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生與死:四十六張圖解讀三千年隱私史

作者 Greg Ferenstein 翻譯:ONES Piece 王沫涵

譯者按:在越來越崇尚信息化、智能化的現代社會,「隱私」一直是一個人們熱衷討論並且容易引起無休止爭議的話題。每個人似乎都願意保護或重視隱私,但是所付出的努力收效甚微。「隱私」作為一個如此重要的課題或要素究竟從何而來、將朝著什麼方向發展?讀完本文這篇貫穿古今的濃縮「隱私史」,你將對「隱私」有更加全面詳細的了解和思考。

《布爾薩大浴池》(The Large Pool Of Bursa),法國畫家讓·萊昂·熱羅姆(Jean-Leon Gerome)作。

兩分鐘概要:

來源:The Ferenstein Wire

  • 我們通常了解的「隱私」只有一百五十年的歷史。

  • 事實上,人類對於隱私有著本能的渴望。但在過去的三千年里,不同文化幾乎始終把便利和財富的重要性排在隱私前面。

  • 文章第二部分講述了尖端的醫療科技將如何迫使人們在昂貴的提前死亡和毫無隱私的世界中作出選擇。鑒於歷史趨勢,最有可能發生的結果是我們放棄隱私,回歸傳統且透明的原始狀態。

第一部分:三千年里,隱私是怎樣逐漸出現的?

「隱私可能是一個不符合常理的事物。」軍方早期互聯網原型聯合創始人、谷歌高管 Vinton Cerf 如是說。

因認為隱私屬於反常的存在,Cerf 遭到了媒體暴風驟雨般的批評。雖然他只是在 2013 年聯邦貿易委員會這個不太被大眾關注的場合下表達了個人觀點,但其實從歷史角度來說,Cerf 並沒有錯。

人們通常理解的「隱私」只有近一百五十年的歷史。在歷史進程中,大多數人在他們所處的狹小社群中幾乎沒有「隱私」的概念。性交、母乳餵養、洗澡都曾在朋友家人面前不知羞恥地進行過。

三千年的歷史告訴我們,隱私幾乎一直處於次要地位。假如金錢、威望或便利與對獨處的渴望發生矛盾,人類會毫無例外地選擇放棄隱私。

下一章節概括了人類歷史的幾大重要時期中,技術是如何塑造人們對隱私的渴望的。

部落時期(公元前 20 萬年 - 公元前 6000 年)

圖片來源:Flickr 用戶 Rod Waddington

「因為狩獵採集者小時候和父母同床或同屋睡,所以毫無隱私可言。孩子能目睹父母發生性行為。在特羅布里恩群島時,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得知當地的父母不會提前想辦法不讓孩子看到他們性交;相反,他們只會責罵孩子,命令他們用墊子把頭蒙上。」——UCLA 人類學家 Jared Diamond 說。

儘管在部落群體中(極度罕見,但其實隱私是源於本能的需求。部落時期已有證據表明人類更喜歡在私密環境下性交。如下圖所示,12 個部落群體中,9 個部落的住所中有單獨的父母卧室,因此人們更喜歡在室內性交。而在沒有區分卧室的部落文化中,性行為通常發生在室外。)

然而,事實上,對生存的剛需常常使對隱私的嚮往顯得無關緊要。例如,即使現在在北美洲北極地區的土著民族 Utku 人中,追求隱私看起來仍然是相當無理的:

一個因紐特家庭。圖片來源:Wikipedia Ansgar Walk

「我開始意識到如果他們把我拋棄在荒野里,我會有多凄慘。相比之下,忍受沒有隱私簡直好太多了。」——人類學家 Jean Briggs 感慨道。在獨自外出探索野外一天之後,她遭受了土著寄宿家庭的排擠。

那麼,重要的問題是:如果隱私不是社會常規,它究竟從何而來?讓我們從最早的城邦說起——

古代城邦(公元前 6 世紀 - 公元 4 世紀)

羅馬公民在公共盥洗室里聊天。圖片來源:《古羅馬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 Of Ancient Rome)

與他們的部落祖先一樣,希臘人也展現了對隱私的偏好。但與原始祖先不同的是,希臘人可以付諸實踐,想辦法做些什麼。萊斯特大學的 Samantha Burke 發現,希臘人結合先進的幾何學知識建造住房,不僅最大程度地利用了自然光線,而且使住房內部暴露在公共視野下的面積降到最小。

視線分析:街道視點下的最大視域。Burke, 2000

然而,雅典人對獨處的追求也沒能免受權威評論家的批評:

「當人們選擇偷偷隱瞞而不再毫無保留時,他們便不能理所應當地獲得本應擁有且恰如其分的尊重、權責或正義。」——蘇格拉底

結果證明,古雅典哲學比建築更受歡迎。古希臘之後,在遠不及古希臘提倡平等的古羅馬,坐擁土地的鄉紳會建造帶有露天大花園的豪宅。把私人住宅變成公共博物館不失為一種炫耀財富的方式;當然,這些有錢人也應該明白炫富需要作出什麼妥協:

圖片來源:Flickr用戶 Nina Haghighly

「家財萬貫是遮不了、藏不住的。王子們的府邸得以敞開大門,卧室與私密寓所一覽無餘,所有深層的秘密也因此被曝光並展示在眾人之前。」——古羅馬作家老普林尼,《自然史》,約公元 77 年。

絕大部分古羅馬人住在擁擠的公寓里,牆壁很薄,完全不隔音。《古羅馬的一天》的作者阿爾貝托?安吉拉(Alberto Angela)在書中寫道「可以把古羅馬想像成一片巨大的露營地。」

此外,由於古羅馬支持公共場合的性行為,所以嚴禁公開的性行為缺乏社會動因,更缺少足以支持這樣做的好處。

龐貝古城的性藝術

「沐浴、喝酒和性腐蝕我們的身體,但沐浴、喝酒和性也讓人生變得有意義。」——古羅馬浴池裡的塗鴉

中世紀早期(公元 4 世紀——公元 1200 年):「隱私」等於「與世隔絕」

早期的基督教聖人率先提出了「隱私」的現代含義——與世隔絕。《基督教聖經》進一步普及了相關想法,認為道德不僅關乎邪惡行為的結果,更加關乎造成傷害的意圖;這個結合意圖與道德的新觀念使許多極其虔誠的信徒與修道士從社會中抽離出來,痴狂地與自己的心魔作戰,保護自己免受文明的引誘。

「好比魚如果長時間不在水裡就會死,在修道院外閑逛或跟俗世凡人消磨時間的修道士也無法維持心如止水的狀態。所以,魚要回歸大海才能活,我們也要迅速回到修道院的隱秘小室,唯恐在外逗留一刻,我們就將失去警戒之心。」——聖安東尼

據傳在尼特利亞修道院,一位修道士去世四天之後才被人發現。其他修道士們獨自在一個個石頭做的小隔間里冥想,即下圖中的「蜂巢小屋」。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Rob Burke

即使在公元 4 世紀古羅馬衰落前,人類還是以鄉村生活為主。

下圖中,《指環王》風格的鄉村長屋一度盛行近千年。從圖紙中我們可以看到,動物與人一起睡在同一屋檐下,因為有且僅有一間房。

圖片來源:《私人生活史:揭秘中世紀》(A History Of Private Life: Revelations of the Medieval World),作者 Georges Duby。

「古拉丁語或中世紀拉丁語中沒有與『隱私』對應的詞語。『Privatio』的意思是『剝奪』。」—— Georges Duby,《私人生活史:揭秘中世紀》作者。

中世紀晚期/文藝復興早期(1300 年-1600 年):奠定「隱私」基礎

「『隱私』——文藝復興的終極成就。」——歷史學家 Peter Smith

1215 年,影響深遠的第四次拉特朗公會議規定彌撒中必須要有懺悔環節。此後,天主教的神聖權力迅速地將「內在道德」的概念擴散到歐洲的大部分地區。

「道德治理的形式轉向個人內心,指向與群體再無干係的私人空間。」宗教作家 Peter Loy 解釋道。獨處隱私[注1]贏得了一個強大同盟。

對於教堂來說幸運的是,新技術極大降低了靜思冥想的成本——古登堡印刷機出現了。

在那次重大會議的指令之後,由於印刷機的出現,個人閱讀加速推進了歐洲個人主義的發展。詩人、藝術家、神學家受到鼓舞,追求「拋棄外界、回歸自我、全心向上帝」,正如共同生活弟兄派(The Brethren of the Common Life)極具影響力的教規中所提倡的那樣。

可以確定的是,18 世紀以前,公共誦讀始終司空見慣。這項傳統得以延續,直到書籍的個人所有權變得普及。幾百年間,安靜自習一直是精英階層的奢侈享受。

民眾喜愛的公共誦讀會

「隱私」的建築史

單人床屬於現代發明。作為家中最昂貴的物件之一,一張大單人床曾是社交聚會的場所,客人受邀與全家人和一些僕人睡在一張床上。

「床邊派對」

但是,城市化生活缺乏健康衛生的問題很快使歐洲人嘗到惡果,傳染病肆虐人口逐漸密集的城市。單說黑死病就奪去了超過一億人的生命。

這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的衛生習慣,尤其在醫院裡——在此之前,病人和家屬都習慣近距離地在一起休息。

「兒童,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躺在曾死過傳染病病人的病床上,因為沒有相應規定或為兒童所設的單人床。他們必須以六個、八個、九個、十個、或十二個為一組睡在一張床上,全部躺在一起。」——引自公元 1500 年一名護士的記錄,感嘆現代醫療措施的匱乏。

雖然醫院中的單人床逐漸普及,但性行為還是與隱私毫不沾邊。無論是從宗教信仰還是邏輯思辨的角度,目睹新婚夫婦圓房仍舊是社會習俗:

「在親朋好友的注視下,新婚夫婦爬上床。第二天,他們還需要展示睡過的床單作為新婚圓房的證據。」——《私人生活史》編輯 Georges Duby。

幾乎沒有人要求睡覺時要有「隱私」,因為即使分床,奢侈的「隱私」仍然無法被滿足。大多數人家裡只有一間房。建築歷史學家追本溯源,發現家裡的牆壁最初滿足的是人類想要取暖的基本訴求。

下面的視頻取自好萊塢版的《貝奧武夫》,重現了睡在火坑灰燼邊的夫婦。這段視頻充分描繪了約 1400 年普及室內牆之前,大廳堂、開放式的建築特色。

夫婦圍在溫暖的火坑邊休息(《貝奧武夫》片段)

「首先,我提議中間有一個誰都可以來的公用空間,房間中心點著火,這樣更多的人能聚在一起,大家一起休閑娛樂講故事的時候,彼此都能看得到對方。」——15 世紀義大利建築學家塞巴斯蒂亞諾?塞利奧(Sebastian Serlio)

為了在不嗆死客人的前提下使散熱更加有效,煙囪式的耐火結構圍著中心火坑而建,把煙氣排出室外。下圖是 16 世紀時的一所臨時房的平面圖。如圖所示,背靠背的火爐打破了傳統開放式廳堂的建築結構。

圖片來源:Housing Cultur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In An English Landscape,78頁

「這是對居住空間的建築藍圖的一大改變」——談到煙囪的出現時,歷史學家 Sarti Raffaella 如此說道。

前工業革命時期(1600 年-1840 年):「住宅隱私」出現,儘管還是沒多少隱私

據載,第一部日記是由生活在十六世紀早期的瑪格麗特?霍比夫人所寫。1600 年 2 月 4 日,她記錄下自己回到「我的小屋裡,為自己的內心祈禱、寫作。」

書房中的勃蘭登堡紅衣主教阿爾伯特

到文藝復興時期,至少富裕階層在家中閉關已經變得相當普遍。但是,即使對於那些可以承擔私人空間的人來說,與家人和僕人住得近仍然是更合理方便的選擇。

「作為男佣服侍尊敬的弗朗西斯科?阿貝爾加迪侯爵大人的近十一年裡,我可以證明有三四次親眼看到侯爵大人起床時男性器官可以正常勃起。」——1751 年,阿貝爾加迪?卡帕契里(Albergati Capacelli)的傭人為主人出庭作證,證明侯爵沒有大小便失禁的問題,從而反駁侯爵夫人的上訴為無效訴訟。

法律

只有到了工業革命前夕,公民們首次要求法律制度能滿足人們日益產生的對於保護個人隱私行為的需求。

根據早年手寫記錄,1770 年 8 月 20 日,革命家及即將擔任美國總統的約翰?亞當斯發聲支持「隱私」這個概念。

「我沒有道德或其他義務向外界公開我每年的個人開銷或收入。」

儘管一些高層人員表示反對,考慮到組織運作而非其他原因,美國首次人口普查的數據被公開發布出來。透明是保證每個公民能檢查數據是否準確的最佳手段。

有隱私意識的公民對隨後成為美國第一部隱私法案的《1710 郵局法案》產生越來越多的興趣。這部法案禁止郵局工作人員拆分私人信件。

「我不想再談更多與這件事有關的想法了,但如果有機會再見到你,我會跟你聊聊有關信件的好多無趣小事,比如個人信件可能會落入不道德的人手裡,因為我知道在波士頓有很多人肆無忌憚、毫不在意地拆開別人的私信,這些事兒是眾所周知的。」——Oliver Noyes 博士,在談到個人信件常被他人閱讀時感慨道。

事實雖然如此,郵寄的人氣卻沒有降低。

鍍金時代(1840 年-1950 年):人人期待有「隱私」

「「隱私」是一個極其現代的產物。」——1890 年,E.L. Godkin[注2]

《鏡中人》(In The Mirror),法國畫家 Auguste Toulmouche 作於 1890 年。

當工業革命開始為普羅大眾帶來物質財富時,政府開始意識到隱私應該屬於人類生活的默認屬性。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用戶 Matt Wade

「工人的物質及精神幸福、大眾的健康、社會的安全取決於每個家庭生活在他們可以購買的分離的、健康的、方便的住所中,」——1876 年布魯塞爾舉行的國際衛生大會上某位發言人說。

但是,對於窮人來說,生活依舊是暴露在他人眼前的。著名的 20 世紀存在主義哲學家讓·保羅·薩特對那不勒斯的貧民街區就有如下觀察:

「每棟樓的一樓都有許多狹小房間,每一間都直接對著大街,並且每一間里都住著一戶人家……人們把桌子和椅子拽到街上,或者卡在門檻那裡,一半在外面,一半在屋裡……室外跟室內緊密相連,沒有區別……昨天我看到一對父母親在室外吃飯,嬰兒在爸媽床邊的嬰兒床里睡覺,大女兒在另外一張桌子邊借著煤油燈的光寫作業……假設有位女士生病、全天卧床休息,這也不會是什麼私事,因為誰都能看見她。」

街上到處是住在擁擠公寓里的住戶

屋裡也是一樣狹窄:

「隱私權」的誕生

儘管建築物沒能與社會思潮齊頭並進,但就是在鍍金時代,「隱私」正式被確認為一項政治權利。

「生活的強烈和複雜,伴隨著逐漸進步的文明,讓人們偶爾需要從外界逃離。在不斷完善的文化影響之下,人類對公眾的感知越來越敏感,所以獨處與隱私成為了個體的基本需求;但是,現代企業和發明通過侵蝕個人隱私,強迫個人屈從於心理痛苦與壓力,這比讓一個人遭受肉體創傷要嚴重得多。」——摘自《隱私權》,收錄於 1890 年 12 月 15 日的《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

有趣的是,最先拿來證明「隱私權」必要性的根據,就是「隱私」現在能被廣泛普及的緣由——技術侵犯個人信息。

但是,「隱私權」之父兼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蘭德斯(Louis Brandeis)走在了他所處時代的前面。他的著作沒有得到媒體廣泛關注,而吸引到的媒體也並沒有對布蘭德斯給予高度讚許。

「在《哈佛法律評論》12 月刊的一篇文章中,這類薄臉皮的美國人的情緒表露無遺。文章里,兩名波士頓律師論述了一系列有關隱私的研究結果,研究課題是美國人是否擁有在法庭上能被成功辯護且由普通法保護的隱私權。」——《加爾維斯頓日報》談《隱私權》一文

到這個歷史節點,隱私對於美國進步確實還沒起到作用。相反,厚顏無恥地侵犯大眾的私人通信反而助推內戰勝利。

竊聽申請

上圖中的信來自美國戰爭部長埃德溫·斯坦頓(Edwin Stanton),要求全面掌控電話通訊,林肯在背面草草寫下「我批准戰爭部長在信中所述的事情上行使裁量權。簽名:A.LINCOLN」

直到業界激起另一位總統的怒火,信息隱私才編入法律。格羅弗·克利夫蘭(Grover Cleveland)總統的夫人長得很漂亮,獲取她的肖像也並不難,所以商家便很輕鬆地利用總統夫人的容貌實現商業目的。

商品廣告中猖獗地使用格羅弗?克利夫蘭總統夫人弗朗西斯的肖像最終促成了美國第一部隱私法。1903 年,紐約州議會規定將對未經他人許可、使用他人肖像用於商業用途的行為予以處罰,罰金最高可達一千美金。

的確,19 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隱私實際上是男性用來掌控妻子公眾和私人生活的工具,其中也包括家暴。

「我們不會以揭開家庭隱私為代價去懲罰無足輕重的暴力罪責,進而使社會承受更大的惡果。」——1868 年,北卡羅來納州一宗訴訟案,大法官里德在法庭上斷定侵犯隱私的社會成本不及懲治家暴的社會成本。

崇尚「個人主義」的通訊技術

美國社會發展的前 150 年見證了信息技術的蓬勃發展,從明信片的普及到電話的產生。儘管每種新型通訊方式都給大眾提供機會窺探陌生人和鄰居私人生活,美國人通常還是會選擇相對廉價便捷的通訊方法。

隱私並不是人們最在意的事情。

「有個姑娘一直用這種形式(寄明信片)通信。她泄露了本該是心底最深的秘密,品行不端,有失檢點,粗心大意,不計後果。她對郵遞員和門童的正直抱有無限信心,而後者可能每天早上坐在公寓樓前的台階上,嘲笑著明信片上寫的話。」—1905 年《大西洋月刊》編輯談到美國人用明信片表達愛意時說。

儘管明信片完全不私密,但很方便。1873 年 5 月 15 日,當紐約市開售明信片時,二十萬張明信片在兩小時內就被一搶而空。

來源:《美國隱私史:四百年歷史講述我們最受爭議的權利》

電話,作為信息技術的下一項重大進步,在二十世紀早期取得了史無前例的成功。然而,個人電話線路出奇昂貴,所以,鄰居們會共用一條線路,也就是「合用線路」。商業廣告曾提倡共用電話的幾戶人家能「友好禮貌」地使用這項共享技術。

(公用電話的廣告:「合用線路:讓每個人儘早用上電話服務」)

但是,就像漫畫中描述的,人們普遍會偷聽。

「合用線路會破壞人際關係…比如你在電話上約會,但有另外一個姑娘給你打來電話,那就慘了。掛電話的五分鐘之後,每個鄰居都知道你幹了什麼,包括你女朋友也會知道這件事。事實上,就有過女朋友闖進來,把正在打電話的倆人大罵一頓的真事。所以,打電話時一定要小心。」——作家 Donnie Johnson

便捷性與隱私能夠愉快共處要得益於個人化設備的蓬勃發展。「聽」不算一項徹底的個人行為。一個很直接的實例就是廣播——廣播使聽別人聊天、聽音樂變成一項社會活動。

但是,隨著耳機的出現,一切都變了。

「耳機最大的成功之處是在公共場合為個人創造了一片屬於自己的綠洲。」——《大西洋月刊》自由派專欄作家 Derek Thompson

20 世紀後期:沒有隱私的世界令人擔憂

到上世紀六十年代,私人電話、單人間、個人公寓已成為社會常態。對比一百年之前,當林肯竊聽所有電話線路時,基本沒人提出任何質疑。然而在新世紀,林肯很久之後的繼任者尼克松就是因為侵略性竊聽事件被迫下台,儘管尼克松的監聽手段並不像林肯當初的做法那樣無孔不入。

就職之初,前副總統向美國人民保證,民眾的隱私是安全的。

「作為副總統,我致力於保護每個美國人民與隱私有關的個人權利……在我任職期間,不會有非法竊聽、監聽、偷聽、攔截等問題發生。我們會及時執行嚴苛法律,堅決杜絕在政府及個人活動中出現非法的隱私侵犯。」——傑拉爾德?福特

布蘭德斯大法官終於贏得了時代

2000 年以來:大逆轉

二十一世紀早期,年輕的消費者很願意購買帶有定位跟蹤功能的產品,而這個功能恰恰是《1984》里的噩夢。

「八零年代後出生的人屬於神奇年代……對我們來說,這是個分水嶺,對於隱私的定義以及用戶接受度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Loopt 聯合創始人、付費定位功能開創者 Sam Altman 說。

Loopt 廣告片

老一輩人擔心的透明公開反而成了年輕人嘲笑的對象。

「我祖母總提醒我在到家前、距離我家幾個街區的時候關掉 GPS,這樣導航里的那個人就不知道我住在哪裡了。」——一封寄給《大學幽默》(College Humor)「父母就是不懂」版塊的來信中寫道。

大城市中不斷增加的城市密度以及一飛衝天的房租帶來了公共生活的壓力。

舊金山一處合居空間。圖片來源:TechCrunch,Sarah Buhr。

「我們正在見證人們的意識在從超級個人主義向接納更多共享空間轉變……我們的目標是一起打造出屬於我們的家庭。」——舊金山居民 Jordan Aleja Grader 說。

更極端的現象是出現了一批所謂的「生活寫手」,記錄並公開他們私人生活的點點滴滴:

一個叫 Robert Scoble 的寫手洗澡時帶著谷歌眼鏡拍照

處於透明與色情邊緣的匿名暴露癖在網上找到了歸宿——超級火爆的內容聚合網站 Reddit 上,一個名為「Gone Wild」的社區為這些人提供了棲身之處。

第二部分:隱私會如何再次逐漸消失

過去的三千年里,大部分人都心甘情願地拿隱私交換便利、財富與名聲。目前來看,情況還是如此。

美國通訊運營商 AT&T 最近推出了一項優惠寬頻上網服務,用戶可支付每月三十多美元的費用,免除用戶瀏覽數據被追蹤並投放定向廣告。

「我們一年多前開始提供這項服務,大部分用戶還是選擇加入有廣告支持的套餐。」——AT&T 負責個人通訊的發言人 Gretchen Schultz 說。

表演藝術家 Risa Puno 在一次布魯克林藝術節上成功地使幾乎一半參與者拿他們的個人數據(照片、手印、社保號等)交換一塊可口的肉桂餅乾。有些人甚至很自豪地發了推特。

好萊塢大道的遊客願意在直播的電視節目上說出密碼,就為了能在 Jimmy Kimmel 直播秀上享受一剎那的風光。

Jimmy Kimmel 直播秀

即使對於執意保護隱私的人來說,代價有時候未免太高。隨著尖端先進的醫療技術的到來,不提供個人的敏感信息可能意味著痛苦的煎熬,甚至提前放棄生命。

比如,研究人員已發現如果食用致命藥物 Vioxx 的病人如果早些公開他們的健康信息,統計學家就能更及時地檢測出藥物的副作用,兩萬五千名患者將會因此得救。

所以,谷歌的拉里?佩奇就發起了一個項目,鼓勵更多用戶與學術研究機構共享他們的私人健康信息。儘管佩奇在2013年 TED 大會上告訴觀眾、他相信這些信息能夠獲得保密,可統計學家卻對此表示懷疑。

「我們一直在自欺欺人,覺得從資料庫中刪除足夠多的信息,我們就能讓人們保持匿名。我們一直承諾保護隱私,但這篇論文卻證明了對於總體中的一部分人來說,那些承諾毫無意義。」——在談到一篇根據公共信息、識別某基因資料庫匿名捐贈者的學術論文時,Sage Bionetworks 研究中心的 John Wilbanks 說。

作為統計學家,在匿名數據集里識別不同的人相對簡單,就像不會有數不清的在舊金山居住、身高一米七八、有慢性背痛的猶太人。我們透露的每一點個人信息都有可能成為我們能追蹤的一種疾病,也就意味著有病人可以因此得救。

如果我想知道是否未來某天會遭受心肌梗塞,我就必須先把數據交出來做公共研究。最終,隱私將意味著提早判死刑。

現在,醫療保險公司已經開始為穿戴健康記錄設備、讓其他人分析個人數據的用戶提供折扣。

下一代消費者中,選擇用他們最私密的信息交換現金或延長壽命的人絕不會是少數。

基本的健康信息比如每天燃燒多少卡路里能說明什麼呢?幾乎一切個人情況。

用一個簡單的計步器和卡路里的計算器,我就可以判斷早上是有過性行為還是去過健身房,因為性交時每分鐘燃燒的卡路里有著特殊的分布曲線。(下圖來自我的健康追蹤器,我在這一時段沒增加多少步數,但在開始和結尾處消耗了許多能量。除了性行為,基本上沒有其他活動會有這麼特別的曲線形狀。)

午夜性生活每分鐘消耗的卡路里數

醫療保險商將應用越來越多的先進健康監控技術,例如可以檢測壓力及注意力的皮膚感測器及智能服裝。心臟病突發或老年痴呆的先兆可能和與配偶吵架、上班時瞌睡的原因是一樣的。

任何行為都可以被分類匯總,我們也因此具備前所未有的超能力來延長健康生活。放棄追蹤健康狀況(假設人們還可以這麼選擇),對很多人來說將意味著提前結束生命或者支付極端昂貴的醫療保險。

如果我們以史為鑒,信息高度透明的成本和便利將再一次把我們帶回人類起源,而原始的我們根本不能構想出一個有隱私的世界。

此外,我們也很難預知是否完全徹底的隱私能幫我們建造一個科技烏托邦,勾畫出更加誠實新穎的未來。但是,考慮到隱私的出現和發展僅在人類歷史中佔據很有限的一部分時間,即使徹底消失,人類也不會因此滅亡。透明才是人類最天然的狀態。

這是 ONES Piece 翻譯計劃的第 117 篇譯文。本文原載於 medium.com,作者 Greg Ferenstein,由 ONES Piece 翻譯計劃 王沫涵 翻譯。ONES Piece 是一個由 ONES Ventures 發起的非營利翻譯計劃,聚焦科技創新、生活方式和未來商業。如果您希望得到更「濕」的信息,我們也有播客節目「遲早更新」供您收聽。

[1]:根據 Alan.F.Westin 的理論,隱私可分為四種,獨處隱私是其中第一種,其他三種為「隱名隱私」(Anonymoly)、 「心裡超脫隱私」(Reserve)和「群體親密隱私」(Intimacy)。

[2]:美國著名新聞記者與編輯,《國家》(The Nation)雜誌的創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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