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是對的,就做下去。

有時候我們失敗的原因,是在於不知道什麼是對錯,而認定了對的事,竟然又不堅持做。

我記得以前寫過一篇關於「道理我都懂」的文章,言辭激烈地批駁了某些總說「道理我都懂」或者「你說的我都懂」的人群。

你說的我都懂,下一句通常就是「可就是做不到啊」。

聽上去挺有道理,懂是懂,做是做,所以很多人會怪罪道理或者知識本身沒用。

但事實並不像他們想的那樣,真實的情況是:做不到就不是真懂。判定真懂或者真認同的唯一標準就是:做下去。除非這件事的吸引力並沒有隨之引起的負面因素的拉力大。

這就像很多人說我想瘦,也知道跑步能減肥,可做不到啊。兩種情況:要麼就是減完肥後的形象與跑步的辛苦的比值不夠大,對他不夠有吸引力,要麼就是他不認為跑步一定能帶來他想要的減肥效果,兩者必然至少佔其一。

這樣的認同就不是真認同,對跑步的理解也未必是真理解。

堅定不移地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是成事兒的必要條件。

之所以是必要條件而不是充要條件,那是因為堅定不移地做自己認為對的事,和真正對的事之間還是有一定區別的,有時候自己認為對的事僅僅是由於認知水平還沒到「能夠看清不對」的那個份兒上。

於是,提升自己的層次,讓自己有能力分辨出更多的噪音,就變得尤為重要。

為什麼有些人可以在周圍所有人都不認同的時候堅定地執行自己的想法,並最終獲得成功,難道他們天生的抗壓能力就比一般人強嗎?

未必,但若他們不是明顯的蠢蛋的話,他們的層次可能在很早以前就已經凌駕於周圍人之上。

當你處於認知的上層,下層噪音只要一出口你就知道是不靠譜的,所以當然是毫不在意,專心做自己的事,這跟抗壓能力關係不大,因為他人的噪音對他們不造成決策上的猶豫和干擾。

只有那些本身的認知層次跟周圍人相當的,才最容易受到影響,他們是需要很強的抗壓能力的,因為時不時就會懷疑自己,放棄的概率更大。

剛開始寫公號的時候,有一位讀者告誡我,你這麼寫是沒有多少人看的,因為文章又長,邏輯又繞,有多少人會願意靜下心來思考呢?你的讀者註定不會多,因為這整個群體總共就沒多少人。

接著他好心地給了我一個雞湯號的ID,我進去一看文,亮瞎了眼。

他語重心長地「教導」我說,你看,人家的文章很短(差不多1000字以內),又有故事(有一個朋友開頭的那種),配圖又鮮艷,道理還簡潔明了(類似對長輩要孝順之類的),所以他能有500多閱讀,你只有50多,大號都是這麼寫的。

前段時間我突然記起那個號,去翻了一下,發現已經斷更半年了……

給多少人提供多少價值,加起來,你就會有多少價值。

這裡面包含了幾層意思:第一層是你做的必須是有需求的事情,第二層是你做的必須是有稀缺價值的事情,第三層是你做的必須是儘可能輻射更多人的事情(在邊際幾乎為0的網路里更為重要)。

當你真正明白這樣一條樸素的道理,就不會在細枝末節上浪費時間,更不容易被人幾句「建議」就偏離自己的方向。

要比大多數的「噪音」高出一個認知層次也不是那麼簡單的,這需要你平時要比別人攝取更多的正確知識,比別人多出更多的思考時間。

有人會問,當我與他人意見相左的時候,怎麼知道自己比他人高一個或幾個認知層次,而不是對方高過我呢?

其實這事兒你自個兒心裡最清楚。

當他人提出的建議里包含的那些個關鍵點,都是你之前認真考慮過並排除的,至少在對這件事上的決策上,高和低已經一目了然了。

僅有當對方提出的東西是你之前沒考慮到或沒考慮全的時候,你才需要停下來正視問題,虛心向對方請教。

所以你可以看到很多牛人都比較「獨斷專行」,這不代表他們對誰都獨斷專行,只是在大部分人眼裡是這樣。

因為以大部分人的認知水平提出的建議,對他們來說只是一種浪費他們時間的「騷擾」。

當你認定自己做的事是對的的時候,剩下的就只是遵從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堅持做下去就可以了。

不過要保持獨立性也有一定的難度,它至少要求你是一個獨立的人。

什麼是獨立的人?就是足以保持自己人格的獨立性和完整性的人。

不要小看這一句話,很多人都做不到。

有些是由於腦子一團漿糊,理不清事物之間的邏輯聯繫,比如分不清自己跟別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等;有些則是由於之前欠了別人的,既然要還,就要受影響,沒法保持獨立性和完整性。

比如很多年輕人為什麼明明煩惱父母對自己的事業進行橫加干涉,卻又不得不遵從父母的意見?

當有人建議他們聽從自己內心的想法時,他們會說,父母的話還是要聽的,我不想做一個不孝的人。

這是他們自己說給自己內心聽的,因為大腦善於做出讓自己內心最舒服的解釋,其實真實情況很有可能是,他們拿父母的錢買房、買車、養孩子等。

這種利益掣肘方面的事兒,他們的潛意識不願提起。既然還想繼續享受這一切,只能給自己找一個道德上還算過得去的理由。

只有先成為獨立的人,才有資格談堅持。

拿意願去換取其他東西,有時是迫不得已,但這個迫不得已應該是一種投資,是為了完成一個總體的大的意願所做的暫時性的交換和妥協,而不應該是一種單純的對意願以外的利益的一種消費。

後者叫出賣靈魂。

每個人生而孤獨,這種孤獨,是由於每個人的一生都是別人無法參與的本質屬性所決定的。

每個人在自己的世界裡,都是這個世界的中心,由因到果,這些果不管好的壞的,永遠都只能自己獨自承受,而他人莫能分擔分毫。

若是因不是完全由自己主觀能動做出的,果卻由自己承受,那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替別人的意願做實驗,變相延長了他人的壽命,縮短了自己的。

什麼樣的利益能值得你用生命做交換呢?

我是絕不肯的。所以只要我認定是對的,我就會一直做下去。

而我們為什麼要不斷學習和思考?因為這樣才能讓我們對自己的堅持更有底氣。

(完)

作者:蔡壘磊

天使投資人|思維工坊創始人 | 高智商協會勝寒會員 |LinkedIn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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