒絕賣房,旋即附議離婚。女方立刻行動:
7月6日。威脅起訴,索要男方手頭全部現金,否則就舉報男方公司漏稅,要舉報到男方被判無期徒刑。
7月7日。與她媽媽來男方家裡,對他拳打腳踢,威脅索賠5000萬。導致男方只能住酒店。
7月8日。帶人去男方家中騷擾。
7月11日。在朋友圈曬出自己舅舅(劉克儉,經查就職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榮升三級警監的警官證,用於恐嚇男方。
7月13日。男方接到恐嚇電話,一個陌生男人(A先生)聲稱能讓男方的產品下架,沒收所有收入,公司關門。
7月14日。聲稱男方的App是灰色運營,威脅男方賠1000萬,將三亞的房子歸她,否則讓她親戚抓人。
7月16日。男方精神崩潰,認為自己稅務問題真的嚴重,女方背景深厚。在女方威脅下籤了賠償1000萬,拿660萬現金,剩餘340萬分期120天付款。逾期每天賠10萬元。轉讓三亞房產到女方名下。這一「帶血的離婚協議」,A先生全程陪同。見協議簽完,他說了一句「小夥子,本來打算今天立案的」。
協議簽完後,男方醒悟到自己被騙,但認為協議已經簽了,手印已經按了,「來不及了」(其實即便簽了,也不是不能挽回一部分,只是非常麻煩)。之後就是他被人領著給錢、簽各種協議和過戶的垃圾時間了。
從提出離婚到威逼簽下離婚協議僅僅只有10天時間。為什麼只有10天?因為這是騙子有意營造的場景,女方威脅他如果不能在16日之前簽離婚協議,就會在7月17日報警,讓派出所立案,由自己「警方背景深厚的舅舅」把男方抓去坐牢。從通話記錄中看,男方當時就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多次乞求多給他一些時間,但女方拚命咬死這個硬條件。為什麼她非要在10天內完成這個協議呢?
因為在這短短10天里,男方除每日應付女方的上門、簡訊和電話騷擾之外,如要做出妥善應對,他需要:
1.【調整心情】幾天前還在你儂我儂地租婚紗,突然急轉直下談離婚,面臨這等人生變故,正常人首先需要時間來調整心情,從談婚論嫁的熱戀狀態切換到冷靜的財產談判。事實是直到7月14日受害人還完全蒙圈,在對方一步步緊逼訛詐時,依然當成感情糾紛處理,簡訊中還在「欣欣」、「欣欣」的叫。
2.【梳理事態】猝遇打擊時,當事人根本搞不清到底發生了什麼,需要整理前因後果。事實是直到自殺前幾天,受害人用兩個多月的時間,才完成整整八頁的事件說明。完成的同時,他也就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
3.【學習知識】學習相關稅務、法律、社會知識。這有賴於平時的積累,很遺憾當事人對這方面的了解基本為零。僅僅從預防騙局的角度來說,程序員也要關心社會。臨時抱佛腳根本來不及。
4.【尋找專家】知道面臨什麼樣的問題,然後在當地找到合適的律師。除非你平常有相關需求,且有錢僱傭,否則靠譜的律師並不是說找就能找到的,需要一個過程。
正常人的家人、朋友,正常的律師,都有自己的工作和業務,他們需要在處理其它工作之餘,撥出時間精力來了解事情前後狀況,查看證據與材料。才能回應你的求助。上述事情在10天根本不可能做完,現實情況是,在製造時間恐慌的手法下,受害人連「調整心情」這一最初級的任務都沒能完成。
可女方怎麼就能在短短10天內,一邊簡訊、電話騷擾男方,一邊還能順便完成調整心情、梳理事態、學習知識、找到律師、起草離婚協議、找人電話恐嚇、掃描不怎麼聯繫的舅舅的警督證件、拉親戚上男方家裡騷擾、找人見證協議簽署等等一大串事情呢?這就留給大家思考了。
現在,讓我們來學習一下翟欣欣與受害人的簡訊記錄片段:
筆者摘錄幾句:
「或者,周一,派出所見」(周一是7月17日)
「看你坐牢的時候,你找誰商量」「看派出所怎麼給你定罪吧」「如果你一意孤行,後果自負」「那就先經過公安局,咱再說離婚的事吧,結果是抓你的人,產品下架,沒收你以前所有的非法所得,還得加倍我個人補償,到時候你後悔莫及」
「那今天先把協議簽了,周一你給我付錢」「我家親戚不讓等超過周一的」「剛跟我親戚電話里說好,協議必須今晚或明天簽,否則周一就會有事情發生在你身上」「我沒說不讓你叫律師,要不你現在叫上律師或者明天叫上律師都可以。周一我親戚讓公安立案了就晚了」
在截圖所示的18條短消息中,有7條是展示權力背景與暴力威脅(公安局、派出所、我親戚、坐牢、定罪、立案等),有5條是提醒對方時間限制(周一,即7月17日)。前者與後者的作用都是一樣的,就是製造恐慌。
這是因為人的思維有重大缺陷,在恐慌情緒的支配下,人腦的理性部分無法正常運作,難以做出理智的應對,其它情緒也有類似作用,只是效果差一些。當壓力撤去,不再害怕以後,人們就會回復正常思維,發現自己的所作所為很傻。除此之外,時間恐慌還能讓你無法接觸充分的信息,難以找到能夠指導自己的人或對其進行傾訴,從而實現信息隔離。
這種手法,幾乎在每次電話或簡訊騙局中都會用到。
「爸爸,我嫖娼被抓了,請在兩個小時內匯款給劉警官的農行賬號XXXXXXXXXXXXXXXXX,否則我被判勞教,就來不及了。」
「經查你的賬戶於X月X日XX時XX分,有一筆XXX萬的款項轉移,涉嫌洗錢犯罪,收到簡訊後立即到轄區派出所投案,坦白從寬。如有異議,請在四小時內撥打XXX-XXXXXXX,聯繫XX市公安局專案組的張警官。」
「你的手機號中了30萬大獎,請在24小時內匯5萬元所得稅到某某賬號,即可領取獎金,否則大獎作廢」
……
不知道有多少老實了一輩子的老頭老太,被這種老套的手段,騙走了棺材本。很多人從接到電話直至打出匯款,手機都牢牢地摁在耳朵上,在或驚或怕或喜的心情支配下,緊張地聽著騙子的「指導」,對外界的勸告充耳不聞。直到款一匯出,才如夢方醒,悔之晚矣。能被涉嫌洗錢的理由威脅的,都不是經驗豐富的洗錢人士。而是猝遇打擊後,無知、緊張、輕信的普通人。
製造時間恐慌的技巧有廣泛的應用,最常見的是在商業領域。一個有時間限制的優惠券,比起永久的,更有效果。有些特殊日子的折價活動,如果誘發時間恐慌,甚至能導致搶購風潮。
大家應該從這件事學到一個重要經驗教訓:如果你要被動地做出一個足以影響自己人生的重大決定,但作決定的時間卻被人為設置得完全不合常理,使你難以了解全面的信息。那麼,你要警惕,這很可能是有人在使用「製造時間恐慌」的手法,摧毀你的理性,將你誘入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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