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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的慰藉 波愛修斯(1)

簡介:本書為人類文明三大獄中書簡之一。作者波愛修斯出身望族,三代任羅馬執政官,顯赫一時,卻不料世事無常,被人誣陷入獄,公元524年被處死。

書的開篇,波愛修斯身陷牢獄,顧影自憐時發現有一女子正俯視著他:一手握著權杖一手拿著書籍,身型彷彿高過了天空。波愛修斯激動地認出她便是「哲學女神」。

你忘記了自己是什麼。因此你對自己被放逐並被剝奪了所有財產感到悲憤。因為你不知道萬物的目的,因為你已經忘記了宇宙是怎樣被掌控的,所以你認為自己反覆無常的命運毫無意義。

近來專註於善惡的討論,昨天讀到這本書,內心久久不能平息,關於善惡和生命的探索既有嚴謹的推理又有疏解人心的詩歌隱喻,這些都深深「擊中」了我,想和大家一同分享我閱讀時的喜悅。

精簡後仍因字數太多而分兩篇文,摘錄出一些有啟發的觀點並附上我的思考:

【卷一:從「精神之痼疾」究自身之困境、找尋病根】

儘管為別人出頭會使我冒很大的危險,但是每當見到那些貪得無厭的惡霸們用無休止的惡意去中傷、折磨貧窮、弱小的人們的時候,我也總是會拔刀相助。沒有人能使我偏離正道、為非作歹。我的確是在別人感到更為安寧的時候,自己才更滿足,因為我尊崇公道。

作者為人正直,遇到惡行更是會挺身而出。但恰是這樣的人卻遭到了誣陷而入獄,為此感慨命運的不公。「好人無好報、惡人卻不受懲罰」,事實真是這樣?

面對這一問題,女神和波愛修斯首先確定了「井然有序的世界是在理性的引導下運行的」隨後對「人」展開探討,波愛修斯認為人是「知道自己是理性、一定會死去的動物」僅此而已。

女神就此給出了答案——「你是因為神志恍惚、忘卻真我,所以悲嘆你自己的流離失所和喪財厄運;你是因為不明白萬物的指歸,所以才說惡人走運、姦邪當道;你是因為忘了這個世界是受哪種力量掌控的,所以就認為命運無常。人心就是這樣的,一旦喪失了真實的見解,就會撿起虛偽的見解,於是就會陷入了迷茫,真知被遮蔽了。」

探討的基礎確定:

  1. 世界萬物在規律和理性下運行;
  2. 人本知曉自己的源起,知曉一切規則,卻因為忘卻了真我、被慾望沖昏了頭而陷入迷茫,遂看不透世間的命運安排,斥之不公。

卷二:「淡看身外之物」,世俗的幸福不可靠】

這樣的人事劇變即使是正直的你,一時間也變得心神不定。你只需要回想一下,命運究竟是怎麼回事,她的所作所為以及她的真實分量,你就會現,你其實並沒有什麼重要的東西在她手上掌控著,你也並沒有失去什麼東西。

善變無常,正是命運的一貫做法,是她的本性。

如果說在人世間的這些事真的帶來了幸福,那麼,接二連三的災禍,不管它有多麼嚴重,它難道會把你以往幸福的記憶抹去嗎?....如若你衡量一下你所遇到的好事和禍患的數量以及種類,你就不會否認,到現在為止你仍舊是個幸運兒。假如你因為以往歡樂的事都逝去而覺得不幸,那你也就沒有理由說你自己悲慘可憐,因為你現在認為悲苦的事,也一樣會逝去。

想想哪些東西是必死之人的「財產」,存款、名聲?命運所給予和剝奪的,不過是身外之物。站在當下我們只能看到當下的苦和樂,這些不過都是一瞬。那有什麼是恆久的、不會被剝奪的「財產」?

誰又可以幸福美滿到無可挑剔的程度呢?有好運也不免會有憂慮。人不可能完全擁有好運,好運也不會永遠相伴相隨的。

人享受福氣時,自然會覺得歡欣,可是福氣要是溜走的時候,誰又可以阻擋得了?可以看出,這人世間的幸福實在是很可憐,因為它既不能被滿足者久留,也不能為落魄者儘力。

我們通常所定義的幸福是「人世間」的幸福,物質的豐饒,慾望的滿足,但它是無常,不可能帶給我們永恆的幸福。

接下來哲學女神在對話里著重剖析了人們眼中的幸福之物:財富、權利、榮耀。

1、累贅的財富:

財富啊,不可能人人都把你完全佔有。你到了這一家,就難免有另一家要被剝奪。

璀璨的珠寶是否珍貴?珠光寶氣再怎麼令人讚歎,那光芒也是屬於珠寶而不屬於人類;雖然憑著造化之手,另外還有自身的特質,珠寶也會有某種低級的美,可和人類的卓越品質相比較,它們還差得很遠,無論如何它們都不值得你去膜拜

莫非人這種有生命和理性、而又似於神的動物,就只能依靠佔有那些無生命的物質,來使自己顯得光耀了嗎?你們這些心靈能通神的人類,卻計劃著要用低等的事物,來粉飾你們那原本就很卓越的天然。假如我們同意,外在事物的善要比它的擁有者具有更高的價值,那麼當你肯定地說最低等的事物是屬於你的財富時,你實際上在自己的心目中,已經甘心愿地把自己放在了它們的下面!因為對人的天性來說,只要他還認識他自己,他就比其他的東西高級;而一旦他不再認識他自己,他就豬狗還不如。

這段話真的是振聾發聵!

2、權力是惡人的幫凶:

權利就是好的?想想落入壞人手裡的權利,帶來了多大的迫害。可見,不會是人因為職位而受到尊重;而是職位因為任職者的美德而受到尊重。

權利不是萬能,也不會恆久。假如職權本身有真正的、特有的善,那它們就絕對不會落進惡人的手裡。因為對立事物的結合是很不正常的——自然厭棄了矛盾的聯合。

同樣,我們有充足的理由斷:命運的所有饋贈也是這樣的。

3、虛幻的榮耀:

不管名聲流傳多久,一旦把它放到永恆的背景上去思考,就會顯得微乎其微。而你完全不顧你對品德、品性的認識有多麼卓著,而偏要把別人的評頭論足來作為對自己的獎賞。

如果人全部消亡了(實際上我們的立場不許我們這樣認為),榮譽也就什麼都不是了。

總結一下人的命運問題:

1、在命運中確實沒有值得追尋的東西,也缺少特有的善,因為它並不是總和好人結合,也不一定能夠把和它結合的人變好。

2、對人類而言,厄運要比好運好,因為它讓人明白世俗幸福的脆弱。也恰恰是這個粗魯、討厭的命運,把你的摯友分辨出來了,他在離棄你的時候,帶走了自己的同類,留下了你的同類。

【卷三:看透幸福的外形、討論最高的幸福和至善】

首先要認識到人們忙忙碌碌並竭盡全力追求的、殊途但卻同歸的總目標,就是幸福。從中我們可以很容易體會到天性的力量是十分巨大的,因為不管人們的見解多麼千差萬別,但是人們都共同仰慕著同一個目標

後文的翻譯出現了幸福和善,不知道原文用詞如何,但覺得這兩個詞應該屬於更為寬大的範圍,不妨可以理解成:幸福就是一切善的總和。

對財富、名望等的追求沒有盡頭,依舊會帶來其他的缺乏,那麼它們所產生的幸福的表象不就是虛幻的了?假如肉體享樂能夠使人感到幸福,那就沒有理由說野獸不會幸福,因為它們的所作和所為,正好是為了滿足肉體的需要。

最後哲學女神總結道:凡是這樣的事物,既不能提供它們承諾的好處,也不能依靠把眾多的善彙集起來而臻於完美;既不能依賴這樣或那樣的手段來使人幸福,它們自身也不能給人們帶來幸福。

我們否定了「世俗幸福的表象」,那到底什麼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它的本性純一而完整。但人類的分割和曲解,卻將真實、完美的東西變得虛假、殘缺。

推理:

1、一個什麼都不缺的東西,我們不覺得它缺乏力量,所以本質上滿足與力量是一致的。

2、這樣的東西,我們必定尊重它,所以在力量、滿足的基礎上,我們不能否認它也包含了尊重。三者是互相統一的。

3、當一個東西被認為什麼都不缺、充滿力量並配享尊重的時候,不得不承認它顯然也是有名聲的。名聲與滿足、力量和尊敬毫無差別。

……

同樣的道理,滿足、力量、名聲、尊敬和歡樂這五者,雖然名稱各不相同,但實質卻沒有差異。幸福在本質上是純一的,但人類卻執意地要將其撕裂。它沒有部分可言,但世人卻仍要抓取出它的部分,結果只能是什麼都得不到。

從這些分離的部分里(它們提供了各自的欲求對象),在這些可朽、易逝的事物之中,我們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幸福。

那它存在於哪裡?哲學女神給出了答案:「神」

作為萬物法則的神,必然是善的,且不會有超出神的、更卓越的完善者。因為凡是完善的事物,必然要先於不完善的事物存在。所以避免論證陷入無限倒退,就得承認至高的神的善也是至高、完美的。我們已經確定,真正的幸福就是完美的善。所以,至高的神裡面一定棲息著真正的幸福。擁有神性者必然也是擁有至上幸福者。

如果兩個至善彼此不同的話就不能並存。因為有差別,彼此就存在欠缺,就不可能完美,所以人們一旦獲得了神性,自然就變成了神明,彼此間分有了至善且是同一。

更進一步,幸福同時在滿足、權力、尊敬、名望和快樂,這些東西究竟是幸福的組成部分,還是各自繫於善並以善為它們的首領呢?

假如它們是幸福的組成部分,那麼必然彼此相異,因為這是部分的本性:但是事實表明,那些東西反而是同一的。否則幸福就單單是由一個部分聯結而成的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幸福就是一,是完滿。而其他東西都是與善相聯結的。

人們因為覺得滿足和權力很好,對它們進行追求,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其他三點。其實人們的種種追求,歸根結底動因是善。

所以說,當人們為了善而對各種事物進行追求時,與其說他們是渴望這些事物,到不如說是渴望善本身。善和幸福在實質上是一致的。而且我們也知道,真正的幸福與神是完全一致的。至此可以得出可靠的結論:是善本身,而不是別的什麼東西,構成了神的實質。

善和幸福可能會有模糊的理解,我們不妨把幸福看成是一種狀態,而善是一種性質,正因為善的匯聚,構成了神的實質,神充滿著幸福。

許多被人追求的東西,由於彼此相異,而並非真正、完美的善。既然是彼此都有欠缺,就都不能被稱為完全的和絕對的善。只有當它們都能夠匯聚進入一個形式時,才能產生真正的善。這個形式作為動力因,使滿足、權力、尊敬、名望和快樂成為相同的東西。

那些東西原本彼此之間存在差異,所以它們並不是善的,但是如果它們合為一體,就可以成為善。它們因為得以『合一』而變成了善。(劃重點!合一,成為善)

凡是善的東西都因為它分有了善才成為善的,事物只要保持是『一』,就能夠存在和持久;一旦不再是這種狀態,就要毀滅和消失(思考肉體分離的例子)

推敲:會不會有這樣的事物,雖然它的其他活動都很正常,但是卻不想要繼續維持下去,而是渴望自身走向腐朽和毀滅呢?

以生物為例,它們確實天生就有取捨能力,但是只要是生物,除非迫不得已,都會努力地活下去,而不會自願選擇加速自身的滅亡。每個動物都會為保護自己、躲避死亡而奮力拚搏。植物也不例外,荒野里的花朵一樣美麗。

生物,不僅是靠心志活動,更要依靠天然法則來傳達自己對生存的愛戀。自愛是發自天性的運作而不是自靈魂的活動。因為神已經把這個最為重要的生存動因賜予他的造物,因此它們渴望儘可能地活下去是天然的。所以,沒有任何的依據和餘地可以對「萬物天生就尋求生存的延續,避免自身的毀滅」進行懷疑。又因為一旦統一性遭到破壞,繼續存在就不可能實現,所以凡是事物尋求生存和延續,就都渴望成為『一』。善即是萬物的目的。

幸福完美無缺,純一且完整,充滿著善,萬物的追求根本動因就是追求善的合一,他們渴望成為一而完滿地存在著。

待續,見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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