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是時候滾蛋了
2017年8月20日晚,南京江寧大學城一名姓王的大學生稱自己借了高額校園高利貸,對方催著要錢,他沒有償還能力,想一死了之。前陣子也有河南一位鄭姓大學生因在多個校園貸款平台負債數十萬元無力償還而跳樓自殺的新聞,類似悲劇不斷通過網路赤裸裸的展示在公眾眼前,校園貸款這一被視為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之下產生的「金融創新」產品,應當予以叫停,讓這些魚龍混雜的的貸款公司遠離在校學生群體。
什麼是校園貸?它是一種消費貸款模式,服務對象是還款能力很弱的學生。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各種P2P模式的非銀行中介機構紛紛擠入發放「校園貸」的隊伍,將其作為一個生利工具而向校園廣泛推出。但是,任何貸款產品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它需要借貸人在約定時間內歸還本息。因此,儘管現在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都熱衷於開發並推廣各種貸款產品,但在通常情況下,借貸人大都已就業,有一定的還貸能力,即使如此,借貸機構也都也會充分考慮到對方還貸能力而再行借貸。這種特點為借貸市場的有序運行提供了基本的保證。但是,「校園貸」面向的是大學生這個特殊群體,這個群體有不同於成熟消費者的特點。一方面,他們尚未就業,其生活和學習費用都由家庭支付,一些貧困家庭的學生雖然可得到學校補助,但也是很有限的,在一般情況下他們不需要另外的開支,因此嚴格地說「校園貸」的市場不應該很大。但另一方面,這個群體中很多人正在人格形成期,心智尚未成熟,對各種超越自己財力的奢侈品很羨慕,因還貸而產生的心理約束防線極為脆弱,而他們又能夠熟練地在網上操作各種電子產品,「校園貸」的出現正其實是一些金融機構為了自己利益的擴張,利用了學生自控力差的特點來拓展業務,是金融機構唯利是圖,不講社會責任的表現。
其次,校園貸款會滋生借款學生的惡習。校園貸的服務對象是幾乎沒有獨立經濟來源的學生,大學生無論是學習還是生活費用,除了部分學生可以通過勤工儉學來完成以外,主要依賴家庭幫助,一些貧困家庭則通過政府補助來保證其學業並維持其較低生活支出,從總體上說,大學生的消費必須根據家庭經濟條件「量入為出」。但是,校園貸的出現打破了這種平衡,它可以使大學生方便地藉助貸款來實現過度的超前消費,若學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時就有大手大腳花錢的惡習,那麼父母提供的費用往往不足以滿足其需求,很容易走向貸款之路,而導致無法獨立償還,嚴重者可能因無法還款而逃課、輟學。因此,校園貸是比校園信用卡走得更遠的一種「金融創新」,既然校園信用卡已經叫停,校園貸就沒有理由存在。
不容忽視的是,校園貸款是具有高利貸性質,催款方式暴力甚至變態,嚴重影響大學生的身心健康。不法分子將目標對準高校,利用高校學生社會認知能力較差,防範心理弱的劣勢,進行短期、小額的貸款活動,從表面上看這種借貸是「薄利多銷」,但實際上不法分子獲得的利率是銀行的20-30倍,肆意賺取學生的錢。若不能及時歸還貸款,放貸人會採用各種手段向學生討債。一些放貸人進行放貸時會要求提供一定價值的物品進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學生的學生證、身份證複印件,對學生個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學生不能按時還貸,放貸人可能會採取恐嚇、毆打、威脅學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進行暴力討債,對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園秩序造成重大危害。最近甚至有貸款機構為了對在校學生進行催債,不惜在該學生的學校和親友圈子中散步謠言,謊稱該名學生患有艾滋病,給予當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創傷和社會壓力。
另一方面,目前有關部門在校園貸的監管方面存在巨大漏洞。客觀上,辦貸程序過於簡單,為不法分子利用其漏洞進行詐騙提供了溫床。」律師郗研宇分析道,「名校貸」等平台缺乏基本的反查機制,讓並無太強償還能力的大學生借款如同探囊取物。據警方介紹:「一些犯罪分子往往藉助『校園貸』平台,利用傳銷方式進行逐級斂財。涉案學生普遍缺乏基本的誠信意識和信貸常識,對在校生的身份並不珍惜,甚至對欠貸不還對自己今後造成的信用污點毫不了解。」相關專家認為,在校園貸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各高校有必要進行一次徹底的風險和誠信教育,讓更多學生知道:個人身份信息,是絕不能出賣的東西!
更嚴重的是,校園貸的貸款憑證違背了民法精神。某些校園貸平台,通過拍下裸照的方式作為貸款憑證,目的自然是為了借款人在還不上錢的時候,發給其親人,要求還錢。之前已有多家媒體報道,當實在還不上錢的時候,有些裸貸平台就會變成介紹賣淫的媒介,用肉體來償還。這種方式,已經明顯違背民法精神中的公序良俗原則,涉嫌侵犯公民基本人身權益,也不應當獲得法律的默許。校園裸貸並非正常意義上的消費貸款。正常的消費類貸款,必須要看貸款對象的金融信用、償還能力,同時還須提供抵押物。大學生雖然已經成人,但並不屬於有償還能力的人,或者說,大學生群體並不是正常消費貸款的有效用戶。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僅僅一張裸照,就可以貸款的平台,要的不僅僅是本金,而是連帶的高額利息。明知沒有償還能力,還把錢貸給他,這種做法是缺乏道德的行為。眼睜睜看著一個人滑向深淵,卻沒有人阻止和提醒,則是縱容犯罪。我們有一千一萬個理由支持利率市場化和金融創新,但沒有一個理由在不審核貸款人信用,不考察償還能力,不要求提供抵押的情況下向沒有償還能力的人貸款。在金融領域,一定要小心謹慎,監管部門不應當允許這種不正常的情況出現。雖然銀監會在近日發布了《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重點做好校園貸的清理整頓,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但是,考慮到18歲上大學本來就是普遍現象,這個規定幾乎等於說了白說。校園貸過高的利率,過低的門檻,已經給社會造成許多困擾。我們不能讓金融領域成為一個充滿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叢林,那些誤入其間的女大學生們,還沒有明白怎麼回事,就被吞噬。
值得慶幸的是,「校園貸」終於迎來監管風暴!教育部聯合銀監會發布《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路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部分不良網路借貸平台誘導學生過度消費,甚至陷入高利貸陷阱,因此要加強校園不良網路借貸平台的監管和整治。業內人士表示,不良平台將被逐漸淘汰,今後整個行業的發展會更加規範化和專業化。《通知》提出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實時預警機制和應對處置機制。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未經學校批准在校園內宣傳推廣信貸業務的不良網路借貸平台和個人,第一時間報請金融監管部門、公安、網信、工信等部門依法處置。同時提出,高校輔導員、班主任、學生骨幹隊伍要密切關注學生異常消費行為,及時發現學生在消費中存在的問題。
要治理校園貸這類難監管,影響壞的金融衍生品,砍斷那些伸向在校學生的「魔爪」,除了依靠學校宣傳、媒體曝光、金融監管機構加強監管和規範之外,也要依靠在校學生自身的抵抗力,應當清醒認識到:天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看似誘人的消費誘惑往往是萬劫不復的深淵。
原創:論辯天下(微信搜索公眾號:論辯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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