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門案 八

盧懷恩將獄卒一併收監,又命人將林聰的屍體安置後之後,三人一同走出了監牢。

邊走李昶邊對盧懷恩道:「盧大人,我想查一下關於林聰當年犯案的卷宗。」

盧懷恩想起在獄中李昶附耳對自己輕聲說的話,狐疑道:「你依舊相信自己的推測?」

李昶抿了抿嘴道:「林聰之死雖然暫無頭緒,但是林府和陳三家中的發現依舊將線索指向了那個方向,陳三父子的身上一定藏著秘密,至於是否與林府滅門有關,你我也只能查閱一下卷宗才能確定。」

盧懷恩點了點頭道:「如今看來只能如此了。」

李昶笑了笑道:「只可惜這案子是兩年的案子,而盧大人你到大理寺任職剛好一年多一些,之前的案子未曾接受,否則倒不需要這麼麻煩翻閱卷宗了,直接問你就是。」

盧懷恩輕嘆口氣道:「是啊,若是我經手的倒確實省去諸多麻煩。」

盧懷恩記性好是京中從事刑名的官員中出了名記性好的,早在刑部做主簿之時,就有現場將一樁牽涉五年前經手案件未曾翻閱卷宗口述出細節的經歷,所以若兩年前林聰的案子是經他手,李昶毫不懷疑他會記得當時所有的案件細節,可遺憾的是這件案子是他的前任大理寺卿處置的,所以現在他們只能去調閱卷宗,而卷宗上的記載終究沒有親自審理的人記的詳細。

三人徑直朝大理寺後堂走去,卷宗在後堂的案卷室存放著,大宋刑律規定,不到二十年,卷宗不得銷毀,一方面方便日後發現遺漏翻案之時用,另一方面則是給當時斷案官員一個警醒,一旦出現冤假錯案,以便有證據究其責任,事涉刑名,主人生死,必須慎之再慎,法律是維繫國家穩定的根基,疏忽不得。

走到後堂,盧懷恩命看守卷宗室的主簿打開房門,然後讓他找到卷宗拿來,卷宗都是按年份排放好的,找起來倒不怎麼費勁,盞茶功夫後,主簿便將當年的卷宗拿了過來。

盧懷恩接過卷宗,直接遞給了李昶,李昶倒也沒有客氣,接過直接放在桌上打開翻閱了起來。

林聰的案子是兩年前,也就是丁酉年審理的,而且案件定性乃是姦淫之罪,所以並不難找,翻了一會兒,李昶便找到了那個案件。

卷宗之上眉頁的寫著的乃是原告王幼蓮老父的告狀。

「丁酉年六月初十,我女兒幼蓮到林氏綢緞莊購置布料,恰逢當日林府公子林聰到綢緞莊查收賬目,林聰看到我女兒便起了壞心思,先是上前邊詢問我女兒要買什麼布料,借介紹布料之際動手動腳,後又詢問我女兒家在何處,揚言不收錢物要將上好的布料送到我家,我女兒自然不肯回答,擺脫她之後便倉皇逃離了林氏綢緞莊,回來後我見她沒買回布料,追問之下,她才對我道清原委,我本欲找上林家討個說法,女兒幼蓮忌憚林府家大財大,怕惹禍上身,這才作罷,怎知那林聰竟然賊心不死,多方打聽下知曉了我家住處,六月十四趁我女兒外出之際,夥同惡仆將她劫掠了去,在城郊不遠處一處荒地之中行姦淫之事,事後扔下玉佩一塊,黃金一袋,我女兒不堪受辱,就地投繯自盡。」

這張告狀之上已將當年的案件內容詳細的寫了出來,李昶看了一頁跟卷宗放在一起的那塊玉佩,這塊玉佩想必就是最重要的證物,也是直接證明犯人就是林聰的唯一鐵證。

告狀下邊便是當堂審理之時的口供,李昶草草掃了一眼,見其上包括了林聰的口供,以及三個僕人的口供,其上的供狀與原告王幼蓮父親所說內容大致不差,對於行姦淫之事以及初十那日的調戲之事供認不諱,但李昶卻從中看出了端倪。

這份口供之中有意無意間,將大部分罪行推向了三個僕人,若按口供所寫,是那三個僕人為了討少主人歡心,私自將王幼蓮掠了出來,並誘哄林聰到城郊,而在此之前林聰並不知情,這樣一來林聰便是一個受惡仆唆使,雖心存淫念但天良未失的少年公子哥,即便在李昶這種老刑名眼裡,這樣的口供不能說絕對有錯,因為那三個僕人對此口供供認不諱,且都簽字畫押,將大部分的罪責大包大攬到了自己身上。

但李昶心裡清楚,林聰事先半點不知情的可能性幾乎沒有,甚至極有可能就是他自己授意讓僕人劫掠王幼蓮的,且當時犯案之時除了死者就只此四個人,他們誰承擔主要責任旁人都無從辯駁。

再接下來的審判就不用看也可以猜到了,林聰自然是從輕審判,李昶掃了一眼審判結果,發現果然如此,林聰只判了個強姦罪,至於王幼蓮的自盡,大部分的責任都推到了那三個僕人身上,所以林聰只判了監禁五年,而那三個僕人則皆是流放之罪,而這五年絕對住不滿,因為一旦國朝遇到大事,必會特赦刑獄,所以林聰如果不死,可能很快就可以出獄。

李昶合上卷宗想了想突然對於洋道:「那些火場被焚燒過的焦屍可能驗出生前年齡?」

于洋不假思索道:「自然是可以的,牙齒還在,年齡自然可以看出。」

李昶站起身道:「那便好,你我這便前去驗一下陳三那具屍體。」

盧懷恩在一旁猶豫道:「你還是懷疑他?可林聰之死···」

李昶將卷宗遞給盧懷恩,隨即又將放在案幾之上的那個牌位推到盧懷恩跟前道:「盧大人你仔細看看這兩樣東西就明白了。」

盧懷恩打開卷宗,飛快掠過卷宗記載,看完之後又掃了一眼那個牌位,面色陰晴不定,疑惑道:「這麼說來,他沒死?」

李昶道:「只怕確實沒死。」

卷宗的告狀之上的死者名字名字喚作王幼蓮,而陳三家中那個牌位之上的名字則是蓮兒,而且死亡時間都是丁酉年六月十四,這世界上不可能有如此巧合的事情,所以陳三家中那個牌位必然是王幼蓮的,這再一次證明陳三確實有問題,他到林府是有蓄謀的,而陳三的老父,那個病弱不堪的老父十有八九就是王幼蓮的父親,所以這兩個案子之間必然有著牽連,這也是盧懷恩看完卷宗之後面色大變的原因,在獄中之時李昶便附耳告知他,林聰之死與陳三大有牽連,只是後來於洋驗屍,證實陳三沒有作案機會,李昶才懷疑是否是自己猜錯了,但此刻卷宗之上黑紙白字寫的清清楚楚,王幼蓮因林聰而死,而陳三家中供著她的牌位,他卻委身林府做僕役兩年,他怎麼可能沒有嫌疑?

李昶不相信,一個心懷仇恨委身林府兩年的人,會沒有任何作為,至於火場的那具屍體,只怕根本不是陳三,所以李昶才讓于洋去查驗那具疑似是他的屍體。

屍體已經運回了大理寺,所以他們三人從存放卷宗的屋中離去,便徑直朝存放遺體的地方走去。

都在大理寺,離得自然不遠,一會兒後他們便到了停放屍體的地方,推開房門進去之後,于洋直接找到那具缺了半截指骨的屍體,帶上手套捏開屍體嘴巴,歪著腦袋查看屍體的牙齒,看了一會兒後抬起頭對李昶道:「從牙齒磨損程度來看,這具屍體只怕最少也五十多歲了。」

李昶眼睛微眯道:「這就對了。」

從一開始在火場驗屍,這具屍體就與眾不同,于洋說他口鼻之中無比乾淨,顯然是死後被火焚燒的,而整個林府死後被燒的只有林老太爺和這具屍體,但老太爺是屍體之上有很重的刀傷,但這具,在不開膛驗屍的情況下,于洋竟然查驗不出死因,只因屍體左手小指缺失,所以在徐管家的證實之下得知屍體是陳三,但他的死因卻一直梗在李昶心頭,這才使得李昶前去城郊查訪他的家。

到了城郊他的家中,看到那個牌位,以及陳三家中老父的藥方,多條線索使得李昶再次加深了對陳三的懷疑,從那個時候開始,他就開始懷疑這具屍體的真實性,恰巧當時得知他的老父只怕已不在人世,所以在離開陳家的時候特地伏在地下查看有沒有窄車轍壓過的痕迹。

從徐管家和城郊那個婦人口中得知,陳三身材消瘦,顯然不是那種孔武有力的男人,而一個瘦弱的人要將一具成年男子的屍體神不知鬼不覺的運出巷弄,背著是不現實的,背一具屍體要比背兩倍的活人費勁的多,他只能選擇用車,而李昶也確實在院中發現了淺淺的一道車轍,所以他開始懷疑那具屍體根本不是陳三,而是因病已故的老父,為了證明是自己,他甚至特意去掉了屍體的手指,好讓人確認那就是他,這個金蟬脫殼的妙計可謂精妙,沒人會懷疑一個死人作案,畢竟他自己也「死」在了那場火災當中。

但是李昶不解的是他遍翻卷宗,卻未曾發現卷宗之上有任何疑似陳三的存在,自始至終,原告之人都只有王幼蓮的老父一人。

從陳三家中種種跡象來看,陳三應當和王幼蓮關係相當親密,可當時發生了如此大的事,如果自己的姊妹遭人凌辱,他即便人不在臨安,判案前後這麼長的時間,他沒理由不回來參與這樁案件,可卷宗里卻根本沒有這麼一個年輕男子的參與,這麼看來王父即便是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都未曾告知他,那麼他的身份就應該是既和王幼蓮十分親密,但王父卻又不知曉,或者沒考慮他的存在。

可他卻為了幫助王家父女二人,不惜潛身入林家做奴僕,一做兩年,而且遮掩王父的身份,在城郊供養他,這樣矛盾的身份,李昶猜測就是陳三與王幼蓮有私情,而王父起先並不知情,而陳三也因故後來才知曉王幼蓮的遭遇,否則無法解釋為何王幼蓮死時他從未出現。

但林聰之死李昶卻始終想不明白他是如何辦到的,獄卒不可能冒著殺頭的危險一起包庇陳三,所以除了兩日前他到監獄見了林聰之後,絕對再沒有接觸過林聰,可林聰卻在今日突然中劇毒死在天牢,他是怎麼辦到的?但這並不是當務之急,當務之急是抓捕陳三。

李昶閉著眼睛將案件始末回顧一番,假使陳三如今仍然逍遙法外,他接下來會做什麼?該去哪裡找他?

一會兒後李昶雙眼驀的睜開,盯著盧懷恩道:「盧大人,速去安樂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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