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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絆摔抗法抱孩婦女誰錯?侯亮平以人民的名義早給出了答案

作者:第一幹事

昨天(9月1日)上午,一則視頻在各個群熱傳:一名抱著孩子不肯撒手的婦女對抗警察執法,且推搡警察,警察最終沒忍住,為制服婦女採取絆摔時連同孩子摔倒在了地上。

至14時07分,事發地上海松江公安分局發布了新聞通稿:

出於對孩子的心疼,網上輿論大部分都指責警察暴力執法,不顧孩子的安全和感受。當然,也有少部分觀點不跟風的,認為婦女抗法在先,才是罪魁禍首。更有網友指出:這要是在美國,都夠得上襲警,怎麼受懲都無話可說。

那麼,事實真相如何?究竟誰是誰非?軍旗獵獵想起了五個月前熱播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劇的開頭侯亮平抓捕趙德漢的那一幕?

想不起來了?讓我們一起重溫一下那組畫面——

時間:約晚上7時左右(根據天色及對話推理)

地點:北京某小區

事件: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處長侯亮平帶人抓捕國家某部委某處長趙德漢

經過:

侯亮平帶部屬守候在趙德漢家的樓下。然後車上發生了下面這組對話。

男部屬(不耐煩的):我看咱們現在就行動吧。這等了都快兩個小時了。侯處長。

女部屬(焦急):就是。萬一他老婆孩子今天晚上不走了,怎麼辦呀

侯亮平(淡定從容):不會的。平時五點就帶孩子去參加補習班了。今天也許還在收拾東西吧。再等等。

男部屬(煽風點火):還等?不是,侯處長,你知道現在可邪了嗎。就是跳樓成風啊。我友情提示啊……

接下來,兩名部屬又側面對侯亮平進行了催促。但侯亮平依然不為所動。

終於,我們等到了孩子媽媽帶著背書包的孩子出門,也等到了侯亮平乾淨利落的一聲「行動」!

在這段看似多餘的劇情中,國家執法機關的威嚴因為兩個小時的等候受到挑戰了嗎?我想並沒有。反而,我們感受到了人民檢察院的「人民」之暖,感受到了什麼是人文主義關懷,感受到了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不是一句空話,而是表現在實實在在的執法行政過程中。

有網友提到西方國家會更注意維護執法警察威嚴。那麼我們不妨再回顧另一部美國的著名影片《午夜驚情》——

劇中,阿爾帕西諾是個警察。他在準備執行抓捕行動時,認出了現場另一名帶著兒子的違法者。見到這名違法的父親帶著孩子,阿爾帕西諾悄悄朝他亮了一下警徽,後者馬上明白並帶著孩子迅速離去。阿爾帕西諾放這位違法的父親離去,因為他身邊帶著孩子。他寧可下次再抓捕對方,也不願讓無辜的孩子看到可能殘酷慘烈的抓捕畫面,從而造成一生的心理陰影。

由此可見,無論中西,在公權力的執法過程中,人道主義和人文關懷都是應該被重視的因素。事實上,警察(也包括其他政府執法工作人員)執法時要不要避開兒童?這個爭議話題並不是第一次出現。網上搜索「警察執法避開孩子」,可以找到許多舊聞。軍旗獵獵認為最值得參考借鑒的或許是知乎上一位網友拋出的被閱讀超過176萬人次的《警察實施抓捕時有沒有必要避開孩子?》。話題下有數百個回答。其中網友「Goal」的回答獲得了最高的556人贊同。他的回答從正反方面都舉了例子:

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有沒有必要避開兒童?個人認為這個問題還要從抓捕的必要性和具體的案情進行分析。不過總體來說的話,目前並無法律法規規定警察抓捕嫌疑人時需要顧及未成年人的感受。但從情理上講,如果抓捕行動和顧及未成年人二者間不存在對立的話,盡量二者均進行考慮。

例子一:2014年我接了一個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的刑事案件,這是一個暴力性的刑事案件,我們在會見的時候,嫌疑人肩膀的槍傷已經好了——槍傷是在抓捕行動中被刑警擊傷的——我們律師在和偵查機關溝通後,並查看了當時的現場視聽資料以後,也認為當時開槍具有必要性,儘管當事人強烈要求我們投訴並控告當時參與抓捕的警察(當然我們依照當事人的要求,以當事人為控告人向公安機關提交了控告材料),但我們心中卻認為,當時如果警察不開槍,很可能會有烈士出現。

例子二:另一個曾經辦理過的案件,某個合同詐騙的案件中,公安機關到當事人家中實施抓捕,當時嫌疑人的5歲孩子也在家,公安人員敲開門以後,並未給嫌疑人戴手銬,並且在走之前還和當事人的孩子說:「你爸爸和警察叔叔一起去抓壞人,需要很長很長時間,你在家要保護好你媽媽!」也是因為這件事,我的當事人很感激當時的那位警察,之後積極退賠、如實供述,取得了從輕處罰的結果。

因此Goal得出結論:上面所說的必要性緊迫性抓捕,「主要在嚴重暴力性犯罪、涉黑犯罪、重大毒品類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社會和人身危害性較高的犯罪類型中。對於職務類犯罪、經濟型犯罪、走私類犯罪(部分)以及較輕的犯罪類型中,公安機關的抓捕行為甚至會比較溫和,甚至在一些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中,參與抓捕的公安人員都未攜帶手銬等戒具。」

讓我們回到最開始的當前的事件:一名抱著孩子的婦女,不論她怎麼「潑婦型」〔某v評論〕推搡警察,顯然都遠遠夠不上危害到警察的人身安全以及社會公共安全,因此,假若這名年輕的警察以及他的同伴能夠顧及孩子的安全和感受,保持當時的持續克制和忍讓,延後對抗法女子進行應有的懲罰——暴力抗法也好,襲警也好,該怎麼判就怎麼判,那麼,是不是全國民眾都會為我們的警察同志叫好呢?那些黑警察乃至郭嘉的噴子也黑無可黑呢?

此文將結束時,一位兄長轉給我一段10秒鐘的短視頻,發生在國外,場景卻與我們討論的話題幾乎一模一樣︰視頻中,一名抱娃的悍婦與警察起了衝突,甚至動手揮打警察,警察一度忍不住將手伸向了腰間的配槍,但看著悍婦左手抱著的孩子,還是放棄了以暴制暴。我想,其中蘊含的價值觀,值得包括政府執法人員在內的我們每個人深思。

如果,還有人要繼續辯論說年輕警察也是人、一時衝動也是人之常情云云,那麼,軍旗獵獵的回答是︰當你準備衝動時,請別忘了,你是人民警察。你頭頂著警徽,穿著人民最信任的、象徵著公平、正義、良知的警察制服!

最後,第一幹事想說:基層執法不容易!向所有一線人民警察致敬!感謝你們守護著社會的安寧祥和我們的平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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