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狼2》吳京踢飛開發商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
01-25
原中國解放軍特種部隊戰狼中隊成員冷鋒和戰友護送著犧牲同志的骨灰回鄉,可他們看到的是開發商強拆戰友的房屋。看著孤兒寡母悲傷而又恐懼的眼神,想到戰友為國家流血犧牲,卻無法保護自己的家園,冷鋒一怒之下將開發商踢飛。冷鋒一腳踢飛開發商的行為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呢?
法律原理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其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利;在主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殺人的故意;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其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在主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冷鋒踢飛開發商案件分析
主觀方面
1、冷鋒與開發商案發當天系初次見面,此前並不認識,更沒有任何矛盾、仇恨和積怨;
2、他很熱愛軍人這份職業,很尊重自己軍人的身份,很清楚軍人的職責,絕不會輕易拿軍人的光榮與夢想開玩笑。
從以上兩點可以認定,冷鋒在主觀上只是想教訓教訓開發商,讓他不敢再找戰友家屬的麻煩,並無非法剝奪其生命的故意。
客觀方面
雙方因開發商強拆引發糾紛後,冷鋒很明顯的行為是先把拿在手中的槍拆掉,再用腳將村幹部踢飛,這一客觀行為是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因為如果他想非法剝奪開發商生命,完全可以直接開槍,相信他的開槍速度是最快的。
結語
綜合上述的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的分析,冷鋒應該涉嫌故意傷害罪。
推薦閱讀:
※刑事辯護|侵犯商業秘密罪關鍵證據審查
※有人來我家縱火自焚,他自己受傷住院,請問在法律上,是誰的責任,萬一對方耍無賴,我們家該怎麼辦?
※為什麼對於吳謝宇案件的評價和其它兇殺案件區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