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制」特輯(一):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對despotes概念的使用|城與邦

作者|無明

簡介|政治哲學愛好者

興趣|馬基雅維利

編者志:本次專制特輯共分三期,分別為〈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對despotes概念的使用〉、〈歐洲絕對主義國家時期「seigneure」和專制概念使用〉、〈西方19、20世紀對「專制」的認識與中文語境下的「專制」問題〉。此為第一期。

作者志

  嚴格的專制概念是隨著西學東漸進入國人的學術視野的。該概念在西方經過了多次語義的變化,最終成為一個非常複雜的政治學、歷史學術語。西學東漸後,漢語「專制」成為政治分析的重要概念之一,並呈現本土化的傾向。梳理這個政治概念的歷史變化,釐清中西方專制概念之間的關係有利於我們正確的把握它的豐富內涵,明晰關於專制問題的爭論的要害,並嘗試用發展的眼光使用專制概念。

▲亞里士多德與荷馬半身像(1653)

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對despotes概念的使用

1.1從柏拉圖的「一家之主」到亞里士多德的「君主制亞種」

  在西方despotism的辭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δεσπ?την(despotes)以及形容詞despoticus。在希臘語中,despotes在古希臘是指一家之主或者家庭中的父親。在《理想國》開篇蘇格拉底和克法洛斯的對話中,克法洛斯引用了一段詩人索福克羅斯與答覆向他詢問私人生活的路人的話:

「別出聲」他說,「我對這些事已經避之不及,就像是我躲避一些被激怒的和粗魯的主子一樣」。

  在色拉敘馬霍斯與蘇格拉底爭論「正義是強者的利益」的時候,色拉敘馬霍斯反駁蘇格拉底時說道:

因為在你的想像中牧羊或者牧牛的人把牛羊喂的又肥又壯是為牛羊的利益,而不是為他們自己或者他們的主人的利益。你更以為各國的統治者當他們真正是統治者的時候,並不把自己的人民當作上面所說的牛羊;你並不認為他們日夜操心,是專為他們自己的利益。……所以,蘇格拉底,不正義的事只要乾的大,是比正義更有力,更如意,更氣派。所以像我一上來就說的:正義是為強者的利益服務的,而不正義對一個人自己有好處、有益處。[1]

  Geoffrey Steadman在《Plato』s Republic I Greek Text with Facing Vocabulary and Commentary》(柏拉圖理想國(1)核心辭彙和評論)中對該詞所做的英語釋義為:

  柏拉圖在《政治家篇》中曾說國王和政治家應該具有和奴隸主和家政管理者類似的品質,也就是靈魂之智慧,並且掌握著相似的「指導技藝」。[2]但在柏拉圖那裡,despotes(一家之主)還遠沒有進入政治概念的範疇,至多是將作為一家之主的despotes與一國之君作以類比,以說明政治家應該具有的品質或德性。

  真正初步將despotes納入政治分析領域是亞里士多德。亞里士多德將政體按照是否為城邦利益服務分為正宗政體和變態政體。正宗政體又按照統治人數分為三類:君主政體、貴族政體和共和政體;與此對應三類變態政體:僭主政體、寡頭政體和民主政體。其中又列出了五種君主制,這種「despoticus」類型的君主制存在於野蠻民族之中。包括幾個特點:第一,王位採用世襲制,權力獲得是合法的(因此有別於僭主制);第二,臣民擁戴君主,因為君主依照國法統治;第三,存在於非希臘地區,尤其是亞西亞地區;第四,民眾具有奴性,自願接受首領的統治;第五,軍事上採用本國臣民充當守衛。[3]在「despoticus」類型王權統治中最重要特徵是君主採用一種主人對家人和奴隸的管理方式統治臣民,其中穩定的政治秩序是蠻族的奴性造成的。由於此也就把「despoticus」政治類型與希臘分離開來。

  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批評將政治家、君王統治人民的關係與家政、家務和despotes(主人)治理奴隸的關係完全等同的觀點。[4]這可能是亞里士多德針對柏拉圖提出的,因為柏拉圖在《政治家》中論述知識類型時指出的:政治家統治人民和主人治理家庭的知識是相同的觀點提出的。[5]依照亞里士多德的觀點,城邦在本性上先於個人和家庭。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中亞里士多德探討了君主制和蠻族despoticus君主制之間的區別。他指出作為最好政體的君主制,其「理想是家長式治理」,在家長式的君主體制中君主愛戴屬民,為屬民謀利益。但是亞里士多德也強調在家庭中不能把兒子當作奴隸來對待,對待屬民也不能像對待奴隸一樣。亞里士多德批評作為野蠻民族的波斯的家長式的治理方式帶有僭主統治的特點。[6]同樣的,在論及僭政時也指出作為王制變態的僭政在政治社會是專制君主統治,(tyranny is despotic monarchy in political society)[7]由此可以看出,亞里士多德是一分為二看待專制的統治方式的。其中可贊成之處在於君王像愛戴家人一樣愛戴自己的臣民,不合適的是君王像對待奴隸一樣對待自己的家人。

▲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提出了著名的政治動物的概念

1.2 作為西方後世學術遺產的古希臘政體分類方式

  亞里士多德在論述蠻族類似於家長式的王制統治方式時,是帶有很大的隨意性的,基本上將蠻族的統治方式放到無關緊要的地位,只在一些個別的地方捎帶評論。這其中也不乏亞里士多德以希臘文明為中心的思維慣性。在古希臘以及後世很長一段時間專制政治或者說主人式的君主製作為一種政治統治方式的討論並沒有廣泛開展。這種家庭主人式的君主制的分析路徑之所以沒有廣泛開展關鍵的原因可能在於古希臘主要政治矛盾存在於貴族和平民以及貴族和平民的代表僭主之間。人們在政治鬥爭中更多的使用τυραννο?νται(Tyranny,僭主):

色拉敘馬霍斯:難道你不曉得各個城邦有的依照僭政式的,有的是民主式的,有的是貴族式的嗎?

蘇格拉底:怎麼能不知道。

  在古希臘後期貴族制逐漸衰落,依靠平民興起的僭主成為政治鬥爭的焦點。在希臘晚期之前,僭主政體與君主政體的區別不僅體現在是為城邦利益還是為個人利益服務,更為重要的是是否通過保守勢力認為的「合法途徑」獲得統治權力。[8]

  但是,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著作在後世被重新發現之後,亞里士多德《政治學》中關於亞細亞民族和其他非希臘民族具有despoticus色彩的統治方式的論述,以及這些統治方式具有穩定性,根源於其民族性格的奴性的論斷,甚至認為東方民族應該受到希臘民族的統治:

寒冷地區的民族尤其是歐羅巴各族,富於勇敢精神,但缺乏技巧和智謀,他們能保持長久自由而無力統治其他民族;亞細亞民族擅長計謀,但性格怯懦,以致受人統治,處於被奴役狀態;唯獨位於歐羅巴和亞細亞之間的希臘人,兼具兩者的優點,能夠永遠保持自由,並統治世上所有其他民族。[9]

  並且教導他的學生亞歷山大:

要以希臘君主的方式對待希臘人,而對待那些蠻族就必須以他們的專制者的方式對待他們……[10]

  亞里士多德為思想家展開有關專制問題的討論開闢了道路。亞里士多德也開創了將東西方政治形態相對立的傳統。此外,隨著西方對世界認識的擴展,像亞里士多德和後來的基督教文化一樣,「東方」成為了西方思想家意識中的「他者」,不斷同自身構成對比和關照。在歷史長河的絕大多數時間內,「東方」都被冠以「野蠻」「專制」「普遍奴隸制」「非民主」「不自由」等類似的頭銜,而東方國家也常常在西方強力話語權之下從思想和行動上受之巨大影響。

▲雅典政治

中世紀的Despotes與現代早期「絕對」權力思想的興起

2.1 從對皇室的專屬稱號與亞里士多德專制概念的轉譯

  亞里士多德之後,他對「專制者/專制的/專制地」的新用法並沒有快速成為政治分析的常用詞,拉丁語也沒有吸納亞里士多德專制的用法。在西塞羅的文獻中使用「僭政」「僭主」來展開對不良統治的批評。古羅馬後期拉丁語dominus(主人)正式成為皇帝的尊稱,此時dominus與希臘語despotes詞義相同,都是單純的「主人」的意思。中世紀,使用希臘語的拜占庭東羅馬帝國將希臘語despotes用作對皇帝、主教、元老的尊稱,並在12世紀起成為皇室的正式稱號。十字軍東征之後,西歐重新開始了對古典文化的研究探索。1260年左右弗蘭德斯教士摩爾倍克的威廉(William of Moerbeke,約1215-1286)將希臘文的《政治學》翻譯為拉丁文。將希臘文δεσπ?τη?直譯為despotes,同時將形容詞直譯為despoticus或despotica。托馬斯·阿奎那還對其做了評註將其解釋為主人和奴隸的關係。[11]「despotes」在一開始進入使用拉丁語的中世紀學者視野中的時候曾一度造成理解上的困惑。[12]而且,中世紀的人文學者不能接受despotes, despoticus, and despotizar這樣的辭彙距離純粹的古典拉丁語距離如此之遠辭彙的使用。Leonardo Bruni從拉丁語中選取詞根為dominus(拉丁語中為主人和對皇帝的尊稱)的 dominator和dominatio對這些希臘外來詞進行了替換。[13]

  法國哲學家尼古拉·奧利萊姆(Nicolas oresme,1320-1382)在《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中把despoticus翻譯為despotique,並用法文「seigneur」(主人)來說明despotes。並且分析說,專制君主對待臣民就像對待奴隸一樣對待習慣於被奴役的臣民,臣民不知自由為何物。這種情況存在於遙遠的亞細亞,類似於歐洲的「僭主政治」。

  法國學者Loys le Roy將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直接從希臘語翻譯為法語的時候,也從法語中選擇了「seigneur」(主人),seignorial與亞里士多德的專制概念對譯。[14]此後很長一段時間(直到後來英國思想家霍布斯的著作出現),法語世界一直用seignorial來表示亞里士多德的專制概念。

▲阿奎那將專制理解為主人和奴隸的關係

2.2 一個與專制極易混淆的概念——絕對制概念的起源和發展

  後世歷史學家曾一度將16-18世紀歐洲大陸國家中君主制後期稱作absolutism,並且將其指導思想命名為絕對主義。絕對制君主理論的正式的理論表達被認為來自義大利的思想家馬基雅維利。在當代思想史家看來「絕對主義」思潮可以追溯到羅馬帝國覆滅之後的教皇絕對主義理論(the theory of papal absolutism)。布萊斯·雪萊在《基督教會史》中指出:「教宗制(papal absolutism)是地道的普世的君主制,逐漸形成完全的中央集權制。所有的主教發誓效忠教宗,沒有教宗的授權就不能建立任何宗教休會,羅馬的宗教法庭加收來自整個基督教王國(教會的君主國)的上訴,來自羅馬的使節在每個地區建國教宗命令的執行情況。驕縱制如此強有力的領導是一切世俗君主黯然失色。」[15]隨著歐洲社會以及工商業發展,新興貴族和工商資產階級力量、宗教力量、封建皇權三支力量相互作用,加速推動了絕對主義思潮的興起。其中表現最為激烈和有代表性的就是義大利。「絕對主義國家崛起於文藝復興代。其許多技術手段——行政和外交兩個方面——就有義大利首開先河。」[16]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教皇「虛弱狀態積重難返」,同時「教皇國又抵制著任何統一半島的努力」,另一方面「義大利北部城市商業資本過早發展」使得原來的封建國家經過改革建立統一強大的義大利更加艱難。

  在這個時候,義大利佛羅倫薩的思想家馬基雅維利夢想義大利能夠建立統一、強大的義大利,復興羅馬帝國的風采。儘管對馬基雅維利的一些主張和意圖存在爭議,但是從其一生的經歷和著作來看,馬基雅維利是支持建立一個「絕對權力」國家的。

  在《君主論》中討論為什麼亞歷山大征服的波斯的大流士王國沒有在亞歷山大死後背叛時,馬基雅維利對君主製作了這樣的劃分:「有史以來的君主國都是用兩種不同的方法統治的:一種是由一位君主以及一群臣僕統治——後者是承蒙君主的恩寵和欽許,作為大臣輔助君主統治王國;另一種是由君主和諸侯統治——後者擁有那種地位並不是由於君主的恩寵而是由於古老的世系得來的。」[17]並且指出在土耳其蘇丹就是一位君主和一群臣僕的君主國,而法國就是第二種。

  馬基雅維利在《君主論》第九章「公民的君主國」中,一再強調一位君主要依靠人民而非貴族和官吏,並且對貴族和的野心家予以毫不留情的打擊。[18]此時,馬基雅維利顯然對一個具有土耳其蘇丹政體性質的君主國的穩定性抱有強烈的欣賞態度,同時馬基雅維利認為君主國不斷轉變為官僚制的時候,君主將處在危險之中。危險一方面來自官僚本身,另一方面官僚體製造成民眾對君主的忠誠度降低。[19]儘管馬基雅維利探討了古波斯以及他那個時代的土耳其蘇丹和法國君主制的不同,並且也主張君主應該握有更加全面的權力,但是馬基雅維利沒有對波斯和土耳其的政治制度做出評價。

當這些君主國打算從公民體制(ordine civile)轉向絕對體制(ordine assoluto)的時候,往往處於危險之中。因為這些君主要麼自己發號施令要麼通過高級官吏之手發號施令:在後一種情況下,君主的地位更加虛弱、更加危險,因為他們完全依靠那些居於高級官吏之位的公民的意志;[20]

  馬基雅維利警示君主們想要國家強大、保證自己的權力以及在國家對公民有所需求的時候能夠有所依靠,則必須建立強大的絕對權力(assoluto autorità)建立類似於土耳其那樣的統治方式,而不是像當時的法國那樣的權力分散的統治方式。但是,這種也具有absolute權力的政體具有短時間腐化公民的能力[21],如果掌握了絕對權力的君主或者共和國首領沒能夠依靠自己的德行,而放任自己的私慾和野心就會走向僭政。但是,在馬基雅維利看來,無論對於君主還是共和國的絕對權力都是至關重要的,尤其是一個人的絕對權力在「建立共和國」[22]是無可代替的。當然也應該看到,馬基雅維利也看到了絕對權力的危險:當一個或幾個公民,甚或一位剛剛繼位的君主掌握了國家權力,他們面前有兩條道路。第一,獲得榮譽和尊敬,建設一個強大國家而名垂青史;另一條就是受到無知或者僥倖心理走上一條僭政道路而受到人們的憎恨,並遺臭萬年。在《李維史論》中,馬基雅維利不止一次地將「絕對主義君主和共和制的統治者」合二為一一起給出自己的建議。[23]馬基雅維利支持一個依靠絕對主義權力的國家,無論它是君主國還是共和國。

  安德森在《絕對主義國家的譜系》中這樣評價馬基雅維利對16-18世紀的絕對主義國家的影響:「正是這些靈魂族們混亂的歷史經歷造成了馬基雅維利的政治理論。這一理論通常被看作現代現實政治的頂點,預示著絕對主義歐洲世俗君主政權的實踐。」[24]馬基雅維利反對的是僭主政治,他在多出對僭主政治表現出無以復加的批評。而絕對制君主與僭主的區別並不是權力的大小,甚至在馬基雅維利認為一位成功的君主甚至比僭主[25]的權力還要大。

  深受馬基雅維利影響的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在談及貴族時說:「一個完全沒有貴族的君主國總是一個純粹和絕對的僭政國家(a pure and absolute tyranny),如土耳其。」[26]此處,用於描述土耳其政體就是tyranny(僭政政體)。馬基雅維利「中立」地使用「絕對權力」概念,對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最終於引領了西方「絕對主義」的思潮,並在16世紀到18世紀在歐洲產生重要的政權形式「絕對君主制」,此後,「開明絕對制」與「絕對主義」思潮疊加,推動了歐洲絕對主義國家的產生和發展。

注釋

  1. 培根:《人生論》,北京:華齡出版社,1996年版,第104頁,英文來自網路,不能確定,此處僅供參考。在馬基雅維利和培根之前和之後,思想家普遍都將土耳其的政體用專制(despotic),這種現象可能反映了馬基雅維利在政體認識和用詞上的一個過渡反常形態。
  2. 中文翻譯參考郭斌和、張竹明譯,柏拉圖:《理想國》,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3. Plato, Plato complete works,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lnc. 1997. pp. 258c-259d.中文版見:柏拉圖:《政治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頁
  4. Aristotle, Politics (Books III and IV),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95. pp. 1285a..中文版見: 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年印刷版,第162頁.
  5. Aristotle, Politics (Books III and IV),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95. pp. 1253b中文版見: 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年印刷版,第10-11頁
  6. Plato, Plato complete works,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lnc. 1997. pp. 258e-259d柏拉圖:《政治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頁。
  7. 亞里士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年印刷版. 第248-249頁.1160b
  8. Aristotle, Politics (Books III and IV),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95. pp. 1276b16.
  9. C. A. Robinson, Greek Tyranny,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 42, No. 1 (Oct., 1936), pp. 68.
  10. 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北京:商務印書館,1327b。
  11. 普洛塔克:《論亞歷山大的機運》,載巴恩斯編《亞歷山大全集》第二卷,329b。
  12. R?Koebner, Despot and Despotism: Vicissitudes of a Political Term, Journal of the Warburg and Courtauld Institutes, Vol. 14, No. 3/4 (1951). P278-279.
  13. R?Koebner, Despot and Despotism: Vicissitudes of a Political Term, Journal of the Warburg and Courtauld Institutes, Vol. 14, No. 3/4 (1951). P279-280.
  14. Franco Venturi:Oriental Despotism,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Vol. 24, No. 1 (Jan. - Mar., 1963), pp. 133-142.
  15. 在眾多現行英文版本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文獻,最為普遍的是將其中的despote和概念翻譯為master,masterful等。
  16. 布魯斯·雪萊:《基督教會史》,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04頁。轉引自常保國:西方文化語境下的專制主義、絕對主義與開明專制,政治學研究,2008年第3期,第50頁。
  17. 佩里·安德森著,劉北成,龔曉庄譯:《絕對主義國家的譜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18.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長春: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3年版,第14-15頁。
  19. 同上,第37-40頁。
  20. Niccolo Machiavelli: The Prince 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8. pp. 41-42.
  21. 參見馬基雅維利:君主論·第九章。
  22. Niccolo Machiavelli, Discourses on Livy , 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6. P77
  23.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李維史論》,長春: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3年版,第117頁。
  24. 例如,在《李維史論》第三卷第二十六章中,馬基雅維利指出「I say thus that absolute princes and governors of republics are not to take little account of this part, but they should consider this disorders that can arise from」
  25. 佩里·安德森:《絕對主義國家的譜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65頁
  26. 中文學界一般認為馬基雅維利是專制主義的倡導者,是顯然是由於在傳統的中文版本《君主論》和《李維史論》中對tyranny及其形容詞的誤譯,參看麥斯菲爾德版本《君主論》並沒有despotism及其相關辭彙,多處專制均是譯自tyranny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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